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书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11篇

时间:2022-11-07 13:35:10 来源:网友投稿

党支部书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11篇党支部书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学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学院意识形态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依据《XX大学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支部书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11篇,供大家参考。

党支部书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11篇

篇一:党支部书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学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学院意识形态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依据《XX大学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加强和改进学院的意识形态工作,关乎培养什么人、关乎治学的方向、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学院党委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第三条学院党委对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按照“党政同责”原则,院长对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负重要责任。党委书记和院长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对分管领域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四条学院党委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一)认真贯彻落实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规范和工作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本单位师生员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指导、督促和检查院属各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

  (三)分析研判学院意识形态领域状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维护好学院的意识形态安全。

  (四)始终坚守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强化学院意识形态领域内课堂管理、阵地管理、网络管理、项目管理、重点人管理、社团管理以及抵御宗教渗透等,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

  (五)对学院发生的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有效的处置方案和解决办法,根据实际进行果断和妥善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党委汇报。

  (六)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独特作用,加强与党外人士的联系和交流,并结合他们的学科专业、社会地位、学术影响等实际,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七)建设好学院宣传思想工作等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大力加强宣传思想工作。

  (八)学院党委必须确保在学科建设、课堂教学、作品创作、文体活动等过程中,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占领文化阵地,培育和打造文化品牌,组织创作和推介优秀文化艺术作品。

  第五条学院各党支部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一)认真贯彻落实院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规范和

  工作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本支部师生员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支委及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党支部要建立健全日常信息搜集发现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

  (四)分析研判党支部意识形态领域状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维护好学院的意识形态安全。

  (五)对支部范围内发生的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有效的处置方案和解决办法,根据实际进行果断和妥善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向学院党委汇报。

  (六)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相关规定,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教学科研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落实。

  第六条学院党委每学期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院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学院领导班子目标管理,与学院改革发展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强化党支部书记、辅导员、班主任等工作队伍在引导主流意识形态中的骨干作用,强化学院党委和各党支部在维护主流意识形态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广大教职工特别是党员教师在维护主流意识形态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七条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强

  化师生思想引导和政治引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持续深入地抓好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把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全过程、全方位。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学院主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进行全面严格审查。对所辖办公、教学、科研等场所,全面加强监管,使学院的意识形态工作真正做到有重点、无盲区。

  第八条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要高度重视知识分子工作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工作。学院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真心与广大教师特别是高层次人才交朋友,重点做好各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和知名专家学者的工作,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引领带动作用。要加强对党外人士的政治引领与政治吸纳工作。加强与党外人士的联系和交流,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第九条建立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季度分析研判机制,及时分析研判重大舆情、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措施,作出工作安排。每年至少在党内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第十条准确把握师生思想动态,制定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处

  置预案,出现意识形态领域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按规定将发生过程、问题原因、处理过程、处理结果、经验教训等形成书面材料向学校党委报告。

  第十一条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领导班子、党支部书记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报请校党委追究责任。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学院发生因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5)对学院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6)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7)学院师生员工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8)学院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9)对学院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10)师生员工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

  

篇二:党支部书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工作汇报

  意识形态工作对于我们党来说是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系着党的荣辱兴衰、生死存亡。是广大党员武装头脑的工具,可以说意识形态有多深入,党员党性就有多强,意识形态并不是虚无缥缈的,也不是天马行空、飘忽不定,它是以广大党员为抓手,以宣传思想工作为载体,是有骨有肉,有血有气的。意识形态的骨就是广大党员,肉就是宣传思想工作。现将我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党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及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组,乡党委书记任组长,统筹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评,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认真落实党组织书记意识形态工作述职制度,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党委会议定期分析^p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分清主流支流,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村情民意中的苗头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二、狠抓学习教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狠抓中国特色社会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是抓党员春训。组织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二是组织开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集中学习。乡党委以“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为主题,分别组织下辖个党支部、党员干部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和党的纪律规定及党的光辉历史等知识、观看历史文献纪录片《筑梦中国》。采取个人自学、专家授课、集中研讨、检查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扎实开展理论学习。

  

  三是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各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带头到各联系支部讲党课,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要广泛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三、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一是落实“书记讲坛”制度。党委班子成员模范践行社会核心价值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开展书记上党课活动。二是抓好道德建设。设立道德讲堂,通过学唱道德歌曲、诵读道德经典、宣讲典型事迹、发善心等模式,强化道德理念,弘扬道德风尚。开展“我评议我推荐身边好人”和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和网络文明传播活动,由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在微信、微博等载体上传播文明精神。四是营造人人参创的氛围。通过召开会议、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动员干部、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文明创建活动。同时,充分利用网站、报纸等媒体,积极宣传活动动态和好的做法,提升干部、群众参创热情。把握中秋、春节等重大节日,召开节前提醒会,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四、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做到“一把手”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立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认真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依托党务、政务信息公开网,宣传栏等形式,及时公开本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财务预决算等相关信息,全年党务政务公开网共更新信息0余条。及时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建立重大政策及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言论。全年对外宣传管理到位,在网络、报刊报刊无负面新闻。五、保证各项工作齐发展__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也是“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预计我乡经济社会发展全乡农业生产总值元,增长;财政收入0万元,增长;固定资产投资万元,增长;招商引资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

  

  一年来乡党委政府以奋力打造花果之乡、民族之乡、老区之乡为抓手,按照全市突出、全县靠前的发展目标,顽强拼搏,奋起直追。

  (一)抢抓招商引资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税摸排,加大招商引资、以商引商、“引凤还巢”力度,加强对外联系,捕捉商企信息,积极对接本地在外创业成功人士,引进无污染、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发展项目,对有功人员将参照县级标准予以奖励。二是科学编制“十三五”发展规划特别是重点项目规划,科学指导上丰未来五年发展。健全完善“十三五”期间乡村两级项目库,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按轻重缓急、群众期盼程度,逐步梯次推进实施。三是抓好丰河整治。推进城区上游水功能区水质超标专项整治行动,积极争取并启动设计水系连通项目及自来水厂建设,征求各方意见,实地规划设计,美化河道水。(二)推动农业结构调整,着力建设美丽家园。一是积极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开发,实现特色产业逐年加强。利用现有传统特色农业产业优势,在全乡范围内大力发展茶叶、菊花、徽州雪梨、姬公尖柿子、岩香榧基地等产业开发,逐步形成种植—技术服务—产品回收销售一条龙的产业化发展道路,将其作为全乡经济增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大力推进发展电子商务,扩宽销售渠道。二是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抓好美丽乡村建成区上丰、中心村上丰蕃村以及霞江龚村、上丰屯田、上丰禹川、丰杨家坦自然村美丽乡村建设,广泛调动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力推进“三线三边”及环境卫生大整治,打造美丽乡村建设新亮点。三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因村因地施策,积极探寻贫困村精准脱贫的密码,实施“一户一策”,通过产业扶持、项目建设、资共享,不断转变村民思想观念,让贫困户有能力自我“造血”,迈上彻底脱贫之路。扎实抓好省级建档立卡贫困村岩村扶贫开发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岩香榧基地建设、道路硬化维修、有机肥免费发放等扶贫项目,带动贫困户发展致富,确保岩村整村脱贫出列。(三)整合用活旅游资,大力发展生态旅游。

