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改革意见13篇

时间:2022-11-11 18:15:07 来源:网友投稿

深化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改革意见13篇深化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改革意见  关于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目录一建立投入长效机制不断增大资金投入二建立激励机制不断加大项目争取力度三理顺管理体制落实工程建后管护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化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改革意见13篇,供大家参考。

深化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改革意见13篇

篇一:深化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改革意见

  关于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目录一建立投入长效机制不断增大资金投入二建立激励机制不断加大项目争取力度三理顺管理体制落实工程建后管护责任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护机构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管护氛围三落实资金来源规范资金用途一是全面落实终端水价四坚持五项制度实现有效管护一是建立协会章程做到有章可循二是签订管护协议明确管护职责三是建立保护公约规范日常行为四是制订管护办法提高管护质量五是制订工程管理制度明确村组责任正文摘要

  摘要:农业基础牢则生产丰,生产丰则农民富。乌拉特前旗地处河套灌区最下游,是河套灌区农田水利基础条件最差地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乌拉特前旗农业和农村工作重要而迫切的任务。现就如何加强乌拉特前旗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如下建议关键词:农业基础设施,机制一、建立投入长效机制,不断增大资金投入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急需建立健全长效的投入和增长机制。一是要使我旗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投入与经济发展、财政收入实现同步增长;二是要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融资体制;三是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组织利用好群众的“一事一议”的办法,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大力吸纳和鼓励民间资金投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多层次增大对农田水利的投入;四是积极推行以奖代补和先建后补等激励方式,鼓励、支持和引导乡镇、村、社及广大群众积极开展和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二、建立激励机制,不断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借助国家拉动内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之机,立足全旗发展现状,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建立激励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项目争取力度,继续推行项目争取与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三、理顺管理体制,落实工程建后管护责任要深化农田水利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体制和管理关系,明确各类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权根和管护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同时,要大力推进“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解决大量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主体缺位问题,确保农田水利设施建成一处、管好一处、发挥效益一处。(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护机构为了解决农田水利设施建后管护问题,要把管护工作纳入强农惠农的重要举措来抓,把健全管护机构作为农村工作的重点,专门成立由分管副旗长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管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管护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做到层层交责任,层层抓落实。同时,要求各乡(镇)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建立相应的水管机构,各水利工程项目村用水户协会直接参与管护。(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管护氛围实践证明,要充分发挥工程使用效益,必须坚持“三分建、七分管”的原则,只建不管的工程,其使用寿命将缩短一半以上,极易造成投资的巨大浪费。为此,我们要牢固树立“建设是发展、管护更是发展”的新理念,把工程管护工作作为看得见的政绩。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等多种形式在项目实施乡镇、村对项目管护的重要性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项目管护氛围,为管护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舆论基础。(三)落实资金来源,规范资金用途一是全面落实终端水价,建立合理的水价形式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群管工程维护和协会的运行经费筹措等问题。二是积极争取国家对协会的投资、旗财政匹配、总局水费中列支、群管水费按一定比例列支、协会自筹等,加快协会基础设施建设。管护经费的用途大致分两方面:一方面是作为管护人员日常的工资支出,并提取一部分资金对其进行考核。另一方面是用于一些小工程的维修。(四)坚持五项制度,实现有效管护一是建立协会《章程》,做到有章可循。为加强对水利工程的管理、维护会员的利益,充分发挥和提高工程效益,实现工程良性运行,各用水户协会都要制订《协会章程》,对协会的

  业务范围、会员、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以及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等都作相应的规定。二是签订《管护协议》,明确管护职责。水利工程建成以后,由协会与受益农户签订《管护协议》,共同做好管护工作。按照“谁建谁有、谁有谁管”的原则,分类别明确水利工程的所有权和管理责任,单户工程归农户所有,由农户自行管理维修;多户受益的工程,移交镇水管站或用水户协会统一管理,承担管理维修责任,落实专人总负责,水务局提供相关的行政与技术服务。三是建立《保护公约》,规范日常行为。各村都要根据实际建立《水利工程保护公约》。防止人、车、牲畜等对工程的破坏,明确对破坏行为要进行制止及追究,并处以相应处罚,确保水利工程设施长久运行,发挥其最大功能和效益。四是制订《管护办法》,提高管护质量。各用水户协会对不同项目工程均要制订《管护办法》。要求各乡镇、村对近几年新建的水利设施进行记录归档,建立起详细的资料库,统一编号。针对不同的水利工程项目类型,规定不同的管护范围和标准。五是制订《工程管理制度》,明确村组责任。各用水户协会及村工程管理实行分级划片管理责任制。作者简介:武敏,女,1971年12月出生,工程师,现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水务局从事水利工作。

  

  

篇二:深化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改革意见

  鹿寨县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鹿寨县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常务会第133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3月9日

  鹿寨县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印发〈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农经〔2019〕1645号)、《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改革任务落实清单〉的通知》(桂发改农经〔2020〕3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为目标,在全面补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短板的同时,改革创新管护机制,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符合我县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系,全面提升管护水平和质量,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城乡融合、服务一体。坚持城乡融合发展,逐步建立健全城乡公共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机制,实现城乡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在强化政府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社会各类主体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

  明确主体、落实责任。按产权归属落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统筹考虑政府事权、资金来源、受益群体等因素,合理确定管护主体,保障管护经费。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不同类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特点,科学制定管护标准和规范,合理选择管护模式,有序推进管护体制改革。

  建管并重、协同推进。按照“建管一体”的要求,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统一谋划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护,建立有利于长期发挥效益的管护实施方案。

  (三)主要目标

  到2021年底,以农村饮水基础设施和农村公路管护体制机制改革为试点,明确产权归属、确定管理模式和管护主体,制订收费标准,落实管护经费保障。

  到2025年,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初步建立,管护主体和责任明晰,管护标准和规范健全,管护经费较好落实,管护水平和质量显著提升。

  二、建立明晰的管护责任制度

  (一)落实地方政府主导责任。县级政府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的责任主体,乡镇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要在明确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和各类设施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的基础上,按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编制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明确管护对象、主体和标准等,建立公示制度。

  (二)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负有监管责任,要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加快制定本领域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制度、标准和规范,明确管护目标、质量要求、管护方法、操作规程及应急保障机制等,加强培训和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水平。建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评价体系,推进管护信息化、智慧化,促进各类设施安全有效持续使用。

  (三)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作用。村级组织对所属公共基础设施承担管护责任。对于应由村民自治组织承担管护责任的公共基础设施,如委托村民、农民合作社或者社会力量等代管的,村民自治组织要承担监督责任。

  (四)强化运营企业管护责任。供水、电力、燃气、通信、邮政等设施运营企业应落实普遍服务要求,全面加强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自觉接受政府、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监督,确保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稳定运行。学校(幼儿园)、卫生院、养老院等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单位应承担所属设施管护责任。

  (五)落实受益者责任。广大农民群众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直接受益主体,应增强主动参与设施管护的意识,自觉缴纳有偿服务和产品的费用。探索建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使用者管理协会,鼓励采用“门前三包”、党员责任区、文明户评选等形式,引导农民参与村内道路、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和公共绿地等管护。

  三、改革试点的工作重点

  (一)农村饮水基础设施管护改革试点

  1.确定运行管理模式。因地制宜采用以城乡一体化供水和乡镇村民委管理模式为主的等多种运行模式。一是城乡一体化供水模式。即:在县城距离鹿寨县自来水厂较近的村屯,应

  坚持城乡统筹的原则,将自来水供水管网由县城向村屯延伸,使用市政水压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经营,实现城乡居民共享优质足量供水,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是村民委管理模式。即:受益村屯所属村民委进行经营管理,也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进行管理,实现管理维护专业化。县水利局及时与村民委办理管理权移交手续,村民委只有管理使用权,没有工程所有权。乡镇协调村民委共同研究制定运行管理机制。县水利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3月底前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情况调研,结合各乡镇实际运行情况,确定各村屯饮水工程的管理模式。(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县住建局)

  2.制订水价及落实管护经费。农村供水水价成本是指供水单位生产和经营商品水,并供给到用水户所产生的全部费用,通常包括原水费、运行维护管理费(含大修理费)、电费、药剂费以及其他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费用。根据全县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情况并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桂政发〔2010〕62号)的规定分以下类型定价:

  农村饮水工程水费按照国家有关农村饮水工程水价的制定原则及要求进行测算,全面推行按供水成本收费。

  采取分区定价。以片区化方式确定水价组合,纳入县城管网及乡镇级水厂管网延伸的工程实行统一定价,实行“同网同价”,按县级自来水价格执行;单村供水工程以村屯为片区,结合各辖区内村级饮水工程的实际情况,分类进行水价的制定。

  采取分类定价。单村供水工程:千人以上由村委会管理的,以村(屯)为单位,由县水利局负责开展水价成本核算工作并配合县物价主管部门完成定价工作,水价要达到供水成本,适当考虑利润;千人以下由村委会、村集体管理的,采取简化程序,由各受益村屯根据实际情况召开村民大会自行确定水价。

  受益村屯建立水费专户,从水费中列支农村饮水工程固定资产折旧和维修养护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用于工程更新改造。由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共同制订鹿寨县饮水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使每一笔维修养护经费落到实处。同时,县财政局编制年度财政预算时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工程提升改造,分配到每个乡镇或每个受益村屯所属村民委,并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发改局)

  3.建立农村饮水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从2021年1月开始,县水利局督促和指导各乡镇对本辖区内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全覆盖培训,以保证正确掌握饮水安全政策、措施和要求。(牵头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以点带面,全面推广。根据实际情况,在全县范围内选择2至3个村作为改革试点,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运行管理模式确认;受益村屯所属村民委于2021年7月底前做好水费缴纳工作。安排好各村屯饮水设施管护人员,其他乡镇、村屯逐步推进,并于2021年底全面实施。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做好协调沟通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各受益村民委)

