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心得体会8篇

时间:2022-11-07 12:35:07 来源:网友投稿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心得体会8篇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心得体会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班心得体会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两年以来,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强化道路安全管理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心得体会8篇,供大家参考。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心得体会8篇

篇一: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心得体会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班心得体会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两年以来,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强化道路安全管理工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显现,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引领财经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班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班心得体会

  同学们,你们知道《道路安全交通法》吗?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南京已变得越来越美丽,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为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1996年2月,国家教委、公安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出通知,把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建立全国中小学生

  安全教育制度,敦促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增强

  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教育部将今年3月28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定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在此,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时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放学回家一定要排好路队。

  记得有一个故事。几个学者与一个老者同船共渡。学者们问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学,老者连连摇头。学者们纷纷叹息:那你已经失去了一半的生命。这时一个巨浪打来,小船被掀翻了,老者问:“你们会不会游泳啊?”学者们异口同声地说不会。老者叹口气说:“那你们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其中蕴含的哲理却耐人寻味。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贱,不论性别年龄。孩子、学

  子、工人、知识分子,人民公仆……无论咿呀学语,还是学富五车,无论幼小纤弱,还是身强力壮,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懂起码的安全常识,那么,危险一旦降临,本可能逃离的厄运,却都会在意料之外、客观之中发生了。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今天是第十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我们希望这个日子能够再次唤醒同学们对交通安全的重视。大地苏醒,春风又绿。我们要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自己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班心得体会

  为增强自身业务能力,进一步学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有关知识,成为一名业务水平高、专业知识强的专职路政执法人员,我于6月11日-15日参加了由区交通运输厅举办的第一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班。在此期间,我学习了关于党建基本理论、《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不仅增强了执法技能,也扎实了个人法律素养。

  一、温故知新,提升理论认识。我参加路政所的工作已有半年时间,因而对路政工作方面有一定程度的认识,但在理论方面的知识还不够全面。而通过这次培训学习,使我全面提升了理

  论方面的认识,同时,又对已有所了解的方面加深理解,做到温故而知新。

  二、以人为本,服务大众。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重新学习,使我更清晰地明白到,路政管理发展到今天这个阶段,除了要以“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道路畅通”为工作主题外,还要与时俱进,以服务大众为理念,引领路政工作从原来的管理性质为主,转变为以服务性质为主。路政管理,就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以及更高的要求,才可以为向大众提供更好、更满意的服务,从而为社会经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刻苦学习,熟悉业务。通过这次学习,对我在日后的工作实践中,如何更好、更快、更准确地应用相关条例,处理案件和许可的流程人提供了很大的帮助。路政管理,既是行政执法的一种,又是政府向人民群众提供的一种公共产品,因而,要提高服务的质量,就首先要提高路政执法人员自身的素质。只有执法人员自身的素质提高了,才可以向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优质的服务。

  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的同时,我们也应时刻警醒自己。现实生活中,人民对交警了解的较多一点,对路政却知之甚少,甚至有很多人都不知道有路政这样一个部门在为他们默默无闻的服务。路政工作是平凡的,但我们可以像雷锋同志一样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体现我们的巨大价值。路政工作价值的发挥需要广大路政工作人员的积极努力,体现在路政工作人

  员为人名服务的劳动之中。正如习总书记所言“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我们一定要热爱路政工作,无论社会赞许、肯定,还是质疑,都要怀着一颗平和的心面对,做一名合格的路政执法人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班心得体会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问题很的大争论。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彻底否认“撞了白

  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篇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心得体会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9号,以下简称“新规〞)于2019年4月12日发布,2019年6月1日起施行。现行适用的交通行政处分程序规定(交通部令1996年第7号)和统称为交通行政执法标准的5个标准(交体法发〔2021〕562号)同时废止(以下简称“旧规〞)。十年磨一剑,新规的施行既是行业去粗取精,更是时代开展要求。新规是指导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宝典〞,认真学习新规是每一名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必需修炼的“功夫〞。

  一、新规顺应依法行政的要求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根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假设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标准公正文明执法〞。我国大约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都由行政机关执行,行政执法是否严格标准公正文明,直接表达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水平。为贯彻依法行政要求,国务院先后出台多项措施,特别是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新规贯彻了上述举措。新规第19条规定了“双随机、一公开〞内容,第3条对推行三项制度作了总要求,第22条规定了执法中出示证件外表身份内容,第75条对事后公开行政处分决定信息作了规定,第21条以及第四

  章对执法过程中进行文字、音像记录作了要求,第66条、67条、68条对行政处分决定法制审核作了规定,第69条、72条、73条对行政处分决定审查批准作了规定,重大执法决定由本单位负责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上述规定标准了执法程序、强化了执法监督,有助于提升交通行政执法整体水平和公信力,有助于树立交通执法新形象、提升法治交通建设水平。

  二、新规顺应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需要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3号)明确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通过整合执法队伍、理顺职能配置,将交通运输系统各执法门类的行政处分以及与行政处分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进行整合,梳理编制执法工作规程,完善执法程序、改良执法方式、标准执法行为,提升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效能。新规顺应改革要求,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擘画蓝图,与旧规相比,新规有以下几项重要变化。一是扩大了规定内容,修订了行政检查、增加了行政强制方面的规定。旧规受出台时间(1996年、2021年)所限,着重行政处分。随着2021年行政强制法施行,行政强制成为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新规适时调整,对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分进行了全面标准。其中,第2条明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包括公路、水路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分等执法行为;第三章、第五章、第七章第二节对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尤其是代履行作出了详细规定,全面规定有助于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

