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6篇

时间:2022-11-08 19:50:04 来源:网友投稿

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6篇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关于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  问题及整改措施  导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在强化责任意识、健全责任体系、狠抓责任落实、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6篇,供大家参考。

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6篇

篇一: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关于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

  问题及整改措施

  导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在强化责任意识、健全责任体系、狠抓责任落实、完善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花功夫,其关键还在于抓实从严治党的过程。以下是品才网整理的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参考。

  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把握查找问题的重点

  重点围绕践行“四讲四有”、弘扬井冈山精神四个学习讨论专题分别查找问题。

  1.认真查找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精神空虚,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党的意识淡化,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入党动机不纯,思想上没有完全入党,入党前后差别较大等问题。

  2.认真查找在实事求是、改革创新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精神萎靡不振,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不敢改革创新,固步自封,创新意识、进取精神消退;不担当,不作为,缺乏面对困难的勇气,没有解决困难的信心,遇到矛盾绕道走,不善于破解难题,不敢承担责任,不起先锋模范作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做实事,工作拖沓,调查研究不深入,谋事做事脱离实际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带头学习实践能力不足、创新创业意识不强等问题。

  3.认真查找在艰苦奋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不实,拒腐防变的意识铸得不牢,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反弹;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放松自我要求,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学习消极懈怠,玩风盛行,沉迷游戏网络等问题。

  4.认真查找在践行党的宗旨、联系和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高高在上,群众观念淡漠,服务意识弱化,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利己主义严重,服务意识差,社会责任感缺失,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等问题。

  二、改进查找问题的方式

  1.在学习讨论中查找问题。要围绕四个专题,有针对性地查找重点问题,组织师生党员在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讨论时,结合本单位和党员自身实际情况,查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

  2.结合讲党课查找问题。各级党组织书记在讲党课时,要注重查找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3.区分层次和类型查找问题。要注重区分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不同层次,区分不同类型、不同层级、不同学制高校学生党员的具体情况,分层分类查找问题。

  4.其他多种形式查找问题。坚持“面对面”与“背靠背”、“个别听”与“集体谈”、“走进师生群众听”与“组织师生群众评”相结合,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组织议、互相帮”等方式,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同时,通过公布专用信箱、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以及调研座谈、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查找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

  三、坚持边查边学边改

  1.梳理问题清单。要找准找实问题,查摆问题要清楚、具体,不能笼而统之,大而化之,各基层党组织要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分层分类进行梳理,每个支部、党员在每个专题学习中都要列出问题清单。

  2.建立整改台账。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各基层党组织要建立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实行动态管理和销号管理。党员个人查找出来的问题也要列出清单。

  3.认真进行整改。坚持边学边改,立行立改,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要及时回应师生群众关切,从师生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每一件小事、实事做起。

  4.实行整改通告制度。要通过板报、简报、党务公开栏和各类媒体公示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反映整改成效,使学习教育的过程成为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的过程,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与保障,起着根本性和决定性作用。当前,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得到不断地强化与巩固,但仔细思考,面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虽然不是普遍现象,还是必须引起足够地重视与警醒:

  一、管党认识不够到位,导致“重发展、轻党建”的思想误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是各级党组织的“领头人”。囿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各种压力,一些单位的党组织书记还有“重发展、轻党建”、“重业务、轻党务”的认识误区,

  片面地认为从严治党是“软任务”、经济建设才是“硬指标”,从严治党是务虚工作,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对如何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主动思考不多,投入精力不足,导致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减弱、组织生活不够正常、干部管理过于人本、党员作用发挥不明等,形成“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

  二、功能定位不够准确,导致“重服务、轻教育”的重心偏差。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中之重,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过程中,发挥政治功能与服务功能从来都是一致的、统一的,只有强化政治功能,才能更好地发挥服务功能,只有强化服务功能,才能使政治功能发挥更充分更有力。但部分基层党组织把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简单等同于为群众服务,工作满足于解决民生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忽视了党组织“做群众工作”的政治功能,导致少数群众政治素质和法制观念不强,不能正确看待改革发展进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常以少数人利益替代或损害多数人利益,进而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主体责任不够明晰,导致“重使用、轻管理”的宽软现象。敢管严管干部队伍是从严治党的核心,也是衡量各级党组织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的重要标准。当前,部分党组织在干部选拔管理中存在重选拔、轻管理,重使用、轻监督现象,对党员干部管理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情况:如平时对单位“一把手”管理比较重视,而对于副职、中层干

  

篇二: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基层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首先是对主体责任的认识所谓主体责任就是党委党组书记要负主要责任要主动负起这个责任要用主要的精力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要有主体责任这种政治担当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真正实现力度统一论既要承担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也要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两个轮子一起转建设一致力度统一并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党委书记要亲自过问重大案件要亲自督办既管事又管人真正落实好一岗双责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3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3篇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对新时期全党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深刻认识,又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更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大战略举措。基层党委(党组)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败。那么如何落实好基层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呢?笔者认为要先从有关成因、所取到成效进行分析。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1、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党委(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只注重开会、发文和签责任状,依然存在重形式轻内容;有的党委(党组)认为业务工作是主业,党风廉政建设差一点无关大局,不求优秀,但求无过;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就是抓好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片面认识;有的党委(党组)述职述廉述德流于形式,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多以被考核者口头和材料汇报为准,很难客观评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有的在处理违纪问题和人员时,甚至给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施压,导致问责不力、执纪不严,从而产生“破窗效应”;有的在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上,不结合工作和岗位实际,而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的虽然制定落实措施和办法,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够扎实细致,责任内容只停留在纸上,成为应付检查的摆设;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作用不大,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不定时。凡此种种,不一而足。由于思想观念还没有真正转换过来,致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思路不清,工作流于形式,积极性和主动性大打折扣。2、主体责任不清。有的党委(党组)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看成是纪检组织的事,对贯彻落实责任制满足于一般性工作部署和要求,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很少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的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

  责任一知半解;有的“一把手”对党内职务意识不强,只重视行政职务,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组织书记或纪检的事,与己无关,不管不问。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检查。有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认为党委是领导主体而不是工作主体,只要开个会、讲个话、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了,存在着“只挂帅不出征”的现象。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领导干部,没有认真学习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法规,不了解具体内容,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的现象。有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当作软指标,认为只要经济发展的快,党风廉政建设不发生大的问题就行了,即使个别干部发生了问题也是他个人的事情,与党委(党组)关系不大。个别基层党委(党组)在落实主体责任上不注重跟踪问效,只尽责不负责,只履职不担责,忽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和落实,特别是缺少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跟踪监督检

  查活动,即使开展检查活动,也只是流于形式,走马观花,没有起到纠错预警作用。

  3、督责不严。表现为职责不清和职能交叉。职责不清和职能交叉,使得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过程中责任主体难以明确。在追究责任时,相关站所、科室相互推诿,出现谁都有责任,谁又都没有责任的情况;或者在问责中,问责的客体具体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模糊不清。突出表现在党政之间、不同层级之间、正副职之间,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仍然存在,出了问题,责任究竟在党委(党组)还是在政府难以界定;二是正副职之间的责任划分不够明确。名义上是“一把手”负责,实际上只追究分管副职的责任,问责制成了副职问责制。问责范围还比较狭窄。主要表现为:一是问责仅仅停留在“小事”上;二是问责只是针对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而不针对无所作为的行政行为;三是问责针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多,而对其他领域的过失问责的少;四是问责仅仅局限于执行环节而不问责决策和监管环节。问责程序尚不够健全。当前的问责制在问责程序上还不够完善,关于问责主体回避的规定、问责人员组成的规定、问责客体申辩程序的规

