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研究10篇

时间:2022-11-08 09:15:04 来源:网友投稿

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研究10篇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研究  本文拟从政策分析的角度试图对现行中小学校长负责制重新进行审阅并提出完善与改造校长负责制的一些政策建一校长负责制政策的失真从政策分析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研究10篇,供大家参考。

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研究10篇

篇一: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研究

  本文拟从政策分析的角度试图对现行中小学校长负责制重新进行审阅并提出完善与改造校长负责制的一些政策建一校长负责制政策的失真从政策分析视野看现行校长负责制在实施过程中确实出现了政策执行及其结果与政策既定目标政策内容不相符合的社会现象即政策失真现象这种失真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校长负责制政策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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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学校长负责制的政策分析

  [摘要]现行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是在对多种学校领导体系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总结和反复的对比研究后所得出的一种必然选择。从政策分析视角看,校长负责制在政策制订和实施过程中,存在政策失真现象,必须从教育政策的角度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现行校长负责制。

  [关键词]校长负责制;政策失真;政策建议

  现行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试点,并在90年代逐步推广,最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加以明确规定。它是基于数十年来学校领导体制变革的经验教训基础之上的一种必然选择。实践表明,它也是比较适合我国国情的,同时又是需要不断完善的一种学校领导体制。可以说,它是基于现实国情做出的一种政策选择。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在大多数情况下,政策不过是人们在比较、鉴别、协调、平衡的基础上进行价值选择的结果”,然而,由于社会环境的复杂性及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存在,使校长负责制在实施过程中付出了较高的代价,以至于有学者尖锐指出:“现行校长负责制在一定程度上成了我国中小学深化改革和追求卓越的阻碍,对现行校长负责制的重构和再造不可避免”。本文拟从政策分析的角度试图对现行中小学校长负责制重新进行审视,并提出完善与改造校长负责制的一些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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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校长负责制政策的失真

  从政策分析视野看,现行校长负责制在实施过程中确实出现了政策执行及其结果与政策既定目标、政策内容不相符合的社会现象,即“政策失真”现象,这种失真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校长负责制政策残缺。所谓“政策残缺”是指,一个完整的政策在执行时,只挑选其中对自己有利的部分贯彻执行,对自己不利的部分则抛之脑后,置之不理,使政策的内容残缺下全。比如,在执行校长负责制时,仅仅强调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学校全面负责,拥有决策权、指挥权、人事权。财经权,却忘记了贯彻落实“支部保证监督,教工民主管理”等。这是由于部分校长从自身利益出发,片面执行政策,导致校长权力无限扩大,出现家长作风,蔑视教师的民主权利等不良现象。

  校长负责制政策表面化。所谓“政策表面化”是指,政策在执行中,只是被宣传一通,做表面文章,而未被转化为可操作的具体措施,政策并未真正落到实处,成了空架子。譬如,民主监督是校长负责制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虽然我们当前一再强调要重视党支部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但由于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监督的范围、内容、程序与方式,没有任何的实施细则,致使党支部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形同虚设,始终不能到位。

  校长负责制政策扩大化。所谓“政策扩大化”是指,政策在执行过程中附加了不恰当的内容,盲目扩大政策的外延,使政策的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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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对象、范围、力度、目标超越原定政策要求。比如校长负责制在执行过程中只是片面扩大校长的权力,把校长与教师关系看作私营老板与雇工的关系,导致校长随便解聘教师,任意处罚教师,按照自己的意志制订学校的规章制度,使校长高高凌驾于教师之上,学校管理缺少民主气氛。

  校长负责制政策为何失真?笔笔者认为,从大的方面来看,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它本身所具有的缺陷。校长负责制政策本身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一是缺少配套的规范制度或法律制度。比如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的待遇怎么规定?校长怎样产生校长的任职期限怎么定?校长与党支部、教代会、校务委员会是什么关系?等等一系列的问题无规可循,无法可依。结果导致在实施过程中,随各地经济环境的不同而不同,随领导者素质的变化而变化,缺少规范性、统一性,严重偏离政策既定的目标。二是政策目标笼统,表述不具体。巴德克曾指出:在执行过程中,政策目标会遭到某种程度的改变,是因为政策内涵出现意义不清的情境,需要重新界定,或是因为政策在形成之时共识的基础不够坚定,需要在执行之时加以调整。因此,为避免或减少这种缺陷引起的失真,政策制订者在制订政策时,应更加具体明确地界定政策目标、标准。例如《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到的“有条件的学校要设立由校长主持的,人数不多的,有威信的校务委员会,作为审议机构”。其中的“条件”指什么?“人数不多”,大中小学有无区别?大体上是多少?“有威信”是什么含义?等等表述不够具体准确,结果导致由于各个学校的不同理解,而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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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政,在实施过程中缺乏统一规范,致使政策在执行过程可能与政策目标完全背道而驰。

  另一方面是由于校长负责制政策执行者自身的素质差异。有的教育行政部门人员和校长缺少创新精神和决断的魄力;缺少民主作风,独裁专横,不能接纳别人的意见;缺少全局的观念,不能立足全局,着眼整体,缺少高度的原则性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也会导致校长负责制政策失真现象的出现。例如实践中,校长的学校管理权往往受到上级教育行政机关和地方政府的干涉和限制,却又无可奈何。由于对校长的日常工作限制过多,致使相当一部分校长不思进取,不愿改革,一切听从上级部门安排,只对上负责,而不对学校师生员工负责。此外,有的教师缺乏法制意识,不敢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任凭校长在学校中滥用权力,这也在某种程度上导致校长负责制政策的实施偏离既定的路线,无法达到既定的目标。

  二、完善与改造校长负责制的政策建议

  (一)明确校长自主权明确校长自主权包括上级对校长自主权的下放和控制两个方面。一方面,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下放权力,给校长松绑。教育行政部门只通过规划、协调、监督、指导,服务等方式进行宏观管理。给校长下放的权力应包括机构设置权、人事管理权、经费权、教育教学管理权和校产管理权五个方面,教育行政部门对这些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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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力下放还须进一步到位、比如进—步下放教改权,使校长能按自己的思路、自己的教育思想进行真正特色化办学;再比如适当下放招生权,促进学校之间的竞争等。另一方面,教育行政部门对于已下放了的权力要有控制。放权不等于放任,要能放能收。党支部、教代会和决策委员会的制约只是系统内的制约,教育行政部门还要从系统外进行制约,一方面通过政策法规(尤其是教育方面的政策法规),另一方面通过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监督和督导进行制约。不过,值得重视的

  是,在制度安排上,当前完善校长自主权的重点是放权,而不是强调学校的“法人制度”。因为,学校从“法人制度”那里得不到办学自主权,只有政府把手中的权力下故给学校,学校才会真正享有自主权。