  履职尽责。二是标准了调查取证,明确了各种证据的收集制作、审查认定方

  法原那么。证据对于行政执法至关重要,据以往的经验事实,证据的收集制作是交通行政执法的薄弱环节,往往导致行政处分决定被撤销、行政诉讼败诉等后果,挫伤了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和信心,损害了交通执法部门的威信。新规第四章对交通行政执法中八种证据的收集调取方法、制作固定要求、审查认定原那么进行了全面规定,这一方面对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另一方面有助于提升交通行政执法的专业性、权威性。

  三是对待定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新规第九章对涉案财物的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第125条明确了无主物的处理程序;第100条、第101条明确了拍卖扣押财物抵缴罚款的规定和要求;第11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的,按照结案处理,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完毕后,将相关案卷材料归档;第25条明确巡查时可在视线良好、路面开阔地段对涉嫌违法车辆发出停车检查信号,实施检查;文书式样之十六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增加了救济渠道内容,责令改正作为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新规顺应时代开展趋势随着信息化、数据化、网络化开展,政府各部门依托“互联网+〞出台了很多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同时转变传统工作模式,提升工作中科技化、信息化水平。新规一方面顺应时代开展,增加了电子送达方式(第17条)、网上支付罚款(第95条)等便民内容;另一方面根

  据信息化开展趋势,改良执法方式,对非现场执法作出了规定。其中,第18条、第33条明确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可以通过技术系统、设备实施电子监控开展行政检查、收集固定证据;第29条增加电子数据证据种类,第49条明确通过电子监控取得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证据效力。这些规定为开展非现场执法提供了依据和指导,躲避了现场执法中矛盾激化的风险,提升了交通行政执法智能化、科技化、信息化水平。

  新规在增加规定的同时,也取消了行政处分陈述申辩期限(3天)等内容,文书式样中没有案件调查报告、电子送达地址确认书等文书模板,这些问题有待相关主管部门在工作中作进一步明确。新规既对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提供了指导,同时也对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学习新规、运用新规、依法履职尽责是每一名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根本任务。

  同学们,你们知道道路平安交通法吗随着经济的日益开展,南京已变得越来越美丽,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平安意识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锋利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道路交通平安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平安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平安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有专家指出,通过平安教育,提高我们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防止的。为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平安教育,1996年2月,国家教委、公安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出通知,把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平安教育日,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平安教育制度,敦促平安教育工作的开展。

  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平安法规,增强学生交通平安意识,教育部将今年3月28日中小学生平安教育日主题定为“增强交通平安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平安知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在此,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建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平安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那么,加强平安意识,树立交通平安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时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放学回家一定要排好路队。记得有一个故事。几个学者与一个老者同船共渡。学者们问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学,老者连连摇头。学者们纷纷叹息:那你已经失去了一半的生命。这时一个巨浪打来,小船被掀翻了,老者问:“你们会不会游泳啊〞学者们异口同声地说不会。老者叹口气说:“那你们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其中蕴含的哲理却耐人寻味。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贱,不管性别年龄。孩子、学子、工人、

  知识分子,人民公仆……无论咿呀学语,还是学富五车,无论幼小纤弱,还是身强力壮,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懂起码的平安常识,那么,危险一旦降临,本可能逃离的厄运,却都会在意料之外、客观之中发生了。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此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平安,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今天是第十个全国中小学生平安教育日,我们希望这个日子能够再次唤醒同学们对交通平安的重视。大地苏醒,春风又绿。我们要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自己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

  道路交通平安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标准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根本法律。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一、新的道路交通平安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标准,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问题很的大争论。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根本原那么——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平安及合法权益。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

  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即使不是成心,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平安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当责任。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当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平安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成心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当责任。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平安警惕性敲响了警钟。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分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平安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标准意识,目的除了标准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篇三: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心得体会

  交通执法心得体会

  通过12天培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交通行政执法规范》、《交通行政执法禁令》和《交通行政执法忌语》等法规和有关路政、运政、水政行政执法的文件,使我充分认识到进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是交通执法工作的准绳,也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自身素质。通过学习,我有以下三点体会:

  一、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

  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严格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严格执法至少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例如在执法过程中至少要有两位执法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执法证件,仪表端庄,语言文明,而不能行为野蛮,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乱罚款,以罚代管,甚至搞所谓的“以邪治邪”,不能只教育不处罚,以教代管,该纠正的不纠正,该罚的不罚,对违法者听之任之,这也是执法不严、玩忽职守的表现。严格执法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执法责任制,强化落实各种形式的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交通执法队伍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形象。加强执法规范建设,让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成为制度。要认真并贯彻行政复议法,保障国家法律监督制度在交通各项工作中的贯彻执行。

  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收受当事人钱物、吃喝拿要办人情案、执法行为不文明,举止粗俗、态度蛮横。这些都严重损害了执法人员在群众中的整体形象,作为执法人员并非仅仅是某个单位的一员,在群众眼里,你是执法者,是代表了最具权威的法律在行使职权,是为人民排忧解难的,是群众的保护神,因而我们的言行举止是否文明、有无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公正执法就是不偏不纵,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法定职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者不能超越法定职权执法。公正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因违法行为人的态度不好而加重处罚或态度很好而从轻处罚“态度执法”、不以违法行为人与我们有关系或亲戚或朋友因而加重或从轻处罚的“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做到见违必纠,违法必罚,罚而有据。只要违法犯罪不管你官居多高、功有多大都应依法予以追究。

  三、文明执法是社会精神文明的体现

  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所谓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行政执法的属性所决定的。我们执法的对象大多是人民群众(驾驶员),遇到的问题大量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有的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后果的,应教育其纠正。如果言语粗鲁,行为野蛮,不但不能纠正其违法行为,而且会增加违法者的对立情绪,破坏政府形象。执法讲文明,要求有礼在先,出示证件在先,态度和蔼,举止端庄,教育疏导,以理服人,既是执法人员文明素养的展示,也是行政执法不可缺少的必要程序。实践表明,大多数违章违法者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执法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工作做到家,违法行为是会纠正的。因此,文明执法是行政执法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新形象的根本保证。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六十条和六十二条中的法律责任规定,行政执法人员违犯法律规定,徇私舞弊,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这些都是对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具体要求。