  (二)农村公路管护改革试点

  1.常态化农村公路养护。常态化农村公路养护包括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农村公路养护补助政策应建立与里程、养护成本变化等因素相关联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社会发展及财力情况适时调整,财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应逐步增加。全县农村公路列养率要达到100%。(牵头单位:县交通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保障政策。当出现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替代公路养路费不能满足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需求的时候,县财政部门应从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列支补足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经费和日常养护经费。(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一是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大力推行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路长制”,贯彻落实《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寨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鹿政办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建立全面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二是推行多元化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模式。开展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工作,培育成熟、高效的养护市场,全面推进全县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三是加强通自然村(屯)道路的养护。对于符合四级公路标准的通屯道路,县交通局要一律申报纳入自治区公路路网年报统计系统,作为村道管养;其他暂不符合等级公路标准的通屯道路,应由县财政逐年安排等外路提升改造工程建设资金,改造达到四级公路标准后,纳入村道规划并列入农村公路养护计划,进行规范性养护。(牵头单位:县交通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县财政局负责资金落实工作。县水利局负责统筹协调饮水安全工作,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推进情况等。县交通局负责指导乡镇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并进行考核,实行绩效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村基础设施管护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协助做好辖区内供水设施维护等;受益村屯所属村民委是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生产运行、计量收费、维修养护、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配合县卫健局做好净水和消毒设施运行管理,加强水质检测,确保水质达标。

  (二)强化制度保障

  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尽快制定我县的农村基础设施管理养护具体操作细则,报县人民政府审议。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行政村建立健全农村饮水收费管理细则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细则。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政策引导,建立健全制度保障体系。

  (三)落实资金,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要多方位筹措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和扶持力度,引入市场机制,吸纳社会资金,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同时,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专项经费,对因执行水价低于成本水价导致的政策性亏损、重大维修、水费收入难以保障正常运行等予以补助。对运行管

  理不规范、水费收缴率低、考核不合格的供水单位,相应核减补助。

  (四)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宣传,大力宣传改革的新进展、新成效,准确解读改革政策举措,积极宣传改革中的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改革工作的积极性,有效发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在农村饮水安全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中的积极作用,增强人民群众爱路护路的责任意识,营造全社会广泛关心、支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监督检查

  各乡镇要建立改革进展情况反馈机制,及时掌握改革进程,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各乡镇、各单位要将深化农村基础设施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纳入重点改革事项清单,进一步加强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绩效、财政补助资金等挂钩,建立健全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篇三:深化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改革意见

  农村公路管护体制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并重的原则,明确职责、完善制度、科学管理、规范养护、严格监管,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以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体制改革为契机,建立一个机构精干、职责明确、制度完善、监管有力的管理养护组织体系,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保证农村公路路况完好、路产完整、路权得到有效保护,全面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三、工作重点

  (一)明确机构,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按照《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市公路管理处负责市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行业管理,具体承担市区县、乡道管理养护,各乡镇(林场)具体负责村道的管理养护,区政府、各乡镇(林场)设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专门机构。

  (二)定岗定员,充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力量。

  区政府、各乡镇(林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实行定岗定员,合理确定内设机构和人员配备。各乡镇(林场)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分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并配置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

  (三)明确责任,维护农村公路的路产路权。

  按照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对县道、乡道、村道路政管理工作作的规定。村民委员会以及村道沿线的单位、个人在各乡镇(林场)的领导下开展村道的路产路权保护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公路的义务,对村道造成损坏的,应当向各乡镇(林场)赔偿,占用、挖掘、穿越村道的,应经各乡镇(林场)的同意。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各乡镇(林场)的要求,指定专人对村道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制止侵害村道路产路权的行为。

  (四)加强监管,管好用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

  区农路办、各乡镇(林场)要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区农路办会同区财政局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申请、拨付、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并接受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加强考核,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农村公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要纳入正常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范畴。区政府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各乡镇(林场)目标考核范围,每年与各乡镇(林场)签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目标责任书。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充分重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

  区农路办、各乡镇(林场)要深刻领会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三个服务”的理念,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交通事业和谐发展的高度认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抓紧抓好。

  (二)加强领导,确保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区政府成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建设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日常工作。

  (三)加强督查,确保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定期深入各乡镇(林场)调研,督查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解决困难和问题,确保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四)加强培训,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人员业务水平。

  

  

篇四:深化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改革意见

  深化农村学校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试点专项工作方案

  深化农村学校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试点专项工作方案深化农村学校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试点专项工作方案为深化XX区农村综合改革,切实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XX区农村学校公共设施运行管护机制,提升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XX区农村学校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专项工作方案。

  一.实施背景根据“绿水青山就是XX银山”绿色生态发展之路,近几年,XX区教育局坚持公共服务的理念,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区学校公共基础设施.学校环境.生活条件得到极大地改善。但在学校公共设施建设中,由于学校公共设施缺少管护机制,缺乏管护资金,一直以来存在“重建设.轻管护”的现象,致使部分公共设施闲置或失管,没有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为加强学校公共设施运行维护,达到以管促建.建管结合目的,确保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持续.有效.稳定的发挥服务功能,全区通过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创新工作机制,逐步建成“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有序.服务到位.保障有力.师生满意”的学校公共服务体系,并形成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XX任组长的XX区农村学校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教育局学校教育后勤保障服务中心,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制定本校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管护细则.工作方案.管护标准.资金筹措.人员落实等。各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处(室)负责各自领域的监督.检查.指导.考核职责。

  三.工作目标通过试点逐步建立“促进学校教学,方便师生学习”的公共设施长效运行管护体系;建立农村公共设施运行管护经费筹措保障机制;建立学校民主参与.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管护管理制度。逐步建成“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有序.服务到位.保障有力.师生满意”的学校公共服务体系,并形成长效机制。

  四.运行管护范围及标准(一)公共服务设施管护学校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管护主要是学校基础设施.学校办公设施.学校体育设施和学校绿化树木等的运行管护。主要指竣工验收后质保期外的学校校舍.运动场.路灯.生活饮用水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停车场.校内道路.围墙.堡坎.垃圾收集设施.文体设施等的修复和整改。标准1公共场所管护。主要指学校校舍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做好日常排查管护,区域范围保持干净.整洁,门窗.护栏无破损.缺失,及时做好维修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2.路灯维护。建立日常巡查机制,确定专业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做好日常维护,确保正常照明。

  3.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护。按照学校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运行要求,定期对污水处理工程(含污水管网和窨井)进行全方位检查,及时清理窨井.进出口和沉淀池内杂物(及时清运,不得任意丢弃);及时清除处理池上和绿化内杂草.杂物,并适时松土;定期对植物进行修枝.整形.补种等绿化养护工作,同时每季一次对植物喷洒杀虫药剂;及时补种枯萎的植物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4.校内道路管护。加强校内道路管护及巡查,做到路面基本平整,无大的坑洼,路面整洁,路肩整齐无垮塌,无堆积物。水渠边沟排水通畅无阻,雨水排放流畅。

  5.厕所管理维护。有专人管理并保持地面.墙面.厕坑.洁具的整洁,自来水畅通.照明灯具完好,化粪池定期清理,设施有破损及时修复。

  6.文化体育设施的管理维护。健身活动场地.器材有专人定期检查维护,有破损并及时修复。

  (二)学校环境长效保洁主要指学校范围内公共服务场所.道路沿线.房前屋后等垃圾清理和环境整治工作。

  标准

  

  1.道路保洁。对校内道路和通道的卫生保洁工作,有专人维护,每天应普扫2次,并实行巡回动态保洁制度。道路两侧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

  2.校园保洁。对学校公共活动场所等房前屋后进行打扫清理;落实各处(室).班级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无垃圾无污物。

  3.垃圾收集。学校生活垃圾实现按时收集,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每天至少收集一次,并对生活垃圾实行桶装化分类收集。

  (三)绿化养护美化提升主要指学校绿化区块苗木的补植.除草.除虫.修剪.施肥,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需要改造提升的绿化带等绿化美化工作。

  标准确定专人或委托专业机构做好除草(每年至少3次).修剪整枝.治虫防病.浇水施肥等养护工作,确保绿化植物生长良好,如有苗木.植被枯死及时进行补种。

  (四)管护机制及管理办法为完善学校公共设施运行管护长效机制,有效落实对学校公共服务设施.环境长效保洁.校园绿化养护等基础设施的管护,学校必须制定具体的管护措施和标准,落实专人管护,并对具体运行管护范围

  根据开展后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学校管护领导小组要制定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办法(附件2),每年要组织人员对各处

  

  (室).班级管护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并纳入学校对班级.教职工年终考核考评。

  五.基础设施维保维护维修的实施流程1.学校校务会对实施维修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形成会议记录。2.学校向教育局学校后勤保障服务中心递交请示(需附校务会研究记录复印件.项目预算清单等资料)。3.教育局学校后勤保障服务中心初核后报局党委会审议,并报区基建办审批同意后下达项目实施通知。4.按规范流程的要求组织实施,实施完成后要严格进行验收.确保安全正常运转。六.资金的监管和使用(一)严格公示。坚持运行管护项目资金公示制,资金使用结果严格按要求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坚持“合同报账”制。项目必须与提供施工单位(人)签订维保服务合同,明确时间.内容.标准及监管要求等。项目完成后,经学校基建小组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结算,坚决做到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篇五:深化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改革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北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02.05•【字号】鄂发[2007]7号•【施行日期】2007.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意见

  (鄂发[2007]7号2007年2月5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4号)精神,为了深化、完善和巩固我省农村综合改革,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目标和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建设和谐社会,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2、改革目标:按照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十一五”期间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

  理体制改革等任务。通过改革,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政府保障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促进农民减负增收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总体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农村综合改革与其他各项改革、与推进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协调推进。

  乡镇机构改革的要求是:巩固我省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成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坚持因地制宜、精简效能、权责一致的原则,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加强公益性服务,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是: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办学、各级责任明确、财政分级负担、经费稳定增长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原则要求,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加大对县乡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切实提高基层政府经费保障能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

  农村其他各项改革试点的要求是:按照农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和总体要求,认真研究解决运行和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办好试点的基础上稳步推进、深化和完善。要通过改革理顺运行机制,激发内在活力,加强公共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4、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乡镇政府要树立服务型政府的理念,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

  服务。乡镇政府现阶段要重点强化以下职能: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民的主体地位和权益,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提高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

  5、严格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有关规定,确保五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数只减不增。在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全面实行编制管理实名制、公开化管理。严格在核定编制限额内定编定岗到人,推行编制政务公开,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编制情况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完善县(市、区)和乡镇主要领导机构编制工作责任审计制度,对县乡主要领导实行年度审计和离任审计,严肃查处擅自设立机构、增加编制、违规进人等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