  (二)明确校长的权力及其违法行使极力应承担的责任“任何一项政策说到底都是关于权利的分配或再分配,不管是在地区间、民族间或阶层间,政策实施的结果总是反映了不同人、不同集团、不同社会力量的利益”。现行的校长负责制下,校长拥有大量的自主权,权力比较集中,一些校长滋生了家长制作风,按个人好恶行事,形成了“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做法,滥用权力,为所欲为,甚至于腐败。因此强化监督和制约机制刻不容缓。从作为广义政策的法律来看,首先,在法律上明确地规定校长权力具体范围及其行使权力的方式和程序。其次,明确违法行使权力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再次,建立有效的司法介入机制和完善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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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救济途径。因为在司法救济方面,我国行政和民事诉讼都很难正常受理学校一般权力滥用问题的相关诉讼。虽然在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法律中规定了申诉制度、听证制度等,但受理机关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尚不足以保障公民和其他利益关系群体监督校长权力、参与学校管理。

  (三)设立决策委员会现行校长负责制下,校长拥有最终决策权,校长个人作为决策主体有很大局限性,难免决策有误,如果是重大决策的失捷将给学校带来重大损失。克服这些局限性除了发挥党支部、民主机构的制约作用外,在规模较大的学校,还应该专门设立一个决策委员会。其成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包括校长、有关专家、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教职工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有条件地区还可以赋予决策委员会一定的权力,比如对校长的选聘、监督评价权,学校的预决算、重大事项审议权等等。设立决策委员会,一方面可以使校长权力置于社会力量的监督之下,更重要的是,各个社会主要利益群体参与中小学教育管理是维护中小学教育“公平正义”不可缺少的力量。(四)完善校长任用和培训制度现行的有关校长的任用、培训等制度主要是1991年教育部颁布的《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1992年教育部颁布的《关于加强全国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的意见》,1997年教育部颁布的《实行全国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制度的规定》和1999年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我们认为,根据新的形势,完善校长任用和培训制度重点是加强中小学校长职业化建设。在政策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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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要明确中小学校长职业化的主旨是“提高校长的专业化程度,改善校长的知识结构,增进校长办学管理的领导能力。”目的在于“把校长职业化纳入校长负责制中予以建设有助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校长负责制”。

  (五)加强中小学校长负责制的内外部监督在内部监督与制约方面,应明确党支部保证监督职能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职能。赋予党支部以明确的权力。这些权力包括,对学校行政工作的评议权和批评权,向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学校工作的汇报权,对校长及其他行政管理人员任免的建议权。将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的范围,事项、程序与方式等进一步细化,避免其监督的落空。在制度设计上,纵观我国几十年来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的监督,我们重视的住往是系统内的监督,而对校长负责制外部监督相对忽视,没有形成一套规范的制度,这很可能会导致外部监督的失序,从而达不到应有的监督效果,有的甚至会损害学校的形象,不利于教育的健康发展。诚如一位学者指出的那样:“在外部制度环境上,传媒的介入、司法救济途径的畅通、中介组织的广泛参与等等外部制度因素,都可能极大带动我国校长负责制的完善”。总之,从政策学视野看,任何一项政策在制订与实施过程中,都没有最好,而只能是更好。任何一项政策只有在多次与反复的博弈中才能逐渐臻完善与成熟。就这个意义而言,我们对现行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的完善与改造,宜采取一种“渐进式”的策略。某些“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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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的提法或建议,如学校领导体制的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立”形式,重构和再造“第二代校长负责制”等等,虽颇有新意,却可能疏于空泛。现行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的弊端与政策疏漏,并没有超出人们的认识与控制能力范围,我们完全可以借助于政策调整与技术改进,使校长负责制生机盎然,在教育体制改革中发挥它应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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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研究

  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举办的义务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是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第二条学校实施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加强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对学校的领导,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学校领导班子驾驭改革发展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三条学校实施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第二章党支部职责第四条学校党支部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第五条学校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五)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六)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七)加强对学校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八)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九)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第六条学校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第七条党支部书记主持学校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学校党组织重要活动,协调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学校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学校党支部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第三章校长职权第八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主持学校行政工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第九条校长的主要职权是:(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人类文明进步,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世界一流。(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七)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八)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九)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

  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党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十)履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的职权。第四章党支部与行政议事决策制度第十条学校按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校党支部成员。学校党支部对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第十一条学校党支部一般由3人以上构成,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是党员的。第十二条党建德育办主持学校党支部经常工作,主要对以下重要事项作出决定:(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教育方针,学习传达自治区和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学校的贯彻落实意见。(二)讨论学校章程和章程修正案,并决定提交党支部审议。(三)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具体方针、政策和其他重要事项。讨论决定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四)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变更、撤销。(五)讨论决定学校中层干部的推荐、任免、调动、奖惩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计划,需要报送上级机关审批的重要人事推荐、提名。研究部署老干部工作。(六)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重大人才政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和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方案及计划。(七)讨论决定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讨论决定学校安全稳定与和谐校园建设工作。(八)讨论决定大学文化建设和校风学风教风建设等重要事项。(九)讨论决定党的建设等重要事项,加强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十)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讨论决定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重要事项。第十三条校长办公室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以下重要事项:(一)根据学校党委决定,组织实施上级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意见。(二)讨论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三)讨论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机构的设置和调整方案。(四)讨论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五)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对外合作交流、后勤保障、行政管理等方面重要工作。(六)讨论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等方案。(七)研究学校国有资产的重大调整与变更事项。(八)研究提出教职工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调整方案,研究决定对教职员工实施的重要行政奖励或处分。(九)讨论决定专业设置和教学计划调整方案,学生事务管理等重要事项。(十)通报交流行政工作。(十一)研究需由校长办公会议处理的其他工作。第五章协调运行机制第十二条、建立健全学校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合理确定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第十三条、党支部书记和校长应定期沟通,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党支部会议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议题,应在会前听取校长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支部书记、校长和有关校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第十四条、校领导班子应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党支部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校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要注意协调配合。第十五条、学校坚持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正确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书记和校长要定期相互谈心,定期同其他校领导班子成员谈心,对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第十七条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及群众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实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众团体、离退休老同志等通报学校重大决策及实施情况。第五章组织保障第十八条学校党支部书记和校长应在领导班子能力建设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学校领导干部应认真履职尽责,正确处理领导管理工作关系,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主要精力投入学校管理工作。第十九条加强学校

  党组织建设,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大力创建服务型党组织,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第二十条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第二十一条学校党支部要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校长每年要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学校党支部书记和校长都要严格遵守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不断增强执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自觉性。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多鲁二中党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三: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研究

  中小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

  制的理论探索与实践研究——以宁夏

  同心县教育系统中小学校为例

  关键词: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校长负责制

  中小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当前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办好中小学教育的根本保证,也是当前确保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政治任务。正确把握中小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科学内涵,克服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理论问题和现实困境,促进中小学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1.理论探索

  1.主体界定不明

  中小学校党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主体若是党总支党员大会(党支部党员大会),衍生出的问题是中小学校各级党组织中,一些党员只是普通教师,不在行政领导岗位,不具备领导决策的能力,因具有党员身份,而拥有决策权。衍生出的另一个问题是中小学校党组织中存在大量非在职的退休党员老教师,组织关系隶属于学校党组织,但人早已赋闲在家,无法在党组织中发挥作用;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主体若是党支部委员会,现在很多中小学校党员人数不足,只成立了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没有支部委员会,制度实行的主体不存在。

  1.