  谢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篇四: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交通行政执法禁令》和《交通行政执法忌语》,使我充分认识到进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是交通执法工作的准绳,也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自身素质,为我更好的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通过学习,我有以下三点体会:

  一、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

  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严格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严格执法至少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例如在执法过程中至少要有两位执法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执法证件,仪表端庄,语言文明,而不能行为野蛮,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乱罚款,以罚代管,甚至搞所谓的“以邪治邪”,不能只教育不处罚,以教代管,该纠正的不纠正,该罚的不罚,对违法者听之任之,这也是执法不严、玩忽职守的表现。严格执法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执法责任制,强化落实各种形式的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交通执法队伍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形象。加强执法规范建设,让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成为制度。要认真并贯彻行政复议法,保障国家法律监督制度在交通各项工作中的贯彻执行。

  1

  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收受当事人钱物、吃喝拿要办人情案、执法行为不文明,举止粗俗、态度蛮横。这些都严重损害了执法人员在群众中的整体形象,作为执法人员并非仅仅是某个单位的一员,在群众眼里,你是执法者,是代表了最具权威的法律在行使职权,是为人民排忧解难的,是群众的保护神,因而我们的言行举止是否文明、有无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公正执法就是不偏不纵,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法定职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者不能超越法定职权执法。公正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因违法行为人的态度不好而加重处罚或态度很好而从轻处罚“态度执法”、不以违法行为人与我们有关系或亲戚或朋友因而加重或从轻处罚的“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做到见违必纠,违法必罚,罚而有据。只要违法犯罪不管你官居多高、功有多大都应依法予以追究。据资料报道,20年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已经审议和通过各种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文件就有328件,这期间国务院还制定了700多件行政法规,各地方省级人大制定和批准了5000多件地方性法规。仅八届人大五年间,就立法118件。通过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中,更加注意执法的公正性。三、文明执法是社会精神文明的体现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所谓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行政执法的属性所决定的。我们执法的对

  2

  象大多是人民群众(驾驶员),遇到的问题大量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有的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后果的,应教育其纠正。如果言语粗鲁,行为野蛮,不但不能纠正其违法行为,而且会增加违法者的对立情绪,破坏政府形象。执法讲文明,要求有礼在先,出示证件在先,态度和蔼,举止端庄,教育疏导,以理服人,既是执法人员文明素养的展示,也是行政执法不可缺少的必要程序。实践表明,大多数违章违法者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执法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工作做到家,违法行为是会纠正的。因此,文明执法是行政执法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新形象的根本保证。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六十条和六十二条中的法律责任规定,行政执法人员违犯法律规定,徇私舞弊,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这些都是对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具体要求。

  在实践体现文明执法上,还要提高人民群众的素质和法律意识。文明执法必须普遍提高人民群众素质和对交通执法工作的认识,使人民群众在行使他们的权力的同时普遍并愿意承担法定义务。要加大普法教育,单位负责宣传的部门要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而且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从而使人民群众了解交通,理解交通,支持交通,明确不接受处罚或粗暴依法执法是违法行为,在外部环境优化、执法环境成熟的情况下,文明执法才能顺利进行。

  总之,通过学习我的自身素质一定会得到进一步提高,一定会克服自身的不足,在工作中取得新的突破。并在今后的工作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立足本职、不断努力、不断进取,争取多到执法现场学习,取得业务和思想上的双提高。还有要不断提高工作创新意识,在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

  3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问题很的大争论。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同学们,你们知道《道路安全交通法》吗?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南京已变得越来越美丽,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

  4

  可挽回的悲剧。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为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1996年2月,国家教委、公安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出通知,把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制度,敦促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

  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教育部将今年3月28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定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在此,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时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放学回家一定要排好路队。记得有一个故事。几个学者与一个老者同船共渡。学者们问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学,老者连连摇头。学者们纷纷叹息:那你已经失去了一半的生命。这时一个巨浪打来,小船被掀翻了,老者问:“你们会不会游泳啊?”学者们异口同声地说不会。老者叹口气说:“那你们

  5

  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其中蕴含的哲理却耐人寻味。灾难的发

  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贱,不论性别年龄。孩子、学子、工人、知识分子,人民公仆……无论咿呀学语,还是学富五车,无论幼小纤弱,还是身强力壮,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懂起码的安全常识,那么,危险一旦降临,本可能逃离的厄运,却都会在意料之外、客观之中发生了。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今天是第十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我们希望这个日子能够再次唤醒同学们对交通安全的重视。大地苏醒,春风又绿。我们要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自己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

  6

  

  

篇五: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心得体会

  交通行政执法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篇一:学习交通行政执法的心得体会学习交通行政执法的心得体会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学习培训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在市局的领导组织部署下,我参加了于11月7日至19日,在清远市交通运输局开设交通行政执法学习第二期培训班。市交通运输局聘请法学专家教授,对全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法律法规综合培训,通过12天的培训学习,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我是从事运政工作的,对路政或水政这些都没有深入的学习,只是从法律条文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更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通过12天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交通行政执法规范》、《交通行政执法禁令》和《交通行政执法忌语》等法规和有关路政、运政、水政行政执法的文件,使我充分认识到进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是交通执法工作的准绳,也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自身素质。本人结合自身实际工作,认真分析与总结经验,深深体会到以下四点心得:(一)是认真学习、全面贯彻、正确实施相关规章,是当前我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培训,我在

