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党建工作制度有哪些内容6篇

时间:2022-11-12 11:55:08 来源:网友投稿

最新党建工作制度有哪些内容6篇最新党建工作制度有哪些内容  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建工作制度  第一条党委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局党委议事和决策采取例会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党建工作制度有哪些内容6篇,供大家参考。

最新党建工作制度有哪些内容6篇

篇一:最新党建工作制度有哪些内容

  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建工作制度

  第一条党委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局党委议事和决策采取例会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

  (二)局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任免、使用、奖惩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三)局党委会议事时,应先由委员就议题分别充分发表意见,明确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然后提交党委进行议决。重大事项和重要会议的讲话稿、报告、材料、实施方案以及政策性、规章性的文件等应全文讨论。

  (四)局党委决定重大事项时,应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的任免、奖惩事宜,应逐个表

  决)。表决时,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

  (五)局党委会讨论和决定的问题委员间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还不清楚时,应暂缓做出决定;发现决议、决定与实际情况不符而无法落实或执行,需要复议的,由委员向党委会提出复议。

  (六)经局党委会讨论通过的、以党委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由党委书记签发;对局党委决定的事项,由书记负总责,副书记、委员和局属相关单位或股室按分工组织实施。

  第二条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紧紧围绕局党委的工作中心,以党建带团建、妇建和工建,认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局党委决议、决定,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等,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共同完成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三)密切联系群众,实行党员联系群众责任制。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和党支部工作的批评意见,听取和采纳群众的合理化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党员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遵守干部职业道德。

  (四)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文件精神,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支部工作和业务工作实际,制订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慎重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按照程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考察,严格入党手续。

  (六)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搞好优秀党员评选工作,搞好支部、党员工作总结和表彰工作。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的权利,努力搞好清正廉洁工作.

  (八)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制定政治学习计划,进行时事、政策、理想,纪律、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积极为支部工作谏言献策。

  第三条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

  指局党委所属各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1、全体党员大会。由党委(支部)负责召集并主持,一般每年年底或年初召开,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贯彻落实本支部的计划、措施;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选举

  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向党员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等。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讨论接受入党申请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其它需要提请全体党员大会研究的有关事项。

  2、支委会:

  (1)党支部委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大会的决议、意见和支部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民主生活会等.

  (2)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紧急情况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

  (3)党支部委员会议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需要做出决定,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为了正确贯彻支部委员会决议、决定,召开支部委员会议应由专人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

  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5)正确处理支部委员会议与支部党员大会的关系:支部委员会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党员大会所作出的决议不能修改和推翻。为了便于支部党员大会对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支部委员会可以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但不能把它强加于党支部党员大会,更不允许把支部委员会置于支部党员大会之上.

  3、党小组会议制度

  为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规范人社系统的党小组会议活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党小组的性质、作用和任务

  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党组织,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是为了便于组织学习、过组织生活和开展其他活动,根据党员数量和

  党员分布情况而划分的.党员人数少的支部,也可以不划分党小组。

  党小组的任务是:

  ①按照支部的部署,结合本小组实际,分配每个党员一定的工作,具体地组织党员去实现支部的决议;

  ②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

  ③定期召开党小组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各种活动,按时收缴党费;

  ④组织党员在群众中宣传党的政策和决议,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⑤协助支部做好党员鉴定、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接受新党员和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2)党小组会的时间要求和内容①党小组会是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一种最经常、最普遍的形式,是党小组完成所负担工作任务的重要途径.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果需要,次数可以增加。②党小组会议内容。党小组会是围绕着如何更好的完成它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而召开的。党小组会的内容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1)根据上级部署,组织党员进行各种内容的学习;(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完成各项工作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4)分析群众的思想情况,研究如何作何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5)研究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协助支部接收新党员;

  (6)协助支部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鉴定工作,讨论对违纪党员的纪律处分;

  (7)按照支部的统一安排,酝酿支部委员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改选党小组长;