  定、复议程序的规定等还都没有形成制度规范。这使得问责仍然停留在依赖于领导人的意志进行处理的方式,不利于制度化进程。在问责事件中,绝大多数被问责的人员是保持沉默的,没有对组织处理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说明和申辩,这既让群众对处理的理由产生怀疑,也不利于干部自身正当权利的维护。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成因分析(一)对主体责任认识。1、思想上的主体担当。基层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首先是对主体责任的认识,所谓主体责任就是党委(党组)书记要负主要责任,要主动负起这个责任,要用主要的精力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要有主体责任这种政治担当,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真正实现“力度统一论”,既要承担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也要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两个轮子一起转,建设一致,力度统一,并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党委书记要亲自过问,重大案件要亲自督办,既管事,又管人,真正落实好“一岗双责”。2、行动上的主体职责。党委(党组)书记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行动上要成为落实的主体、担当的主体,从职责上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委(党组)工作的主要和重要内容,要同其他重要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落实。基层党委(党组)处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沿“窗口”,离群众的距离最近,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更应该落实主体职责:一是要抓大抓急。对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事项,对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等资金的监管进行严管,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大事急事落实到位,不能有丝毫的懈怠,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并且基层党委(党组)书记要率先垂范,做到更严更快。二是要抓小抓早。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要采取“软硬兼施”的办法,“软”就是沟通式的交心,温和式的交流,柔软式的沟通;“硬”就是强有力的检查,过硬的考

  核,奖惩分明“结硬账”。把抓小抓早提前预警和预防做为常态性工作一以贯之。三是抓关键人和关键事。对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也要发挥“一岗双责”的主体作用,发挥关键人作用。对涉及到的招投标、征地拆迁等要作为关键事项、重点事项抓好抓实,作为主体责任当中的主体行动抓好关键人和关键事。

  3、监管上的主体到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对象是人,监管主体是人,党委(党组)作为领导和监管主体,不是人盯人的被动,而应是以制度监管到位变成的自觉行动,人盯人是挂一漏万,制度的完善落实是最好的保障,要进一步细化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进一步明确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怎么做,发挥制度的主导作用、主体监管到位,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监管落实主体责任是发挥主体作用的最有效的手段。

  三、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体的做法1、要强化“两个责任”意识,狠抓思想建党。党委(党组)要坚持集中进行学习教育,组织上好廉政党课,强化典型案例学习等;要积极利用公众短信、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宣传,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2、要强化制度建设,认真履职到位。党委(党组)要及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与班子成员、与各所分管的部门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全面量化责任目标考核,健全完善了公务招待、财务管理、议事决策等监督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局面。3、要强化执纪问责,提升制度执行力。基层党委(党组)要督促所负责的纪检监察机关(派出纪工委)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作风督查,四风督查,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厉行节约等专题专项进行督查,以达到正风肃纪、倒逼问责,动真碰硬,以“零容忍”的态度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力。4、要强化责任担当。党委(党组)一定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将从严治党工作与其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督查。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管事”

  与“管人”相结合,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基层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和满意度。

  四、进一步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建议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要夯实“基本功”。要锤炼党性,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对党性的考验,在党员层面始终做到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兴党、在党为党,在党委层面始终做到把握主体责任不偏向、推进主体责任不拖沓、落实主体责任不懈怠。要锻炼能力,紧紧围绕履行和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实践锻炼,进一步提高传达能力、谋划能力、实干能力,为做好工作打牢基础。要磨练意志,牢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谆谆教导,面对成绩不能沾沾自喜、自我满足,面对问题不能软弱无力、止步不前,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发扬韧性奋斗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抓好反腐败工作1、多维度认识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到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而落实主体责任基层党委(党组)就必须履行政治担当。基层党委(党组)要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忧患意识,坚守责任担当,决不能只重业务而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而不抓惩治腐败,真正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主体责任、担当主体责任。深刻认识主体责任是分内责任。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党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努力让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蔚然成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基层党委(党组)领导成员都要坚持“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主管、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加强对主管、分管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发现、督促纠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深刻认识主体责任是直接责任。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落实主体责任既要强化集体领导的责任,又要切实落实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做到党委“不松

  手”、党委书记“不甩手”、党委成员“不缩手”。2、要落实清单“明责”。依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

  实际列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界定党委(党组)的组织领

  

  

篇三: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

  从严治党,是一个政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内在要求,又是政党建设中所面临的最大难题。以下是PINCAI小编收集的《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一:针对当前从严治党存在的一些问题,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抓好党建是各级党委(党组)的最大政绩,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针对一些党委(党组)党建责任感不强的现象,我们可以通过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考核机制和党建工作问责机制,倒逼党委(党组)和作为党建第一责任人的党委(党组)书记增强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与自觉性,切实推进党建责任落实。

  一是完善党建责任考核。我们可以通过建立健全党建责任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的双向印证、双向促进机制,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与改革发展稳定良性互动格局。还可以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领导班子换届、干部任前考察中,对党委(党组)及其成员落实党建责任情况单列考核。落实下级党委(党组)向上一级党委(党组)报告党建工作制度、党委(党组)成员抓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县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下级党委(党组)每年向上级党

  委(党组)综合报告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

  二是严格党建责任追究。要想真正抓住落实党建责任这个关键,就必须拽紧责任追究这个“牛鼻子”,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才能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要通过专项督查、专题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党建责任落实方面的问题。坚持有责必问、有责必究,对管党治党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管党治党不严致使问题频发、不正之风蔓延的,要追究领导责任,该调整的调整,该处理的处理,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工作落实。

  二、从严强化管理监督干部。

  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我们需要始终把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从严培养、从严提拨、从严管理,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管好干部、约束好干部,做到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奖惩分明,打好一套从严管理干部的“组合拳”,从而打造一支人民认可事业需要的好干部队伍。

  一是严把干部选拔关口。选拨干部时应该突出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特别是要注重发挥组织(人事)部门的职能作用,改进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推广

  实名制推荐干部做法,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制度,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廉政建设情况、个人有关事项报

  告、干部档案“必审、必核、必查”机制,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还可以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干部任用工作的记录、通报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此外还需大力整治违反干部任用标准和程序、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三超两乱”、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健全有效防范、及时发现、严厉惩处的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长效机制。

  二是严格干部考核评价。在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同时,我们需要健全完善年度综合考核办法,比如说实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作风建设暨反腐倡廉建设考核“三考合一”。突出品德、作风和廉政考核,注重实绩考核,强化分类考核,把考核结果分别载入品德、作风、廉政、业绩“四种档案”。特别要注重改进干部平时考核,突出对“一把手”、重要岗位和承担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干部的跟踪考核,实施干部重大贡献、重大失误记实办法。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信息库,综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与换届考察、任职考察等情况,加强综合分析研判。此外还应该完善考核结果反馈制度,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是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可以通过完善落实谈心谈话、函询、诫勉等制度,强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抽查核实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

  早纠正。我们要突出对班子换届、干部调整等重要节点的监督,强化对党政主要领导行使用人权、用编权、用财权的监督,积极推行用人责任审查、编制责任审核、经济责任审计“三责联审”,全面实施行政区党政正职同步审计。探索开展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进行有效监督试点。要尝试创新党员干部监督方式,比如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机构编制、司法、审计、信访等部门协调机制,形成有力有序有效的监督合力。