  从事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和执法管理时,能够准确理解和正确把握法律法规的主要原则、基本制度和各项具体规定,此后也不断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从而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特别是对关系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内容,如市场准入条件、行政许可程序、相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促进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运行。

  (二)是认真清理道路运输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在5部相关配套规章颁布之前,原有颁布一系列道路运输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在新的道路运输管理法规和制度重新确立的新情况下,在交通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注意对现有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相抵触的,如交通部1995年9月6日发布的《省际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20XX年4月27日发布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同时废止,根据现行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的立法精神和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全面、准确、严格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一是按有关规章的规定,规范道路运输行政许可行为;二是严格运输市场准入关,对达不到许可条件的一律不得准入;三是按照新规章的规定换发相关证照工作;四是加强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各种

  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旅客、货主以及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是按照法律法规,根据群众反映突出的实际问题,制定完善的各项专项整治方案,切实排摸出社会不安定因素,消除道路运输安全隐患。

  (四)是文明执法是社会精神文明的体现。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所谓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文明执法

  是行政执法的属性所决定的。我们执法的对象大多是人民群众(驾驶员),遇到的问题大量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有的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后果的,应教育其纠正。如果言语粗鲁,行为野蛮,不但不能纠正其违法行为,而且会增加违法者的对立情绪,破坏政府形象。执法讲文明,要求有礼在先,出示证件在先,态度和蔼,举止端庄,教育疏导,以理服人,既是执法人员文明素养的展示,也是行政执法不可缺少的必要程序。实践表明,大多数违章违法者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执法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工作做到家,违法行为是会纠正的。因此,文明执法是行政执法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新形象的根本保证。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六十条和六十二条中的法律责任规定,行政执法人员违犯法律规定,徇私舞

  弊,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这些都是对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具体要求。在实践体现文明执法上,还要提高人民群众的素质和法律意识。文明执法必须普遍提高人民群众素质和对交通执法工作的认识,使人民群众在行使他们的权力的同时普遍并愿意承担法定义务。要加大普法教育,单位负责宣传的部门要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而且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从而使人民群众了解交通,理解交通,支持交通,明确不接受处罚或粗暴依法执法是违法行为,在外部环境优化、执法环境成熟的情况下,文明执法才能顺利进行。总之,以增强人的法制观念为先导,以提高人的法律意识为重任,以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依法行政为目标,狠抓发动,突出重点。

  注重依法治理。对此,只有正确引导并转移到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上来,才是行政、经济和谐发展之良策。因此,也要认真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按照“常抓不懈,务求实效”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制观念,从而,促进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只有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依法治理的功能作用,为推进我市交通行政执法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篇二:执法业务培训心得体会执法部门培训学习个人心得体会参加此次主题为xx省执法部门危机公关能力学习暨法制新闻写作培训班学习,是我工作以来参加的首次出外正式培训学习,并且培训内容与我所学专业及工作岗位密切关联,让我收获、体会颇多。一、进一步提升思想高度,净化心灵此次培训为期三天,专家学者们的讲授准备充分、有的放矢,无论是理论学习还是经验交流、案例分析还是引经据典、学者风范还是领导形象,都让我思考了很多。从学校毕业6年了第一次走进课堂学习,由不太习惯到渐解其中味儿,再到感觉如沐春风甚至培训结束还意犹未尽,深深感受到自己在思想上得到再次净化和提高。这种净化和提高于讲授者富有高度、深度和广度的思想,于思想与知识本身的力量,还于求知者对新知的追求喜悦和教学氛围的纯净感受。二、进一步开阔视野境界,激发热情听了专家学者们精辟的讲解、独到的剖析和成功的经验交流,让我精神为之振奋、见识

  

篇六: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心得体会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班心得体会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班心得体会同学们,你们知道《道路安全交通法》吗?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南京已变得越来越美丽,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为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1996年2月,国家教委、公安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出通知,把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制度,敦促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教育部将今年3月28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定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在此,学校向全体

  师生发出倡议: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

  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

  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3、当我们时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

  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4、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放学回家一定要排好

  路队。记得有一个故事。几个学者与一个老者同船共渡。学者们问

  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学,老者连连摇头。学者们纷纷叹息:那你已经失去了一半的生命。这时一个巨浪打来,小船被掀翻了,老者问:“你们会不会游泳啊?”学者们异口同声地说不会。老者叹口气说:“那你们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其中蕴含的哲理却耐人寻味。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贱,不论性别年龄。孩子、学子、工人、知识分子,人民公仆。无论咿呀学语,还是学富五车,无论幼小纤弱,还是身强力壮,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懂起码的安全常识,那么,危险一旦降临,本可能逃离的厄运,却都会在意料之外、客观之中发生了。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

  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今天是第十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我们希望这个日子能够再次唤醒同学们对交通安全的重视。大地苏醒,春风又绿。我们要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自己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班心得体会为增强自身业务能力,进一步学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有关知识,成为一名业务水平高、专业知识强的专职路政执法人员,我于6月11日-15日参加了由区交通运输厅举办的第一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班。在此期间,我学习了关于党建基本理论、《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不仅增强了执法技能,也扎实了个人法律素养。一、温故知新,提升理论认识。我参加路政所的工作已有半年时间,因而对路政工作方面有一定程度的认识,但在理论方面的知识还不够全面。而通过这次培训学习,使我全面提升了理论方面的认识,同时,又对已有所了解的方面加深理解,做到温故而知新。二、以人为本,服务大众。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重新学习,使我更清晰地明白到,路政管理发展到今天这个阶段,除了要以“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道路畅通”为工作主题外,还要与时俱进,以服务大众为理念,引领路政工作从原