  (8)其他需要党小组会讨论或落实的问题.4、党员上党课制度为使全体党员自觉坚持经常性学习,进一步强化党员的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党性修养意识,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促进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集中学习时间一般为每周五下午,特殊情况临时安排。(2)学习计划、资料等由办公室统一制订和落实。全体工作人员要主动参加学习和统一组织考试。

  (3)学习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上级文件、指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市场经济知识以及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等。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的学习任务。

  (4)学习方式可采取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中心发言与讨论相结合,观看电视录像与阅读杂志相结合,力求形式多样化。无论采取哪种形式,均应注重学习实效,贯彻学以致用的原则.

  (5)遵守学习纪律,执行学习制度.学习期间不得会客或兼顾其他,因事不参加统一组织学习的,须经领导批准。

  (6)每次学习情况办公室要做好记载,个人要做好笔记,以备查对。

  (7)学习时间每月不少于6小时,其中集中学习不少于2小时,自学学习时间每周不少于1小时。

  (二)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1)发展对象必须具备的条件

  ①必须是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②政治审查合格;③本人对党有正确的认识,入党动机端正,作风正派,能自觉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④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多数群众认为其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2)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

  ①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②发展对象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③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与其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面貌、现在职业、政治表现、与本人关系等项内容。

  (3)确定重点发展对象的程序

  ①听取培养联系人汇报培养考察意见;②党委审阅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全部材料;③党委会酝酿讨论,初步确定发展对象名单;④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⑤党委会认真讨论、综合分析,集体确定重点发展对象。

  (4)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程序

  ①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党员应到人数必须超过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才能开会;②发展对象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和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③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培养考察情况和意见;④党委对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入党条件提出意见;⑤到会党员讨论,发表意见;⑥党委会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受预备党员决议;⑦发展对象说明自己对党员所提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

  决心;⑧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经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后,及时报上级审批。

  (5)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①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②党委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③党委审查;④大会讨论、表决通过;⑤报上级审批.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1、党委民主生活会,是指党委委员除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外,还必须参加党委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它是党组织生活会议的一种形式,是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2、党委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密切结合党委建设和自己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重检查和解决以下几个问题:能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否认真执行党的

  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卓有成效的开展党委的工作;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发扬民主,搞好支部一班人的团结;能否结合本职工作业务,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

  3、党委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无特殊情况,不得延期.党委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围绕议题,发扬民主,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不要把生活会开成汇报会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4、党委民主生活会召开前,要确定中心议题,使会议内容集中,党委书记会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事先通知每个党委委员,让大家做好准备。会议主持人应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党委委员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党委解决的,要积极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委委员

  民主生活会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记录报送上级党组织,使上级党组织及时了解情况。

  5、局支部民主生活会参照上述制度执行。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教育和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党员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整顿队伍的目的。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严肃处置不合格的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2、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步骤

  (1)学习教育阶段.着重进行党章、邓小平理论的教育、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

  (2)自我评价阶段。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写好个人自评材料,并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3)党内、党外评议阶段。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汇报学习、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情况,开展自我批评。党员之间互评,认真开展批评。党内互评后,可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评议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三个等次.

  (4)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对评议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形成正式组织意见。

  (5)表彰、处理阶段.对表现好的党员进行表扬。对优秀党员给予表彰或报上级党委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置。

  第四条机关党组织联系服务干部职工制度

  (一)交心谈心制度1、交心谈心的原则(1)相互尊重、平等相处的原则;(2)实事求是的原则;(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原则;(4)从大局出发、从事业出发的原则;(5)坦诚相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原则。2、交心谈心的基本要求(1)班子成员与每位干部职工交心谈心每年不少于一次.(2)交心谈心中涉及对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及班子应该解决

  的问题,领导班子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3)主要领导在交心谈心过程中对反映的问题和困难既要力

  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又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进行耐心的解

  释;班子成员要尽可能地多与普通党员干部交心谈心,有些问题一次不行谈两次,甚至多次,力求谈深、谈透,真正解决问题。

  (4)要正确对待党员的意见建议,增强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实际效果,增强相互信任感。特别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一定要本着“闻过则喜,兼听则明”的态度;每名党员干部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从事业发展出发,打消思想顾虑,积极主动找领导反映真实思想,提出符合实际的意见建议。

  (5)交心谈心要有计划有准备地进行,并要及时总结完善.