  6、扎实推进延伸派驻机构改革。进一步规范延伸派驻机构的设置,强化管理,明确职责,精简机构,分流人员。彻底清理清退无编和非在编人员。所有纳入改革范围的延伸派驻单位经县级组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正式手续的在编在岗人员,都应该按照规定参加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各县(市、区)要把省财政下拨的2005年度“两奖两补”资金首先用于建立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补助资金落实到养老保险基金专户。分流人员按重新就业单位的性质和本人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原来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是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主动分流的按本人四项基本工资的70%发放基本生活费,竞争落岗后分流的按60%发放;原来属于事业编制(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按转制事业单位分流政策执行。

  7、进一步理顺乡镇财政所和经管站合并后的职能。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乡镇财政所与经管站已经合并的实际,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

  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债务化解等行政管理职能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指导、扶持和服务等政府职责统一委托给合并后的乡镇财经所承担。财经所的业务工作接受上级财政、经管部门指导。各地要继续做好财经所合并后的完善工作。

  8、稳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保障农民群众依法行使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民主权利,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乡镇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村民议事制度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提高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水平。认真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农村公益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9、合理核定公益服务岗位和资金。各地要按照“精简效能,人事相宜,因事定岗”的原则,严格区分公益服务和经营活动的内容,合理确定各行业农村公益服务岗位。同一县域范围、同一自然条件的地方,确定公益服务岗位的标准应基本一致。省里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人口数量、地域范围、自然条件等因素,按行业提出《农村公益服务岗位配备和控制标准参考意见》,供各县(市、区)参考。公益服务资金综合考虑服务工作所需劳务、物化投入以及服务人员保险等因素合理核定。10、统一公益服务资格准入条件。省直业务主管部门要分行业提出全省农村公益服务资格准入指导标准,建立全省公益服务资格考试题库。培育多元化社会服务主体,积极鼓励和吸引农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涉农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各类民间服务组织以及各类种植大户、乡土人才参与农村公益服务。各县(市、区)必须通过统一考试确定公益服务人员资格,试题从全省公益服务资格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

  11、提高“以钱养事”资金的财政保障水平。各级财政要逐年加大对农村公益服务的经费投入,为农村公益服务提供经费保障。省财政从2007年起,按每个农业人口10元的标准对农村公益服务进行补助。单位转变了性质、人员退出了事业编制管理序列、实行了“以钱养事”机制的农村公益服务主体纳入补助范围。补助资金必须专项用于乡镇农技推广(含水产、农机)、植物保护、动物防疫、文化体育等公益服务项目,不得挪作他用。计划生育“以钱养事”经费由各级财政按规定标准确定预算。县(市、区)财政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加快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的意见》(鄂发[2005]13号)的要求,将本级“以钱养事”资金足额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不得因省级补助资金增加而抵减本级预算安排资金。如发生这种情况,将收回省级补助资金,并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原乡镇事业站所转制为服务中心后,原来由财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经费,数量不能减少,全部按“以钱养事”机制使用。财政原来没有安排经费的,也要根据确定的公益服务项目安排相应的经费。有条件的乡镇政府,也要根据财力许可和服务需要,适当安排农村公益服务补助资金。

  12、执行“以钱养事”资金财政直达管理办法。“以钱养事”资金要按照项目合同管理办法,落实到每个具体的服务项目,必须先提出公益服务项目,再根据项目需要确定资金数额,一年一定。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由各县(市、区)根据公益服务项目的需要来使用,不能按固定比例切块分解划拨给部门或乡镇。财政部门采取国库直接支付的办法直达给承担服务的主体,保证专款专用。“以钱养事”资金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省财政厅和审计厅每年要对“以钱养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审计。

  13、规范公益服务合同管理。服务项目要实行公开招标,必须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签订服务合同。服务合同必须有量化的服务项目,必须将服务经费分解落实到项目,必须有科学、具体的考核兑现指标。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提出本行业规范

  的服务合同样本,供各县(市、区)参考。14、深化服务人员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所有农村公益性服务人员都要按照国务

  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和“以钱养事”新机制的要求,实现由单位人向社会人、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方式,选择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农村公益服务。聘用合同的期限根据岗位特点确定,对于一些专业技能要求高的岗位,合同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对按规定核定有事业编制的畜牧、血防等服务人员,实行定岗不定人,各地在实行编制管理实名制、公开化时,要注明招聘服务人员的合同期限。各业务主管部门要会同人事部门切实搞好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完善服务人员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不断提高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

  15、建立农村公益服务激励机制。对自愿到乡镇从事公益服务达到一定年限的国家大中专毕业生,在招考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时给予政策倾斜,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对在农村公益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服务人员,可以按规定程序录用到各级服务机构。

  16、合理确定公益服务人员报酬。公益服务人员的报酬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整体收入水平的提高而相应提高。各地安排“以钱养事”经费预算、确定服务人员的平均报酬水平时,要按不低于本地乡镇公务员的收入水平掌握。完善考评制度,将服务人员的工作量和进村入户进行服务的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农民群众对服务人员的评价作为重要考核依据。服务中心要改革内部分配制度,以岗定酬,将服务人员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挂钩,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建立“奖优罚劣、按绩取酬”的考评兑现机制。公益服务搞得好,对农民增收贡献大的服务人员,其报酬可以高于本地乡镇公务员的收入水平。

  17、建立健全服务人员社会保障制度。所有符合条件的转制单位服务人员都要

  按有关规定参加养老保险。要做好养老保险的续缴和发放工作,做到保险费核定到位、征收到位、养老金发放到位和养老保险资金管理到位。要积极研究解决服务人员“病有所医”的问题,探索建立服务人员的医疗保险制度。

  18、依法依规办理转制单位职工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手续。按规定转制的原乡镇事业站所人员,在单位重新登记,人员退出事业编制管理序列后,凡与原站所存在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关系的,要依法做好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等工作。各县(市、区)要在核定的公益性服务岗位限额内实行全员竞争上岗,对落岗人员要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符合条件的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的衔接工作。

  19、建立“以钱养事”的长效机制。各地要把“以钱养事”的日常协调、监督检查作为一项工作职能,由各级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坚持抓好。省里每年组织对各县(市、区)“以钱养事”工作进行考核验收,检查各地资金的安排、拨付情况和实行服务对象签字登记制度、服务项目台帐管理制度、考核评价结果公示制度的情况。考核要充分听取被服务对象的意见,对验收合格的下达当年补助资金额度;对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合格后再下拨补助经费;整改不合格的,将扣减补助资金。

  四、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20、切实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各地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力度,确保政府财政义务教育经费支出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精神,切实管好用好各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有关专项经费,不折不扣地落实地方各级政府的经费分担责任,严禁用中央、省投入的改革专项资金

  替代地方教育经费的正常投入,防止“上进下退”现象的发生。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教师工资的管理规定,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农村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合理调整城乡教育布局,优化教育结构,制定和落实向农村倾斜的政策,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严禁超标准建设和搞不切实际的各种达标升级活动,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

  21、强化农村中小学经费管理。从2007年春季开学起,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对全省农村中小学经费推行“校财局管”体制,县级财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农村中小学校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完善农村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各项收支要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资金支付。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坚决禁止挤占、挪用、浪费和违规使用教育经费的现象。不得将保障经费用于偿还“普九”债务和学校其他债务,不得用于发放教职工工资和福利。逐步建立教育经费使用绩效考评体系,不断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进一步规范农村中小学收费管理。

  22、深化农村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各地要依据国家教师编制配备标准和人口变化情况合理确定教师编制。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创新教师补充和培训提高机制,建立教学质量监测考评制度,提高农村教师素质。逐步实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建立健全鼓励城镇教师、大学毕业生到农村支教制度和特设教师岗位制度,建设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体系,合理配置城乡教育资源。

  五、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23、科学界定和合理划分县乡政府的事权及支出责任。凡属县(市、区)政府的事权、应由县(市、区)承担的支出,县级财政要全额保障经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嫁给乡镇;县(市、区)委托乡镇承办的事务,也要足额安排经费;必要的事权调整,必须配备相应的财力。有条件的乡镇要积极开展乡级财源建设,增强经济

  实力,切实提高乡镇政府的经费保障能力。24、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要逐步调整和完善县乡财政体制,完善县对乡镇

  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增加转移支付规模,不断提高乡镇财力保障水平,使乡镇财力与其承担的支出责任相适应,确保乡镇机构和乡村组织正常运转。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对于财力确实难以保障其基本支出需要的乡镇,县级财政对缺口部分要予以补助。各县(市、区)不得扣减上级对乡镇的转移支付资金用于结算县乡债务。稳步推进“乡财县管乡用”的财政管理方式改革。

  25、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国家基本建设资金增量主要用于农村,政府土地收益用于农村的比例要有明显增加。要进一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建立和完善农村“一事一议”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农民积极筹资投劳、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加快农村公益事业产权制度改革,确保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六、清理核定、稳妥化解乡村债务26、严格制止新债。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5〕39号)的规定,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必须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必须充分考虑乡村的承受能力和当地农民的收入水平,不能强求一律,不能盲目攀比。严禁乡村负债搞建设,严禁搞集资摊派加重农民负担。27、清理锁定、稳妥化解旧债。2007年,省审计厅要组织对全省乡镇债务进行全面审计,清理锁定债务。对村级债务要在目前已清理锁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化解工作力度。严禁各种形式的“债转贷”。乡村债务化解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

  多管齐下,实行“一债一策”。要区别轻重缓急,优先化解与农民利益直接相关、基层矛盾比较集中的债务,把确因乡村公益事业建设而形成的对农民、乡村干部、乡村工程业主等个人债务的化解工作放在优先位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集成现有政策,整合现有资金,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安排一定的资金,建立偿债奖励机制,支持基层化解债务工作。

  28、加强对村级账务资金的监管。要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推行村级账务、资金“委托双代管”。实行收支两条线,定项限额管理,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不准列支招待费,严格控制村级定额补贴标准,压缩一切不合理开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要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挪用和平调,不得搞“捆绑结算”抵顶村级税费尾欠。

  29、完善民主监督管理机制。要健全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完善村民议事规则,村级重大财务开支项目,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每季度至少公布一次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七、建立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30、落实减轻农民负担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即:涉农税收、价格及收费“公示制”,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和“谁主管、谁负责”的部门责任制,强化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真正形成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整体合力。要严格规范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等的管理,深入开展对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工转移培训、农民建房、殡葬、计划生育、牲猪屠宰等方面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的专项治理,重点加强对农业灌溉水费电费、排涝排渍收费、饮用水费电费等经营性收费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监管。