  

  一是强化旅游资整合,推进文化传承利用,着力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培育乡域经济新的增长点。突出旅游+花果产业、旅游+文化,结合

  

篇三:党支部书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3篇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1篇

  一年来本人仔细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支部书记的工作职责,仔细学习理论学问,加强自身修养,主动工作,较好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为学校的进展作出了应有的奉献。现就落实我校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状况汇报如下:

  一、仔细学习、提高素养,保持廉洁奉公。作为学校党支部书记,我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始终告诫自己,要保持廉洁奉公,无私奉献。坚持手中之权,为学校教育谋划,为学生服务,为教育事业而奉献,深入到教育教学

  党员的思想水平、理论修养,并且深入开展了批判与自我批判,深刻剖析自己的缺点和错误,到达提高思想觉悟的目的。

  2、切实抓好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作为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主要领导,我始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坚持德育为主,育人先育德的指导思想。仔细抓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主动宣扬德育工作的重要性,让广大教职工树立育人先育德的教育理念,加强对德育党员和班主任的培育,将思想教育工作纳入教师考核中,作为选优、晋职的重要根据,并且建立起家校共建的教育体系,共同探讨学生的教育方法。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本人能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加强世界观的改造,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保持良好的生活作风。能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教育局及中心学校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在党员组织生活会上,常常检点自己的言行,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淡泊个人名利。在学校廉政工作建设中重点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大力提倡和发扬团结协作精神,要求领导班子要强化道德人格修养,做到言行一致、廉洁自律,为党员和其他教师做出表率;二是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支部与每一个党员鉴定了目标责任书;三是加大了纠风治乱力度,坚持校务、财务公开。坚决制止乱收费、乱订教辅读物的不良现象,保证学校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4、扶贫帮困,持之以恒。要求我校全部帮扶责任人空余时间常常到结对的扶贫帮困户家中上门探望,嘘寒问暖,准时了解困难,并实行措施帮助他们克服解决。同时对于村里的弱势群体给予更多的扶持和关爱,

  一年来,本人身体力行,不仅带初三毕业班的课,而且深入课堂,学校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肯定的成果,受到老师们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好评。

  三、存在的问题。一年来,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果,但在取得较好成效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缺乏。主要表现为:一是理论学习深度不够,思想上对学习不够重视。由于工作头绪多,总觉得工作忙,没时间,缺乏学习的自觉性。即便学习,也停留在批阅文件,参与业务培训的层面,对政治理论缺乏全面理解;二是党建工作抓得不够扎实,支部建设、党员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支部"三会一课'活动开展计划有待进一步细化,党员的思想教育有待进一步提高,党员教育管理方法不够敏捷,对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的学习和对新事物、新改变的适应能力还需加强;三和教职工的谈心和沟通不多,而且工作的方式、方法有时过于简洁,方式单一,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加强;四是在工作上落实不够全面。有时工作有些拖拉。一忙起来,有时顾此失彼。以后要很好地兼顾各方面的工作,都要准时做好;五是跟踪问效抓落实的力度还不够,没有形成长效监督机制,"主动抓、带头抓、直接抓'的责任意识还需加强。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我今后决心要进一步加强学习,特殊是要学习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现代教育制度,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努力思索学校改革进展的大事,为学校加快进展奉献自己的力量,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仔细讨论分管工作现状,主动探究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新路子,要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德育教育工作,始终不渝地把德育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为邓元泰镇中学的进展,为邓元泰的教育事业奉献自己的力量。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篇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措施:〔一〕主动推动理论武装和理论建设工作1、深入学习宣扬贯彻*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用*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干部、教育人民群众。重点抓好各级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进一步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制度,完善和落实个人自学、学习记录、总结考核、课题调研等制度。加强基层党校阵地建设和基层党员培训教育工作,主动抓好非公企业、社区、村居群众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结合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力抓好各级党员干部政治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抓好高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进'工作。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基层党〔政〕校、党员活动室、市民〔村民〕学校以及宣扬栏〔窗〕、村务公开栏等宣扬阵地,运用座谈会、宣讲团、大型标语等形式,宣扬"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理论宣扬工作,努力

  

  办好温州日报理论版、温州电视台"求是论坛'等理论栏目。2、主动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讨论和创新。我市理论、社科界要

  结合我市"和谐社会'构建、产业结构调整、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非公经济跨越式进展和政府部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等课题,加大对我市经济社会进展的讨论力度。进一步深入开展*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主题和重点专题讨论,组织实施"科学进展观在温州的实践'、"提高执政能力在温州的实践'等系列讨论工程,加深对树立和落实科学进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学习讨论。进一步办好温州师范学院、温州大学学报以及温州论坛、温州学刊等学术刊物,主动运用学术刊物这一讨论平台开展理论讨论和创新。

  

篇四:党支部书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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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实施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明确校党委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学校党组织要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政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学生管理和党的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广大师生员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努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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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实行党委(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责任主体

  第四条学校党委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原则,校长对本校意识形态工作负重要责任。党委书记和校长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抓好统筹协调落实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业务领域和联系系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五条学校党群工作处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统筹、组织、协调、督查全校意识形态工作。学校各职能部门要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做好主管业务领域和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专人管理,完善工作机制。

  第六条各系部党支部、附校党支部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学校党委承担的有关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层层落实下去。系部、附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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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对分管领域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三章责任清单

  第七条学校党委(党支部)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把握正确方向导向的责任。认真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

  (二)加强课堂教育教学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严格执行关于课堂教学管理、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等制度,切实加强课堂管理。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点建设地位,加强课堂管理,严格意识形态审查。对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哲学社会科学等学科专业教材的选用要严把政治关。