  (6)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困难党员帮扶制度

  为了健全帮扶长效机制,使帮扶活动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的发展轨道做到扶志与扶贫相结合,从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感情上慰籍,发展上帮助,现对我局党员和困难职工帮扶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摸清全局贫困党员现状,建立困难党员信息库。全面掌握困难党员底数及其生活状况,为实施困难党员分类帮扶提供依据。

  2、建立困难党员救助金制度,构建党内长效帮扶机制。采取行政补助一点,党员募捐一点的办法筹集资金,建立困难党员救助金。救助金主要用于困难党员的生活扶持、大病医疗救助、子女入学资助、家庭救灾、救济和走访慰问等.

  3、坚持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制度,健全党内结对帮扶机制。积极开展一帮一多帮一等结对帮扶活动,要求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联系困难党员户,推行党支部与结对帮扶双方签订帮扶责任书的新措施,明确帮扶的方向、责任、项目和预期达到的目标,让帮扶的见实效。

  4、完善走访慰问制度。做到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必访;困难党员生病住院或亡故时必访;困难党员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时必访;困难党员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必访;困难党员有较大思想情绪或

  有意见建议时必访。通过党组织的走访慰问,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关怀。

  5、建立党内政策性优先帮扶制度。在同等条件下将优惠政策和救助措施优先向困难党员倾斜.(三)联系、培养干部制度

  1、每名局领导要将所分管的业务股室内的干部确定为联系培养对象。

  2、局领导要根据被联系培养人的实际情况,指导和帮助培养对象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处理各种问题的能力.

  3、局领导每二个月要找培养对象谈一次话,了解联系培养对象新近学习、工作、生活、思想状况。

  4培养对象要主动与相对应的局领导联系,汇报学习、工作、生活、思想情况。

  (四)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

  为了健全帮扶长效机制,使帮扶活动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的发展轨道做到扶志与扶贫相结合,从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感情上慰籍,发展上帮助,现对我局党员和困难职工帮扶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摸清全局贫困党员现状,建立困难党员信息库。全面掌握困难党员底数及其生活状况,为实施困难党员分类帮扶提供依据。

  2、建立困难党员救助金制度,构建党内长效帮扶机制。采取行政补助一点,党员募捐一点的办法筹集资金,建立困难党员救助金。救助金主要用于困难党员的生活扶持、大病医疗救助、子女入学资助、家庭救灾、救济和走访慰问等。

  3、坚持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制度,健全党内结对帮扶机制。积极开展一帮一多帮一等结对帮扶活动,要求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联系困难党员户,推行党支部与结对帮扶双方签订帮扶责

  任书的新措施,明确帮扶的方向、责任、项目和预期达到的目标,让帮扶的见实效.

  4、完善走访慰问制度。做到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必访;困难党员生病住院或亡故时必访;困难党员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时必访;困难党员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必访;困难党员有较大思想情绪或有意见建议时必访。通过党组织的走访慰问,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关怀。

  5、建立党内政策性优先帮扶制度。在同等条件下将优惠政策和救助措施优先向困难党员倾斜。

  第五条党建带工(团、妇)建制度

  (一坚持以党建工作统揽群团工作全局,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做到党建、工建、团建、妇建一齐抓,实现党、工、团、妇组织齐心协力、互动共进、共同发展。

  (二)以党建带工(团、妇)建。

  1、带思想建设.各单位党组织加强对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定期给团员青年、职工、妇女上党课,组织他们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

