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建设局建筑处工作报告【优秀范文】

时间:2023-05-30 09:40:06 来源:网友投稿

建设局建筑处工作报告一、全年工作回顾。(一)全面实施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一体化管理。实行综合执法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对建筑工地实行差别化管理。一是开展季度大检查3次。大检查中对6家企业和6个工程项目进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建设局建筑处工作报告【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2023年建设局建筑处工作报告【优秀范文】

建设局建筑处工作报告

一、全年工作回顾。

(一)全面实施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一体化管理。实行综合执法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对建筑工地实行差别化管理。

一是开展季度大检查3次。大检查中对6家企业和6个工程项目进行通报表扬,对5家企业、5个工程项目进行通报批评。

三是以省文明城市复评为契机,加大建设工地特别是主城区建设工地的文明施工管理,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较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

四是加大保障性住房的质量监管,重点确保保障性住房的主体结构安全及质量通病的防止。开展了保障性住房的专项检查,目前我市在建保障性住房质量情况总体良好。

五是加大灾害行气候下的建筑工地的安全监管,确保我市建筑工地在汛期的施工安全。同时还发挥了我处技术优势,为我市的灾后重建提供技术支持。

(二)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规范招投标行为。

一是加大对企业不良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年,我处对季度检查中被评为较差工地的7家施工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并限制市场行为3个月,其中1家外地企业被清退出我市建筑市场。还对企业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1家企业,限制其市场行为6个月。

二是开展了评标办法修改调研工作。针对目前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开展了调研工作,着手对评标办法进行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包括增设资信标、调整总价下浮率区间等,并拟定了修改稿,准备提交市政府讨论。

三是加大招投标监管力度。严格把好审核关,对有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或注册建造师有在建工程的投标人拒绝其报名,避免在中标公示期间出现类似问题而进行废标的被动局面。同时,对明知自己不具备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出警告,情节严重的,将限制其市场行为。

四是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自去年以来,建筑材料和人工工资上涨较快,造成施工企业停工,影响政府项目的施工进度的情况不少。我们采取了一些措施进行化解。一是加强材料市场价的调查力度,确保信息价及时、准确反映市场价;二是对施工单位反映价格变动大的情况,及时召集财政局、建设单位等进行协调;三是对预算编制单位工作质量差造成清单漏项、错算等问题,及时督促招标代理单位进行调整修改。

(三)、创新深化服务举措,提高办事效率。

以服务为抓手,推出了各种人性化的服务举措。一是即收即办制,审批窗口工作人员在收到质监手续必备资料后,当即办理提前介入手续;二是跟踪督办制。领导小组对提前介入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督查,积极协调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三是预约办理制。对工业企业在工作日之外急需办理提前介入手续的,可事先通过电话或传真等方式预约办理时间。四是监督回访制。为了解提前介入工作的实效,处领导不定时回访工业企业,了解监督员的工作态度和效率,听取企业的建议和意见,改进我们的服务质量。五是开展建筑工地放电影活动。为加强工地安全知识宣传和丰富民工的业余生活,增强民工的安全意识,我们开展了建筑工地放电影活动,全年共放映4个场次,共有1千多民工观看。

同时,全力服务工业项目,全年共对十余个项目实行了工程质量监督提前介入,有力地推进了工业企业项目的实施。

(四)加强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树单位新形象;

今年,我处结合“新安先锋岗”创建工作,开展了行风廉政专项整顿工作,在严格纪律、增强服务、强化督查考核等方面作了更加严格的规定。通过整顿,使全处干部职工认清了形势,勤奋敬业,踏实工作,工作作风明显好转。

首先是完善管理制度,今年我处在原来的行风建设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对行风建设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针对行业管理特点,重申了省纪委的“四条禁令”、杭州市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市效能建设六严禁、建设局“十个不准”及“不得从事与建设领域业务相关的商业经营活动,不准利用职权为亲属明示或暗示推销建筑材料、承揽工程业务,上工地检查时不得强制要求服务对象派车”等规定。

其次是强化监督检查。一是强化内部监督。科长是科室内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带头执行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履行职责,检查督促科室人员的工作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科室人员的工作动向。处领导根据工作情况,将进行不定期的明查暗访,检查各科室和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情况和工作作风,通过走访建设、监理、施工、招理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跟踪督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特别是对涉及党风廉政和行风等方面的不良行为,查实一次,扣除当季考核奖;查实两次及以上的,扣除年终考核奖,并作停职待岗3个月的处理(只发放月基本工资),对临时聘用人员予以解聘。二是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向建设各方主体及社会公开处领导的电话和手机,畅通群众监督投诉渠道,接受建设各方主体对我单位和工作人员在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投诉,便于领导更快、更直接地了解各类投诉反映,特别是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

再次是强化考核办法。在对工作人员的考核上,除了原考核办法的职工互评和领导评议外,增加服务对象评议事项,即在进行工作人员年终考核时,向我们的服务对象(包括建设、施工、监理、招理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及乡镇部门)发放评议表。服务对象的评议结果,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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