  客体界定不明

  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客体是各级各类中小学校。从办学性质分,中小学校有公办学校、民办学校之别。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是否实行无差别的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从学校分布区域来分,有县城和乡镇中小学类型。县城存在的集团化学校,规模大,分几个校区,不集中,实行以集团学校为单位的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还是以各学区为单位的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乡镇中心学校管辖着两个以上的完全小学、幼儿园或教学点,中小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到底落实在哪个层级,有待理论层面的顶层设计进一步明确。

  1.对中小学校党组织和校长的职责界定不清

  党组织的职责是“领导”,校长的职责是“负责”。但现实是“领导的不负责,负责的不领导”,需要进一步明确其各自的职责范围并承担其职权范围内的领导和责任,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往往边界不清,“保证”二字可以无所不包。[1]这会导致学校党组织会、校长办公会边界不清,常常是校长职权范围的事,要在党组织会上讨论,甚至以党组织会实质性覆盖了校长办公会。

  1.程序和机制不完备

  中小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各省市虽然都制定了实施细则,但多缺乏比较具体的操作流程来保障这一体制的有效实施,主要是依靠学校党政一把手之间基于长期磨合形成的历史传统来运转。党组织领导和校长决策和执行程序不完备的一个主要后果是民主集中制原则流于形式,党政一把手谁的力量大就实际由谁来做决策[2]。

  1.实践研究

  1.

  各学校党员规模不大

  中小学校党员人数不足,规模不大,是制约中小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最大“拦路虎”。同心县域内以学校为单位,党员人数超过50人的党组织只有3所,县城学校党员人数在20-40人居多,乡镇学校党员人数多在1020人左右,一些小学,党员数刚过3人的学校很多,只能勉强成立党支部,能成立支部委员会的学校更是屈指可数,还有一部分小学没有党员。党员年龄结构极度不均衡,退休党员比例偏大。以韦州镇中心学校为例,下辖5所完全小学,共有党员44人,其中退休党员有31人,5所完全小学、5所幼儿园加中心学校(行政管理机构)在职党员只有13人,4所小学无法成立党支部,4所小学的校长、5所幼儿园的园长不是党员,党员人数不足的现象在同心县乡镇中心学校普遍存在。

  1.党组织书记政治素养党性修养不高

  同心县域学校党组织书记多是2019年党组织换届时当选的。具备党员身份的校长毫无悬念地当选为党组织书记,实行“一肩挑”,个别书记校长,依旧从校长角色中走不出来,政治站位不高,只会抓业务,不会干党务。规模以上的学校或校长不具备党员身份的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分设。一部分学校党组织书记年龄偏大,思想观念跟不上社会发展变化,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不足;党务知识欠缺,对抓党建工作的职责、任务不明确,在处理实际问题时无所适从。出于工作需要,党组织设置专职副书记或党务干事负责党务工作,学校又会出现党组织书记事事听从副书记或党务干事的“被领导”现象,在工作中找不准位置,顾此失彼、疲于应付。

  1.对党组织书记和校长之间的关系定位不清

  党组织书记和校长的关系模糊,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位。一些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分设,书记校长谁是一把手,谁是班长,大家傻傻分不清。同心县17所党组织书记、校长分设的学校,校长是当仁不让的一把手。召开党组织会时,校长

  做主席位置,书记坐偏席位置的现象很常见。校长(副书记)比书记位分高、更权威。书记往往没有学校的副校长“权力”大。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关系不明确,就会出现学校党建工作和学校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书记、校长“一肩挑”,会出现“以党代政”现象,书记、校长分设,会出现“党虚政实”的现象。对学校而言,书记是一把手,还是校长是一把手,还是“双首长制”,顶层制度设计应进一步明确。

  1.学校党组织委员与学校行政领导交叉任用不能有效衔接

  如何优化学校党组织委员与学校行政领导交叉任用,也是一个难题。一种情况是一些业务能力很强的行政领导不是党员,只能列席党组织会议,对于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他们本来最有发言的权力,但从组织制度上,他们又没有表决权,试点学校同心中学的一位副校长不是党员,在党组织会上,他很难如何把握自己的角色。另一种情况是一些业务能力很差、也不是行政领导的教师因为具有党员身份,成为了支部委员甚至是支部书记。韦州镇有一所小学,党支部书记是一个刚入职不久的青年教师,是大学生党员,没有管理经验和能力,因所在小学就他一名党员,毫无悬念地被选为学校党支部书记。这种现实情况,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形式大于内容,有外行领导内行之嫌。

  1参考文献:

  []席酉民,张晓军,李怀祖.改善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管理有效性的思路[J].高教探索,2011年第4期.

  2]史华楠,王日春.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演进、实践及其完善[J].扬州大学学报,2004年4月,第8卷第2期.

  

  

篇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研究

  党组织领导下校长负责制

  作者:景芝玉来源:《教育·校长参考》2021年第01期

  所谓校长负责制,即学校的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校长负责。义务教育现行的校长负责制实施30多年来,推进了中小学教育的快速健康发展,培育了一批有思想、有担当、有作为、有影响的优秀校长,也创建了一批文化内涵深厚、办学质量优秀的名校。而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国教育大会明确指出: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基于此,开展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成为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重要举措。

  当前,燕山教委党委在全市乃至全国率先吹响了中小幼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集结号。北京市房山区星城小学作为燕山地区第一批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校,在燕山教委党委领导指导下养正、育正并轨,积极探索实践。作为学校校长、党支部副书记和党组织领导下校长负责制在小学开展试点的主要参与者,我在经历了文件精神的学习、实施细则的制定、运行流程的梳理等一系列工作后,通过本文谈谈个人体会与收获,以及试点工作对学校带来的变化与影响。