  四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针对从严治党后出现的“为官不易”异化为“为官不为”现象,可以探索建立允许失误、宽容失败的容错机制,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为勇于负责、敢做善成的干部担当。通过自查自纠、警示谈话、通报曝光、组织处理等方法,加大对为官不为者的教育惩戒力度,及时调整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

  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的干部,切实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不干又能怎么样”问题。抓班子带队伍作既要做到严肃惩治不正之风,又要加强教育引导和正向激励,对那些长期在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推进改革闯关和经济转型、服务群众和促进和谐等方面的干部,要及时发现、优先使用。

  三、紧密结合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

  从严治党靠思想教育,也靠制度。要从制度的外在约束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在自觉“两手”出发,动人灵魂,正人行为,实现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紧密结合、刚柔并济、同向发力、同时发力,从而真正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一是思想教育要突出重点。可以重点开展以下四大教育。加强“忠诚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通过学习党章、党史,坚定理想信念,让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事业,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真正保持高度一致;加强“敬畏教育”,通过以案说纪、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敬畏权力、敬畏人民、敬畏法纪,严守法律的底线,党纪的高压线;加强“使命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兑现为民承诺,在推动地方转型发展、持续跨越中勇于担难、担险、担责;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纳入各级党组织学习计划,作为经常性宣讲内容。

  二是强化制度完善与执行。制度贵精不贵多,要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需要建立健全调研、检查、督办、考核、问责、整改落实制度机制,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确保制度执行有力、落实有效。我们可以尝试创新党员干部思想状况调研分

  析及评估机制,从党员干部精神面貌、工作状态、兴趣爱好、交朋结友看其思想状况,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党员干部思想在遇到重大理论与思想迷茫时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在个人遭遇重大变故时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在个人工作调整或接受组织奖惩等情况时要将思想状况及时向党组织汇报的“三个汇报”制度。纪委、组织部门和各级各单位要对党员干部思想汇报情况记录在案。此外还要完善违反制度的责任追究机制,对执行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切

  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对执行党的规章制度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该报告的不报告、该落实的不落实的党员干部,一律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纪律责任,从而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

  三是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新常态。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对党员的思想教育离不开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针对党内组织生活存在随意化、平淡化、娱乐化、庸俗化的现象,我们需要落实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警示教育等制度。坚持一月一个主题,丰富党内组织生活内容。严格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健全基层党组织书记与党员谈心谈话制度。探索形式多样、开放式、网络化党组织活动方式,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推动形成既

  严肃认真又充满活力的党内生活新常态。完善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等制度。此外还应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

  四、严明党的纪律,严格党的规矩。

  要使党的纪律规矩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使党员干部自觉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组织、财经等纪律规矩,需要重点做好纪律教育和纪律监管,让党员干部清楚为官处事的底线和触犯底线的惩罚。

  一是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加强党的纪律教育就是要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自觉按照党的纪律规矩办事,用党的纪律规矩规范自己的行为。我们可以将党的纪律教育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各级干部培训规划,创新方式方法,注重教育实效,引导党员干部学习党的纪律规矩条文,特别是党章和中央刚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使党员能够耳熟能详,深入内心深处,做到“心中有戒”。

  二是加强纪律监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严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对党内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纪行为,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反对腐败,切实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一批严重违纪案件,特别是对纪律规定置若罔闻、顶风违纪毫无顾忌、贪污腐败心存侥幸的行为,发现一

  个,坚决查处一个,决不手软、绝不姑息,坚

  持有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发现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不能装聋作哑、避重就轻,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样就可以把反腐倡廉的决心转化为强大的行动力量。

  五、敢于发挥人民监督作用。

  针对上级监督失之过宽、同级监督失之过轻、下级监督失之过软的情况,要格外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支持和帮助我们从严治党。

  一是畅通群众建言献策渠道。我们需要健全完善民意调查、公示听证、咨询评议等制度,还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民意。

  二是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我们可以运用电话、网络等载体,建立和完善党务政务沟通平台,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处理反馈,切实保障群众的监督权。可以探索建立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表现群众评判制度,拓展群众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司法等领域办事公开,规范公开事项、方式、时限和结果,着力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二:一、抓好三个群体的教育管理

  1、抓好普通党员这个基础群体。

  普通党员是我们党干一切事情的基础,没有他们,一切

  都无从谈起。所以,从严治党的第一点就是抓好这个群体的管理。

  普通党员队伍存在的问题:一是把党员身份当成找工作、晋升的优势条件,而不是当成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带头的推动力;二是对党组织的各种活动比较反感,特别是对于一些从事业务工作或者企业的同志,通知他们学习、搞组织生活、交心得体会,感觉好像是没事找事,扰乱了他们的正常工作,不是很配合。有些党员甚至连党费都不愿意交,尤其是在现在这种经济收入不是很好的状况下,要屡次动员,收党费的同志说很多好话才交;三是党员们普遍没有归属感,觉得党组织平时想不到他们,搞学习、有工作任务的时候才想到他们。

  建议:一是通过教育树立他们的“身份意识”。可以采取一些党员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比如这此次我们看的纪录片《信仰》,很多同志都看得热泪盈眶,真的被那种对党的信仰触动到了。比如让党员去参加一些社会实践,把党员志愿活动真正开展起来。二是要严肃组织生活,要监督每个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同时,要真正让党员参与党内事务,重大决策要征求普通党员意见,做好党务公开。要让每一个党员都知道自己是有组织

  的,是要履行党员权利义务的。

  、抓好领导干部这个核心群体。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领导干部中绝大多数是党员,也是党员中的优秀人员。

  领导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一是政绩观有偏差,讲当前不讲长远、重业务不重党建;二是为官不为,贪图安逸;三是工学矛盾突出,很难达到培训要求。

  建议:一是考核评价干部要更加科学,要对一些看似政绩不明显,但是沉得下去,能踏实干事、为民服务的干部有一个公正的评价;二是干部梯队培养要加强,要把任现职干部对后备干部的传帮带作用发挥出来;三是要把以工带学和脱产培训结合起来,实现工作学习两不误。

  、抓好党组织书记这个关键群体。

  党的具体工作,还是靠他们。

  党组织书记队伍存在的问题:一是党建工作水平不高,很多书记是半路出家,以前是业务干部,理论水平也比较有限;二是对党建工作重视度不够,心里都认为党建工作是虚的,反正就靠写写材料,抓得不实;三是组织部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的覆盖面还不够大,特别是很多基层书记没有参加培训的机会。

  建议:一是要严格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主要是基层党组织,不能觉得党组织书记是个闲职,把能力水平不高的干部安排在这个岗位上,组织部对此应该严格监督把关;二是加强对党组织书

  记和党务干部的培训力度,至少一年要有一次培训。

  二、把党务工作的“虚口号”转化为“实指标”

  党建工作在大家心里都是“磨嘴皮子”的,不像业务工作有那么多必须完成的指标。很多党组织平时不做什么事,到了检查考核的时候写一个漂漂亮亮的总结,准备一大堆工作资料,也就应付了事。

  所以,要真正从严治党,从严的考核是必须的。而从严的考核也就必须要科学的、严格的、可操作的考核指标。

  建议:1、把党建工作的指标尽量量化。比如:党员学习一年多少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一年多少次、与党员的交心谈心一年多少次、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一年多少次、干部培训一年多少次等等。