  31、加强对村级组织收费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开支范围和标准。严禁有关部门或单位委托村级组织向农民收取税费,严禁将部门或单位经费缺口转嫁给村级组织,严禁村级组织擅自设立项目向农民收费,或采用押金、违约金、罚款等不合法方式约束村民、管理村务。强化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管,防止和纠正违背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的行为。

  32、推进农民负担监管规范化、法制化。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坚持和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项目审核与负担监测等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出台、项目公示的审核与登记,建立健全信访受理、督办、处理和反馈的快速有效机制,加大农民负担督办检查力度,抓紧制定现阶段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考核办法。

  八、扎实推进其他各项改革33、深化国有农场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农场剥离社会职能、机构改革、农业税费改革和职工养老统筹改革,妥善解决遗留问题。省里对国有农场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含“以钱养事”),比照对乡镇的补助标准给予支持。推进国有农场现代农业建设,充分发挥国有农场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示范作用。34、稳妥推进农业“小三场”改革。全面取消农业“小三场”职工责任田的税费负担(土地承包费),由财政转移支付给予补贴。农业“小三场”承担的教育、卫生、计生、血防、公安等行政社会职能全部移交给当地政府。按照市场取向,积极推进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全员竞争上岗,切实精简机构和管理人员。抓紧研究农业“小三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问题。各级财政对农业“小三场”的各种补贴经费渠道不变、额度不减,并随着财政状况好转而增加。35、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坚持促进农民增收、促进生态保护、促进林业发展的基本原则,明晰产权和经营主体,创新管理和运行机制,建立起“产权归属清

  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有序、服务监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林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明晰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进一步促进林业生产力的发展。

  九、加强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36、建立健全“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建立健全“党政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组织实施,各级联络组指导督查,党委政府年度考核评比”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部署,精心组织协调,扎实有序工作。37、切实落实“三责统一”的责任机制。地方党委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要各负其责,三责统一。党委政府要结合实际,把握切入点,选准突破口,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实施,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的改革路子;业务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完善政策,加强督导,积极支持地方改革;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和群众的创新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典型经验,不断推进改革顺利进行。38、严明改革纪律。各地要严格执行统一政策,并加强检查督办,及时预防和纠正具体工作中出现的政策偏差。任何部门不得强求乡镇对口设置机构。各业务主管部门对乡镇的事业费、专项经费、项目经费等所有资金安排,都要做到规范、透明、公开,不得以机构不对口为由不拨或少拨经费,违者将严肃追究责任。我省2002年以来制定的农村税费改革政策措施和2004年以来制定的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政策措施,本意见没有涉及的,按原有文件执行;过去的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篇六:深化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改革意见

  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办法三篇

  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办法一篇第一条为全面巩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成果,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提升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水平,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扶

  贫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榆政办函(2020)83号)《榆林市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后续管护

  工作的指导意见》(榆政办函(2020)8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指村级

  环境卫生管理、村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维护及绿化养护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镇街村组的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后续管护,已列入行业主管部门维护的设施不在维护范围内。

  第四条按照“政府引导、部门指导、镇街组织、农民主体”的原则,发改科技局为综合协调部门,负责完善后续管护及考评制度,监督检查部门、镇街及村组的后续管护工作,争取经费、队伍等保障,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市扶贫、水利、电力、交通、农业农村、教体、工贸、民政、文旅等相关部门为指导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指导镇街及村组做好后续管护工作;各镇街具体组织实施,要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动员各方力量,统筹各种资源,确保基础设施和公共服

  务设施后续管护工作全面落实到位。村组为管护主体,要在镇街的组织领导下,全面做好所在村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管护工作。

  第五条发改科技局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后续管护的综合协调部门,各相关职能部门为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镇街负责本办法在所辖村组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管护范围。将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全部纳入管理范围:

  1•村内油路、水泥路,包括通村路、通组路、生产生活道

  路。

  2.小型水利设施,包括人饮工程中的高低位水池、管网、

  防护网、防护挡墙等设施,灌溉渠道、管网设施等。

  3.O.4kV-0.2kV电表闸刀以下线路。4.农村养老院、互助幸福院等。5.村卫生室。6.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包括文化广场、演出舞台、文化活

  动室、体育场、健身器材等设施设备。

  7.村级活动场所,除文化体育设施以外的基础设施,包括

  村委会、村级活动场地等。

  8.村内绿化、美化。9.公共路灯等亮化工程。10.公厕。

  11.卫生保洁及垃圾处理设施,包括村庄卫生保洁、村庄连

  接带卫生连片保洁、垃圾桶、垃圾箱、垃圾清运车辆等。

  12.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包括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

  等工程形成的渠道、挡墙护坡等。第七条管护标准。依据《榆林市农村公厕管理办法(试行)》

  (榆政农函(2020)47号)《神木市电力局配网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神电局发(2020)4号)《神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神政办发(2019)53号)《神木市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神政办发(2020)171号)《神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神政办发(2014)114号)《神木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资金补助办法》(神政办发〔2020)12号)《神木市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管理办法(试行)》(神卫计发(2018)180号)等办法的标准要求,加强基础设施

  及公共服务设施后续管护。(一)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

  1•公共场所管护。主要指村委会、村民活动中心、卫生室、

  文化礼堂等公共场所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日常管护,区域范围保持干净、整洁,门窗、护栏无破损、缺失,及时做好维修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2.路灯维护。建立日常巡查机制,路灯立杆无破损、倾斜,

  灯具照明正常。

  3.村内道路管护。加强村内道路、水渠管护及巡查,做到路

  面基本平整,无大的坑洼,路面整洁,路肩整齐无垮塌,无堆积物,路标路牌、警示标志、安全设施齐备。水渠边沟排水通畅无阻,雨水排放流畅。

  4.公厕管理维护。公厕全年开放使用,有专人管理并保持地

  面、墙面、厕坑、洁具的整洁,自来水畅通、照明灯具完好,化粪池定期清理,设族有破损及时修复。

  5.文化体育设施的管理维护。文化广场、演出舞台、文化活

  动室、健身活动场地、器材有专人检查维护,有破损并及时修复。

  6.电力维护。0.4kV—0.2kV电表闸刀线路无破损、漏电等

  情况。

  7.农村养老院、互助福利院管护。设施维护维修及时,干

  净卫生整洁,运行正常。(二)农村环境长效保洁

  1•道路保洁。对各村辖区内道路和通道的卫生保洁工作,

  实行巡回动态保洁制度。道路两侧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

  2.庭院保洁。对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公共活动场所等房前

  屋后进行打扫清理;落实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无垃圾污物。

  3.垃圾收集。农村生活垃圾实现按时收集,确保生活垃圾

  日产日清。(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管护

  1.高低位水池无破损、漏水,防护围栏、防护挡墙完好,供

  水管道畅通,水质达到国标要求,安全饮水率达到100%。2.农耕道路、渠道、水坝等生产设施有专人管护,每周巡查

  管护次数不少于2次,发现农耕道路损坏、渠道堵塞、水坝破损

  等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及时修复到位。第八条市发改科技局牵头,定期组织检查、指导和服务;各

  镇街结合工作实际成立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后续管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后续管护工作计划,明确后续管护措施,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将领导小组及管护工作计划报扶贫办备案。

  第九条市发改科技局每年组织4次抽查,年终进行综合考

  核,建立考核台账。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办法二篇X镇农村基础设施管护运

  营按照“政府主导、群众主体,谁受益、谁维护”的总体要求,聚焦有人管、有钱管、有机制管的“三个有”;

  突出明确管护范围、明确管护权属、明确管护标准、明确管护资金、明确管护责任等“五个明确”;

  创新专业管护、市场化管护、自行管护“三个模式”,确保我镇农村基础设施管护运营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篇七:深化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改革意见

  摘要:农业基础牢则生产丰,生产丰则农民富。乌拉特前旗地处河套灌区最下游,是河套灌区农田水利基础条件最差地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乌拉特前旗农业和农村工作重要而迫切的任务。现就如何加强乌拉特前旗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如下建议关键词:农业基础设施,机制一、建立投入长效机制,不断增大资金投入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急需建立健全长效的投入和增长机制。一是要使我旗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投入与经济发展、财政收入实现同步增长;二是要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融资体制;三是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组织利用好群众的“一事一议”的办法,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大力吸纳和鼓励民间资金投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多层次增大对农田水利的投入;四是积极推行以奖代补和先建后补等激励方式,鼓励、支持和引导乡镇、村、社及广大群众积极开展和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二、建立激励机制,不断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借助国家拉动内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之机,立足全旗发展现状,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建立激励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项目争取力度,继续推行项目争取与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三、理顺管理体制,落实工程建后管护责任要深化农田水利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体制和管理关系,明确各类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权根和管护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同时,要大力推进“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解决大量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主体缺位问题,确保农田水利设施建成一处、管好一处、发挥效益一处。(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护机构为了解决农田水利设施建后管护问题,要把管护工作纳入强农惠农的重要举措来抓,把健全管护机构作为农村工作的重点,专门成立由分管副旗长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管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管护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做到层层交责任,层层抓落实。同时,要求各乡(镇)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建立相应的水管机构,各水利工程项目村用水户协会直接参与管护。(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管护氛围实践证明,要充分发挥工程使用效益,必须坚持“三分建、七分管”的原则,只建不管的工程,其使用寿命将缩短一半以上,极易造成投资的巨大浪费。为此,我们要牢固树立“建设是发展、管护更是发展”的新理念,把工程管护工作作为看得见的政绩。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等多种形式在项目实施乡镇、村对项目管护的重要性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项目管护氛围,为管护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舆论基础。(三)落实资金来源,规范资金用途一是全面落实终端水价,建立合理的水价形式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群管工程维护和协会的运行经费筹措等问题。二是积极争取国家对协会的投资、旗财政匹配、总局水费中列支、群管水费按一定比例列支、协会自筹等,加快协会基础设施建设。管护经费的用途大致分两方面:一方面是作为管护人员日常的工资支出,并提取一部分资金对其进行考核。另一方面是用于一些小工程的维修。(四)坚持五项制度,实现有效管护一是建立协会《章程》,做到有章可循。为加强对水利工程的管理、维护会员的利益,充分发挥和提高工程效益,实现工程良性运行,各用水户协会都要制订《协会章程》,对协会的