  (三)加强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的责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实行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的审批监管制度,严把场地、人员、内容等关键环节。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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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管媒体原则,完善媒体意识形态和新闻宣传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类报刊、简报、信息、网站、公共场所标语横幅等的登记审批管理制度,加强新兴媒体管理。加强对各类文化场馆的管理。建立健全社团管理制度,坚持社团成立审批和年检制度,加强对各类社团的管理,配备得力的指导教师,强化思想政治导向。

  (四)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的责任。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升校园网络平台的吸引力和黏着力。建立网络舆情常态监测和预警机制、网络舆情联合应对处置机制,坚持正面舆论导向,积极主动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健全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的保障机制,及时排查学校各类网站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置网络舆情。

  (五)加强有关项目资金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意识形态审查机制。强化对中外合作办学、对外文化交流、学术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各种基金会在学校活动的管理。依法建立境外基金准入管理机制,明确学校、教师、学生接受境外资金资助的范围、审批程序,建立学校对外交流和学术活动的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机制。规范师生接受国外媒体采访,从严管理和审核师生参加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活动。

  (六)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的责任。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要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敢抓敢管,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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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园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对坚持错误思想的重点人,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七)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的责任。坚持教育和宗教相分离原则,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信徒,严禁在学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

  (八)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引导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加强教师聘用、考核评审中的政治立场考察,将思想政治表现和课堂教学要求与职称评定、评优奖励等挂钩,严把政治关口。加强知识分子工作,注重从优秀青年师生中发展党员,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知识分子制度,加强与党外人士的联系和交流,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注意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学术带头人、学科领军人物中代表人士的工作。

  第四章责任落实

  第八条学校党委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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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九条学校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群工作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和督促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

  第十条党群工作处作为统筹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要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向学校党委和上级党委宣传部门报告督查情况。

  第十一条学校各部门在校党委领导下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

  (一)校纪委要把落实中央、上级党委和学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二)党群工作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体系,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干部考察要突出把好政治关,注重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阵地意识的考察,把那些敢抓敢管、善于做意识形态工作、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优秀干部充实到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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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岗位上来,对理想信念、立德树人、纪律规矩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党群工作处还要履行抓好全校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责。

  (四)学生工作处要履行抓好全校学生的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责。

  第十二条各系部、附校党支部每半年要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向学校党委汇报,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要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成立本系部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并报党群工作处备案。

  第十三条健全校园意识形态阵地和重点工作的监管制度。严格实行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一会一报”制,由学校党委统一管理,党群工作处负责审批,其他学术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由教务处负责审批;各主办部门要强化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举办期间的督查机制,并做好资料备案存档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党群工作处、校团委、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电教中心对校内各类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校园专门宣传栏、各类正式出版物和自办刊物、各类文艺作品等负有监管职责;教务处对校内课堂教学活动负有监管职责;学生工作处、校团委、教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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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各系部对校内各类社团负有监管职责;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对校园内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负有监管职责。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层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作在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校纪委、党群工作处联合组织实施,每年安排一次,重点检查考核各党支部、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情况;完成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的情况;意识形态工作相关体制机制的建设和遵守情况;意识形态工作在各项工作中的落实情况等。检查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并督促整改落实。

  第十五条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落实中宣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党〔2005〕31号)精神,高度重视宣传思想工作一线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等队伍建设,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干部队伍坚强有力,认真研究和解决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队伍人员配备不够、教育培训不多等实际问题,选优配强专职工作人员。

  第五章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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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政一把手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职责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应对不力、处置不当的;

  (四)对本部门本单位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隐瞒不报、不予重视、不予处置的;

  (五)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和师生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职责范围内的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七)职责范围内编写的教材、公开发表的课题研究成果和公开发行的出版物、文艺作品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八)丧失对管理范围内报刊、新闻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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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职责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十)职责范围内出现境外非政府组织、宗教组织和各种基金会等进行政治渗透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十一)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十七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本细则第十六条所列情形,但具有下列情节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追究责任:(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及时如实报告并主动查处和纠正,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二)积极配合组织调查处理,主动承担责任的;(三)认真整改,成效明显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本办法第十六条所列情形,并具有下列情节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追究责任:(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的;(二)对发生的问题推卸、转嫁责任的;(三)干扰、阻碍、对抗组织调查处理的;(四)因领导不力导致直接管辖范围内连续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第十八条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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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对各系部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党群工作处可向学校党委、纪委提出问责建议。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由党群工作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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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党支部书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某某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五项制度

  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二)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本部门的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和责任制,对重要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过问、亲自处理,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要亲自抓。(三)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不少于一次。(四)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局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各中心所(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五)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六)积极同社科理论界、经济界、科学界知识分子交流,做好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的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走访、建立联系制度、参加学术活动、邀请座谈等形式,不断拓展同知识分子沟通的渠道。二、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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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局所属各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向局党组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二)党支部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6月底前和12月底前落实。

  (三)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党支部随时向局党组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党组成员及党支部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法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三、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一)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某市国土资源局某分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各中心所(科室)负责人及支部书记担任。(二)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季度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三)党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四)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并以《国土资源信息简报》专刊的形式编发。(五)定期通报结果。局党组每年在全系统通报一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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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识形态领域情况,各党支部每年在本单位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四、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一)局党组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局属各单位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二)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全局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考评,与述学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三)检查考核内容为中共某区委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委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内容。检查按照区委制定的意识形态内容打分表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四)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向局党组汇报,同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五)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局进行通报。五、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研判形势、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实现信息共享。(二)成立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人事科、党建办、各中心所及科室负责人组成。(三)职责分工1.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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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局各党支部应当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3.局纪检组要把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倾向、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局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联席会议半年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6月、12月进行,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

  (五)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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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党支部书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市教育局党委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市直教育系统党建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与市直各教育单位各科室签订2016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了党委支部委员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每人包抓一个市直教育单位党委支部党建意识形态的主体责任包抓和联系一个部门和县区业务的工作责任

  党组书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述职述责情况报告

  党组书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述职述责情况报告党组书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述职述责情况报告篇一

  市教育局党委(党组)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意见》,四举措确保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地生根。

  一是完善责任体系,落实工作职责。制定了《市直教育系统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各单位党组织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健全责任分工体系,建立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办公室(一网两微: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纪检监察、人事科、基教科、安全稳定等有关科室落实意识形态各司其职工作格局。市教育局党委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市直教育系统党建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与市直各教育单位、各科室签订《2016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了党委、支部委员、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每人包抓一个市直教育单位党委(支部)党建、意识形态的主体责任、包抓和联系一个部门和县区业务的工作责任。建立责任追究体系,对照党委(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意识形态责任追究13种表现,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市直教育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和约谈。加强对教育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合力。

