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时间:2024-02-03 12:26: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提升公开质量、创新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全力打造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任务分工

  (一)加大转型发展政策主动公开力度。

  1.形成“政务公开为转型”的工作导向。围绕省、市、县关于转型发展的战略部署,对产业转型、项目转型、绿色转型、外贸转型、数字化转型、体制机制转型等方面政策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梳理汇总转型发展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具体举措、典型问题、落实情况及对公众关切的互动回应等,制作转型政策专栏、专题,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方便各类市场主体找政策、办服务、解疑惑。(县政府信息中心牵头,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2.提升“十四五”规划及政策措施的公开实效。主动公开本级政府“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及配套政策文件,系统梳理本地历史规划(计划)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3.主动公开建设法治政府、打造“六最”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政府部门权责清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目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等,并针对与各类市场主体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做好行政执法公开、政务服务公开、市场监管公开和征地信息公开。有关部门还应当将制定和执行的与市场主体相关的创业、创新、人才、规划、产业、项目、市场、金融、税费、奖励、补贴等政策及时公开。(县行政审批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府信息中心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4.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财政部门要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县财政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二)规范拟发公文公开属性管理。

  5.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必须全部公开。除依法涉密之外,特别是事关重大民生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乡村振兴、促进就业等方面,以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限行、调价、准入、许可、基建、拆迁等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必须及时、主动公开。(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6.防止公开属性滥用。建立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台账,确保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公文数量占比逐年下降。严格审核未主动公开公文的依据和理由,定期审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上级政府文件为主动公开的,公开属性原则上不得拟定为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7.做好涉及公众利益函复类公文的主动公开。法定公开内容之外,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作用,或涉及公众利益、有必要让公众知晓并接受公众监督的函复类公文应当公开,相关政府文件属性应当被认定为主动公开。政府部门联合发文的,由牵头单位做好拟发公文属性认定工作。(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8.在26个基层政务公开领域实施公开目录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的基础上,继续在交通运输领域、职业教育领域、人防工程领域推行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拓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施行领域和层级。鼓励施行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26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领域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事务中心负责)

  9.督促抓好已公布标准目录的执行,并完善政府网站按要素搜索等功能。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对本领域标准目录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未按要求进行公开的,要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相关通报情况应纳入当年目标责任考核。(县政府信息中心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四)开通“便民答复”专线。

  10.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县长信箱”、“咨询投诉”栏目,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的同时,对经检索不存在的政府信息、受理机关不掌握的政府信息、或现成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需要另行制作的、申请内容不明确且经补正未能确定的情况,进行便民答复,从实际需要出发,为申请人提供尽可能周到、全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同时鼓励窗口单位开展“便民答复”工作。(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五)加强政策多样化解读。

  11.提升解读质量。从2021年起,各部门政策多样化解读率不得低于90%。解读材料除对政策本义进行通俗化、生动化解读外,还应重点对政策的背景、意义、作用、关键词及新旧政策的差异等进行解读。鼓励使用图表图解、视频动漫、流程演示等解读方式。对政策公布后社会公众的反响和疑问,要针对性地开展延伸解读、补充解读。(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直各部门负责)

  12.拓宽解读发布渠道。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平台和政务服务中心、报纸、广播电视等渠道,发布政策解读材料,扩大受众面,提升知晓度。对各部门的优秀政策解读材料可推荐在“山西省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被采用的可作为年终考核的加分依据。(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直各部门负责)

  (六)积极回应公众关切。

  13.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权统一的原则,对不同舆情回应的责任主体进行划分,明确组织协调关系,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主体;
建立完善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完善政务舆情收集、研判、预警、回应机制,严格落实回应责任,避免出现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政务新媒体要建立健全互动回应机制,畅通互动回应渠道,及时了解社会关注,回应社会关切,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县政府信息中心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七)持续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政策措施公开。

  14.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措施、疫情动态、科普宣传以及疫苗监管、流通和预防接种等信息的公开。在准确、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的同时,更加注重个人隐私保护,更加注重对社会谣言的回应澄清。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八)持续抓好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

  15.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全面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2021年年底前,实现县政府门户网站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并按照国家关于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部署,主动参与省市政务公开一体化平台的建设工作。(县政府信息中心负责)

  (九)推进《政府公报》标准化建设。

  16.按照标准化要求,结合实际积极创办《政府公报》。加强政府公报数据库安全管理,确保数据完整、准确。推动政府公报数据库数字化利用,开发相应政务新媒体和移动客户端应用或链接,打造“掌上公报”。(县政府办公室负责)

  (十)开设政务公开专区。

  17.建设“政务公开”实体店,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开设县级“政务公开专区”,打造成集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政策解读、政民互动、政策咨询、事项办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线上线下综合服务平台。对土地征收、旧区改造、入园入学、就业就医、扶贫扶困、养老服务等面向特定区域和人群的公开事项,要通过公共查阅点、公告栏、电子信息屏、政策宣传册及宣讲会等方式,进行定点、定向公开,打造多样化、个性化、精准化公开平台,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提升政务公开服务精准度。(县行政审批局负责)

  (十一)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18.依申请公开全面实行“登记制”和“书面答复制”,即有申请必登记、有申请必答复;
书面答复应当包含查找检索相关政府信息的过程事实、处理决定的法律法规依据、申请人行使救济权的期限、途径等内容。同时要严格按照受理、补正、征求意见、做出决定、报批、送达等步骤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力求程序合法、处置合理、答复规范、措辞得当,在保障申请人权利的同时维护好政府公信力。(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十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

  19.各部门要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发布的政府信息要严格审核,责任到人,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要完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审查、备案、发布机制与督促约束,完善各乡镇、各部门文件报送政府公报、政府网站制度、联络员制度和报送刊登情况通报制度。(县政府信息中心、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十三)积极组织参与省政务公开“亮点工程”。

  20.按照省政府实施政务公开“亮点工程”的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结合工作实绩、亮点特色、群众口碑和社会效果等方面评价,从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依申请公开、舆情回应等方面,择优推荐本年度最受群众欢迎的、最受百姓认可的政务公开工作单位和先进个人,参与省政府开展的政务公开“亮点工程”评选活动,被推荐的单位将在年度考核中获得加分,获得推荐并被省政府采用的单位或个人将获得全省表彰,以此激励先进、鼓励创新、推广经验做法、发挥示范效应,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升级。(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考核督导

  县政府办公室将依照《山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制定《代县2021年度政务公开考核细则》,对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全方位的考核考评,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形成工作导向。同时结合工作进度,在年中进行抽查督导,并将抽查的情况进行通报,结果计入平时考核,年底一并兑现奖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级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要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明确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强化工作职责,配齐专职人员,落细落实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

  (二)加大工作力度。

  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分管负责人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及时学习了解中央、省、市、县各项政策要求,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推广经验亮点做法,从推进转型发展的高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要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有序推进,共同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

  (三)加强学习培训。

  2021年,各部门要加强政务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切实打造一支综合素质强、业务能力精的专业化政务公开队伍,为开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做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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