  业务范围、会员、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以及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等都作相应的规定。二是签订《管护协议》,明确管护职责。水利工程建成以后,由协会与受益农户签订《管护协议》,共同做好管护工作。按照“谁建谁有、谁有谁管”的原则,分类别明确水利工程的所有权和管理责任,单户工程归农户所有,由农户自行管理维修;多户受益的工程,移交镇水管站或用水户协会统一管理,承担管理维修责任,落实专人总负责,水务局提供相关的行政与技术服务。三是建立《保护公约》,规范日常行为。各村都要根据实际建立《水利工程保护公约》。防止人、车、牲畜等对工程的破坏,明确对破坏行为要进行制止及追究,并处以相应处罚,确保水利工程设施长久运行,发挥其最大功能和效益。四是制订《管护办法》,提高管护质量。各用水户协会对不同项目工程均要制订《管护办法》。要求各乡镇、村对近几年新建的水利设施进行记录归档,建立起详细的资料库,统一编号。针对不同的水利工程项目类型,规定不同的管护范围和标准。五是制订《工程管理制度》,明确村组责任。各用水户协会及村工程管理实行分级划片管理责任制。作者简介:武敏,女,1971年12月出生,工程师,现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水务局从事水利工作。

  

  

篇八:深化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改革意见

  深化农村学校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试点专项工作方案|

  深化农村学校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试点专项工作方案为深化__区农村综合改革,切实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__区农村学校公共设施运行管护机制,提升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__区农村学校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专项工作方案。

  一、实施背景根据“绿水青山就是__银山”绿色生态发展之路,近几年,__区教育局坚持公共服务的理念,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区学校公共基础设施、学校环境、生活条件得到极大地改善。但在学校公共设施建设中,由于学校公共设施缺少管护机制,缺乏管护资金,一直以来存在“重建设、轻管护”的现象,致使部分公共设施闲置或失管,没有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为加强学校公共设施运行维护,达到以管促建、建管结合目的,确保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持续、有效、稳定的发挥服务功能,全区通过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创新工作机制,逐步建成“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有序、服务到位、保障有力、师生满意”的学校公共服务体系,并形成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__任组长的__区农村学校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

  

  组下设办公室于区教育局学校教育后勤保障服务中心,由__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制定本校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管护细则、工作方案、管护标准、资金筹措、人员落实等。各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处(室)负责各自领域的监督、检查、指导、考核职责。

  三、工作目标通过试点逐步建立“促进学校教学,方便师生学习”的公共设施长效运行管护体系;建立农村公共设施运行管护经费筹措保障机制;建立学校民主参与、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管护管理制度。逐步建成“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有序、服务到位、保障有力、师生满意”的学校公共服务体系,并形成长效机制。

  四、运行管护范围及标准(一)公共服务设施管护学校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管护主要是学校基础设施、学校办公设施、学校体育设施和学校绿化树木等的运行管护。主要指竣工验收后质保期外的学校校舍、运动场、路灯、生活饮用水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停车场、校内道路、围墙、堡坎、垃圾收集设施、文体设施等的修复和整改。标准:1.公共场所管护。主要指学校校舍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做好日常排查管护,区域范围保持干净、整洁,门窗、护栏无破损、缺失,及时做好维修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2.路灯维护。建立日常巡查机制,确定专业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做好日常维护,确保正常照明。

  3.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护。按照学校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运行要求,定期对污水处理工程(含污水管网和窨井)进行全方位检查,及时清理窨井、进出口和沉淀池内杂物(及时清运,不得任意丢弃);及时清除处理池上和绿化内杂草、杂物,并适时松土;定期对植物进行修枝、整形、补种等绿化养护工作,同时每季一次对植物喷洒杀虫药剂;及时补种枯萎的植物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4.校内道路管护。加强校内道路管护及巡查,做到路面基本平整,无大的坑洼,路面整洁,路肩整齐无垮塌,无堆积物。水渠边沟排水通畅无阻,雨水排放流畅。

  5.厕所管理维护。有专人管理并保持地面、墙面、厕坑、洁具的整洁,自来水畅通、照明灯具完好,化粪池定期清理,设施有破损及时修复。

  6.文化体育设施的管理维护。健身活动场地、器材有专人定期检查维护,有破损并及时修复。

  (二)学校环境长效保洁主要指学校范围内公共服务场所、道路沿线、房前屋后等垃圾清理和环境整治工作。

  标准:

  

  1.道路保洁。对校内道路和通道的卫生保洁工作,有专人维护,每天应普扫2次,并实行巡回动态保洁制度。道路两侧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

  2.校园保洁。对学校公共活动场所等房前屋后进行打扫清理;落实各处(室)、班级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无垃圾无污物。

  3.垃圾收集。学校生活垃圾实现按时收集,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每天至少收集一次,并对生活垃圾实行桶装化分类收集。

  (三)绿化养护美化提升主要指学校绿化区块苗木的补植、除草、除虫、修剪、施肥,根据学校工作安排,需要改造提升的绿化带等绿化美化工作。

  标准:确定专人或委托专业机构做好除草(每年至少3次)、修剪整枝、治虫防病、浇水施肥等养护工作,确保绿化植物生长良好,如有苗木、植被枯死及时进行补种。(四)管护机制及管理办法为完善学校公共设施运行管护长效机制,有效落实对学校公共服务设施、环境长效保洁、校园绿化养护等基础设施的管护,学校必须制定具体的管护措施和标准,落实专人管护,并对具体运行管护范围根据开展后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学校管护领导小组要制定公共基础设施管理

  

  办法(附件2),每年要组织人员对各处(室)、班级管护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并纳入学校对班级、教职工年终考核考评。

  五、基础设施维保维护维修的实施流程1.学校校务会对实施维修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形成会议记录。

  2.学校向教育局学校后勤保障服务中心递交请示(需附校务会研究记录复印件、项目预算清单等资料)。

  3.教育局学校后勤保障服务中心初核后报局党委会审议,并报区基建办审批同意后下达项目实施通知。

  4.按规范流程的要求组织实施,实施完成后要严格进行验收、确保安全正常运转。

  六、资金的监管和使用(一)严格公示。坚持运行管护项目资金公示制,资金使用结果严格按要求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坚持“合同报账”制。项目必须与提供施工单位(人)签订维保服务合同,明确时间、内容、标准及监管要求等。项目完成后,经学校基建小组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结算,坚决做到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篇九:深化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改革意见

  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办法完善农村基础设施

  某镇农村基础设施管护运营按照“政府主导、群众主体,谁受益、谁维护”的总体要求,聚焦有人管、有钱管、有机制管的“三个有”;突出明确管护范围、明确管护权属、明确管护标准、明确管护资金、明确管护责任等“五个明确”;创新专业管护、市场化管护、自行管护“三个模式”,确保我镇农村基础设施管护运营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有人管.对农村所有公共基础设施,明确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凡出现自然灾害,有人及时排危抢修;凡出现人为破坏,有人代表集体进行制止和索赔;凡出现使用故障,有人及时维修养护;凡出现资产闲置,有人引导正确使用,着力解决“有人用、无人管”问题。

  有机制管.夯实镇、村、农户的管护责任,形成一批可操作、有实效的好的办法措施,建立各种行之有效的管护制度。对每一类公共基础设施都要明确建设、移交、管理、验收、监督等制度,对具体管护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价监督,并根据考评结果支付一定的管护报酬,切实解决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有心管、无力管”的问题。

  有钱管.以村集体投入为主,以群众自筹投入为补充,多渠道筹措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资金,逐步实现人员管理有报酬、损坏维修有资金、灾后恢复有保障,着力解决“有钱建、无钱管”问题。

  一、明确管理范围

  将各级财政投入建设的各类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全部纳入管理范围,主要包括以下10项具体内容。

  1、村内油路、水泥路,包括通村路、通组路、产业路;

  2、小型水利设施,包括村级供水站、饮水及灌溉管网设施等;3、幸福院;4、村卫生室;5、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包括文化广场、演出舞台、文化活动室、体育场、健身房等设施设备;6、村级活动场所,除文化体育设施以外的基础设施,包括村支部、村委会用房、活动场地等;7、路灯;8、公厕;9、垃圾处理设施,包括垃圾桶、垃圾箱、拉运车辆等;10、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包括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工程形成的渠道、护坡挡墙等资产。二、明确管护权属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将村内各项产权明晰的公共基础设施产权移交到村,村委会负责日常管护,建立“村有、村管、村使用”的管护责任体系。明确管护清单,切实做到物有人管、事有人办、责有人担。三、明确管护标准结合行业规定和管护实践,制定明确管护标准。道路管护标准:路面平整,干净整洁,边坡稳定,排水畅通,路肩无缺口,安全设施齐备,路容路貌良好。

  公厕管护标准:标识清楚,设施完备,清理及时,卫生清洁。

  幸福院管护标准:设施维修及时,卫生干净整洁。

  村卫生室管护标准:环境卫生整洁,设施维护及时,垃圾分类处理。

  资金投入是做好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的重要保障。要采取“五个一点”的办法,即“向中省市县争取一点、行业部门补助一点、镇级财政筹措一点、村集体经济支付一点、投工投劳折算一点”的办法,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各方面资金,加大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维修管护的投入力度,确保正常运行。

  五.明确管护责任

  镇上成立某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某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农业办,负责全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各村成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站,由村主任担任站长,负责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考核。

  专业管护+管护+自主管护

  专业管护。全面推行“五岗十二员”管理制度。

  “五岗”:即农村道路管理岗、水利设施管理岗、村卫生室管理岗、服务场所管理岗、环卫设施管理岗,岗位负责人从“十二员”中产生。“五岗”负责组织管理“十二员”,以志愿者服务、老党员、村组干部、环卫员为主、支付报酬为辅的工作模式。

  “十二员”:即道路管理员、水利设施管理员、幸福院管理员、村卫生室管理员、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员、路灯

  管理员、村扶贫工厂管理员、扶贫产业园管理员、公厕管理员、垃圾处理设施管理员、其他设施管理员,根据任务量大小据实确定每一类管理员的数量;