  二是强化理论武装,加强思想引领。一是坚持用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推动工作。深入推进“”学习教育,局党组印发了《2016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局机关党支部印发了《“”学习教育指导性学习计划表》,局党办扎实坚持“四个一”学习制度,一年来,党委(支部)集中学习28次,学习笔记最多的达6万字以上。二是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党员、教育师生。组织覆盖全系统的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知识问答,组织市直教育系统“”知识竞赛,通过组织征文、演讲比赛、夏令营活动等加强对红色文化、英烈精神的宣传,表彰优秀党员12人,先进个人160多名,优秀组织单位9个。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凝聚强大精神动力。通过讲党课、集中学习等阐释“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抓好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和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的学习教育。今年以来,认真组织了“”学习教育四次专题研讨、机关问政、行风热线、“抓党建转作风促业务”专项整治等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党委(支部)书记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个人述职述廉述效重要内容。目前,市直教育系统单位负责人、县级领导在本单位、包抓单位、包扶村讲党课30多场次,广大干部撰写心得体会6篇以上,查摆问题整改率达98.2%以上,教育系统风清气正、干事创业局面已经形成。

  三是拓展工作载体,提升教育实效。一是深入开展文明礼仪进机关活动。制定《商洛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文明礼仪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下发“文明礼仪我先行党员干部作表率”倡议书,加强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教育。深入开展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教育诚信促进社会诚信。二是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结合“三进三服务建功十三五”党建主题活动,组织200多名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关爱留守儿童、服务群众脱贫和单亲家庭、巾帼志愿者、青年文明号、阳光助残等各种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和扶贫帮困、慈善捐助等公益活动,5名同志被表彰为先进个人。三是认真开展“厚德陕西”道德建设活动。结合校园文化建设,指导市直教育系统、各中小学校挖掘中华文化所蕴含的时代价值,编写校本教材,商洛校园文化建设工作被《中国教育报》专题报道。四是深化“两创两争”活动。深入开展以“创建文明单位、创建文明班级、争当文明教师、争当文明学生”为主要内容的教育系统“两创两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评选表彰先进单位(科室)40多个,先进个人137人。五是广泛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美德少年”等评选活动。近年来全市有878名教师获国、省表彰,尤其今年镇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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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昭同学被表彰为全国2016年度“最美孝心少年”,通过网络、广播、展板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发出教育好声音、弘扬教育正能量。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共管格局。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下发了《市教育局领导联县包抓制度》《县级领导包抓市直教育单位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市教育局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10多个文件,健全了局党委(党组)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及研讨机制。二是健全防控体系。开展教育系统网宣员、新闻发言人、通讯员的培训,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社会科学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和心理咨询教师等宣传思想工作骨干队伍建设,对基层单位网页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报纸刊物统一登记,对重大思想理论和舆论问题凝聚共识。三是定期进行研判。积极发挥党委(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个人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以党委为中心,科室相互联系机制,实行信息互通共享,将意识形态工作与稳定安全、教育中心工作一起部署,定期研判,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党组书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述职述责情况报告篇二

  一、工作职责我是××年××月开始担任县委副书记职务的。工作职责主要协助县委主要领导,分管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政法等项工作。

  二、工作成效一年来,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我坚持做到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协调各方,充分调动各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努力学习,不断加强理论素养和执政能力。根据组织分工,我深知自身工作担子非常重要,自己的知识、能力、水平远远适应不了工作发展的要求,只有努力学习,不断提高素质,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因此,我把学习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在学习中,我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来武装自己,提高自己立党为公、执正为民的能力。自费订阅了各种刊物,挤时间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司法建设、市场经济等相关理论,并在工作实践中努力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较好推动了工作的开展。

  (二)以抓好党的建设为重点,为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提供组织保证。在工作中,我把"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作为第一位的任务,把突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强化推进措施,使党的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以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为载体,强化了学习制度,建立了培训机制,丰富了学习内容,评学、述学、考学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提高了广大干部学习政治理论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切实强化了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

  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深化干部制度改革。为了调动广大干部建功立业的积极性,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能严格按照《条例》办事,落实中央5+1文件精神,在干部公开选拔票决制等重要制度的执行上取得了一定经验,并在省、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经验交流会上作了经验介绍。为了加强班子建设,先后和三个局级班子开会打招呼,指出问题,对19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

  三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运用载体指导基层组织建设。首先是对税费改革后的基层组织建设定位,抓什么、怎么干进行了调研,提出了思路,坚定了基层干部做好工作的信心。其次是不断地充实完善"三个培养"等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深化拓展了基层组织建设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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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在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上下功夫,增强宣传思想工作的影响力、感染力、战斗力。

  一是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工作有新举措。通过完善制度,创新学习载体,丰富了调研成果,促进了全县党员干部思想的进一步解放。

  二是新闻宣传工作有新突破。通过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弘扬了先进文化,宣传了绥滨,起到了鼓舞人的作用,在各级报刊发稿量上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质量有了很大提高。

  三是公民道德建设有了新进展。建立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诚信教育、"改、树、塑"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是精神文明建设三大创建活动有新起色(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在全县农村开展的"三个十"创评活动,开局良好,成效显著。

  (四)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努力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的良好环境。

  一是在全县农村开展的"崇尚科学、关爱社区、珍惜生命、反对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扎实深入。全县×××习练者全部转化,我县的经验做法被省市推广,县委被评为全省反邪教工作先进单位。

  二是严打刑事犯罪活动成效明显。发案率下降,破案率上升,全年重案全部告破,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有所增强。

  三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创建"平安绥滨"工作运转良好,治安防控体系健全,没有重特大事故、事件发生。

  四是高度重视职务犯罪的预防,典型经验在全市进行了交流。彻底清理了政法系统遗留案件的处理,没有因涉法而进京到省上访案件发生。涉法信访工作成效明显,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网络,把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关口前移,上百起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减少了诉讼成本和群众打官司的负担。

  五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着力开展了"四优四无"、"两级承诺"活动,鹤岗日报对比进行了专题报道,推动了"两风"建设深入开展,提高了政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使政法各部门的整体形象有了新的改观。