  2、带组织建设。各单位党组织对同级工、青、妇群团组织的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建立和健全本单位工、青、妇群团组织,配齐配强工、青、妇专干,合理设置企业群团组织和工作机构。

  3、带班子建设。各单位党组织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做好工、青、妇组织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工作,落实政治生活待遇,进一步加强工、青、妇组织的班子建设。

  4、带队伍建设.各单位党组织要负责对工、青、妇组织队伍建设进行指导,并负责做好吸纳工青妇组织中优秀人员入党工作,各工、青、妇组织负责做好各类人才加入群团组织工作。

  5、带工作发展.各级党组织负责指导工、青、妇组织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和本单位工作大局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单位党组织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工、青、妇工作,帮助群团组织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同时积极支持工、青、妇组织依据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和活动,通过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形式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第六条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制度

  (一)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估内容标准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估内容标准包括:评估内容5项,评估要素17项,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评估内容和要素如下:

  1、围绕中心工作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35分

  (1)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学局党委的决议.(5分)

  (2)党支部书记参与本单位工作的研究、讨论和决策,团结协作。(10分)

  (3)团结党员和群众完成本单位的各项任务,研究、分析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本单位工作成绩显著。(10分)

  (4)围绕局机关及本单位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党的工作,活动方式和内容有创新,有吸引力。(10分)

  2、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20分)(5)定期分析、研究党员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党员教育计划。(6分)(6)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党员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6分)(7)严格党员管理,督促党员遵纪守法,执行党纪党规.(6分)(8)按期足额收缴党费。(2分)3、坚持各项制度(20分)

  (9)坚持每月一次的组织生活制度。(5分)(10)坚持每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制度。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5分)(11)坚持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5分)(12)认真建立“三簿三册”,即党支部大会记录簿、支部委员会和民主生活会记录簿、党课记录簿和党员花名册、党员绝对数增加、减少登记册、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5分)4、发展党员工作(15分)(13)有年度发展计划,措施落实。(5分)(14)不断扩大积极分子队伍,重视培养教育,严格发展程序,确保新党员质量.(5分)(15)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5分)5、加强思想政治工作(10分)

  (16)支部定期分析群众思想政治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学习制度.(5分)

  (17)关心群众,党群关系密切。(5分)学生党支部考核评估的具体标准,由系党总支参照以上内容修订补充。(二)考评工作程序。1.自查自评.根据考核评估标准和内容,全面认真总结任期内的工作,根据考核评估内容和要素逐项对照检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

  2.考核评估。由考评小组进行考核评估。方法为:(1)工作总结和自查情况汇报;(2)查阅工作原始记录。(3)根据评估标准和要素对所考核评估单位党组织的工作进行打分,并提出综合评估意见。

  3、通报考评结果,评选先进。考评小组向被考评的党组织通报考评结果,在考评的基础上,评选出先进党总支、党支部,并将先进事迹材料报党委组织部。

  4、落实整改措施。要制定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规划,重点抓好先进党支部,重点解决1—2个主要问题,促进相对落后支部的转变.局党委要对工作薄弱的基层党支部进行整改,有计划地改变工作薄弱部门的面貌。

  (三)在考核评估过程中,应注意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日常监督与考核相结合,党组织与党员、群众考评相结合。以评促建,通过考核评估,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整体工作水平,促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化、制度化.

  (四)考核评估时间安排

  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考核评估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局党委根据情况安排。

  党风廉政工作制度

  第七条作风建设制度

  (一)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度

  1、服务承诺以提高服务水平、优化服务质效和提升部门形象,增强机关执行力和公信力为目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

  2、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根据各自职能和岗位特点,围绕党员目标责任具体承诺事项,对本职工作和服务态度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3、服务承诺分作本职工作承诺、作风建设承诺和社会服务承诺,按照“个人报、党员议、支部定”的程序确定。服务承诺要具体实在,便于监督考核。

  4、通过“党员干部服务承诺书”,向社会公布党员干部具体服务承诺.