  、可以推行项目化的考核办法。一个党组织一年可以

  设立1-2个党建工作项目,向上级党组织审批立项,然后根据项目方案、步骤进行推进,最后通过项目推进的程度、效果、党员群众评价等进行综合评分考核。比如:我们市政局在群众路线中开展的“城市管理大家谈社区院坝会”就可以搞成一个项目,建委创立的“红心驿站”也可以搞成一个项目,这些项目是实实在在的,党员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取得了明显效果的,不是写个总结,做些文字材料就反映得出来的。通过这种形式来考核,更实在一些。

  、党建工作是否可以跟民调一样,作为一票否决的考

  核项目。

  三、要在敞开大门、服务群众上下功夫

  从严治党,说起来是党内的事,但归根结底是为了让党更好的服务群众,所以在从严治党的过程中,群众的监督、参与和评价是非常重要的。

  建议:1、从全区的角度建立接待群众、处理群众投诉的制度。改变现在各个部门各自为政、互相推诿,缺乏统筹的局面,同时,对接待群众态度生硬,对群众投诉不认真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还是要有惩处机制。

  、探索更为科学有效的民调方式。民调不能100%说

  明问题,但也不能不要,这毕竟是体现群众对党的工作满意度的重要途径。但怎样让民调选择的群体更科学、设置的问题更合理、参与民调的人员素质更高、民调结果的适用更有效,这些应当是我们在从严治党中应当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适度的做好宣传。可能我们现在的宣传力度并不小,比如我们局里,一年宣传了几十次,但群众对我们的工作好像还是不够了解。这是我们宣传的方向和阵地出了问题。我们大多是在简报上宣传,在市、区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宣传,但其实老百姓现在很少看这些,基本上是领导在看,我们应当探索老百姓喜欢的,比如网络宣传、进社区宣传等方式,并把度把握好,把角度选好。

  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三:月7日上午,2016年全省烟草商业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省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张永军在会上发表讲话,并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行业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张永军指出,过去一年,行业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坚决贯彻国家局、省局的决策部署,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明显。

  张永军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行业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行业实际,提出四点意见:一是遵章守纪,坚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认真学好党章,切实增强党章意识。要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确保令行禁止。要增强“四种意识”,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二是敢于担当,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要知责、明责、履责、尽责、问责、追责。三是持之以恒,推动行业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巩固成效,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注重基层,坚决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转变作风,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四是强化监督,保障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会议传达了全国烟草行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会议精神,省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纪任德代表省局党组作工作报告。报告全面回顾总结2015年行业党风廉政建

  设取得的成效,深刻阐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涵和要求,围绕纪律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审查、监督检查、廉洁教育、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等七个方面,对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和部署。

  会上,张永军还与各直属单位负责人签定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书。省局(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孔祥统、尤清河出席会议,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星光主持会议。

  会议采取现场会议结合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纪检监察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以及省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干部和县局(分公司)、物流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纪检监察干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篇四: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党风廉政建设的对象是人监管主体是人党委党组作为领导和监管主体不是人盯人的被动而应是以制度监管到位变成的自觉行动人盯人是挂一漏万制度的完善落实是最好的保障要进一步细化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进一步明确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怎么做发挥制度的主导作用主体监管到位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监管落实主体责任是发挥主体作用的最有效的手段

  机关单位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3篇一:去年以来,我县狠抓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我局认真贯彻县委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和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实施办法,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一)考勤制度抓得较松。少数同志未能很好落实上班签到制度,随意性较大,来了也不签到。还有个别同志存在迟到早退现象。(二)组织纪律抓得较松。少数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存在组织观念不强,以各种借口不执行组织安排的工作,不参加组织活动;对局党组织活动不够重视,有事不请假,随意开小差。(三)理论学习不够。在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中普遍存在不注重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学习,不少老同志自认为年纪大了连业务学习也放松了。(四)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不少干部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工作存在拖拉现象。(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在责任追究方面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较少给予组织处理。针对以上存在问题,特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做到干部随从严管理成长、从严管理伴干部一生。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从严治吏精神,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打出了一套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组合拳”。第一,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注重把日常管理、重点管理和关键时刻管理贯通起来,把科学定责、加强考核、强化监督等链接起来,制定严格的考勤制度、学习制度、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努力做到对象全覆盖、过程全覆盖,形成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的管理监督闭环系统。第二,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一是积极开展干部作风整治。强化思想教育,定期或不定期查岗,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严格督促干部按时上下班,严肃会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二是开展干部学风整治。制定学习计划,丰富学习载体,提升干部思想觉悟,完善学习考核机制,加强对不愿、不肯学习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诫免谈话。第三,严格日常管理监督。立足于抓早抓小抓预防,积极探索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的有效办法,把干部管理监督的关口前移,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加大提

  醒教育力度,严格落实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朵、扯袖子。把谈心谈话作为严格管理干部的常态化工作,对有问题反映的、工作不在状态的重点谈、及时谈,加强引导、指出问题、提醒帮助。完善日常管理机制,把行为管理和思想管理、工作圈管理和社交圈管理、组织管理和个人自律结合起来,加强对干部队伍状态的分析研判,综合运用平时考核和纪检监察、巡视、审计、信访举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等成果,使干部时刻感到管理就在身边、管理无处不在。在从严管理的同时,注重关心关爱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制定出台提高基层干部的政治待遇,切实把中央关心关爱干部的要求落到实处。激励、鼓舞和鞭策广大干部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第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到对每个党员的严格教育管理上。一是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制定实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五年规划,综合运用远程教育、共产党员网和微信易信等信息化平台,扩大教育覆盖面,增强针对性和及时性。二是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努力纯洁党的队伍。三是做好关爱服务党员工作。各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及时推荐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切实帮助解决党员思想上的困惑、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工作方面存在的实在问题,定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

  第五,全面开展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述职评议考核,健全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把从严治党的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通过述职评议考核,真正述出了责任、评出了压力、考出了动力,使党建由“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通过述职评议考核让自己明确了主责、回归了主业,增强了谋党建、抓党建的主角意识。机关单位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个重要方面,其推进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困难和矛盾,要防止来自各方面消极因素的干扰,以确保在及时解决问题中得到有效推进。认识偏差当前,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与推进这项工作的现实要求之间还不完全相适应,出现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必须引起警惕。抽象地认同。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大方向能够接受,对加大反腐败力度总体认同,但一涉及实际问题,比如经济的局部性短暂性调整,社会关注和舆论反映的周期性阶段性爆发,就会定力不足、产生怀疑,出现诸如反腐败过头论、影响经济发展论等各种各样的杂音。

  有选择地支持。站在局部利益的立场看问题,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举措,一旦触及小单位小群体乃至个体利益时,往往有保留、打折扣,只愿意对人严不愿意对己严,只想严一时不想管长远,只问工作不问思想,只管8小时以内不管8小时以外,对严管狠治实际上横不下心、较不了真、落不到底。摇摆观望。认为从严治党的度不好把握,过松了过不了关,党和人民不满意;过严了会得罪人,自己跟自己过不去。信心和决心不足,畏首畏尾,做样子的多、迈步子的少,花招虚招多、硬招实招少。认识上的局限性必然导致行动上的滞后性。要准确把握当前基层思想认识的动向,加强教育引导,加大督促检查,澄清模糊认识,进一步深化各方面的认知和认同,以激发和释放更大的主观能动性。重心偏差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要义作了系统阐述,十分鲜明地指出了管党治党的重心所在、关键所系。现实中,对从严治党究竟应该重点管哪些、突出治什么,有的还存在一些偏差。不准。对严管的重点简单按照所处的职务层级来划分,抓不到关键岗位、重点领域,甚至以领导机关和基层单位、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简单划分来确定是不是重点。