  (五)转变作风,树立领导干部良好形象。

  一是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积极主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做好工作。1、主动参与乡镇机构改革和教育改革,研究问题,解决难题。2、协助抓好烤烟生产,根据形势变化,提出对策,烤烟生产取得好成绩。3、主动深入信访一线,敢于碰硬,敢于解决棘手问题。4、认真做好扶贫解困工作,帮助解决贫困户生产困难、就业难题、上学难等问题,密切了同群众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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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严格要求,搞好廉洁自律。在日常工作中,廉政勤政,以身作则,不断提高自身拒腐防变能力。尤其是干部选任工作中,不收礼、不吃请、不徇私、不越轨,严格按《条例》办事,勇于承诺。不但能管住自己,更能管住身边的工作人员和家属,不讲排场、不摆阔气、轻车简从,家里有事从不张扬,能够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禁止别人做的,我坚决不做。

  三、存在不足一年来的工作虽有一些成绩,但也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理论学习坚持不够经常。存在以干代学,以忙挤学现象,不能持之以恒,理论联系实践有差距。

  二是工作抓得不到位。工作上存在很多的薄弱环节,安排部署多,督办检查少,缺乏条理性,工作力度不够。

  三是缺乏深入调查研究的精神,满足于一知半解,对一些难点问题解决办法不多,缺乏解决实际问题的力度。

  四是心系群众、为民执政意识还有差距。

  以上就是我一年来工作方面的基本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进一步重视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树立一个公务员和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党组书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述职述责情况报告篇三

  内江市东兴区东兴街道党工委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意见》,四举措确保东兴街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地生根。

  完善责任体系,落实工作职责。制定《东兴街道2016年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街道党工委书记为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负领导责任。健全责任分工体系,建立党工委统一领导,办公室(一网两微: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纪工委、党政办、安全稳定等有关科室落实意识形态各司其职工作格局。建立责任追究体系,对照党工委(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意识形态责任追究13种表现,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和约谈。加强对教育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开展意识形态合力。

  强化理论武装,加强思想引领。一是坚持用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推动工作。深入推进“”学习教育,党工委印发《2016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街道机关党支部印发《“”学习教育指导性学习计划表》,街道党政办扎实坚持“四个一”学习制度,一年来,党工委(机关支部)集中学习28次,撰写理论文章8篇。二是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党员。组织街道和各村(社区)党员干部参见党建知识理论考试,平均分达85分,同时通过组织征文、演讲比赛、夏令营活动等加强对红色文化、英烈精神的宣传,表彰优秀党员12人,先进个人20多名,优秀组织单位3个。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凝聚强大精神动力。通过讲党课、集中学习等阐释“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抓好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和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的学习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党工委(支部)书记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个人述职述廉述效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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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拓展工作载体,提升教育实效。一是深入开展文明礼仪进机关活动。制定《东兴街道关于开展文明礼仪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下发“文明礼仪我先行党员干部作表率”倡议书,加强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教育。二是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结合“三进三服务建功十三五”党建主题活动,组织60多名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关爱留守儿童、服务群众脱贫和单亲家庭、巾帼志愿者、青年文明号、阳光助残等各种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和扶贫帮困、慈善捐助等公益活动,5名同志被表彰为先进个人。三是广泛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美德少年”等评选活动。并通过网络、广播、展板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发出教育好声音、弘扬教育正能量。

  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共管格局。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下发了《街道领导抓村(社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东兴街道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6个文件,健全了街道党工委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及研讨机制。二是定期进行研判。积极发挥党工委(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个人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以党工委为中心,各办公室相互联系机制,实行信息互通共享,将意识形态工作与稳定安全、街道中心工作一起部署,定期研判,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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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党支部书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贯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报告3篇

  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2020年,局党委紧扣习总书记“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宣传思想工作使命任务,结合全局工作实际,持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拧紧意识形态“总开关”。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责任落实,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年初局党委与各下属党组织签订责任状,确保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开展意识形态风险点大排查,结合社事系统工作实际,分层分级编制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通过签订责任状、纳入局党委巡查、列入绩效考核等途径,层层落实责任制。按规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及时掌握社事系统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先后组织召开社事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4次、专题会办意识形态工作2次,并派驻班子对人民来信多、教职工反映强烈的伍佑中学进行驻点研判。二是重抓学习教育,打牢意识形态“主阵地”。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严格落每月20日“党员统一活动日”要求,全年开设专题教育活动50余场次,党员统一活动144次,党员干部接受党内教育近5000人次,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被择优推选为全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点。重抓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召开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专题会议,建立了区、街道、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街道、社区两级责任制,开展宗教场所违规事项清理4次,排查私设聚会点、未成年人接受洗礼等违规事项12项,全区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强化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按照省定“八个一”标准,累计新建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23个,引建大众书局、融书阁等“阅读新空间”及“阅读便民设施”14个,截止今年底,全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97%,人均公共文体设施面积达3.21㎡,高质量文化发展指标均位居全市前列。三是注重正面引领,唱响思想文化“主旋律”。集中力量开展主题宣传,持续实施“文化名角”工程,全年累计开展主题惠民文化活动近300场次、送展览近100

  场次、送电影250多场次,承办紫金文化艺术节等市级以上大型活动22场次,实现了“周周有演出、月月有活动”,凝聚了发展共识,弘扬了时代新风。强化正面引导,培树社事形象,全局累计赠阅“红色读本”2000余套,组织“两抓两讲”等主题教育活动专题讨论20余场次,累计在《盐阜大众报》《新华日报》等媒体报道近100篇,有效展示了社事服务新形象。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开展“道德讲堂”“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等故事评比活动,伍佑初级中学援藏教师张大中成功获评“盐城好人”,日月路小学学生房正成功获评“市新时代好少年”。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18年,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不足之处。一是齐抓共管合力不强。个别单位对抓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清,没有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条线之间联动协调、统筹推进机制尚未健全。二是工作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干部专业化水平不高,习惯于用传统思维、传统方法抓意识形态工作,创新举措不多。三是基层阵地仍需强化。基层文化服务设施利用率有待进一步提升,宗教活动场所仍存在个别堂点纵容未成年人出入教堂等违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从根本着眼,从关键着手,努力构筑思想引领高地,确保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落细。一是在落实主体责任上下功夫。坚决落实党管意识形态责任制,充分发挥全局意识形态领导小组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四个一”工作机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话语权,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二是在强化学习教育上下功夫。进一步优化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形式,创新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精心打造“义诊、义教、义演”三大志愿服务平台,定期举办社事系统意识形态专题培训班,推动宣传思想干部熟悉新领域、掌握新本领,不断增强理论水平。三是在弘扬先进典型上下功夫。坚持以身边的先进典型为引领,发挥典型示范效用,弘扬时代主旋律,组织开展社事系统“服务典型”评比活动,在全

  局培树一批叫得响、立得住、推行开的服务典型,展示社事系统“创先争优、服务高效、群众满意”为民服务新形象。

  按照要求,现述职如下:

  一、抓基层党建情况

  (一)履职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党建责任。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抓紧抓实。落实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建立领导班子党建责任清单,层层签订责任状,修订《党组议事规则》,推动党组抓党建常态化、规范化。二是坚持政治建院,抓实主题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及干警到烈士陵园、抗战纪念馆等地开展“五个红色”党性教育,党组书记为全院党员干警、支部书记为党员干警上党课,引导党员干警牢记初心使命。三是突出党建引领,推动工作发展。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班子成员带头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xxx件。助推“法治建设”项目落地见效,xx名党员法官领办xx项党建项目,每月上门送法,就地化解矛盾。

  (二)问题剖析。一是理论学习不够系统深入。集中学习抓得紧,个人学习自觉性不高。二是党建责任落实有待加强。“上热中温下冷”、责任层级递减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党建特色品牌不够明显。存在“两张皮”现象,打造党建+审判特色品牌的创新办法不多。原因分析:一是对党建工作投入精力不够,面对审判执行任务十分繁重的困难局面,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抓好执法办案上。二是常态化监管不够,党建责任传导和工作督导力度不强。三是部分党员身份意识不强,模范表率作用发挥不明显。

  (三)今后打算。一是提高党建水平。发挥班子“领头羊”作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项整治”等重点工作,设立党员先锋示范岗,强化示范引领,提高党建水平。二是打造特色品牌。结合法院文化建设,打造“红色课堂”,形成有鲜明特色的法院党建品牌。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强化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具体责任,主动谋划党建工作,努力把党组打造成坚强的战斗堡垒,使每个党员都成为优秀的战斗先锋。

  

篇八:党支部书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实验幼儿园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

  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

  域的指导地位,巩固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明确党委领导班

  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

  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支部全体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第三条实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二)属地管理,权责一致;

  (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四)纠建并举,惩教结合。

  第二章责任制内容

  第四条实验幼儿园党支部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

  区委、教育局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

  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

  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三)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强化责任意识,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四)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意识形态阵地主要包括:幼儿园微信沟通家长平台等各类与我园相关的网络媒体、各类出版物和文艺作品,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在市内活动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市内渗透。(五)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党支部书记应当亲自抓,领导、组织互联网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的制度体制,形成上下联动、分级负责、部门协同、分类处置的工作格局。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

  清理行动。(六)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网络大V、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七)做好教师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组织做好教师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八)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扎实推进师德建设。严格课堂教学纪律,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九)高度重视宣传文化干部队伍建设。单位要明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分管领导,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建设一支政治思想坚定、业务素质过硬、勇于扎根基层、专兼结合的宣传文化干部队伍,努力形成党支部统一领导、各条线各司其职、全体成员大力支持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格局。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验党支部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支部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第六条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队伍建设、课程管理、日常管理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第七条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主体,细化责任内容,建立可落实、可比较、可认定的责任清单。第八条要把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倾向、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第九条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第十条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教育教学及日常工作中的重要内容,

  密切关注思想动态和各种不良苗头动向,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意识形态问题的各类案(事)件。第十一条统战部门要团结引导统一战线各界代表,加强“同心”引领,凝聚思想共识,落实好统一战线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任务。第十二条加强对党支部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监督。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三条建立党支部报告制度。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遇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时,及时向市委或者上级党委专题汇报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全委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第十四条建立分析研判制度。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问题每季度分析研判机制,及时对重大舆情、重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措施,作出工作安排。每年至少一次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第十五条建立领导阅评制度。领导班子带头阅评。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错误思潮和言论,党内通报,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第十六条建立联系沟通制度。构建立健全联系沟通长效机制第十七条建立检查考核制度。第十八条建立协调联动制度。

  第十九条建立专项督查制度。第五章追责的情形第二十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对中央、省委、市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党组)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五)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六)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七)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八)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九)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十)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六章追责的方式和程序第二十一条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

  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第二十二条对领导班子实行问责的方式:(一)提醒;(二)批评教育;(三)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四)整顿调整。第二十三条对党员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一)提醒;(二)批评教育;(三)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四)诫勉;(五)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六)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纪处分。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受理,视情况启动问责程序:(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投诉、举报、控告;(二)上级机关和领导批示、批办或者交办的;(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中反映的重大

  问题;(四)纪检机关、巡察机构、司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提出的问责建议;(五)上级党委宣传部门提出的问责建议;(六)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七)其他应当调查的线索来源。第二十五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问责:(一)干扰、阻碍对问题调查的;(二)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认错态度较差的;(三)对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打击、报复、陷害的;(四)同时具备两种或两种以上应当问责情形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问责处理决定的;(六)一年内两次(含两次)以上被问责的;(七)被新闻媒体曝光,经查情况属实,造成严重影响的。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问责:(一)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二)积极配合问责调查,主动承认错误并且承担责任的;(三)因管理服务对象弄虚作假,致使无法履行职责的;(四)因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难以履行职责的。第二十七条受到问责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一年内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

  第二十八条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一级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党委宣传部门可向实施问责的党委、纪委提出问责建议。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应当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第二十九条对问责处理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期间,不停止问责处理决定的执行第七章附则第三十条本细则由本党支部解释,具体工作由宣传委员承担。第三十一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九:党支部书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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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茂县教育系统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上级有关的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政治平安。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稳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稳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根底,对凝聚全局力量,推动住建事业开展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四条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第五条党支局部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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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围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第六条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立的重要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严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第七条党支部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支委成员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办室,办公室主任由宣传委员兼任。第二章党支部主要责任第八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向,守政治向,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第九条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展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平安。党组织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立性意见。定期在党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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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表达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平安,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催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完善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第十一条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包括举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格落实有关规定,加强对及思想传播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等。第十二条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平安,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肃处理。第三章监视考核第十四条局党委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将其纳入对基层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当中。重点检查考核局属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平安、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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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党支部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容,承受监视和评议。第十六条每年年底前,局党委要组织进展一次专题督查,将其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局纪委将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视检查围。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七条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展问责。问责情况,报局党委、局纪委备案。第十八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三〕管辖围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五〕管辖围网络意识形态平安出现重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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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管辖围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认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重影响和后果的。〔七〕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重后果的。第十九条领导班子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重的,进展调整处理。第二十条领导干部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第二十一条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第二十二条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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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的,两年不得提拔;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规定执行。

  