  5、党员干部履诺、践诺情况,作为党员目标责任年度考核和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民主管理制度(一)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1、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

  在办理党务政务时,除法律、法规规定保密的事项外,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属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

  (1)对外公开的内容:(1行政决策事项;(2规章事项;(3重大人事事项;(4行政处罚、强制措施事项;(5局属各有关单位、机关各股室的业务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服务承诺及效果;(6其他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2)对内公开的内容:(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2机关事务管理事项;(3党务工作、组织人事工作;(4为群众办好事、

  办实事情况;(5财务开支情况。2、党务政务公开的形式以现有公开栏为主要阵地,辅之以会议、文件、通知、网页等

  形式,逐步拓宽渠道.3、党务政务公开时间(1)固定项目工作一年一公布;(2)一般项目工作半年一公布,一季一公布或一月一公布;(3)阶段性工作分阶段公布;(4)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布,以保证党务政务公开的经常性、持久

  性。

  4、党务政务公开的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

  (2)切实规范公开程序;

  (3)强化监督考核;

  (4)严肃党务政务公开纪律.(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为提高我局在重大事项决策上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重大事项必须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2、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时,事前必须经过调查分析、酝酿协调,然后由党委书记确定是否召开会议研究。

  3、召开决定重大事项会议时,须提前2天将时间、地点、人员、议题通知参会人员。

  4、会议要安排足够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每个参会人员都要明确表达自己的意见。

  5、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如持赞成意见和反对意见的人数接近时,可暂缓表决,待下次会议另议。

  6、会议对议题实行逐项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7、对会议作出的决定,个人可保留意见或署名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在领导集体未作出更改决定前,必须无条件服从和执行。

  8、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结束后,要形成会议纪要印发与会者。对重大问题的决定结果,由党委书记视情况向本局工作人员通报.

  9、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必须保密,对决定事项的公开时间、范围由会议同时确定.

  10、重大事项一经研究决定,各分管领导和股室必须抓紧落实并及时将结果报告局党委。

  (三)重要情况通报制度1、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原则

  (1)坚持党内所有党员政治上一律平等原则.(2)坚持党内重大事项党员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三先”原则。(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2、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对象:局属各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党小组长;全体党员.通报内容和范围包括:党内重要会议精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党委贯彻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的落实情况;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决策、重要部署的执行情况;重大突发事件和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调整情况;重大违纪案件的立案审查、处理情况;经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应当通报的其他重要情况。通报一般通过党务公开、会议、简报、网络等途径,采取集中通报、分支部通报和分党小组通报等形式进行.分组通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特殊情况可随时进行通报.通报工作由党委根据需要指定专人负责。

  4、通报的形式和程序

  (1)通报采取召开会议、发文、简报、信息公示栏和网络等形式进行。

  (2)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局党委一般每年通报不少于一次;党支部一般每年通报不少于二次。

  (3)对涉及党员和党组织重大利益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在正式决定前,实行预通报,在充分听取党员意见后再作出决定.

  (4)对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应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和请示,同意后方可通报。

  (5)通报的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5、本制度适用于局党委及局属各党支部。第九条党风廉政制度(一)勤政廉政制度党员干部必须在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查、自省、自警、自励,清正廉洁,勤政爱民,意志坚定,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经受住名位、权力、金钱和美色的考验.

  (1)廉政奉公,忠于职守,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2)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3)遵守人社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办事。(4)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讲排场、比阔气、贪图享乐、奢侈浪费。

  (5)谨慎交友,减少应酬,不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6)认真遵守和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做到清正廉明,克己奉公.

  (二)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为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述职内容(1)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2)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3)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4)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2、述廉内容(1)遵守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2)贯彻执行党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3)贯彻执行局党委决议、决定情况.(4)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实行科学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的情况.3、要求

  (1)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与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或年度干部考核结合进行.