  不实。没有把初步治标与制度治本、思想治根统一起来,面对如何突破思想管理这个难题、制度落实这个难点,往往形式大于内容,在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不够。不当。尤其在基层,面对规范津贴补贴、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等新情况,过分地突出激励和关爱,反而将从严这条主线放到一边。这些现象,实际上是对全面从严治党本质本义的曲解和异化。全面从严治党,要以规管权力为核心,把重点布控在一切权力周围,既抓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又抓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这个群众身边的干部群体。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统一,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对重心偏离的,及时调准焦距,在从严治党上真正抓到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方法不当全面从严治党,既有一个态度问题,更有一个方法问题。各级党组织在具体实践中进行了探索实践,但仍有一些因路径选择不同而影响到推进成效。与群众脱离。把从严治党仅仅作为党内的事,搞内循环,拒绝走群众路线,有意无意地排斥干部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习惯于围着上级监督打转转,对同级监督和下级监督不放心不放手。与实际脱节。一方面,在教育引导上重视不够、作为不多,导致党员干部思想上没有真正紧起来,存在走过场心态、侥幸心理的不在少数;另一方面,日常和基础工作跟不上,缺乏有效的过程管理,风

  险点防控不到位,关键点规范不明确,缺点提醒纠正不及时,从而导致边管边犯错误,边严边出问题。与发展脱轨。把党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搞成两张皮,在从严治党上仍然囿于过去的老套做法缺乏与时俱进,习惯于人治思维而缺乏法治思维。应进一步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规律,在运用过去从严治党基本经验的基础上,主动进行流程再造,走与群众相联系、与实际相结合、与发展相统一的路子,增强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始终做到严之有道、严之有效。明确检验标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需要通过一定的标准来衡量。抓党的建设既然是各级党组织最主要的工作,就必须赋予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明确检验标准,对于落实责任具有规范性导向性意义。看发展。党的建设与党所领导的事业从来紧密相连、密不可分。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直接体现在党的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上,间接反映在经济社会的更好发展上,这两者应该是相互联系和统一的有机整体,不能把这两者分割开来,甚至对立起来。看民生。党的建设是为了实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人民群众的期待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价值追求,能否推动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取得让人民群众看

  得见、摸得着、说得出的变化,是衡量全面从严治党成效的重要社会指标。看党员干部状态。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党员干部既是参与主体,又是落实客体,这项工作是不是真正严到份上、管到位上,可以从党员干部的思想状态、行为状态和作风状态上得到直观反映。如果一个地方党员不像个党员、干部为官不为问题始终突出,党内消极腐败现象大量存在,那就是对其管党治党成效最直接的否定。我们必须突破过去对党的建设缺乏衡量标准,导致评价模糊、责任虚化的困境,把标准和责任有形化,算出明白账,打好考核牌,在不断求效问效中持续提效增效。机关单位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对新时期全党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深刻认识,又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更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大战略举措。基层党委(党组)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败。那么如何落实好基层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呢?笔者认为要先从有关成因、所取到成效进行分析。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1、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党委(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只注重开会、发文和签责任状,依然

  存在重形式轻内容;有的党委(党组)认为业务工作是主业,党风廉政建设差一点无关大局,不求优秀,但求无过;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就是抓好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片面认识;有的党委(党组)述职述廉述德流于形式,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多以被考核者口头和材料汇报为准,很难客观评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有的在处理违纪问题和人员时,甚至给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施压,导致问责不力、执纪不严,从而产生“破窗效应”;有的在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上,不结合工作和岗位实际,而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的虽然制定落实措施和办法,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够扎实细致,责任内容只停留在纸上,成为应付检查的摆设;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作用不大,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不定时。凡此种种,不一而足。由于思想观念还没有真正转换过来,致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思路不清,工作流于形式,积极性和主动性大打折扣。2、主体责任不清。有的党委(党组)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看成是纪检组织的事,对贯彻落实责任制满足于一般性工作部署和要求,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很少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的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知半解;有的“一把手”对党内职务意识不强,只重视行政职务,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组织书记或纪检的事,与己无关,不管不问。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检查。有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认为党委是领导主体而不是工作主体,只要开个会、讲个话、签个责任书

  就万事大吉了,存在着“只挂帅不出征”的现象。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领导干部,没有认真学习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法规,不了解具体内容,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的现象。有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当作软指标,认为只要经济发展的快,党风廉政建设不发生大的问题就行了,即使个别干部发生了问题也是他个人的事情,与党委(党组)关系不大。个别基层党委(党组)在落实主体责任上不注重跟踪问效,只尽责不负责,只履职不担责,忽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和落实,特别是缺少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跟踪监督检查活动,即使开展检查活动,也只是流于形式,走马观花,没有起到纠错预警作用。3、督责不严。表现为职责不清和职能交叉。职责不清和职能交叉,使得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过程中责任主体难以明确。在追究责任时,相关站所、科室相互推诿,出现谁都有责任,谁又都没有责任的情况;或者在问责中,问责的客体具体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模糊不清。突出表现在党政之间、不同层级之间、正副职之间,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仍然存在,出了问题,责任究竟在党委(党组)还是在政府难以界定;二是正副职之间的责任划分不够明确。名义上是“一把手”负责,实际上只追究分管副职的责任,问责制成了副职问责制。问责范围还比较狭窄。主要表现为:一是问责仅仅停留在“小事”上;二是问责只是针对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而不针对无所作为的行政行为;三是问责针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多,而

  对其他领域的过失问责的少;四是问责仅仅局限于执行环节而不问责决策和监管环节。问责程序尚不够健全。当前的问责制在问责程序上还不够完善,关于问责主体回避的规定、问责人员组成的规定、问责客体申辩程序的规定、复议程序的规定等还都没有形成制度规范。这使得问责仍然停留在依赖于领导人的意志进行处理的方式,不利于制度化进程。在问责事件中,绝大多数被问责的人员是保持沉默的,没有对组织处理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说明和申辩,这既让群众对处理的理由产生怀疑,也不利于干部自身正当权利的维护。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成因分析(一)对主体责任认识。1、思想上的主体担当。基层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首先是对主体责任的认识,所谓主体责任就是党委(党组)书记要负主要责任,要主动负起这个责任,要用主要的精力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要有主体责任这种政治担当,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真正实现“力度统一论”,既要承担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也要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两个轮子一起转,建设一致,力度统一,并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党委书记要亲自过问,重大案件要亲自督办,既管事,又管人,真正落实好“一岗双责”。