  来的管理性质为主,转变为以服务性质为主。路政管理,就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以及更高的要求,才可以为向大众提供更好、更满意的服务,从而为社会经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刻苦学习,熟悉业务。通过这次学习,对我在日后的工作实践中,如何更好、更快、更准确地应用相关条例,处理案件和许可的流程人提供了很大的帮助。路政管理,既是行政执法的一种,又是政府向人民群众提供的一种公共产品,因而,要提高服务的质量,就首先要提高路政执法人员自身的素质。只有执法人员自身的素质提高了,才可以向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优质的服务。

  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的同时,我们也应时刻警醒自己。现实生活中,人民对交警了解的较多一点,对路政却知之甚少,甚至有很多人都不知道有路政这样一个部门在为他们默默无闻的服务。路政工作是平凡的,但我们可以像雷锋同志一样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体现我们的巨大价值。路政工作价值的发挥需要广大路政工作人员的积极努力,体现在路政工作人员为人名服务的劳动之中。正如习总书记所言“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我们一定要热爱路政工作,无论社会赞许、肯定,还是质疑,都要怀着一颗平和的心面对,做一名合格的路政执法人员。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班心得体会《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

  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问题很的大争论。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篇七: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心得体会

  学习交通行政执法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语言类读书心得同数学札记相近;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学习交通行政执法的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习交通行政执法的心得体会通过12天培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交通行政执法规范》、《交通行政执法禁令》和《交通行政执法忌语》等法规和有关路政、运政、水政行政执法的文件,使我充分认识到进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是交通执法工作的准绳,也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自身素质。通过学习,我有以下三点体会一、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严格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严格执法至少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例如在执法过程中至少要有两位执法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执法证件,仪表端庄,语言文明,而不能行为野蛮,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乱罚款,以罚代管,甚至搞所谓的“以邪治邪”,不能只教育不处罚,以教代管,该纠正的不纠正,该罚的不罚,对违法者听之任之,这也是执法不严、玩忽职守的表现。严格执法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执法责任制,强化落实各种形式的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交通执法队伍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形象。加强执法规范建设,让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成为制度。要认真并贯彻行政复议法,保障国家法律监督制度在交通各项工作中的贯彻执行。

  1

  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收受当事人钱物、吃喝拿要办人情案、执法行为不文明,举止粗俗、态度蛮横。这些都严重损害了执法人员在群众中的整体形象,作为执法人员并非仅仅是某个单位的一员,在群众眼里,你是执法者,是代表了最具权威的法律在行使职权,是为人民排忧解难的,是群众的保护神,因而我们的言行举止是否文明、有无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公正执法就是不偏不纵,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法定职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者不能超越法定职权执法。公正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因违法行为人的态度不好而加重处罚或态度很好而从轻处罚“态度执法”、不以违法行为人与我们有关系或亲戚或朋友因而加重或从轻处罚的“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做到见违必纠,违法必罚,罚而有据。只要违法犯罪不管你官居多高、功有多大都应依法予以追究。三、文明执法是社会精神文明的体现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所谓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行政执法的属性所决定的。我们执法的对象大多是人民群众(驾驶员),遇到的问题大量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有的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后果的,应教育其纠正。如果言语粗鲁,行为野蛮,不但不能纠正其违法行为,而且会增加违法者的对立情绪,破坏政府形象。执法讲文明,要求有礼在先,出示证件在先,态度和蔼,举止端庄,教育疏导,以理服人,既是执法人员文明素养的展示,也是行政执法不可缺少的必要程序。实践表明,大多数违章违法者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执法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工作做到家,违法行为是会纠正的。因此,文明执法是行政执法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新形象的根本保证。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六十条和六十二条中的法律责任规定,行政执法人员违犯法律规定,徇私舞弊,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这些都是对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具体要求。

  2

  在实践体现文明执法上,还要提高人民群众的素质和法律意识。文明执法必须普遍提高人民群众素质和对交通执法工作的认识,使人民群众在行使他们的权力的同时普遍并愿意承担法定义务。要加大普法教育,单位负责宣传的部门要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而且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从而使人民群众了解交通,理解交通,支持交通,明确不接受处罚或粗暴依法执法是违法行为,在外部环境优化、执法环境成熟的情况下,文明执法才能顺利进行。

  总之,通过学习我的自身素质一定会得到进一步提高,一定会克服自身的不足,在工作中取得新的突破。并在今后的工作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立足本职、不断努力、不断进取,争取多到执法现场学习,取得业务和思想上的双提高。还有要不断提高工作创新意识,在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

  学习交通行政执法的心得体会通过学习《交通行政执法禁令》和《交通行政执法忌语》,使我充分认识到进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是交通执法工作的准绳,也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自身素质,为我更好的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通过学习,我有以下三点体会一、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严格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严格执法至少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例如在执法过程中至少要有两位执法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执法证件,仪表端庄,语言文明,而不能行为野蛮,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乱罚款,以罚代管,甚至搞所谓的“以邪治邪”,不能只教育不处罚,以教代管,该纠正的不纠正,该罚的不罚,对违法者听之任之,这也是执法不严、玩忽职守的表现。严格执法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执法责任制,强化落实各种形式的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

  3

  究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交通执法队伍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形象。加强执法规范建设,让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成为制度。要认真并贯彻行政复议法,保障国家法律监督制度在交通各项工作中的贯彻执行。