  市场管护。对垃圾清运等村级无力承担的管理任务,由专业公司承担,定期处理等方式予以解决。

  自主管护。一方面组织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对道路等基础设施进行定期义务管护;一方面激励引导群众对自家院落、房前屋后等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定期清扫保洁,全方位调动群众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建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353”管理机制,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产权全部移交给村两委会,归全体村民所有,增强群众“主人翁”意识,真正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实现“村有、村用、村管”。建立镇、村、组三级责任明确的统一管理机制,真正推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全面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篇十:深化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改革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10.30•【文号】发改农经[2006]2325号•【施行日期】2006.10.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发改农经[2006]23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为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指导,大力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我委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发展改革系统农村经济部门的职能,制定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现将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2006]1号文件和“十一五”规划《纲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农村建设作出了进一步部署。目前,全国上下已经形成了关心、支持和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热潮,一些地区也总结出了一些成功的做法和经验。总体上看,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进展顺利。但是也要看到,当前新农村建设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地方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和理解存在偏差,没有抓住发展农村生产力这个根本;一些地方脱离当地农村实际水平,超越农民承受能力,工作上急于求成、盲目攀比、搞形式主义,出现了重复建设、投资浪费等苗头性问题;个别地方还存在着借新农村建设之名,违背农民意愿,随意调整农民承包地和宅基地等损害农民权益的现象,这些倾向和做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发展改革委作为各级政府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肩负着重要职责,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结合宏观调控和投资管理职能,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指导,大力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

  一、认真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工作。农村基础设施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改善的重要物质基础,加强农村基础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必须顺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坚持规划先行,充分发挥规划的统筹指导作用。各地要在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指导下,科学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明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建设目标、区域布局和政策措施。规划既要立足当前,从实际出发,明确阶段性具体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有步骤、有计划地加以推进,又要着眼长远,体现前瞻性,充分考虑未来一个时期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

  村劳动力加速转移对村庄布局、居住方式、基础设施布点所带来的变化;既要做到尽力而为,努力把公共服务延伸到农村去,又要坚持量力而行,充分考虑当地财力和群众的承受能力,防止加重农民负担和增加乡村负债搞建设;既要突出建设重点,优先解决农民最急需的生产生活设施,又要始终注意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切实防止把新农村建设变成新村庄建设。要重点推进县级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县一级政府编制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综合性规划,整合县域内各种资源,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平衡,发挥各专项建设规划的作用,做好区域规划与专项建设规划的衔接工作。要注意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和约束力,规范规划的审批程序,防止规划过多过滥。要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把规划作为政府安排新农村建设投资的重要依据。加强对规划的检查监督,建立后评价制度,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二、切实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分类指导。各地新农村建设起点有高低、进程有快慢、特色也不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东部地区和大中城市郊区经济比较发达,农民收入水平较高,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应按照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要求,着力在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大村容整治力度、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下功夫,为全国其他地区推进新农村建设探索经验;中部地区是我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传统农区,农村经济发展自身积累能力还比较低,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比较多,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要把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放到重要位置,同时协调推进其他各项建设,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新农村建设路子;西部地区农业发展相对落后,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较差,农民收入水平较低,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应把工作的着

  力点放在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特色农业、提高农民素质、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等方面,确保农民群众实实在在得实惠。

  三、努力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需要大量资金,当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与资金供给的矛盾十分突出。必须认真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坚持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国家财政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的比重。地方各级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肩负重要职责,也要按照存量适当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努力增加本级财政预算用于农村建设的投入,加快建立新农村建设投资稳定增长机制。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在努力增加新农村建设投入的同时,不断调整和优化投资结构,坚持从广大农民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继续支持粮食生产,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不断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公路、户用沼气、农村电力投入力度,加快农村生态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继续支持农村科技、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改革支农投资支持方式,规范项目管理程序,积极推行报账制和项目公示制,确保项目选择、实施、竣工、后续管理等全过程的公开和公正,真正把资金分配到最急需的地方和项目上。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新农村建设,吸引更多的银行资金、企业资金和其他社会资金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多元化的新农村建设投入机制。

  四、继续加大政府支农投资整合工作力度。牵头做好政府支农投资整合工作,是发展改革委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我委发改农经[2006]462号文件明确的意见,切实加大新农村建设各项投资协调整合的力度。要加强对整合支农投资试点县工作的指导,引导试点县以新农村建设规划为平台,从农村建

  设项目申报环节抓起,建立不同部门、不同渠道项目申报的信息交流机制,做好衔接平衡工作。支持试点县围绕发展农村生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等广大农民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问题,在建设规划的框架内,整合各类资源,把交叉重复现象比较突出、各方面反映比较强烈的农田建设投资、生态建设和农村小型基础设施投资等作为当前资金整合的重点,将相关项目配套实施,将相关投资统筹使用,努力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率,逐步形成按规划统筹项目、按项目安排资金的投资管理新格局,确保新农村建设真正取得成效。

  五、不断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体制和机制。开展新农村建设,亿万农民既是受益主体,又是主力军。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要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通过政府强有力的支持,组织和引导广大农民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用辛勤的劳动改善自身生产生活条件,改变落后面貌,建设和谐农村。一是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增加投入,大力发展生产,培育农村新产业,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壮大农村经济实力,提高收入水平,确保新农村建设有坚实的物质基础保障。二是要充分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围绕农民需求进行谋划,突出建设重点和优先序,坚持把国家支持和农民投工投劳有机结合起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在坚持群众自愿、民主决策的前提下,通过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方式,发挥政府投资的导向作用,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三是要加快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以明晰产权为核心,鼓励采取承包、租赁、拍卖、转让等多种形式,明确小型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充分调动广大农民投资建设和管好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的积极性,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六、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摸索经验,以点带面,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方式。目前,各地区、各部门都在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的优势,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政策支持和业务

  指导,探索和总结不同区域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投入机制与管理体制。在试点工作中,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一是长期目标与近期重点的关系。要把有限的政府补助投资投向广大农民群众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方面去,各级政府的补助投资要更加向“雪中送炭”的项目倾斜。二是典型示范与面上推广的关系。既要注重经验的探索和积累,也要注意总结失败的教训。不能把政府投入过分集中在少数点上,切忌脱离实际的高标准、高投入试点。三是增加资金投入与创新体制机制的关系。新农村建设既需要各级政府大幅度增加资金投入,又需要注重制度创新,不断探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体制和机制。

  七、深入研究新农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坚持“想大事、议大事、抓大事”,认真研究新农村建设中的一些趋势性问题,积极探索政府支农投资方式及管理体制的完善和创新,密切关注农村重大改革进展,跟踪了解新农村建设中乡村债务化解的有效途径,高度重视农村土地制度与宅基地整理问题等。要经常深入新农村建设第一线,全面了解和反映新农村建设动态,及时发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本地区新农村建设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各级党委和政府汇报并反馈我委。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我委将继续加强与各地区的沟通与联系,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构筑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确保新农村建设扎实向前推进。

  

  

篇十一:深化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改革意见

 深化农村学校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试点专项工作方案

  深化农村学校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试点专项工作方案为深化XX区农村综合改革,切实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XX区农村学校公共设施运行管护机制,提升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XX区农村学校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专项工作方案。

  一、实施背景根据“绿水青山就是XX银山”绿色生态发展之路,近几年,XX区教育局坚持公共服务的理念,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区学校公共基础设施、学校环境、生活条件得到极大地改善。但在学校公共设施建设中,由于学校公共设施缺少管护机制,缺乏管护资金,一直以来存在“重建设、轻管护”的现象,致使部分公共设施闲置或失管,没有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为加强学校公共设施运行维护,达到以管促建、建管结合目的,确保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持续、有效、稳定的发挥服务功能,全区通过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创新工作机制,逐步建成“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有序、服务到位、保障有力、师生满意”的学校公共服务体系,并形成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XX任组长的XX区农村学校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教育局学校教育后勤保障服务中心,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制定本校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管护细则、工作方案、管护标准、资金筹措、人员落实等。各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处(室)负责各自领域的监督、检查、指导、考核职责。

  建立农村公共设施运行管护经费筹措保障机制;

  建立学校民主参与、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管护管理制度。逐步建成“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有

  序、服务到位、保障有力、师生满意”的学校公共服务体系,并形成长效机制。

  四、运行管护范围及标准(一)公共服务设施管护学校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管护主要是学校基础设施、学校办公设施、学校体育设施和学校绿化树木等的运行管护。主要指竣工验收后质保期外的学校校舍、运动场、路灯、生活饮用水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停车场、校内道路、围墙、堡坎、垃圾收集设施、文体设施等的修复和整改。

  标准:

  1.公共场所管护。主要指学校校舍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做好日常排查管护,区域范围保持干净、整洁,门窗、护栏无破损、缺失,及时做好维修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2.路灯维护。建立日常巡查机制,确定专业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做好日常维护,确保正常照明。

  3.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护。按照学校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运行要求,定期对污水处理工程(含污水管网和窨井)进行全方位检查,及时清理窨井、进出口和沉淀池内杂物(及时清运,不得任意丢弃);

  及时清除处理池上和绿化内杂草、杂物,并适时松土;

  定期对植物进行修枝、整形、补种等绿化养护工作,同时每季一次对植物喷洒杀虫药剂;

  及时补种枯萎的植物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4.校内道路管护。加强校内道路管护及巡查,做到路面基本平整,无大的坑洼,路面整洁,路肩整齐无垮塌,无堆积物。水渠边沟排水通畅无阻,雨水排放流畅。

  5.厕所管理维护。有专人管理并保持地面、墙面、厕坑、洁具的整洁,自来水畅通、照明灯具完好,化粪池定期清理,设施有破损及时修复。

  6.文化体育设施的管理维护。健身活动场地、器材有专人定期检查维护,有破损并及时修复。

  (二)学校环境长效保洁主要指学校范围内公共服务场所、道路沿线、房前屋后等垃圾清理和环境整治工作。

  标准:

  1.道路保洁。对校内道路和通道的卫生保洁工作,有专人维护,每天应普扫2次,并实行巡回动态保洁制度。道路两侧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

  2.校园保洁。对学校公共活动场所等房前屋后进行打扫清理;

  落实各处(室)、班级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无垃圾无污物。

  3.垃圾收集。学校生活垃圾实现按时收集,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每天至少收集一次,并对生活垃圾实行桶装化分类收集。

  (三)绿化养护美化提升主要指学校绿化区块苗木的补植、除草、除虫、修剪、施肥,根据学校工作安排,需要改造提升的绿化带等绿化美化工作。

  标准:

  确定专人或委托专业机构做好除草(每年至少3次)、修剪整枝、治虫防病、浇水施肥等养护工作,确保绿化植物生长良好,如有苗木、植被枯死及时进行补种。

  (四)管护机制及管理办法为完善学校公共设施运行管护长效机制,有效落实对学校公共服务设施、环境长效保洁、校园绿化养护等基础设施的管护,学校必须制定具体的管护措施和标准,落实专人管护,并对具体运行管护范围根据开展后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学校管护领导小组要制定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办法(附件2),每年要组织人员对各处(室)、班级管护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并纳入学校对班级、教职工年终考核考评。

  五、基础设施维保维护维修的实施流程1.学校校务会对实施维修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形成会议记录。

  2.学校向教育局学校后勤保障服务中心递交请示(需附校务会研究记录复印件、项目预算清单等资料)。

  3.教育局学校后勤保障服务中心初核后报局党委会审议,并报区基建办审批同意后下达项目实施通知。

  4.按规范流程的要求组织实施,实施完成后要严格进行验收、确保安全正常运转。

  六、资金的监管和使用(一)严格公示。坚持运行管护项目资金公示制,资金使用结果严格按要求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合同报账”制。项目必须与提供施工单位(人)签订维保服务合同,明确时间、内容、标准及监管要求等。项目完成后,经学校基建小组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结算,坚决做到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总结

  今年来,综改办在局党委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农村综合改革政策,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巩固和完善乡镇机构改革成果

  以转变职能为重点,进一步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鼓励和引导各地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探索实现职能转变的新路子.要创新乡镇管理和服务机制,提高乡镇为“三农”服务的能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对其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等方面进行补助.