篇十:党支部书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华容县林业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华林党〔2019〕2号)文件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凝聚全局力量,推动林业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三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局党委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分管党建工作局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局党委将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重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局党委成立意识形态分析研判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晏佳贵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易旭辉、党委委员胡炜、詹明义、杨军良、熊建华任副组长,刘贱喜、铙平、熊贻红、文平芬、徐斌、李隆发为成员。

  第二章党委主要责任

  第八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方向、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的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九条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辩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局党委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

  及时向县委宣传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十条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第十一条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包括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

  第十二条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及时上报,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依法严肃查处。

  第三章监督考核

  第十三条局党委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重点检查考核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

  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等情况。

  第十四条局属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各党组织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五条每年年底前,局党委组织进行一次以上专题督查,并将其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局党风廉政室将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干部责任: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总)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四)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五)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后果的。

  (六)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十七条意识形态重大重问题处理流程(一)党风廉政室接受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举报和局属各支部上报问题;(二)党风廉政室对问题进行整理后报告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领导小组;(三)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领导小组组织调查、核实,形成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四)提交局党委会议研究,作出处理决定。第十八条各党(总)支部书记有上述所列情况,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第十九条受到责任追究党(总)支部书记和党员干部,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个月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

  

  

篇十一:党支部书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把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和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落实上级和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加强执纪问责力度对违反6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者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出现严重偏差者将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会同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党委宣传部向校党委纪委提出问责建议或纪律处分建议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与考核细则

  **职业学院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行与考核细则第1章

  总则

  第1条为进1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

  管宣扬、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点地位,明确全校各级领导

  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

  本细则。

  第2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1项极端重要的工作,

  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必须明确认识到意识形态

  的自觉是政治坚定的条件,意识形态的自信是道路自信、制度自信、

  理论自信和文化自信的基础,全部党员领导干部应从全局和战略高度

  动身,进1步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肩负起抓意识

  形态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

  第3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

  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4条建立和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兼顾调和机制。成

  立党委书记为组长,校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

  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院

  长办公室、党委宣扬部、信息中心等相干部门和各2级学院(部)党政

  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组成人员,办公室设在党委宣扬部。

  第2章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第5条党委意识形

  态工作责任是:(1)党委领导班子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

  任。党委书记是第1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乎识形态工作第1

  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

  毛病观点和毛病偏向,重要工作亲身部署,重要问题亲身过问,重大

  事件亲身处置。党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兼顾调和指点工作。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依照“1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唆使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切实增强“4个意识”、做到“两个坚决保护”、不断坚定“4个自信”,自觉承当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1致。

  (3)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1领导。把坚定“4个自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关键;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学校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议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列入年度工作要点。

  (4)定期分析研判学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校党委每一年最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对师生员工中重要的偏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保护意识形态安全。

  (5)指点并监督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在学懂弄通做实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工夫,加强对全校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升政治鉴别力。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各党总支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风格建设、纪律建设工作紧密结合,1同部署、1同落实、1同检查、1同考

  核。

  (6)领导、组织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

  对发现的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点社会主义制度等毛病

  思潮和言论,应当敢抓敢管,旗帜鲜明地加以批驳,有理有益有节地

  展开舆论斗争。对校内出现的有毛病思想的重点人物应加强教育引

  导,做好转信息作。对在各类媒体、出版物、讲坛等公然场合发表同

  党中央精神相背背的言论,漫步传播政治谎言的党员干部、教职员工

  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7)做好知识份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知

  识份子在教书育人、学校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

  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8)选优配强学校宣扬思想领域干部队伍。旗帜鲜明

  地坚持党管宣扬、党管意识形态,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

  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中,确保学校宣扬思

  想领域干部队伍坚强有力。对敢抓敢管、勇于同毛病偏向作斗争的同

  志应当公然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的应当及时作出调剂。

  第3章党委职能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第6条党

  委各职能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1)党委宣扬部意识形态工

  作责任。党委宣扬部作为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

  兼顾意识形态工作、兼顾推动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兼顾

  校园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兼顾新闻宣扬舆论引导、兼顾网络文

  化建设和管理、兼顾全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负有牵头抓总的职

  责任务,是学校订外宣扬联系、媒体接洽、新闻发布等方面的主管部

  门。在校党委统1领导下,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有指点、组织、调和、

  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要加强网络、校报、广播、电子屏、宣扬栏等阵地的监督;严格履行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审批、监督制度。加强本部门干部队伍、人材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努力打造1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宣扬思想工作队伍。

  对学校官方网页上的新闻发布、网络媒体及对内对外宣扬采访报导负具体审查责任;定期对校内出版物进行审查,切实做到可管可控。

  (2)党委办公室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报请校党委研究解决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全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综合调和、督查督办以及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做好学校有关涉密文件、内部资料的管理工作。

  (3)组织人事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方面,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赏罚的重要根据,纳入到干部考核,纳入到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要严把教师聘请考核政治关,将思想政治考核纳入教职员工年终考核、职称提升等考核内容中,制定和完善学校教师师德规范标准。重要领导岗位的选人用人和海外人材的引进要征求意识形态部门的意见建议,对理想信心、立德树人、纪律规矩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实行1票否决。

  (4)党委统战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进1步加强对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引导,做好党外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突出对党外知识份子的政治引领与政治吸纳,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

  坚持教育和宗教相分离的原则,积极展开党的宗教政策知识教育,坚持展开相干法律法规、民族基本常识教育,防范和抵抗境外敌对权势利用宗教对校内的渗透,引导全校师生正确看待宗教问题,自觉保护国家统1和民族团结。

  (5)纪检监察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把全部中层以上干部和各2级学院(部)、各部门落实上级和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履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加强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者,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出现严重偏差者,将根据《关于新情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会同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党委宣扬部向校党委、纪委提出问责建议或纪律处罚建议。

  (6)团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学生会、学生社团等阵地管理,不给背法、有害言论提供传播空间。不断提升大学生骨干、团干部等青年群体的思想政治素质与政策理论水平。对校内文艺演出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特别是思想文化类学生社团活动的具体内容和情势负责审查和把关。

  (7)工会心识形态工作责任。有效发挥工会在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保护广大教职员工权益。配合相干部门展开师德师风建设活动,进1步建立广大教职工正确的教育观,营建立德树人的良好氛围。

  (8)老干部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离退休人员思想教育工作,引导他们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1致,为学校事业发展发挥余热。

  第4章重点领域相干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第7

  条重点领域相干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1)教务处意识形

  态工作责任。进1步强化课堂教学的政治纪律,强化课堂教学管理,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教学管理人员听课等课堂教学管理制度,加大对