  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收受当事人钱物、吃喝拿要办人情案、执法行为不文明,举止粗俗、态度蛮横。这些都严重损害了执法人员在群众中的整体形象,作为执法人员并非仅仅是某个单位的一员,在群众眼里,你是执法者,是代表了最具权威的法律在行使职权,是为人民排忧解难的,是群众的保护神,因而我们的言行举止是否文明、有无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公正执法就是不偏不纵,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法定职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者不能超越法定职权执法。公正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因违法行为人的态度不好而加重处罚或态度很好而从轻处罚“态度执法”、不以违法行为人与我们有关系或亲戚或朋友因而加重或从轻处罚的“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做到见违必纠,违法必罚,罚而有据。只要违法犯罪不管你官居多高、功有多大都应依法予以追究。据资料报道,20年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已经审议和通过各种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文件就有328件,这期间国务院还制定了700多件行政法规,各地方省级人大制定和批准了5000多件地方性法规。仅八届人大五年间,就立法118件。通过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中,更加注意执法的公正性。三、文明执法是社会精神文明的体现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所谓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行政执法的属性所决定的。我们执法的对象大多是人民群众(驾驶员),遇到的问题大量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有的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后果的,应教育其纠正。如果言语粗鲁,行为野蛮,不但不能纠正其违法行为,而且会增加违法者的对立情绪,破坏政府形象。执法讲文明,要求有礼在先,出示证件在先,态度和蔼,举

  4

  止端庄,教育疏导,以理服人,既是执法人员文明素养的展示,也是行政执法不可缺少的必要程序。实践表明,大多数违章违法者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执法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工作做到家,违法行为是会纠正的。因此,文明执法是行政执法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新形象的根本保证。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六十条和六十二条中的法律责任规定,行政执法人员违犯法律规定,徇私舞弊,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这些都是对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具体要求。

  学习交通行政执法的心得体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xx年第9号,以下简称“新规”)于20xx年4月12日发布,20xx年6月1日起施行。现行适用的《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交通部令1996年第7号)和统称为《交通行政执法规范》的5个规范(交体法发〔20xx〕562号)同时废止(以下简称“旧规”)。十年磨一剑,新规的施行既是行业去粗取精,更是时代发展要求。新规是指导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宝典”,认真学习新规是每一名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必需修炼的“功夫”。一、新规顺应依法行政的要求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国大约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都由行政机关执行,行政执法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直接体现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水平。为贯彻依法行政要求,国务院先后出台多项措施,特别是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新规贯彻了上述举措。新规第19条规定了“双随机、一公开”内容,第3条对推行三项制度作了总要求,第22条规定了执法中出示证件表面身份内容,第75条对事后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作了规定,第21条以及第四章对执法过程中进行文字、音像记录作了要求,第66条、67条、68条对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作了规定,第

  5

  69条、72条、73条对行政处罚决定审查批准作了规定,重大执法决定由本单位负责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上述规定规范了执法程序、强化了执法监督,有助于提升交通行政执法整体水平和公信力,有助于树立交通执法新形象、提升法治交通建设水平。

  二、新规顺应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需要《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xx〕63号)明确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通过整合执法队伍、理顺职能配置,将交通运输系统各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进行整合,梳理编制执法工作规程,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效能。新规顺应改革要求,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擘画蓝图,与旧规相比,新规有以下几项重要变化。一是扩大了规定内容,修订了行政检查、增加了行政强制方面的规定。旧规受出台时间(1996年、20xx年)所限,着重行政处罚。随着20xx年《行政强制法》施行,行政强制成为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新规适时调整,对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进行了全面规范。其中,第2条明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包括公路、水路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第三章、第五章、第七章第二节对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尤其是代履行作出了详细规定,全面规定有助于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尽责。二是规范了调查取证,明确了各种证据的收集制作、审查认定方法原则。证据对于行政执法至关重要,据以往的经验事实,证据的收集制作是交通行政执法的薄弱环节,往往导致行政处罚决定被撤销、行政诉讼败诉等后果,挫伤了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和信心,损害了交通执法部门的威信。新规第四章对交通行政执法中八种证据的收集调取方法、制作固定要求、审查认定原则进行了全面规定,这一方面对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另一方面有助于提升交通行政执法的专业性、权威性。三是对待定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新规第九章对涉案财物的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第125条明确了无主物的处理程序;第100条、第101条明确了拍卖扣押财物抵缴罚款的规定和要求;第11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的,

  6

  按照结案处理,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完毕后,将相关案卷材料归档;第25条明确巡查时可在视线良好、路面开阔地段对涉嫌违法车辆发出停车检查信号,实施检查;文书式样之十六《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增加了救济渠道内容,责令改正作为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新规顺应时代发展趋势随着信息化、数据化、网络化发展,政府各部门依托“互联网+”出台了很多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同时转变传统工作模式,提升工作中科技化、信息化水平。新规一方面顺应时代发展,增加了电子送达方式(第17条)、网上支付罚款(第95条)等便民内容;另一方面根据信息化发展趋势,改进执法方式,对非现场执法作出了规定。其中,第18条、第33条明确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可以通过技术系统、设备实施电子监控开展行政检查、收集固定证据;第29条增加电子数据证据种类,第49条明确通过电子监控取得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证据效力。这些规定为开展非现场执法提供了依据和指导,规避了现场执法中矛盾激化的风险,提升了交通行政执法智能化、科技化、信息化水平。新规在增加规定的同时,也取消了行政处罚陈述申辩期限(3天)等内容,文书式样中没有案件调查报告、电子送达地址确认书等文书模板,这些问题有待相关主管部门在工作中作进一步明确。新规既对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提供了指导,同时也对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学习新规、运用新规、依法履职尽责是每一名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基本任务。

  7

  

  

篇八: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心得体会

  就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进行法制教育和有关学习比如我们集中参加了县委县政府交通行政执法大讨论活动动员大会思想道德专题讲座行政执法知识专题讲座等我们自己所里也进行了动员大会开展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学习郑九万先进事迹学习文明礼仪手册并重新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浙江省渡口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法律法规