  (2)述职述廉应机关全体干部、基层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参加,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后,进行民主测评、个别座谈了解。

  (3)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前要认真学习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充分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实事求是撰写本人述职述廉报告,既要肯定已做的工作,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力求详实具体,避免空洞泛论或等同于工作总结。

  (4)领导干部要报告本人廉洁从政情况,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报告廉洁从政情况。

  (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切实加强对部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

  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局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1、报告人员范围本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2、报告内容(1)本人住房情况。(2)配偶、子女工作安排(含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调动情况。(3)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包括购买营业用房经营或出租)和参加集资建房,以及购买小汽车的情况。(4)本人及配偶、子女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5)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即夫、妻、父、母、子、女等)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

  (6)本人及配偶、子女用公费接受学历教育的情况。(7)配偶、子女在本地经商(含参股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情况。(8)个人或家庭一次性收入在万元以上的(包括接受国内外亲属赠予的),或者少于本款规定数额,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情况.(9)配偶、子女因违法乱纪受到处分或判刑的情况。(10)其他需要向组织报告的本人及家庭成员的重大事项。3、报告方式报告个人重大事项采用书面形式,由干部本人填写《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在报告事项内容栏,须认真填写事项发生时间、地点、简要过程、涉及的主要人员、财物情况及本人态度等内容。

  4、报告时限

  凡属可以预见的报告内容,报告人应在事前10天报告;不可预见的,须在事后一周内履行补报手续.

  (四)廉政谈话制度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1、谈话的对象县人社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中层干部和各乡镇服务中心负责人.2、谈话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的情况,特别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情况.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3)个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4)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

  (5)对上级党委、政府、纪委交办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的情况。

  (6)其他需要通过谈话了解的情况和问题。3、谈话的实施(1)谈话工作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由局纪委作出安排。(2)谈话由局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负责,纪委委员和办公室参加。

  (3)谈话的时间和具体对象由局党委和纪委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4)谈话前5天,由局党委和纪委将谈话要求、内容、时间、地点等书面通知谈话对象。

  4、谈话的要求

  (1)谈话对象接到谈话通知后,要认真做好准备,安排好工作,按时到约定地点参加谈话。

  (2)谈话对象介绍情况要紧扣本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门见山,突出重点,实事求是.

  (3)负责谈话的同志要以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与谈话对象平行交换意见。对谈话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谈话时,主谈方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将谈话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谈话记录向局党委和纪委汇报。谈话记录和谈话情况书面材料存入干部廉政档案.重要情况及时向局党委报告.

  

  

篇二:最新党建工作制度有哪些内容

  党建规章制度

  一、组织生活制度1、党支部每月过一次组织生活,每季度召开一次生活会。2、党的组织生活要加强政治性、思想性和原那么性,充

  分发扬,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表扬先进,帮助后进,共同提高。

  3、做好组织生活的考勤、记录。党员要自觉参加党组织生活,如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向党组织请假。

  二、党课制度党课的主要容是对党员进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

  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进展理想、信念、宗旨、纪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任务等教育,党课由支部组织每年三至四次。

  三、党支部工作制度、党员大会制度根据需要,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进展一次,它的主要任

  务是:1、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2、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3、听取审查支部会的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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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选举支委会,对吸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作出决议。5、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以与支部的其他重要事情。

  四、评议制度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认真执行评议党员工作。

  其根本方法是:1、进展新时期做合格党员的教育。2、组织好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认真做好个人总结。3、认真搞好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4、支部根据评议情况将每个党员的主要缺点转告本人,

  并督促其改正。5、在充分发扬的根底上,表彰优秀党员,教育处置不合

  格党员。

  五、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制度1、党支部在党委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配合行政领导做

  好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经常研究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教育引导他们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确保政令畅通。

  2、思想政治工作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严密团结党员、群众的思想实际和上级的要求进展,加强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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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实事,教育疏导的原那么,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加凝聚力。