  

篇十二:深化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改革意见

 城乡一体化背景下乡村基础设施的运营

  与管护

  乡村基础设施是农民抗御自然灾害,改善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要基础,也是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物质保障条件。21世纪以来,党中央越来越重视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工作在农业与农村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指导乡村基础设施发展。从2004年开始,全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大范围展开,涉及水电路网等多方面。此后,伴随农业税的取消,中央财政逐步加大了支农力度,开始进入“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城乡协调发展”的新时代。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脱贫攻坚战略的实施,将大量财政资金投入农业和农村领域,极大地提高了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江苏位于长江三角洲地区,是综合水平发展最高的省份之一,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方面也是走在全国前列。

  那在实现乡村基础设施“建起来”的目标之后,如何做到“管起来、用起来”就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只有使乡村基础设施发挥应有的作用,才能真正达成促进生产发展、提高收入水平、助力生活改善、缩小城乡差距、城乡共同繁荣的效果。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尽快构建配套的乡村基础设施运营与管护机制。

  为总结江苏乡村基础设施运营与管护的现实情况,本课题组对扬州三个乡镇的三个村庄基础设施运营与管护情况进行了调研,并结合已有的文献与案例进行归纳、分析,形成本报告。

  一、扬州市乡村基础设施运营与管护基本情况

  1、乡村基础设施的定义与分类

  乡村基础设施是指为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发展服务的各种物质和技术条件的总和,它是农村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前提条件。从理论上看,乡村基础设施在提供服务时具有一定的消费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具有典型的公共产品特

  性。一般来说,乡村基础设施分为三大类:一是生产服务设施,如水利设施、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设施等;二是生活服务设施,如医疗、文化设施等;三是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如教育、道路和通信设施等。

  2、乡村基础设施运营与管护面临的困境

  现阶段,扬州市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已形成很大的规模,但是在后期的运营与管护方面还存在一系列问题。

  目前,乡村基础设施一系列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在于管护意识的缺乏,村民参与乡村基础设施管护的意愿非常薄弱。受农业比较效益较低、农业生产收入份额下降等多种因素影响,农民个人投入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营与管护的积极性下降。此外,管护能力的缺乏是造成管护工作进展困难的直接原因,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管护人力短缺;二是管护资金缺乏。

  管护主体作为乡村基础设施运营与管护的责任者,是促进设施正常运营的关键。目前,乡村基础设施管护主体缺失的重要原因是乡村基础设施产权确认存在困难。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原有的基础设施建管主体地位逐渐消失,农村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存在问题。此外,手续不完善,产权证颁发给合作社而非个人等问题,均导致农村基础设施产权确认存在困难。即使产权得到确认,在落实过程中也会发生由于产权和责任逐级下移,村集体由于缺少收入来源而导致集体产权虚置的问题,导致管护主体无法发挥应有作用。

  在乡村基础设施的管护阶段,维持运营的资金不足问题十分严重。目前,在乡村基础设施相关财政预算中,对后期管护经费的安排较少,前期建设资金占到较大比例。而向村民征收管护费用的方式,由于受益者众多而导致推行难度较大。除了政府投入或村集体及农户自主承担运营与管护费用的方式,社会资本在乡村基础设施运营与管护经费中所占比例较小,资金来源过于单一也造成了运营资金缺乏。由于乡村基础设施运营与管护资金缺乏,村集体或合作社虽制定了相应的管护制度,但在落实过程中无力承担相关成本,导致管护制度流于形式,无法雇佣专业管理人员。

  3、乡村基础设施运营与管护的整体实践情况

  我国乡村基础设施运营与管护的相关政策改革开始于2000年的农村税费改革,村镇制度外收费被禁止,农村“三提五统”和“两工”被逐步取消。与农村税费改革同步进行的是财政体制的改革,其目的是将农村基础设施纳入公共财政体系。此后,乡村基础设施的管护资金主要靠政府补助和“一事一议”来提供。但是,政府补助的有限性和“一事一议”的高成本使一些从村急需的基础设施无法兴建。又由于过去利用“两工”这个主渠道兴建的农村基础设施在毁坏后无力修复,乡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养护陷入困境。

  2003年以后,为缩小城乡差距,中央和地方财政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乡村基础设施水平出现了根本性的提高。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出台18个“一号文件”聚焦“三农”,按照中央一号文件对乡村基础设施运营与管护机制创新的指导意见,多地都在进行对乡村基础设施运营与管护创新机制的探索。如扬州市出台了《扬州市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资金管理办法》,促进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去年又专门印发了《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省、市也相应出台了相关文件。

  二、乡村基础设施运营与管护的实践案例

  在乡村基础设施供给不断增加的同时,一些地方根据中央要求和实际需要,开始探索乡村基础设施运营与管护的方式方法,具体包括产权界定、资金筹措、主体确定、责任落实等内容。

  1、朴席镇——聘用专人管护,落实具体责任

  朴席镇双桥村位于朴席镇正南方,紧靠润扬大桥西侧,南临长江,北靠沿江公路,总区域面积7.5平方公里,辖区内长江岸线4051米,滩涂约3500亩,一般农田计税面积约2700亩。目前,村“两委”工作人员7人,平均年龄33岁,村域内有28个村民小组,人口3623人,党员103人。境内现有石街河、中心河、民主河等大小河道14公里,公园路、土瓜路、五星路、杨涵路等主干道路17公里。

  村内环境卫生工作形成组织保障。根据镇党委政府农村环境治理工作要求,由村“两委”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农村环境治理工作,明确村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委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分组干部为主要负责人,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庄台、道路、河道(塘)、绿化等管护工作。在全面开展的基础上,鼓励先进,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坚持“多干多支持、不干严问责”的原则,确保各项任务到人,层层压实了责任,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结构体系。同时,率先在全镇建立了一支以退休老干部、热心村公益事业的老党员、老代表组成的环境保洁队伍,既保证了村容村貌的整洁卫生,又带动了部分农村闲散劳动力。

  双桥村环境设施管护中要求村容村貌得到提升,村容整洁美丽,打造示范庄台,村庄范围内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挂、无乱泼乱倒、无露天粪坑(简易厕所)、无家禽(牲畜)散养等现象;合理配置垃圾收集点(密闭)房和收运车辆。垃圾收集容器周边整洁、无积存污水,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村庄范围内无暴露垃圾和积存垃圾,无蚊蝇孳生地;农民户厕卫生整洁,正常使用,旧厕及时拆除。村庄内配置公共厕所的,公厕设施完好、干净整洁、无异味,有明显引导牌和标识牌,24小时开放;村庄路面平坦、完好,主要道路全部实行硬化,并配套路灯照明;次要道路通达顺畅,干净整洁、无破损、无坑洼现象,道路两侧无垃圾杂物;村庄内河道(河塘)无淤积,河面保持清洁、无有害水生植物和漂浮物;岸边无垃圾、无生活污水排入、无行水障碍物。

  从双桥村基础设施运营与管护可以看出,一是农村基础设施运营与管护开始出现专职化、专业化倾向;二是在城乡一体化背景下,政府在农村基础设施运营与管护中的作用凸显;三是承包责任制在运营与管护工作中普遍采用。

  2、月塘镇——完善公共设施,分类采用多种管护模式

  仪征市月唐镇四庄村地处月塘镇南部,全村国土面积11801亩,其中耕地面积5679亩,共有24个村民小组,常住户768户,人口2862人。现有村干部6名,中共党员69名。

  目前四庄村的公共设施主要有:建成微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座,日处理污水90吨;2019年通组道路硬化15公里;更新老电灌站3座,建成组级小电灌

  站5座,新建农桥和当家塘滚水坝18座;所有组级排水渠都铺设了U型衬,农业生产发展后劲得到进一步加强;渠铺设污水管网约4000米,覆盖规划保留庄台所有农户;建成垃圾分类宣传阵地24个、垃圾分类收集亭31座;建成主干道约10公里,安装太阳能路灯210余盏;建有生态停车场2个,配套建设三类水冲式公厕4座。建成生态小游园4个,提升了村民休闲健身设施水平。

  在基础设施的管护上,四庄村明确分类,确定管护主体、费用负担方式和管护责任。可以从四庄村的基础设施管护实践中,总结出两种模式。一是非收费型管护模式,主要针对公共广场、道路、公园绿地等福利性、公共性强的基础设施。四庄村对休闲健身广场的管护,是将管护主体确定为村集体,由村干部作为管理者,组织运动爱好者和学校体育教师作为志愿者参与管护,管护内容主要是辅助保洁员(目前全村配备保洁队伍26人)维持卫生、维护健身器材并呼吁村民爱惜公共设施。四庄村对使用广场的村民不收费。管护费用来自上级专项资金、村集体经费、村民捐助等。二是收费型管护模式。主要针对服务成本高、受益者明确的基础设施。对农村社区而言,随着生活方式的变化,垃圾处理成为最为紧迫的公共问题。四庄村组织了26人的保洁队伍承担保洁、垃圾清运和绿地维护等环境卫生服务。为解决费用问题,规定小区内每户每年收取100元、饭店和超市等营业点每家每年收取400元物业费,用于支付保洁人员工资、保洁工具维修更新等。

