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公司出差管理制度(全文)

时间:2024-03-24 17:26: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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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司出差管理制度(全文)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人员出差管理工作,加强出差费用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本部。

2.2各分公司及项目公司可参照执行。

3 术语&解释

3.1因公出差:指到中心城区以外区域的,属于出差。

3.2差旅费: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公司驻地以外地区或城市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3.3城市间交通费: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公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汽车、动(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3.4住宿费: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酒店发生的住宿费用。

3.5伙食补助费: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3.6市内交通费: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4 职责

4.1本办法的监督、修订、最终解释权归属集团人力行政部。

4.2本办法所规定的费用复核权、费用支出管控权归属集团财务部。

5 费用标准

5.1城市间交通费

5.1.1出差人员应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等级如下:

火车为硬席(含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为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为二等软座;
轮船(不含旅游船)为三等舱;
飞机为经济舱;
其他交通工具(包含出租汽车、汽车、包车等交通费凭据报销)。

若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应在出差申请单上说明(或事件产生时及时向中心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报告合理原因)。否则,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5.1.2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择乘坐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5.1.3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5.1.4乘坐汽车、飞机、动(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凭据报销。

5.1.5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自驾车辆往返,确实因公务紧急,考虑经济便捷方式高效出行,可与专业包车公司洽谈采取包车方式出行,凭包车票据报销。

5.1.6出差人员确需自驾或借用车辆出差的,应在申请单中说明,经过集团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并与集团签订《自驾出差安全责任书》,报销出差路途加油费(按企业“滴滴出行”软件所计算的公里数*1.0元/每公里进行补贴,不计算车损等费用)、过境费、停车费,不再重复报销有关交通费用。

5.2住宿费

5.2.1出差人员应本着节约及高效的原则选择住宿,对住宿费用实行标准上限制,标准以内凭票据实报销,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住宿费用标准:

类别

级别

岗位职级

住宿标准

A类城市

B类城市

C类城市

10

实报实销

9

800

600

500

8/7

700

500

400

其他级别人员

600

400

300

注:①A类城市指的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②B类城市指的是: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特区城市。

③C类城市指的是:其他城市。

④因旅游淡旺季住宿价格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以适当上浮(原则上不超过20%)。

5.2.2 9级及以上级别人员可住单间;
其他级别人员,同性别的两人住一个标准间(标间费用执行较高级别人员标准,不得两人费用累加执行),若按性别划分出现奇数的,在费用标准内允许单人住一个单间或标准间(住宿费用执行该人员限定标准)。

5.2.3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酒店住宿。执行紧急公务,没有办法预订到符合标准限额内房间的,应事先经集团领导(或授权权限人)批准,特殊情况下首晚可以超出标准限额住宿,但最高不得超出限额标准的20%。

5.3 伙食补助费

5.3.1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报销时按标准直接计算支出伙食补助费,需填具差旅费报销单并按项目内容填写,可不提供伙食补助的相关票据凭证,否则要凭有关票据报销)。

在中心城区因公办事的不予补助。

2)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A类城市200元/人/天,B、C类城市100元/人/天。

3)启程当天中午12点前出发的按一天计算补助,12点以后出发的按半天计算补助。

4)回程当天中午12点前到达公司所在地的按半天计算补助,12点以后到达的按一天计算补助。

5.4市内交通费

5.4.1市内交通费按出差期间因公务产生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

出差途中,从公司或员工住处往返车站、火车站、机场或轮渡口原则上要求出差员工应采用最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出行,产生有关市内交通费用,凭票据实报销。若途中使用企业“滴滴出行”打车往返的,将从企业滴滴费用里进行专项统计,不再重复报销。

确有需要同批次人员共同出差的应尽量约定同批次打车,不得单独分开乘车;
同批次人员出差办理相同事宜的,有关打车费用不得累加,避免造成过大浪费(特殊情况除外)。

出差期间因办理私事产生的交通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5.4.2因公出差期间,若使用“企业滴滴”进行市内交通出行,应备注清楚出行原因,出差结束后,到集团人力行政部导出出差期间相应“市内交通打车费用清单”,逐项核实。经核实确认后,不再重复报销。

5.4.3无法使用企业滴滴出行的,或使用其他更加经济快捷的交通工具出行的,应提供相应票据,并备注说明出发地、目的地及出行原因,经核实无误,凭据实报实销。

5.4.4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6 出差审批和费用报销流程

6.1出差申请审批流程

6.1.1集团总经理出差:
报备集团人力行政部。

6.1.2集团总办成员出差:由集团总经理审批并报备集团人力行政部。

6.1.3集团中心负责人出差:由集团总经理审批并报备集团人力行政部。

6.1.4集团其他职级员工出差:5天(含)以上经各中心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若有),由集团总经理审批并报备集团人力行政部;
5天以下经各中心负责人、并经分管领导审核(若有)后,由集团人力行政部负责人审批。

出差申请权限指引表

职务/职级

出差

天数

各中心负责人

分管领导

(若有)

人力行政部

集团总经理

总办成员

不限

/

/

报备

审批

中心负责人

不限

/

审核

报备

审批

其他员工

≥5天

审核

审核

报备

审批

<5天

审核

审批

审批

/

备注

因公出差的,由各主办中心(含组团出差)负责流程处理,费用同步由主办中心报销处理。因公组团出差的,主办中心应在申请单中将所有参加出差人员名单列进备注说明,按出差人员的各项费用标准预估出差费用。分、项目人员参加集团组团出差的,费用由所在公司负责。

6.2出差费用借款和报销流程

6.2.1出差人员如需提前预支差旅费,应依集团财务预借款要求进行差旅费的预支手续办理。

6.2.2出差期间所有发生费用(伙食补助费除外)均必须提供原始票据。否则,财务有权不予报销。若因票据遗失或不符合规定,相应费用由出差人员自行承担。

6.2.3凡与原出差申请表填写的地点、天数、人数等内容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的,须提前请示并获批准。出差结束后,由出差人说明原因,并经逐级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7 其他规定

7.1出差人员考勤由集团人力行政部统一考勤,如无出差申请(或未提前报备)者,可定其为缺勤或旷工,但需与该员工所在中心负责人核实;
员工出差计全勤,不计加班。

7.2出差途中因病、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需延时出差时间的,应提前联系请示获准延时。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延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

7.3邀请外部单位人员一起的出差,被邀请人员的费用按相关授权人审批后的标准执行。

7.4凡参加各种业务、会议、培训、学习等人员,凭组织单位的相关通知、会议邀请等,执行费用报销制度给予报销。如组织单位提供并承担食宿与交通费用的,公司不再给予费用报销或补助。

7.5驻点外地长期办公:长期驻点外地出差办公的[即出差超过(含)15天](例如新产品研发或新项目前策),应结合集团差旅费标准,对长期驻点办公期间内可能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长期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费用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等进行预估,形成专项驻点办公费用申请报告,依次经中心负责人、分管领导、人力行政部、集团总经理审批,审核通过后在审批费用范围内合理开支,凭票据实报销。

7.6出差期间如确因公务需要,发生公务招待情况的,出差结束后,应说明有关招待对象及情况等,补办公务招待有关手续,经核实确认后,凭据报销。

8 附则

8.1本制度自2023年6月15 日起实行。

8.2如有其他制度相关条款与本制度条款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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