  交通执法培训心得体会

  推荐文章路政执法人员培训心得热度:交通事故培训心得热度:个人入党培训心得体会热度:关于入党培训心得体会热度:预备党员入党培训心得热度:文明交通执法必须普遍提高人民群众素质和对交通执法工作的认识,培训使人民群众在行使他们的权力的同时普遍并愿意承担法定义务的心得体会。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收集整理的交通执法培训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交通执法培训心得体会篇1为提高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改变工作作风,营造和谐执法的氛围,塑造交通执法的新形象,建立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省交通厅于2011年3月10日至18日在武警**指挥学院举办全省交通行政执法第二期培训班。10日上午,**路政大队培训人员怀着激动、带着期盼的心情来到交通执法培训基地----武警**指挥学院。下午在学校礼堂召开了**省交通行政执法培训开学动员大会,省交通厅党组成员王兆飞副厅长,厅机关有关处室及厅直有关单位的领导,以及武警**指挥学院副院长钟志锋等领导出席了大会。会上王兆飞副厅长及各处领导一一作了重要讲话,阐明本次培训的任务与目的,分析了**交通面临的困难与挑战,指出交通执法队伍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强调交通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军营生活,熟悉而又陌生,伴随着朝升夕落的太阳,执法培训紧张而有序地进行着,早操、内务整理、军事训练、理论知识学习、集训……学员们克服了天气炎热、训练项目多、强度大的困难,以饱满的精神、认真的态度,督促自己坚持从“稍息”、“立正”做起,从积极参与整理班级内务的小事做起,把培训学习的每一天都作为自己学习锻炼的机会,把培训作为工作学习生活的一个新的起点,把战胜困难作为超越自我的途径,把挑战作为磨练意志的手段,促进自己不断成

  长进步。坚持树立“不畏艰苦”“愈磨愈勇”“长期作战”的思想意识,为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地磨练、实践,把自己培养成为一名符合新时期要求的合格的交通行政执法者而努力。大家还认真系统的学习了《**省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交通执法行为规范》、《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公路法》和《行政处罚法》等交通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我们在行使交通行政处罚权力过程中,严格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文明执法,为我们开展执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操场上,宿舍里,随处可见学员们刻苦训练、认真学习的身影。训练,固然是艰苦的,但看到领导、教官们为我们无怨无悔的付出,我的苦和累顿时烟消云散。小小的单人床,四四方方的豆腐块,还有每天准时的号角、哨声,这一切的一切,无不让我朝着一个真正的、合格的硬汉的目标出发。集体的生活有苦也有甜,蚊子是多了点,隔壁床的兄弟鼾声是大了点,训练难免风吹日晒雨淋,但我们收获了集体的荣誉感,学会了什么是团结,什么是严明的纪律,什么是严格的要求,什么是严谨的作风,这样的收获,正是我执法工作中所需要的。本着对单位负责,对培训班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用行动证明自己是一个有严明纪律观念的“军人”,用行动实践着厅党组打造交通执法新形象的合格交通执法人,圆满地完成了省交通行政执法培训。在培训考核中,我们班组以较优异的成绩结业,并在军事训练评比中荣获第二名的好成绩,为政执法培训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时光飞逝,转眼到了与武警**指挥学院说“再见”的时候了,通过九天短暂的军事化执法培训,我学到了许许多多……我要把部队的好传统、好作风和钢铁般的纪律都带回去,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为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交通执法培训心得体会篇2通过为期一个月的交通行政执法大讨论活动教育后,我充分认识到进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是交通执法工作的准绳,是我们港航工作的生命线,是重树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在群众中威望的形象工程。

  因为,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新闻媒体也时有曝光,大致表现在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收受当事人钱物、吃喝拿要办人情案、执法行为不文明,举止粗俗、态度蛮横。这些都严重损害了执法人员在群众中的整体形象,特别是“钓鱼”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究其根源还是个别领导干部和办案人员以执法者自居、管人者自居,而放松了自己对自己的约束,或守法意识不强、或目光短浅、贪图好处,置法律于不顾,徇私枉法。作为执法人员并非仅仅是某个单位的一员,在群众眼里,你是执法者,是代表了最具权威的法律在行使职权,是为人民排忧解难的,是群众的保护神,因而我们的言行举止是否文明、有无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县委、县政府对有关问题十分重视,针对为什么执法、如何执法问题都有相关指导性文章和制定相应的内部规定;就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进行法制教育和有关学习,比如我们集中参加了县委、县政府交通行政执法大讨论活动动员大会,思想道德专题讲座,行政执法知识专题讲座等,我们自己所里也进行了动员大会,开展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学习郑九万先进事迹,学习文明礼仪手册,并重新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浙江省渡口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法律法规。

  通过学习并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情况就如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严格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严格执法至少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结合我们工作

  实际不能只重实体法而忽视程序法,比如在富阳私家车案件中运管执法人员就有这种意识,只要证据充分了往往就不去考虑程序上的立案呈批,不去考虑取得证据过程的合法性,这些很容易造成在行政诉讼中败诉,并导致很坏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严格执法还要注意粗暴执法,我们港航部门在执法中有一整套严格规定,比如在询问当事人、证人、违反法律行为人时必须要有两位执法人员,检查中必须出示证件,执法过程中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执勤标志,仪表端庄,语言文明,而不能行为野蛮,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乱罚款,以罚代管,甚至搞所谓的“以邪治邪”,不能只教育不处罚,以教代管,该纠正的不纠正,该罚的不罚,对违法者听之任之,这也是执法不严、玩忽职守的表现。严格执法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执法责任制,强化落实各种形式的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交通执法队伍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形象。加强执法规范建设,让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成为制度。要开展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技巧,对于屡教不改、蓄意闹事、干扰执法的当事人,多用“智取”,少用“武攻”。要认真并贯彻行政复议法,保障国家法律监督制度在交通各项工作中的贯彻执行。