  明确一件事

  最初听到“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时产生过疑问:首先,开展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与通行校长负责制本质的区别是什么?其次,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是什么关系?对此,我通过学习文件精神,以及在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不断领悟,不仅解答了疑问,还提升了自己对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全新的认识与理解。

  定位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探索建立集党组织集体领导和校长行政负责两个优势为一体、在党组织的集体领导下充分发挥校长积极性的一种领导体制,是对中小学校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一次重要变革,其核心要义是落实党组织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同时,还要健全党组织与行政议事决策制度,完善协调运行机制,用制度来保障在党的领导下、校长主持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等工作,执行党组织关于学校重大问题的集体决策。

  职责党组织处于领导核心地位,承担着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这就决定了党组织不仅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更要发挥领导作用,坚持党组织集体领导、集體决策,全面负责党的建设,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发展重大事项,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而校长作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履行学校领导与管理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要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主持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等工作,保障学校重大问题要通过党组织集体决策,校长组织执行。因此,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书记、校长各自重任在肩,党组织作为学校改革发

  展稳定的领导核心是学校组织系统的决策中心;校长是学校管理系统的指挥中心和管理中心,是学校教育系统的执行中心。这两者是决策层与执行层的关系。

  原则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集体领导、集体决策。

  开好三个会

  学校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原则,依靠和通过民主集中制,集中大家的智慧力量管理学校。贯彻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党组织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承载学校管理功能的三驾马车,分别是支委会、校务会、教代会。其中,支委会是学校的决策中心,对学校重大事项做决策;校务会是学校组织的执行中心,对支委会作出的决策进行具体的落实;教代会是学校审议中心,是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学校的途径,对学校工作具有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

  党组织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工作流程是学校发现问题,由校务会或教代会向支委会提交议案,支委会研讨方案决策后由校务会进行具体落实,若涉及群众利益必须通过教代会审议后,再由校务会落实。同时,支委会、教代会、校务会对工作的落实都具备监督功能。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一种集体管理体制,对现行管理体制的一种优化,防止个人决策的失误和武断,减少管理成本,强化程序监督,优化内部督导。

  处理好三个关系

  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会涉及党组织与行政、集体与个人、书记与校长三对关键的关系。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需要正确认识与处理三对关系,在此基础上构建有关党政协调、集体决策与班子沟通的体制机制。

  处理好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的关系,完善协调机制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中,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在这个整体中,校长既要作为党组织主要成员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又要在党组织领导之下行使管理职权,成为重大决策的执行者。可见,处理党组织与行政的关系,实质是处理好党组织与校长的关系,既要保证校长对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又要保证校长管理职权的行使处于党组织领导之下。这就需要党组织与行政协调配合,分工合作。在学校重大事项上,党组织决策权与行政执行权相对分离有利于权力制衡,避免权力过于集中产生危害。但从提高决策质量与执行效率角度看,党组织与行政需要协调配合。作为行政最高领导,校长要尊重党组织决定,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校长既是学校党组织决策的具体执行者,同时也是主要决策者,校长的地位、作用的体现与发挥是党政能否协调运行的关键。党组织作为最高权力与决策机构,是支持与帮助校长开展工作的;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在决策前充分听取校长的意见;党组织要为校长对决议的组织实施工作创造条件;对于校长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党组织要积极帮助;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党组织要履行监督职责。

  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完善决策机制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涉及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党组织领导是指党组织集体领导,在党组织的集体领导下,经由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履行职责。同样,在校长负责方面,要将校长及分管校长各自应承担的职责区别开来。一方面,校长是学校唯一法定代表人,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全面负责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各分管校长要负责分管工作,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承担分管责任。因此,校长负责既包括作为法人代表的校长个人的负责,也包括副校长在内的校长集体负责。就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中的“党组织”与“校长”而言,其关系的实质也体现为集体与个人的关系。

  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关键是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书记是党组织集体的一员,不能将党组织领导等同于党组织书记领导;校长是党组织的一员,不能在“三重一大”问题上不经党组织决定而个人说了算;领导班子的每位成员,都要服从集体领导。集体决策方面,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学校基本制度的确定和修订、内部机构设置及其负责人人选的决定和干部奖惩、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科研等方面的重要项目安排、年度经费预算与大额预算外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方面的决策,必须集体讨论与决定。为此,应完善决策相关体制机制,明确以下几点:在重大问题的讨论决定上,先通过调研提出方案,经过支委会进行沟通、讨论、决策,讨论过程中实行末位发言制,决议后再提交校务会落实执行;在干部任免提交讨论决定前,支委成员之间需要先进行酝酿;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重要事项,要进行专家评估;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事项的决定,要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处理好党组织书记与校长之间关系,完善沟通机制党组织书记与校长在集体领导与集体决策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书记与校长之间的关系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党组织与行政的协调运行。作为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班长”,书记要切实肩负起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作為学校法定代表人,校长要切实承担学校法定代表人和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的全面责任,同时还要肩负起副书记职责;党组织重大问题讨论决定后,属于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由党组织直接组织实施,属学校行政方面的工作由校长统一组织实施。因此,要完善沟通与协商机制,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及会前书记校长沟通机制,党组织会涉及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议题,党组织书记应在会前听取校长意见;校长办公会有关重要议题,校长应在会前听取党组织书记意见;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和有关支委成员要进行充分沟通;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要做到日常工作经常沟通、重要决策事先沟通、紧急情况及时沟通。

  全面辐射,完善内部监督保障机制

  开展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了学校的内部监督机制。具体体现在:一是突出了党组织监督,学校党组织要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保障了教代会监督,对于学校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的问题,党组织

  决议后提交学校教代会审议,从而依法保障和实现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三是进一步落实了全员监督,加强和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财务公开,及时向全体师生员工通报学校重大决策及实施情况,通过领导班子作风评议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建立决策执行中的监督和纠正制度,接受全员的监督;四是向全体家长公开学校监督电话、教委监督电话,实行周五下午的校领导接待日制度、书记校长信箱反馈制度接受来自社会的监督,做到有诉即办,提升了学校办学的满意度。

  多措并举,推进民主管理

  在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过程中,我校尊重民主管理,积极开展了全体党员提案制、在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过程中,我校尊重民主管理,积极开展全体党员提案、年级组背对背意见征询、教代会面对面意见征询等活动,引导全体教师通过不同形式参与到学校发展和管理中来。面对大家的提案,学校成立提案审查委员会,负责提案的受理、审查和立案;教代会及党员提案及做出的决定,校长都认真处理和落实;校长对代表提出的议案有不同意见时,通过支委会会议集体讨论后决定;及时召开意见征询反馈会,通过开放的管理方式,师生们的问题得到了解决,建议得到采纳,优秀合理的提案写进了规划、纳入了学校发展项目库,师生真正体会到自己就是学校的主人,增加了对学校管理团队的信任,增添了职业自豪感和归属感。