  2、行动上的主体职责。党委(党组)书记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行动上要成为落实的主体、担当的主体,从职责上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委(党组)工作的主要和重要内容,要同其他重要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落实。基层党委(党组)处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沿“窗口”,离群众的距离最近,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更应该落实主体职责:一是要抓大抓急。对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事项,对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等资金的监管进行严管,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大事急事落实到位,不能有丝毫的懈怠,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并且基层党委(党组)书记要率先垂范,做到更严更快。二是要抓小抓早。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要采取“软硬兼施”的办法,“软”就是沟通式的交心,温和式的交流,柔软式的沟通;“硬”就是强有力的检查,过硬的考核,奖惩分明“结硬账”。把抓小抓早提前预警和预防做为常态性工作一以贯之。三是抓关键人和关键事。对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也要发挥“一岗双责”的主体作用,发挥关键人作用。对涉及到的招投标、征地拆迁等要作为关键事项、重点事项抓好抓实,作为主体责任当中的主体行动抓好关键人和关键事。3、监管上的主体到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对象是人,监管主体是人,党委(党组)作为领导和监管主体,不是人盯人的被动,而应是以制度监管到位变成的自觉行动,人盯人是挂一漏万,制度的完善落实是最好的保障,要进一步细化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进一步明确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怎么做,发挥制度

  的主导作用、主体监管到位,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监管落实主体责任是发挥主体作用的最有效的手段。三、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体的做法1、要强化“两个责任”意识,狠抓思想建党。党委(党组)要坚持集中进行学习教育,组织上好廉政党课,强化典型案例学习等;要积极利用公众短信、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宣传,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2、要强化制度建设,认真履职到位。党委(党组)要及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与班子成员、与各所分管的部门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全面量化责任目标考核,健全完善了公务招待、财务管理、议事决策等监督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局面。3、要强化执纪问责,提升制度执行力。基层党委(党组)要督促所负责的纪检监察机关(派出纪工委)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作风督查,四风督查,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厉行节约等专题专项进行督查,以达到正风肃纪、倒逼问责,动真碰硬,以“零容忍”的态度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力。4、要强化责任担当。党委(党组)一定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将从严治党工作与其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督查。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管

  事”与“管人”相结合,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基层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和满意度。四、进一步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建议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要夯实“基本功”。要锤炼党性,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对党性的考验,在党员层面始终做到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兴党、在党为党,在党委层面始终做到把握主体责任不偏向、推进主体责任不拖沓、落实主体责任不懈怠。要锻炼能力,紧紧围绕履行和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实践锻炼,进一步提高传达能力、谋划能力、实干能力,为做好工作打牢基础。要磨练意志,牢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谆谆教导,面对成绩不能沾沾自喜、自我满足,面对问题不能软弱无力、止步不前,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发扬韧性奋斗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抓好反腐败工作1、多维度认识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到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而落实主体责任基层党委(党组)就必须履行政治担当。基层党委(党组)要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忧患意识,坚守责任担当,决不能只重业务而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而不抓惩治腐败,真正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主体责任、担当主体责任。深刻认识主体责任是分内责任。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党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自觉把党风廉

  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努力让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蔚然成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基层党委(党组)领导成员都要坚持“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主管、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加强对主管、分管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发现、督促纠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深刻认识主体责任是直接责任。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落实主体责任既要强化集体领导的责任,又要切实落实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做到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党委成员“不缩手”。2、要落实清单“明责”。依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实际列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界定党委(党组)的组织领导、选人用人、教育监督、正风肃纪、保障支持、示范表率责任范围,并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制定“规定动作”,建立倒逼机制。将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到各领导班子、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建立责任制落实工作台账,并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管和经常性检查,确保主体责任不落空。二要定期报告“述责”,建立落实基层党委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接受上级纪委评议和研判。深入推进党政“一把手”的述职述廉述德制度,自觉接受民主评议,述职述廉述德报告、民主测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存入其廉政档案并加强运用。3、要严格考核“问责”。实行对党基层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评优评模的重要依

  据。细化“一案双查”制度,制定配套细则,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的各科室、部门、站所和村级单位,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让“一岗双责”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4、要领导带头“履责”。党政“一把手”要做到“五个直接”,即:亲自直接分解任务,直接安排部署工作,直接解决重点问题,直接听取工作汇报,直接带头检查考核。要强化“一岗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要做到“两个必须”,即: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必须亲自解决,承担起“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的监督监管责任。二要构建问责制的完整体系。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政治责任、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形成完整的责任链条,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的工作运行机制。要加强问责的制度化建设,规范问责的主体及其权限,规范问责的客体及其职责,规范问责的事由和情形,规范问责的程序,实现问责规范化和制度化,突出问责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要注重把握问责的侧重性,增强威慑力。突出抓好单位主要领导履行职责不当的问责,特别是要选取有影响、有震动以及在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上出现问责情况的处理,公开处理、典型曝光,真正体现问责的威慑力、影响力。

  

  

篇五: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注重把日常管理重点管理和关键时刻管理贯通起来把科学定责加强考核强化监督等链接起来先后制定实施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努力做到对象全覆盖过程全覆盖形成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的管理监督闭环系统

  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的自我剖析材料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面分析党的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系统总结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新实践新成果,对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为我们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机关党建,进一步指明了方向。目前,中央巡视组对中央国家机关基本实现了巡视全覆盖,各部门正在根据巡视反馈意见进行整改。我们要深入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激发改革创新动力,通过解决巡视发现的机关党建共性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落到实处。

  一、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切实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十八大以来,中央国家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为实现“十二五”圆满收官、“十三五”良好开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有一些党组织、党员干部在“四个意识”上还存在偏差,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上还不到位。比如,一些党员干部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挂在嘴上,当作口号喊,做“两面人”,没有真正落实;有些部门对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不力,履行部门职责担当不够等。对这些问题,要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研究解决。一是要深化党员干部对“四个意识”的认识。增强“四个意识”,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途径和重大举措。“四个意识”不强,党的政治属性就难以保持,党的组织力量

  就难以体现。“四个意识”不是可有可无、可多可少的问题,是必须达标、强化的问题。我们要把增强“四个意识”作为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切实解决好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底色问题。二是要做到知行合一。“四个意识”强不强,关键看行动。要把增强“四个意识”体现在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体现在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上,体现在敢于担当、恪尽职守上,体现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上,用具体行动来诠释“四个意识”。三是要强化监督问责。增强“四个意识”,源于思想自觉,也需外在督促约束。机关党组织要把“四个意识”作为政治纪律的重要内容来看待,进一步强化对下级党组织和所属党员干部践行“四个意识”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违反“四个意识”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处理。

  二、不断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把抓党建作为主责主业

  在十八届六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要求。我们要从全面从严治党全局出发,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当前,中央国家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总体上是好的,但与中央要求相比,还存在层层弱化、抓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不够强的问题。比如,有的部门党组(党委)从未专题研究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的党组(党委)书记全年没有听取过机关党建工作汇报;一些部门机关“两委”委员职责、任务、分工不明确,成了“挂名”委员等。对这些问题,工委、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基层党组织要上下联动,共

  同发力解决。一是要督促部门党组(党委)把党建责任履行好。工委将根据中央要求,督促部门党组(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尽快促成对部门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考核。这方面,地方已经走在了前面,中央国家机关不能落在后面。二是把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抓实。机关各级党组织在机关党建工作中承上启下,是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环节,不能出现“中梗阻”。要根据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发展,不断细化党建工作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考核清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以考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有些部门把党建考核纳入单位工作整体考核,提高分值和权重,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这种做法值得借鉴。三是推动机关纪检组织加快聚焦主业、强化主责。机关纪检组织要进一步加大“三转”力度,挺纪在前,运用好“四种形态”。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将加强对机关纪委的领导,建立健全机关纪委向纪工委定期报告工作机制和述职述责制度,督促各部门机关纪委认真履职。