  3、周山镇——统筹设施管护,提高管护效率

  高邮市周山镇双河村位于周山镇西北部,距镇区约2公里,双河村由原马河村、晏河村合并而成,取“河”字,故名“双河村”,东临志光村,南靠狄奔村,西与界首镇相邻,北与临泽镇营西村接壤。全村由原先的31自然组合并成14个村民小组,现有农户917户,农业人口3203人,全村总面积5323亩。2020底村级集体收入超5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7560元。村党总支部下设3个网格支部,共有党员89人。

  双河村是名副其实的农业村,境内优质农田成片,水源清洁无污染,为发展高效农业、规模农业、特色农业、生态农业提供了充足的土地资源,也为发展观光农业和休闲旅游提供了良好的条件。近年来,双河村围绕生产、生活、生态融

  合发展,因地制宜,重点突出高效农业、生态农业、特色农业的发展思路,大力流转土地,在土地上做文章搞高效、规模、特色农业,带领地方百姓共同致富,以点带面,以招商引商的形式,不断扩大高效农业规模,目前村内60%的土地用于高效农业项目建设,已形成了花卉苗木、特种水果种植、大闸蟹、泥鳅养殖等水产养殖的特色农业村。

  双河村在基础设施管护上采用的是统筹管护方式,将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农村环卫保洁、农村交通设施管护、农村公共绿化设施管护以及农村公共活动场所管护进行统筹,即采取“五位一体”长效管护机制。做法上,一是摸底调查,明确产权,将村镇内的小型水利工程确权给村集体,明确管护责任。二是整合资源,统一使用。整合水利、规划、交通、林业等部门的设施维护资金,统一用于农村基础设施管护。三是分片包干,明确责任。采取竞争承包管护方式,由村集体根据工程管护标准,测算各片区管护经费,公开招标,选择报价合理的承包人为管护责任主体,负责片区内所有水利设施、道路清洁、垃圾清运等管护工作。四是严格监督,考核激励。

  双河村通过统筹开展村基础设施运营与管护,提高了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水平,明显降低了管护成本,更重要的是改善了村容村貌,成功打造了新光荣河美丽庄台点和百村示范庄台点。

  三、乡村基础设施运营与管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产权归属与管护责任衔接不到位

  在乡村基础设施运营与管护的实践过程中,往往通过对基础设施进行确权,使管护主体与产权所有者身份统一,落实管护责任。当前,扬州市基础设施运营与管护的确权工作已经取得成效,使历史遗留问题得到解决。但是产权确认并不意味着管护责任得到有效落实,目前仍存在乡村基础设施管护主体缺失的问题。对于确权至个体的经营性乡村基础设施,当事人对其拥有的产权较为清楚,为获取收益,有进行后期投入和维护的动力,因此经营性乡村基础设施的管护责任落实得较为到位。但确权至村集体或村民自治组织的公益性乡村基础设施,由于大

  部分村民对确权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意义了解较少,其在运营与管护过程中的参与程度较低,由此带来公益性乡村基础设施管护依旧存在不足的问题。

  2、管护资金筹措依赖政府

  在乡村基础设施管护资金的筹集方面,整体来看,尽管扬州市出台了相应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乡村基础设施的运营与管护,但是目前管护经费的较大比例还是来自政府财政投入。公益性乡村基础设施在管护过程中对政府财政依赖较强,同时支出的一部分是对营利性乡村基础设施的奖励与补贴,对政府财政压力较大。

  3、承包主体与使用主体利益不协调

  在具体管护工作的实施上,有待进一步维持乡村基础设施的公益性和承包人利益之间的平衡。经营性基础设施针对个体投入部分的确权带有私有化的性质,且其使用权完全归个体经营者所有。以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为例,即使在政府要求村集体等与承包人签订优先保障农业灌溉用水协议的情况下,由于利用池塘水面进行鱼虾养殖需要保持一定的水量,养殖放水时间与农业灌溉用水时间可能存在差异,这种承包人与用水农户之间的潜在矛盾也难以避免。另外,在农业灌溉用水过程中,为提高效率,承包人会要求农户以村民小组的形式统一申请用水,这会给种植其他作物(需水时间和次数与大田作物不同)的农户带来用水不便的问题。再有,除了上述影响水利设施的基本灌溉等公共服务功能外,乡村基础设施的商业经营还可能带来环境污染、工程设计的变化等问题,其负外部性影响不容忽视。

  四、乡村基础设施运营与管护的对策探析

  1、进一步明晰产权与管护责任

  确保乡村基础设施运营与管护工作有效进行的关键是要明确管护主体。在实践过程中,往往通过对设施确权,使管护主体与产权所有者身份统一,落实管护责任。在前期工作中,政府应继续进行权利确认工作,对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进行确权颁证,明确管护责任。同时,加强确权工作意义的宣传力度,并注

  重强调受益农户的管护责任,使每个受益农户都理解产权的具体归属,及自身所负有的管护责任。

  2、调动村民参与积极性

  目前,在乡村基础设施的运营与管护中,政府往往对系列工作进行包揽,从费用支出到人员安排“一肩挑”。政府应该主要扮演规则维护者的角色,而不是全方位的工作者。对于受益农户的管护责任意识不足,参与管护工作积极性低的情况,相关主管部门应该广泛动员农户参与,听取基础设施受益农户的意见和建议。对于群众关心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给予反馈,加强对相关信息的宣传力度。同时,鼓励农户自行探索基础设施的管护措施,使运营与管护机制的细节得到完善。

  3、构建责任监管机制

  在乡村基础设施的日常运营中,负责部门应建立相应考核机制,对管护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检查,并对相关服务公司业务进行考核,通过上级部门定期复核,确立并落实奖惩条例,督促管护到位。对于资金使用情况,财务及督察部门应进行定期审核,确保相关资金落实到位。

  [1]逯利杰,牛震.美丽乡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7,(30):6-6.

  [2]]王培培.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构建及减贫效应研究[J].当代经济,2017,(7).51-53.

  [3]吴琼,张静敏,张东梅.安徽省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6,(24).34-35.

  孙凤娟(1973年11月——),女,汉族,江苏靖江,研究生,副教授,研究方向: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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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三:深化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改革意见

 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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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方法

  通过整理的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方法相关文档,渴望对大家有所扶植,感谢观看!

  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方法X镇农村基础设施管护运营依据“政府主导、群众主体,谁受益、谁维护”的总体要求,聚焦有人管、有钱管、有机制管的“三个有”;突出明确管护范围、明确管护权属、明确管护标准、明确管护资金、明确管护责任等“五个明确”;创新专业管护、市场化管护、自行管护“三个模式”,确保我镇农村基础设施管护运营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有人管.对农村全部公共基础设施,明确全部权、运用权和管理权,凡出现自然灾难,有人刚好排危抢修;凡出现人为破坏,有人代表集体进行制止和索赔;凡出现运用故障,有人刚好修理养护;凡出现资产闲置,有人引导正确运用,着力解决“有人用、无人管”问题。

  有机制管.夯实镇、村、农户的管护责任,形成一批可操作、有实效的好的方法措施,建立各种行之有效的管护制度。对每一类公共基础设施都要明确建设、移交、管理、验收、监督等制度,对具体管护责任人履行职责状况进行评价监督,并依据考评结果支付确定的管护酬劳,切实解决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有心管、无力管”的问题。

  有钱管.以村集体投入为主,以群众自筹投入为补充,多渠道筹措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资金,逐步实现人员管理有酬劳、损坏修理有资金、灾后复原有保障,着力解决“有钱建、无钱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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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明确管理范围将各级财政投入建设的各类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全部纳入管理范围,主要包括以下10项具体内容。

  1、村内油路、水泥路,包括通村路、通组路、产业路;2、小型水利设施,包括村级供水站、饮水及浇灌管网设施等;3、华蜜院;4、村卫生室;5、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包括文化广场、演出舞台、文化活动室、体育场、健身房等设施设备;6、村级活动场所,除文化体育设施以外的基础设施,包括村支部、村委会办公用房、活动场地等;7、路灯;8、公厕;9、垃圾处理设施,包括垃圾桶、垃圾箱、拉运车辆等;10、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包括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工程形成的渠道、护坡挡墙等资产。

  二、明确管护权属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依据“敬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将村内各项产权明晰的公共基础设施产权移交到村,村委会负责日常管护,建立“村有、村管、村运用”的管护责任体系。明确管护清单,切实做到物有人管、事有人办、责有人担。

  三、明确管护标准结合行业规定和管护实践,制定明确管护标准。道路管护标准:路面平整,干净整齐,边坡稳定,排水畅通,路肩无缺口,平安设施齐备,路容路貌良好。公厕管护标准:标识清晰,设施完备,清理刚好,卫生清洁。华蜜院管护标准:设施修理刚好,卫生干净整齐。村卫生室管护标准:环境卫生整齐,设施维护刚好,垃圾分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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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明确资金来源资金投入是做好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要实行“五个一点”的方法,即“向中省市县争取一点、行业部门补助一点、镇级财政筹措一点、村集体经济支付一点、投工投劳折算一点”的方法,依据“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各方面资金,加大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修理管护的投入力度,确保正常运行。

  五.明确管护责任镇上成立X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X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农业办,负责全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各村成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站,由村主任担当站长,负责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考核。

  专业管护+市场管护+自主管护专业管护。全面推行“五岗十二员”管理制度。

  “五岗”:即农村道路管理岗、水利设施管理岗、村卫生室管理岗、公共服务场所管理岗、环卫设施管理岗,岗位负责人从“十二员”中产生。“五岗”负责组织管理“十二员”,以志愿者服务、老党员、村组干部、环卫员为主、支付酬劳为辅的工作模式。

  “十二员”:即道路管理员、水利设施管理员、华蜜院管理员、村卫生室管理员、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员、路灯管理员、村扶贫工厂管理员、扶贫产业园管理员、公厕管理员、垃圾处理设施管理员、其他设施管理员,依据任务量大小据实确定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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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类管理员的数量;市场管护。对垃圾清运等村级无力担当的管理任务,由专业公司担当,定期处理等方式予以解决。

  自主管护。一方面组织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对道路等基础设施进行定期义务管护;一方面激励引导群众对自家院落、房前屋后等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定期清扫保洁,全方位调动群众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的主动性和主动性。

  通过建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353”管理机制,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产权全部移交给村两委会,归全体村民全部,增加群众“主子翁”意识,真正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实现“村有、村用、村管”。建立镇、村、组三级责任明确的统一管理机制,真正推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全面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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