  实践证明,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促进了学校党建工作的健康发展,推进了学校德育工作的特色发展,让学校的校风、教风、学风风清气正;为学校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保障;规范了学校的管理模式和治理结构,让决策、执行、监督权责清晰,形成闭环管理,规避管理风险,促进了依法治校;提升了学校管理团队的执行力,增加了教师对学校管理团队信服力;凸显了集体领导的优势,提升了整体发展的核心动力;推进了办学理念的分层落地,养正课程体系的健全,教师培训机制的完善,保障了教学质量的提升。

  其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需要我们通过对试点工作的引领与指导,做得更规范、更系统,从而使学校的管理更科学、更有效、更和谐。同时,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推进也一样,既不能故步自封也不能急于求成,要做到与时俱进。让我们一道,共同实践,一起探索,不断积累燕山经验,携手为打造小而全、小而特、小而精、小而美的燕山教育而努力。让我们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继续撸起袖子加油干!

  (作者单位:北京市房山区星城小学)

  

  

篇五: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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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一、定义:

  什么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就是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一种科学的领导体制。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是既相区别又相依存的有机统一体。这种统一表现为:管理目标统一,决策思想统一,工作部署统一,工作步调统一;它们的区别在于:集体领导主要是对重大问题的决策而言,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属于党委集体,个人分工负责主要是对集体决策的实施而言,集体决策的事项按照领导班子成员的责权范围,由个人负责实施。?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章指出:“党委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

  二、重要性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XXXX务教育法?及?关于自治区中小学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那么。

  托依堡镇中学实行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党总支统一领导学校工作,集体研究决定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校长积极主动、负责地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其它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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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支领导下,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做好分管的工作。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开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根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效劳社会的职能;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遵循教育规律,切实提高治校能力;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和团结广阔师生员工推动学校改革和开展等各项工作;坚持XX集中制,不断完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一、党总支的领导职责校党总支的领导职责主要是:把好方向,总揽全局;抓好大事,谋划思路;管好干部,协调各方。〔一〕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开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开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立者和接班人。〔二〕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努力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立,发挥校党总支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讨论决定学校的开展规划;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开展和根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四〕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立,保证学校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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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人选,负责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养、考核和监视。

  〔六〕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立,建立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立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

  〔八〕校党总支通过总支会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二、校长的职权

  校长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其它行政管理工作。校长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决议、决定,坚持集体讨论学校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一〕拟订学校事业开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效劳。〔三〕拟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中层干部人选。〔四〕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展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拟订和执行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争取社会力量对学校事业的支持,代表学校承受各种捐赠。〔六〕行使?中华人民XXXX务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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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以下涉及学校全局的工作,校长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门力量进展调研、论证,制订初步方案并提交校党总支会或教代会讨论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

  〔一〕提名各职能处室负责人人选,经党总支考察、讨论决定后,由校长签署任免决定。

  〔二〕教学、科研和社会效劳中重大事项确实定与调整。〔三〕教职工队伍建立总体方案及学生德育工作实施方案。〔四〕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及大额度经费的使用。〔五〕重要基建工程、校办产业重大投资工程。〔六〕学校土地和其它重要办学设施的租售或征用,住房、医疗及分配政策的制定和重大调整等。校长通过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处理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

  三、工作流程

  一、工作制度与工作原那么为了坚持和贯彻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建立如下会议制度:〔一〕党总支会议〔二〕校务会议〔三〕校长办公会议上述会议的议事和运作,均严格依照各自议事规那么规定的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进展。上述会议的召开要本着“精简会议,提高效能〞的原那么,从工作需要出发,实事求是,合理安排,转变会风,务XX效。要认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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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好党政关系,搞好党政的分工与合作。对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校党总支首先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提出指导意见和工作原那么,校行政那么应据以拟订工作方案和实施步骤,经党总支会议讨论通过后负责实施。党总支要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行政工作的指挥权,不包揽具体行政事务。XX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根本制度。党总支会议、校务会议、书记办公会议以及校长办公会议在议事过程中,都必须坚持贯彻执行XX集中制。其根本原那么是:

  〔一〕按照集体领导、XX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那么,对事关学校改革和开展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坚持XX根底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XX,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由校总支会议讨论决定。

  〔二〕实行党政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学校日常工作在集体决策之后,由分管校领导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三〕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XX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及社区教育委员会的职能,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四〕加强制度建立,建立健全会议议事制度、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向上级请示报告制度、领导问责制度以及XX生活会制度等。

  坚持和完善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关键在于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班子成员之间的通力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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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党总支书记作为“班长〞,全面主持党总支工作,在集体领导中负有重要责任。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行政工作。党总支书记和校长都必须坚持原那么,把握全局,团结同志,相互支持,加强修养,以身作那么,依法各司其职,共同管理好学校。在学校重大问题上,党总支书记和校长要经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形成共识,步调一致。

  〔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增强集体领导意识、全局意识、分工负责意识和配合协作意识,把精力用于学校的管理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乐于奉献,廉洁自律,互相支持,形成合力。

  〔三〕下级对上级负责,个人对领导集体负责。副校长及校长助理协助校长做好分管的行政工作。书记和校长要尊重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上述有关人员既要在书记、校长的领导下做好分管的工作,又要从全局出发,积极参与集体决策,并相互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领导干部都要严守工作纪律。领导班子成员要在其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并承当相应的领导责任。遇有重要问题要主动报告,提请有关会议讨论决定。凡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存,或可以提请复议,或可以向上级组织〔机关〕报告,但在本级组织或上级组织〔机关〕作出新的决定以前,行动上必须坚决执行,并以集体的决定对外表态。对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应进展批评教育并追究相关责任。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在议事过程中,凡讨论涉及到本人以及与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类人员的利益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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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如职务升降、工作调动、工资调整、考核评定和党纪政纪处理等问题,有关人员必须回避。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议事后,对会议讨论的内容负有XX责任,除决定传达贯彻的会议决议、决定外,其余讨论内容及其讨论过程不得向参加会议以外的人员泄露,违者按有关纪律严肃查处。

  二、检查与监视党总支书记和校长以及党政领导班子每一位成员都要严格遵守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的工作原那么,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和议事规那么。学校党总支应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本规那么情况的监视;纪检委员每年检查一次XX集中制的执行情况,并把有关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向学校党总支会和上级纪检部门报告。充分发挥党内监视作用。党总支要教育和监视各级干部坚持廉政制度和XX生活会制度。党总支和校长要支持纪检委员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纪检委员每年要进展一次党风廉政调查〔检查〕,并向党总支和上级纪委报告检查结果,要努力推动财务管理和审计制度的建立健全。学校的经济活动应承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视检查。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XX管理、XX监视作用。党总支要引导并支持教代会正确行使职权。校长每年要向教代会报告工作。重大问题的决定,要认真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自觉承受教代会的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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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研究