  三、不断提高完成“两大核心任务”质量,切实增强机关党建工作实效

  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是机关党建工作的根本职责和核心任务。近年来,中央国家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部门中心任务和建设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抓党建,为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强保证。但与形势任务发展要求相比,还存在“两大核心任务”虚化、机关党建工作实效性不足的问题。比如,一些党组织就党建工作抓党建,与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和重大任务结合不紧,服务中心

  质量不高;一些基层党组织书记对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理解不够、研究不深,单纯业务工作思想、党建工作负担论根深蒂固等。对这些问题,我们要从组织和制度层面探索解决。一是服务中心具体化。总的看,服务中心,就是要通过保证监督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来把准中心工作的正确方向,通过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来凝聚党员干部力量推动各项任务落实,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来正风肃纪、防范风险。各部门机关党组织要深入研究破解机关党建工作在哪些方面服务中心、如何服务中心等问题,找准机关党建工作在中心工作中的功能定位、服务载体。二是建设队伍组织化。机关党建工作把建设队伍职责真正履行实、履行好,必须走管党建与管人事相结合、管思想与管晋升相结合、管服务与管监督相结合的路子,实现建设队伍组织化。如何组织化,就是实现部门机关党委工作和干部人事工作由同一名党组(党委)成员分管、机关党委工作机构与干部人事等部门合署办公、机关党委与干部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交叉任职、机关司局和支部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这是大势所趋,是方向。在去年10月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这个问题作了深刻论述,强调“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要推行人事管理和基层党建一个部门抓,分属两个部门的要由一个领导管”。这一重要论述对我们机关党建工作同样具有指导意义,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三是工作融合机制化。服务中心和建设队伍需要有机融合,机关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也需要有机融合。要着力构建工作融合常态长效机制,比如建立党建工

  作和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不同层面的“一岗双责”制度,等等。

  四、积极克服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两个领域”党建短板,切实做到“全覆盖”

  近年来,中央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但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相对薄弱,“灯下黑”现象突出,成为明显的短板。去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专门作出批示,要求把在社会组织中建立健全党组织作为一个专项工作来抓,用一、两年时间达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下一步,工委要和各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加强协调联动,尽快解决“两个领域”的“两个覆盖”问题。一是把“两个领域”的党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机关、直属单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同等重要、同步谋划、同步推进,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坚决防止出现“木桶效应”。二是创新组织形式尽快实现党的组织全覆盖。针对社会组织不同情况,要积极采用单独组建、联合组建、组织关系挂靠、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有效方式,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三是强化党组织功能作用尽快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组织覆盖是基础,工作覆盖是根本。要围绕有效发挥“两个领域”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来开展工作,突出强化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在落实“两个责任”、加强政治引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推动事业发展上下功夫。特别是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直属单位和社会组织各项工作之中,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

  定精神,深入整治“四风”问题,严肃执纪问责,切实维护中央国家机关良好形象。

  五、着力补强机构编制人员“三大保障”弱项,夯实机关党建工作基础

  机构、编制、人员“三大保障”问题,是这些年来一直困扰机关党建工作的老大难问题,解决起来制约因素很多,但也不能知难而退、畏惧不前,我们要努力有所突破。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方面来努力。一是深化对机关党建基础保障研究。比如,要通过调研,搞清楚到底如何设置党建工作机构,才更有利于发挥党组织作用、推进党建工作任务落实;如何根据部门干部职工数量确定科学的机关党委编制,以确保机关党委正常有效运转;如何根据党建工作需要科学选配党务干部,如何建设一支专职为主、兼职为辅的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等等。二是深入推动机关党建组织创新。近两年,一些部门已经做了一些新探索。比如,高法院在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选任专职党务干部(廉政监察员),专门协助所在部门党组织书记落实日常党建工作任务;审计署把部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整合成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为更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供了组织保障;安监总局在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工作机构增设组织机构和领导职数,增配相应人员,在直属单位推动建立党群工作部门和纪委办公室,按在职党员人数百分之二的比例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工作力度得到大大增强。各部门机关党委要结合自身实际,广泛争取党组(党委)支持,创新机构设置、增加工作力量。三是深入推动机关党建

  制度创新。比如,即将印发的《部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就是指导和规范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运行的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局等部门为解决机关纪委编制力量薄弱的问题,建立了党员干部到机关纪委挂职锻炼制度,达到了强化纪检工作力量和锻炼使用干部的双重目的。各部门要善于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探索通过制度创新改进工作的具体路径。四是大力提高党务干部专业化素质能力。工委将继续实施党务干部培训工程,努力建设一支党性强、作风正、素质高、能力强的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各部门要严把党务干部入口关,选拔优秀干部到机关党务工作岗位上锻炼成长,建立党务干部和业务干部定期交流制度,确保党务干部带队伍的活力。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环境下,机关党建工作正面临难得的机遇,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给我们提供了深层动力,十八届六中全会给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机关党建重要论述给我们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以全面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动力,深刻理解、深入体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关系,把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贯通到全面从严治党中,把改革和法治思维贯穿到机关党建工作中,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不断实现机关党建的新突破、新进展,不断开创中央国家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

  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的自我剖析材料

  第一,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

  注重把日常管理、重点管理和关键时刻管理贯通起来,把科学定责、加强考核、强化监督等链接起来,先后制定实施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努力做到对象全覆盖、过程全覆盖,形成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的管理监督闭环系统。

  第二,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积极回应民意关切和社会期待,持续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比如,集中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超配的4万多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已整改消化2.5万多名,完成62.7%;集中清理“裸官”,截至目前,全国共集中清理副处级以上“裸官”3961人,对不符合要求的1061人进行了岗位调整;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去年的抽查比例是3%5%,今年提高到10%。截至今年上半年,有1790名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的考察对象,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清理整顿领导干部社会化培训,对参加高收费培训的3094名干部督促退学,23个高收费项目停办;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重点审核是否存在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等问题,目前省管干部档案审核工作基本完成,对273名档案存在问题的干部作了处理,市县两级和中央单位专项审核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第三,严格日常管理监督。

  立足于抓早抓小抓预防,积极探索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的有效办法,把干部管理监督的关口前移,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加大提醒教育力度,严格落实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朵、扯袖子。去年以来,中央组织部对9名中管干部进行了函询或约谈,并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对有举报反映的193名干部进行了函询或约谈。把谈心谈话作为严格管理干部的常态化工作,对有问题反映的、工作不在状态的重点谈、及时谈,加强引导、指出问题、提醒帮助。完善日常管理机制,把行为管理和思想管理、工作圈管理和社交圈管理、组织管理和个人自律结合起来,加强对干部队伍状态的分析研判,综合运用平时考核和纪检监察、巡视、审计、信访举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等成果,使干部时刻感到管理就在身边、管理无处不在。

  在从严管理的同时,注重关心关爱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制定出台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组织开展最美基层干部评选活动,提高老少边穷地区、特殊岗位以及基层干部的待遇,切实把中央关心关爱干部的要求落到实处。今年“七一”,还在全国范围内推选表彰了百名优秀县委书记,习近平总书记亲切接见并发表重要讲话,对他们提出了当好政治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班子的带头人的殷切希望,这对激励广大干部奋发有为、干事创业起到了极大的鼓舞和鞭策作用。

  五、从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必须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树立大抓基层的导向,努力扩大组织覆盖、建强骨干队伍、强化基础保障,推动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第一,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各领域的党建工作。