  二、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公正执法就是不偏不纵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法定职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者不能超越法定职权执法。公正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因违法行为人的态度不好而加重处罚或态度很好而从轻处罚“态度执法”、不以违法行为人与我们有关系或亲戚或朋友因而加重或从轻处罚的“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做到见违必纠,违法必罚,罚而有据。只要违法犯罪不管你官居多高、功有多大都应依法予以追究。据资料报道,20年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已经审议和通过各种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文件就有328件,这期间国务院还制定了700多件行政法规,各地方省级人大制定和批准了5000多件地方性法规。仅八届人大五年间,就

  立法118件。通过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中,更加注意执法的公正性。

  三、文明执法是社会精神文明的体现。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所谓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行政执法的属性所决定的。我们执法的对象大多是人民群众(船员),遇到的问题大量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有的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后果的,应教育其纠正。如果言语粗鲁,行为野蛮,不但不能纠正其违法行为,而且会增加违法者的对立情绪,破坏政府形象。执法讲文明,要求有礼在先,出示证件在先,态度和蔼,举止端庄,教育疏导,以理服人,既是执法人员文明素养的展示,也是行政执法不可缺少的必要程序。实践表现,大多数违章违法者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执法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工作做到家,违法行为是会自行纠正的。因此,文明执法是行政执法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新形象的根本保证。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六十条和六十二条中的法律责任规定,行政执法人员违犯法律规定,徇私舞弊,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这些都是对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具体要求。在实践体现文明执法,还要提高人民群众的素质和法律意识。文明执法必须普遍提高人民群众素质和对交通执法工作的认识,使人民群众在行使他们的权力的同时普遍并愿意承担法定义务。要加大普法教育,单位负责宣传的部门要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而且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从而使人民群众了解交通,理解交通,支持交通,明确不接受处罚或粗暴依法执法是违法行为,在外部环境优化、执法环境成熟的情况下,文明执法才能顺利进行。通过近一个月的学习,查找了自己在工作的几个问题:1、感觉到自己在思想认识上与县委、县政府及县交通局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2、由于担任的是办公室工作,现场实际执法经验不足,执法水平不够。

  3、兼顾农村指导员工作和协助办公室工作,压力较重,怕两边都做好。

  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相信通过行政执法大讨论活动,自身素质一定会得到进一步提高,一定会克服自身的不足,在工作中取得新的突破。二是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立足本职、不断努力、不断进取,争取多到执法现场学习,取得业务和思想上的双提高。三是提高工作创新意识,在工作中合理安排时间,减轻领导压力,做到两边工作都不误。

  交通执法培训心得体会篇3通过12天培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交通行政执法规范》、《交通行政执法禁令》和《交通行政执法忌语》等法规和有关路政、运政、水政行政执法的文件,使我充分认识到进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是交通执法工作的准绳,也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自身素质,为我更好的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通过学习,我有以下三点体会:一、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严格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严格执法至少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例如在执法过程中至少要有两位执法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执法证件,仪表端庄,语言文明,而不能行为野蛮,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乱罚款,以

  罚代管,甚至搞所谓的“以邪治邪”,不能只教育不处罚,以教代管,该纠正的不纠正,该罚的不罚,对违法者听之任之,这也是执法不严、玩忽职守的表现。严格执法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执法责任制,强化落实各种形式的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交通执法队伍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形象。加强执法规范建设,让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成为制度。要认真并贯彻行政复议法,保障国家法律监督制度在交通各项工作中的贯彻执行。

  交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收受当事人钱物、吃喝拿要办人情案、执法行为不文明,举止粗俗、态度蛮横。这些都严重损害了执法人员在群众中的整体形象,作为执法人员并非仅仅是某个单位的一员,在群众眼里,你是执法者,是代表了最具权威的法律在行使职权,是为人民排忧解难的,是群众的保护神,因而我们的言行举止是否文明、有无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公正执法就是不偏不纵,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法定职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者不能超越法定职权执法。公正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因违法行为人的态度不好而加重处罚或态度很好而从轻处罚“态度执法”、不以违法行为人与我们有关系或亲戚或朋友因而加重或从轻处罚的“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做到见违必纠,违法必罚,罚而有据。只要违法犯罪不管你官居多高、功有多大都应依法予以追究。三、文明执法是社会精神文明的体现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所谓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行政执法的属性所决定的。我们执法的对象大多是人民群众(驾驶员),遇到的问题大量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有

  的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后果的,应教育其纠正。如果言语粗鲁,行为野蛮,不但不能纠正其违法行为,而且会增加违法者的对立情绪,破坏政府形象。执法讲文明,要求有礼在先,出示证件在先,态度和蔼,举止端庄,教育疏导,以理服人,既是执法人员文明素养的展示,也是行政执法不可缺少的必要程序。实践表明,大多数违章违法者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执法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工作做到家,违法行为是会纠正的。因此,文明执法是行政执法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新形象的根本保证。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六十条和六十二条中的法律责任规定,行政执法人员违犯法律规定,徇私舞弊,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这些都是对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具体要求。

  在实践体现文明执法上,还要提高人民群众的素质和法律意识。文明执法必须普遍提高人民群众素质和对交通执法工作的认识,使人民群众在行使他们的权力的同时普遍并愿意承担法定义务。要加大普法教育,单位负责宣传的部门要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而且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从而使人民群众了解交通,理解交通,支持交通,明确不接受处罚或粗暴依法执法是违法行为,在外部环境优化、执法环境成熟的情况下,文明执法才能顺利进行。

  总之,通过学习我的自身素质一定会得到进一步提高,一定会克服自身的不足,在工作中取得新的突破。并在今后的工作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立足本职、不断努力、不断进取,争取多到执法现场学习,取得业务和思想上的双提高。还有要不断提高工作创新意识,在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

  

  

推荐访问: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 执法人员 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