  对中小学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

  研究与探讨

  作者:刘保国来源:《黑龙江教育·中学》2020年第08期

  深圳市教育局在2020年工作思路中提出“在中小学试点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此前,天津市、浙江省已经在试点此项工作。什么是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行这一体制是否有政策上的依据,其内涵是什么,效果会怎么样,这些问题,有待于我们深入探讨。

  一、党组织作用的发展历程及政策依据

  在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时期,基层党组织处于領导地位,但是这种体制没能很好地起到总揽全局的作用;校长作为专业人员,没能体现出专业的优势。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学校中的党组织要从包揽一切的状态中解脱出来……大力支持校长履行职权,保证和监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和国家教育计划的实现。”2016年《关于加强中小学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指出:“建立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有效发挥作用的制度机制……保证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的地位。”至此,党组织的作用在“保证监督”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参与对重大事项的决策”。

  在校长负责制下,保证监督也好,参与对重大事项的决策也罢,执行得并不尽人意。

  2017年《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必须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明确了“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指出:“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强普通高中学校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这份指导意见在明确了党组织起“领导”作用的同时,还明确指出这个“领导”具体体现为“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2019年发布的这两份文件涵盖了中小学所有阶段(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明确了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及具体体现。

  中小学校党组织的作用经历了“领导——保证监督——参与对重大事项的决策——领导”的过程。发展过程中,后边的“领导”与前边的“领导”含义不同,前边的“领导”是包揽一切的,后边的“领导”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应该说,从党组织作用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中小学党组织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地位,是历史的选择,具有政策上的依据。

  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内涵

  关于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至今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和解释。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范围,除试点地区以外,就是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和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综合《中小学校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新党组通字〔2006〕46号)、《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办发〔2014〕55号)等文件,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具有如下特点:

  党组织是领导核心。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和发展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管人才原则。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党的纪律检查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

  配备书记和校长。书记、校长分工明确,边界清晰,各司其职,互相配合。

  贯彻和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对涉及学校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干部人事、规章制度、经费预决算、基建采购项目等重大问题和事关全局性、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由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

  校长是学校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党组织集体领导下全面负责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建立健全议事制度。对党组织会议、校务会议的职能定位、出席范围、议事规则和程序都提出了要求。

  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概括为:以党组织为领导核心,集党组织集体领导和校长行政负责两个优势为一体、在党组织的集体领导下充分发挥校长积极性,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一种分工明确、边界清晰的领导体制。

  三、“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与普遍实行的“校长负责制”的区别

  “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与目前普遍实行的“校长负责制”相比,有着明显的区别,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从领导核心看,前者的领导核心是党组织,后者的领导核心是校长,因为“校长既是学校的最高决策者,也是学校的最高行政负责人”(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释义》)。从决策内容看,前者决策的是涉及战略性、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事务,后者“要求校长既要负责学校一切重大事务的决策,又要全面负责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释义》)。从决策主体看,前者是党组织会议,后者是校务会议(校长办公会)。

  从决策制度看,前者必须执行民主集中制,因为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所有党组织必须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这是党章明确规定了的;后者的校务会议(校长办公会)成员不一定都是党员,不是党组织,它可以采取审议制,当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校长具有最终决定权,责任由校长承担,“校长是学校的最高决策者”。

  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组织是领导核心,更有利于确保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党组织负责的是学校的重大事务,更有利于腾出时间思考事关学校全局发展的战略性问题,校长无须决策一切事务,应集中精力发挥专业优势;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是“书记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书记不能代表集体,也要接受党组织的集体领导,更容易发挥集体智慧,更有利于避免独断专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比目前普遍实行的校长负责制更具有制度上的优势。

  四、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要强化监督

  与校长负责制相比,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虽然更有优势,但同样需要强化监督,除上级党组织、行政部门监督以外,还须在下面两个方面着力。

  

篇七: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研究

  学习贯彻《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指出,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

  中小学生是祖国的花朵,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德育工作是学校工作的灵魂,对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起着导向、动力和保证的作用。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笔者认为抓好德育工作应在言传身教、心理疏导和创新方式上持续发力、做足文章,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建立长效完善的育人机制,当好言传身教的“引路人”。《意见》指出:“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德育工作注重知行合一,要将学生日常生活与社会最大对接,让“教书育人”成为每个老师的自觉,形成一以贯之、久久为功的长效机制。“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从中可以看出,“传道”为首要职责。作为师者,在“教书”的同时更要注重“育人”,须知自己的一言一行会影响到学生们的人格品行与价值取向,直接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与未来发展。在“双减”政策的影响下,学生在校时间延长,与老师接触更多,老师

  对学生的影响作用也就更大。这就要求我们以身作则,在情感、态度、价值观上对学生予以正向的激励和鼓舞,传递正能量,以实际行动做好学生的“引路人”。

  打造温暖良好的育人阵地,当好心理疏导的“知心人”。俗话说:嫩枝易弯也易直。小学生处于思想品德形成初期,由于年龄小、知识少、阅历浅,对人对事缺乏明辨能力,容易受外界的各种影响。因此必须从小抓起,加强对小学生的心理健康和道德品质教育,培养明辨是非的能力,抵御消极思想的侵蚀。心理健康教育要因人而异,对“尖子生”要引导其戒骄戒躁,主动帮助他人;对“后进生”要引导其不要自卑,不断给予鼓励,努力迎头赶上;对“内向生”要引导其敞开心扉,融入集体;对“问题生”要耐心帮教,给予正确引导。此外,更要加强对单亲家庭、留守学生的关心关爱,定期开展谈心谈话与家访,随时掌握思想动态,不断温暖学生的心灵。通过加强宣传、弘扬正气,努力塑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和育人阵地,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熏陶和教育,在安全、宽松的环境中健康发展,成为受欢迎、能力强、有担当的人。

  构建清晰整体的育人格局,当好创新方式的“守护人”。《意见》指出:“加强学生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校思政课教学质量。组织开展学校文化活动和科学普及活动,建设文明校园。”德育工作比较抽象,不像教育教学工作会直接体现在“分数”上,因此更要落小落实落细,克服传统大而空、大而全的说教方式,构思学生易于接受的新方式。要强化道德实践、情感培育和