  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服务功能,广泛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推动基层党组织更好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加强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选派300多万名干部到基层挂职任职、担任第一书记,推动970多万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新建、扩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5.8万个。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加强农村、社区党的建设,总结推广浙江、吉林等地的经验,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制定实施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扩大党在社会组织领域的影响力凝聚力。印发《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确保党的建设和国有企业改革同步加强。加大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力度,全国共排查软弱涣散村党组织5.8万个,已整顿转化94%;排查软弱涣散社区党组织5200多个,已整顿转化95%。

  第二,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到对每个党员的严格教育管理上。在党员队伍建设方面,一是加强对党员队伍总体规模的调控,适当控制党员数量增长过快势头,切实提升发展党员的质量。党员总数净增幅从2012年的3.1%下降到的1.28%,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高知识群体党员占比增幅明显加大,生产工作一线党员占比明显回升。二是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制定实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五年规划,综合运用远程教育、共产党员网和微信易信等信息化平台,扩大教育覆盖面,增强针对性和及时性。三是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努力纯洁党的队伍。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地共认定不合格党员7.9万多名,其中作出组织处置的6.2万多名。四是做好关爱服务党员工作。各地普遍建立党员服务中心、服务站,重点做好流动党员特别是农民工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向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定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

  第三,全面开展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健全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他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把从严治党的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为了推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从去年开始,各地自上而下开展了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

  考核。通过述职评议考核,真正述出了责任、评出了压力、考出了动力,使基层党建由“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许多参加述职的书记表示,述职评议考核让自己明确了主责、回归了主业,增强了谋党建、抓党建的主角意识。

  六、从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取得了明显成效。

  第一,依纪依法严惩腐败,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取得重大进展。

  党中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不管是谁、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触犯党纪国法就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党的十八大以来,共立案查处中管干部超过100人,对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郭伯雄、苏荣等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对山西省、中石油等地方和单位多年积累的严重腐败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彰显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注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办矿产资源、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惠民资金、专项经费以及科教文卫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

  败案件。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加强防逃工作,布下天罗地网,不让腐败分子躲进“避罪天堂”、逍遥法外。

  第二,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发挥反腐“利剑”作用。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巡视工作,制定中央巡视工作五年规划,确定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修订颁布巡视工作条例,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多次研究巡视工作,听取每一轮巡视情况汇报,推动巡视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一是巡视针对性更强。聚焦中心、攥紧拳头,剑指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四个着力”,即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巡视覆盖更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已开展7轮巡视,共巡视118个地方、部门和单位,实现了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5家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全覆盖,并对16个中央部门、12个事业单位、1家中管金融企业和2个中管高校进行了巡视。三是巡视方式更灵活。实行巡视组组长、巡视对象、巡视组与巡视对象关系三个不固定,一次一授权;带着问题去巡视,下沉一级到干部担任过“一把手”的地方了解情况;探索灵活机动的专项巡视,创新“一托二”巡视方式,冲着具体人、具体事,一个下属单位、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去巡视。巡视工作的加强和改进,有效起到了震慑、遏制和

  治本作用,成为反腐败斗争的一把“利剑”,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的支撑。

  第三,落实“两个责任”,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

  腐败现象之所以滋长蔓延,甚至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出现系统性、塌方式腐败,与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有非常直接的关系。针对这种情况,中央突出强化“两个责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担子担起来。大力推动纪检体制改革,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进纪检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加大追责问责的力度,对山西发生塌方式腐败负有责任的省委班子进行了改组性质的调整,严肃处理了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有关责任人,并将处理的结果向全党公布。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斗争,极大地提振了全党的信心,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国家统计局在22个省区市开展入户调查,结果显示,88.4%的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表示很满意或比较满意。许多干部群众说,不反腐败就会亡党亡国,真反腐败才能兴党兴国,现在中央是腐败分子的克星、人民群众的福星,党和国家更加充满希望。

  

  

篇六: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不足

  党的各级组织,是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力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不足[专题]。各级党组织要着眼全局,把抓好党建作为第一政绩,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分内责任、刚性责任,真正将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履行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作为党的重托和刚性之责。欢迎阅读本文,更多优质内容,欢迎关注。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不足我们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把“严”和“实”的要求渗透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方方面面,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

  一、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仍有偏差。一方面,理解把握不到位。有的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没有认识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也是重要任务,没有认识到维护党的“六大纪律”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戒尺。还有的认为从严治党就是抓,就是纪委的事,这种理解与中央要求相距甚远。另一方面,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存在层层递减问题。尤其是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性不强,实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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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硬碰硬的少。有的领导干部讲起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义正辞严,但日常工作中又不想抓、不敢管。

  二是惯性思维依然存在。“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领导对把“纪律挺在前面”和“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还把握不准。有的认为,纪委参与问责能产生更大震慑力,把本该属于业务部门执法问责的人和事仍交给纪委调查处理,使得业务部门执法监管职责缺位,而纪委作为维护党纪的专门机关,越俎代庖、“三转”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

  三是工作机制尚不完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章有明确规定,中央有明确要求,但是有的党员干部还希望上级下发具体文件。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推动落实方面,简单提要求的多,开会发文件的多,但具体抓落实的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强,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

  四是责任追究还不到位。有责不问,问责也往往“点到为止、避重就轻”,“板子”打不到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人身上。问责滞后,大多是事后的被动程序。问责不严,大多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较少给予更为严厉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二、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1.抓龙头,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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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成效,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得益于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中央政治局的率先垂范,得益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不懈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没有党委统一领导、总揽全局和动真碰硬,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各级党委和纪委也要义不容辞地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确保管党治党见到实效。

  2.抓教育,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一个地方不正之风盛行、腐败现象蔓延、政治生态恶化,都与那里的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严不起来、规矩立不起来有直接关系。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使党纪党规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要深入开展“”,使得广大党员全面理解党章、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3.抓监督,切实加强日常管理。首先,要强化党委的监督。要深刻把握领导与监督的关系,党委不仅要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干部,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其次,要强化纪委的监督。纪委要围绕“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协助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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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抓常态,努力践行“四种形态”。“四种形态”是实现“全面”和“从严”的重要途径和抓手,是对各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首先,必须牵头抓总。无论是党内关系正常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是组织处理,党纪处分,乃至立案审查,体现的都是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是由各级党委来领导决定和组织实施的。其次,必须强化监督。党委既要选准用好干部,也要把干部管严看住。第三,必须抓早抓小。了解干部要多问多听多看,发现苗头性问题时要猛警醒、急刹车,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保护和挽救干部,净化党员队伍。第四,必须相辅相成。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统一的整体,主体责任要切实担当,监督责任也必须履行到位。

  5.抓规制,扎紧扎牢制度笼子。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权力制约机制是治本之策。要抓建设,不断细化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措施,在制度的严密性上下功夫,推进权力清单制度,防止暗箱操作,减少权力滥用。要抓执行,做到纪律红线始终高压带电,规矩底线丝毫不能逾越。要抓重点,盯住“关键少数”,实现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重大决策的监督全覆盖,让制度发力,让禁令生威,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推动形成风清气正、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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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实清廉的良好政治生态。6.抓追责,严格“一案双查”。“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

  次”。应当健全问责机制,实现问责的制度化、程序化,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让管党治党责任重担越压越实,问责之弦亦越绷越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不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也向全党提出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明确要求,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学人智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不足》。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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