  课堂教学的意识形态和价值导向把控的力度,确保课堂教学正确的

  政治方向,对在课堂上出现诽谤党的领导、抹黑社会主义、违背宪法

  言论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依规做出相应处理。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学习

  平台等网络课堂管理,严格意识形态审查。对教材的编写选用要严把

  政治关,认真做好引进教材的内容审查工作。

  (2)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

  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教育引导,做好学生宗教知识学习教育工作,

  防范和抵抗境外权势对学生思想的渗透。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和业务

  能力培训。

  (3)保卫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配合党委办公室共同

  承当安全稳定整体工作。参与各类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工作。依照国家

  政策和相干法律法规,配合党委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

  校内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境外敌对权势、非法宗教、邪教

  防范等工作,负责对校园及周边意识形态相干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处

  置工作。

  (4)科研外事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哲学、社会

  科学类横向课题备案检查,负责对各级各类课题选题的把关,关注敏

  感研究成果的去向。

  (5)信息中情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大依法管网治网

  力度,不断提升互联网建设、应用管理水平。做大做强网络正面宣扬、

  做好网络新闻宣扬、网上评论引导和网络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技术保证

  和支持,深入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会发展,全力做好管网、用网和引导网络的各项工作。

  (6)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点地位,实行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加强思政理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____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3进”工作,不断提升思政课的抬头率和满意率。

  第5章各2级学院(部)、机关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第8条各2级学院(部)、机关党总支主要承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1)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做好本总支的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为第1责任人,重要工作亲身部署、重要问题亲身过问,重大事件亲身处置。各2级学院院长依照“1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唆使精神。要牢牢掌控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扬纪律,坚决保护党中央、省委、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校党委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1致。

  (3)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学期向党委宣扬部报送1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各党总支书纪要定期分析研判本总支(直属党支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本总支内产生和出现的重大事件、重要情况、师生员工中重要的偏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并将处置进程和相干记录保存。

  (4)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依照谁主管谁

  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确保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可控可管,对主办的报告会、探讨会、讲座、论坛、培训等,做好报告人的背景核对,全面了解其思想偏向和报告主要内容,并报党委宣扬部备案。延续加强对本学院(部)学生课堂监督管理,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外文化交换、学术交换合作的管理,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校内渗透。

  (5)建设、保护管理好本学院(部)“两微1网”。各2级学院(部)党总支书纪要亲力亲为,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确保责任到人。要充分利用“两微1网”时效快的优势,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周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展开网上舆论斗争。

  (6)领导、组织对本总支(直属党支部)内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本总支(直属党支部)内中出现的散布同党中央精神相背背的言论,传播政治谎言的有关人员,应当依照管理权限依规依纪做出处理。

  (7)做好知识份子团结工作。各机关党总支书记,各2级学院(部)党总支书记、院长要带头联系师生代表,重视做好教师队伍、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的思想政治工作,针对重大思想理论问题、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政策及社会思潮动态,及时进行观点交换、思想引导。要利用重大节日、记念日等节点,组织访问慰劳或展开其他情势的联谊活动,加强对党外知识份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耐心细致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8)强化队伍建设。各2级学院(部)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宣扬思想队伍建设,抓好重要阵地、关键岗位人员的提拔配备和使用管理,确保宣扬思想阵线队伍坚强有力。

  第6章检查考核与监督

  第9条校党委意识形态

  工作接受上级党组织考核与监督,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意识形态

  工作接受校党委的检查考核与监督,同时接受全校党员监督。

  第10条全部党员领导干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

  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及年度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大众

  评议和监督。

  第101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学期需向党委宣扬

  部报送1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校党委对各党总支

  (直属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检查考核每一年进行1次,可与年度

  考核结合进行。

  第102条各2级学院(部)领导班子、各机关党总支书

  记、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有以下情形之1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

  节轻重,给予提示、批评教育、责令做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并

  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罚。

  (1)对校党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扬教育任务、重大思

  想舆论斗争组织展开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

  问题上,本学院(部)、本总支、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没有站在第1线

  上、没有带头与毛病观点与毛病偏向作斗争的;

  (3)本学院

  (部)、本总支、本部门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群体性事件

  的;

  (4)对本学院(部)、本总支、本部门师生员工散布同党

  中央精神相背背的言论、公然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乎识形

  态方面有严重毛病导向的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本学院(部)、本部门“两微1网”平台宣扬出

  现严重毛病导向的;(6)丧失对本学院(部)、本部门“两微1

  网”等宣扬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7)不主动、不

  积极展开本学院(部)、本总支、本部门舆情研判工作,没有行使职

  责并有效处置本部门的舆情而引发负面“舆论场”的;

  (8)

  对本学院(部)、本总支、本部门师生员工在微博、微信、QQ群等媒

  体上就校内外热门事件,公然发表与事实不符或故意曲解事实、无确

  切出处的言论、图片等情况没有实行教育、提示的。

  (9)本学院(部)、本部门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

  重问题的;

  (10)本学院(部)、本部门联系或申请举行的报

  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在课堂教学中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

  击中国特点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后果的。

  (101)其它未能切实实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103条实行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

  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各2

  级学院(部)领导班子、各机关党总支书记、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

  和直接分管的负责人承当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其他领导成员承

  当重要领导责任。对毛病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用的,不

  承当领导责任。毛病决策由领导个人决定或批准的,追究该领导的个

  人责任。

  (1)对2级学院(部)领导班籽实行问责的方式:1.提示;

  2.批评教育;3.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4.整理调剂。

  (2)对党员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1.提示;2.批评教

  育;3.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4.诫勉谈话;5.调离岗位、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6.正告、严重正告、

  撤消党内职务、留党观察、开除党籍等党纪处罚。

  (3)有以下情形之1的,可以从轻问责

  1.主动采取

  措施,有效避免损失或挽回影响的。

  2.积极配合问责调查,主动承认毛病并承当责任的。3.因管理服务对象弄虚作假,导致没法实行职责的。4.因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难以实行职责的。(4)遭到问责的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1年内取消评先评优资历;因问责被免职的党员领导干部1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负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5)对问责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相干规定向校党委提出申述。申述期间,不停止问责处理决定的履行。第104条各2级学院(部)领导班子、各机关党总支书记、各部门领导干部违背本细则有关规定,应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学校党委根据有关规定实行。党委宣扬部可向学校党委、纪委提出问责建议。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由组织人事处备案。第105条凡教职员工有违背意识形态相干规定的,由组织人事处会同党委宣扬部、教务处等相干部门依照有关纪律给予相干处罚。第106条遭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教师,取消当年度考核评优、职称评审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历。第107条本实行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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