  行为习惯养成,从细处着眼、从小处入手,让德育工作成为学生学习知识、获得能力、习得良好行为的重要途径。可以化被动说教为主动提升,通过“讲文明、树标兵”“值周班长”轮流制等活动,设立文明礼仪、秩序维护、纪律监督岗位,让学生把自己的行为置于学校和班级同学的监督下,加大自我管理力度,在管理中调节自我、完善自我,养成宽容、谦和的人格素养,为其日后走向社会、更好地适应和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篇八: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研究

  浅谈中小学校长负责制下党组织作用的发挥——兼议校长书记权责的制衡

  作者:庄汉斌来源:《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上旬刊》2012年第5期

  庄汉斌

  (福建省惠安县净峰中心小学,福建惠安362142)

  摘要:当前中小学校长负责制下存在校长行政权力中心化现象突出、党组织作用边缘化趋势明显的普遍问题,因此应明晰权力边界,以科学履权促进权力行使规范;健全监督机制,以完善制度,规避权力过度滥用;树立合作意识,以精神力量保障权力和谐运行,从而在校长负责制的体制下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促进学校和谐发展。

  关键词:中小学党组织;校长负责制;党政关系;权责制衡

  中图分类号:G4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580(2012)05—0108—02

  一、当前中小学校长负责制下党政关系存在的普遍问题

  (一)校长行政权力中心化现象突出

  校长负责制明确了校长是学校行政工作的中心,而党组织是政治核心。但学校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名义上分成了两条线,即一头是校长领导的行政处室部门(实权),而一头是党组织书记领导的非行政性群团组织(虚权)。而实际运作中,学校话语权、决策权和利益资源分配权集中掌握在行政组织。目前中小学的最高决策机构为校务委员会,校长是最后拍板者。但有些学校的校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只有正副校长和党组织书记,并没有按照要求广泛吸收其他人员参加,严格来讲只算是校长办公会。这虽然有利于决策的统一,但大多校长依法治校的意识不强,仅凭个人经验决策,缺乏民主性、科学性,缺少教职工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渠道和机制,缺乏畅通的民主渠道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表现为非民主化、甚至严重失范。

  (二)党组织作用边缘化趋势明显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事业发展贯穿科研、文化、卫生、体育和中小学等事业单位党组织活动始终,发挥党组织在本单位履行职责中的政治核心作用。”《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实施条例》在规定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同时,还规定学校党组织作为政治核心起保证监督的作用,教职工通过教代会民主参与管理,从而形成校内的“三权分立”管理体制。因此,校长不能成为“独裁者”,学校的组织制度应对校长的权力进行有效的制约,保证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

  但实际中,很多学校不能处理好“中心”与“核心”的关系。如个别学校就出现了“两心不和”现象,校长与党组织书记争权夺利,互不服气,各搞一套,互不认账,造成班子不团结,工作难开展的局面。还有一些学校“两心合一”,校长兼党组织书记,享有充分的权力,无拘无束,表面上避免了党政矛盾,实际上难以合理发挥行政体系和政治体系各自的作用,有的学校就出现了校长兼书记大权独揽,滥用权利,营私舞弊,搞乱学校的情况。从目前来看,更多学校是“两心少一心”,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一硬一软,即校长起主导作用。因为校长在学校组织架构中是最高负责人,虽说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属于平行级别,但难以监督校长。许多书

  记认为一过问、一监督就产生矛盾,干脆就不管,反正只要不发生问题、过得去就行,甚至“靠边站”,采取消极回避的态度,也落得个清闲,但这样尽到保证监督的责任了吗?

  所以学校党政两者看似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但实质上往往各行其是,各自为政。不从制度上作根本的改变,是难以使校长“中心”与党组织“核心”形成一个互相依存、互为表里、同生共存的有机结合的整体,是难以保证校长正确行使权力,监督校长滥用职权的。

  二、校长负责制下党组织作用发挥的思考和建议

  (一)明晰权力边界,以科学履权促进权力行使规范

  管理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则是因事设岗,而非因人设职。实践证明,校长和党组织书记的分权如果不清楚,关系处理不好,对事业的发展是不利的。所以一定要明确双方尤其是党组织的职责和权力要界定清楚,这是社会主义学校要确保党的领导作用和政治工作的需要。党组织应在学校中如何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呢?

  一要抓队伍,当先锋。要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动群众做好本职工作,支持校长工作,确保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二要抓班子,管干部。中小学也要落实“党管干部”原则,要发挥党组织在学校班子和干部推荐、选拔、考核过程中的作用,不能因为校长负责制校长有人事权,一切就说了算。学校干部选拔可由校务会和支委会联合协商提出初步名单并组织考核。

  三要讲政治,抓思想。要突出战斗堡垒和组织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师德建设和强化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以思想引领为主线,以道德教育为核心,保障学校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的主阵地,保证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现在学校行政工作由校长负责,往往造成思想政治和德育工作弱化,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而思想政治工作又是党的法宝之一,理所当然应加强对这方面工作的领导。

  四要抓群团,形合力。既要让工青妇队等群团组织、教代会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又要加强领导。尤其是目前很多学校工会主席由副校长兼任,基本上是处于校长领导之下的,这样一来,变成了“劳资不分”,难于发挥工会和教代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五要参决策,出主意。党组织要发挥参谋作用,对校长的决策有审议权,对校长做出的正确决策有保证权,对校长做出违反国家方针政策的决定和行动应及时纠正并有向上级报告的权力。

  (二)健全监督机制,以完善制度规避权力过度滥用

  孟德斯鸠认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因此,要实现学校内部权力的平衡,要以政治学视角来研究学校内部权力的关系,把握学校内部权力尤其是党政之间相互制衡合理的“度”,实现良性运作。如果以一方的“霸道”“强势”与另一方的“迁就”“弱势”,表面和谐实际妥协,或者只靠双方的肚量、思想认识,也是不够的。两者之间既分工又合作,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关键要建立和健全学校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校务公开制度,落实党组织监督权。保证中有监督,监督是为了更好地保证。

  

篇九: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研究

  新时期学校管理机制变革初探——“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

  制”试点工作思考

  摘要新时期学校“立德树人”的宗旨更加凸显,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落实党组织在学校中的核心地位,是实现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体现,在中小学校试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新形势的必然要求。为此,必须对现行学校管理机制进行变革。

  关键词学校管理机制变革校长负责制一、加强学习,提高对党的建设和学校管理机制变革的认识长期以来,在学校领导和教师中普遍存在着“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认为抓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是硬任务硬指标,而党建工作涉及意识形态问题,成效不明显,甚至可有可无。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都在下降,直接影响了教育方针的落实,不利于学校的健康发展。现阶段,我们可以充分发挥党员“三会一课”和教职工政治学习等制度优势,要把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作为学校管理机制变革的前提和保证。一是认真组织教职工政治学习,在学习会上,既讲学校业务工作,也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历次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党风廉政,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对教育和教师工作的要求,让教职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并以此作为师德建设的重要载体,努力使每位教师,尤其是党员教师都能“立标杆、守底线”。二是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的通知》精神,探索加强学校党建工作的渠道和措施,让每位党员领导干部明确学校党组织的职责和任务,明晰党员的权力和义务,推进新形势下学校管理机制的变革,坚信学校党组织的工作大有可为,在推动学校发展中必须有所作为。三是精心组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党员教师根据本职工作特点,开展关爱学生、服务社会等“日做”活动,通过总支委员轮流上党课、党员教师轮流谈学习体会以及收看视频、学习文件等“夜学”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教师的党性修养。二、夯实基础,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后,学校党组织从原来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转变为“总揽全局和全面领导”,责任更大、任务更重,必须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这是履行党组织职责的关键,也是顺应学校管理机制变革的需要。一要健全基层组织,及时进行学校党委和下设支部的换届选举,调整充实支委成员。要让校办、学生处、教务处等核心部门负责人或分管校领导选入学校党组织,方便就学校重大问题提出意见、作出决策;让年段长担任下设支部书记,骨干教师任委员,参与年段和教研组工作的谋划、协商、决策和实施,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使学校基层工作更接地气,更容易推进。二是明确责任分工,转变思想观念,落实总支和支部各委员的岗位责任制,强化支委成员既抓业务又抓党建的“一岗双责”意识,在业务工作中融入党建工作,用党建工作助推学校发展。三是强化支部工作。支部是学校党建工作的基础,抓好支部的党员教育与管理,增强党员教师的担当精神。通过支部在各学科和后勤党员中开展“立标杆、树典型”活动,引导党员为学校分担更多的困难和任务(如:担任班主任和教研组长、跨年段教学、超工作量以及分担创建省特色学校和迁建工程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自觉成为学校各项工作的“标杆”,促进年段、教研组和学校工作的开展。

  三、创新机制,突出党组织的核心地位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后,学校党组织承担起“总揽全局和全面领导”职责,必须打破学校原有的管理方式,创新工作机制,突出核心地位。具体要做到“一规则、二加强、三优先”:“一规则”即制订学校议事规则,明确党政职责边界和决策机制,避免越位和缺位,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对涉及学校发展规划、改革方案、领导分工、干部人事、规章制度、经费预决算、基建采购项目等重大问题和事关全局性、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由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避免“一言堂”和“不担当”。“二加强”,一是加强党组织对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工、青、妇及民主党派的领导,讨论决定学校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统一各方思想,统揽各项工作,促进学校和谐发展;二是加强对学校领导班子的教育与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适时提出针对性的工作要求,开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组织领导干部工作绩效民主测评。“三优先”,一是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先由党组织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向行政提出意见;二是重大政策出台前,先组织党员进行协商完善,统一思想认识,助推行政工作的落实;三是学校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优先考虑表现突出的党员教师,并充分尊重党组织的意见。四、理顺关系,确保学校管理高效运行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后,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起“总揽全局和全面领导”作用,主要是指“把方向、抓大事、出思路、管干部、用人才”。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的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教育法》的规定,校长行政指挥权应得到充分尊重。因此,必须明确职责分工,理顺党政关系,实现规范管理、科学决策,确保学校管理高效运行。一是要理顺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的关系。中小学校党组织是领导核心,校长在党组织领导下行使职权、独立负责。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党对学校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既要强调校长必须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也要强调党组织必须全力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行使行政管理权,在重大事项决策中要充分听取校长的意见,发挥校长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以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行。二是要理顺分工与合作的关系。提倡中小学校书记、校长“双肩挑”或党政干部交叉任职。做到每个领导班子成员既有明确分工,又能通力合作;既要自觉履行职责,又能积极践行集体领导。党组织和行政班子既要明确职责权限,又要步调一致,形成合力。学校行政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应由行政班子负责提出工作意见和方案,提交党组织集体讨论决策。五、优化队伍,提升驾驭学校管理变革的能力随着学校管理机制的变革,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落实“立德树人”办学宗旨,实现学校快速发展,关键在于党组织战斗力和主要领导对学校管理的驾驭能力。一是选好、配强学校党组织书记。要把“政治坚定、善于协调、精通党务、通晓教育”的同志选拨到书记岗位上来,以满足对学校工作“全面领导”的需要。二是切实把握教育契机。根据中央和当地党委的要求,分阶段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打牢干事创业的思想基础;在领导干部中开展以“严以律已当表率、干在实处求发展”的主题教育活动,推动学校发展。试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新时代的客观要求,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中小学校的重大实践,更是对学校管理机制的深刻变革,只要我们“加强学

  

篇十: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研究

  大中小学有关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工作情况自查自评总结报告

  关于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学校自20年建校以来便一直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并将这一方针渗透到了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面对深刻变化的世情、国情、市情,以及新时期高等学校改革发展的新情况、新任务、新特点,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确保社会办学方向,是包括我院在内的全体高等学校亟待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现将我院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相关工作情况分项汇报如下:

  一、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情况和认识与体会我院作为高校,坚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学,在多年的教育实践中,我们认为,民营院校在管理体制上虽然执行的是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但在社会制度下,民营院校也肩负着为中国特色社会事业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在坚持社会办学方向这一基点上,我们与公办院校是目标一致的,为此,学院投资方和党政领导班子之间形成了一条共识,那就是一定要在民营的体制下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在此共识下,学院投资方与学院党组织互相尊重、充分信任,董事会尊重党组织在学院日常管理中的核心政治作用,学院党组织尊重董事会的决策,同时,双方相互信任,党总支书记作为学院主要管理者,切实参与董事会关于学院发展的讨论和制定,党总支书记每年均要参加董事会会议,向董事会汇报本学年学院发展运营情况以及针对下学年学院发展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我院充分认识到在民营体制下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必要性,在今后的办学中,我院将继续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社会办学方向,为党和国家培养出更多更好的社会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院也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多次组织召开各支部书记和中层管理人员会议,专题传达市教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有关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了重庆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

  

  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传达了市纪委书记同志在8月15日全市检查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会上讲话精神,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有关工作要求和“从严治党八大任务”;

  要求,学院要求各部门要认真领会精神实质,加强部门管理,形成廉政建设氛围,制定“两个责任”实施意见下发到各部门,并严格执行,从严要求学院全体干部,从严治党,狠抓校风、学风、教风建设,制定学生管理目标,形成制度。

  2、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的认识、职责范围界定及工作方式党总支委员会以马列、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围绕学院改革与发展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与本单位行政机构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使学院党总支、行政的各项决定在本单位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党总支委员会负责我院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不断增强我院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具体包括以下几项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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