  3、组织开展谈心活动,听取党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的汇报。

  六、共产党员的义务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学习党的路

  线、方针、政策与决议,学习党的根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根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开展和社会进步艰辛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产活动中起先锋模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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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遇事同群众商量,与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七、共产党员的权利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承受党的教

  育和培训。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

  的讨论。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

  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展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存,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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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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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最新党建工作制度有哪些内容

  党建工作基本制度目录

  1、党支部议事规则2、民主生活会制度3、“三会一课”制度4、党员教育培训制度5、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度6、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7、党务、政务公开制度8、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9、重要情况通报制度10、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11、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12、廉政谈话制度1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4、党组织联系服务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制度15、党内关怀帮扶制度16、后备干部培养制度17、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

  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议事范围1、讨论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2、讨论决定本单位依法行政、重大工作、党的自身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推荐、提名、任免干部。5、讨论、审批预备党员的发展和转正。6、讨论党员的表彰奖励,以及对党员的纪律处分。

  7、讨论通过党支部领导人代表党支部在重要会议上的报告和以党支部名义发出的重要文件,以及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的重要请示报告。

  8、上级党委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讨论的问题,书记和支部人员认为需要提交党支部讨论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议题的确定1、提请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办公室负责安排讨论顺序,经书记审定后,安排时间,召开会议讨论决定。2、单位各有关股室需提请党支部讨论的问题,事先需征得单位领导、分管领导同意,由分管领导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3、对于重大决策,应在党支部会议讨论之前,进行必要的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有关材料应提前送给党支部成员,有关股室应作好准备,提请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

  4、凡未经充分准备并提出必要汇报材料的;涉及几个方面事先未协调的;未经组织部门进行考察的干部任免;非突发性事件的临时动议,一般不列入党支部会议议题。

  三、会议的召开1、党支部会议每季至少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在时,可委托一名副书记召集和主持。2、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员出席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员出席方能举行。3、召开党支部会议,由办公室提前一、两天将会议议题通知各党员,以便安排工作,准备意见。如党员因事、因病不能出席,需向书记请假。4、党支部会议召开时,对议题涉及到党员或其直系亲属需要回避的,该成员应主动回避。主持人也可以要求该成员回避。四、议事和决定1、党支部会议议题,先由提出议题的书记或党员就议题作简明扼要的说明,列席会议的有关人员作必要的汇报,再由各党员充分发表意见,然后由主持会议的书记归纳集中大家的意见,提出决定或决议意见。2、党支部会议讨论的决定或决议,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支部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对突发性重大事件的处理决定,必须由到会党员的过半数通过,对决定重大问题及干部

  任免事项要逐个讨论,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其中对发展党员、提拔干部必须实行票决制。

  3、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相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讨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议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请求裁决。

  4、讨论干部任免时,如原拟人选被否定,应由组织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人选,不能由个别成员临时动议,仓促作出决定。

  5、党支部会议后对应该保密的内容要保守秘密,违者要追究责任,对缺席的党员,由办公室向他们报告本次党支部会议的内容。

  五、决定的执行与反馈1、党支部人员对作出的决定(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如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交党支部会复议。2、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领导抓紧落实,并及时向党支部会报告执行情况。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为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

  作风,增强团结,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

  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特制定本

  制度。

  二、党内民主生活每年召开两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

  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在七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

  生活会在翌年一月底前召开。

  三、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

  四、民主生活坚持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五、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及议题,应提前三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党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

  六、为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规范化,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按照有关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党支部的领导干部要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改进自己的工作。

  七、对会上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切实抓好整改,接受群众监督。会议结束后,及时报告上级党委。民主生活会要作好原始记录,重要问题要有专题报告。

  “三会一课”制度

  一、“三会一课”主要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仍须重视和坚持这一行之有效的制度。

  二、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讨论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讨论研究和决定党支部日常工作,贯彻上级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四、党小组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组长主持,学习时事政治,结合实际,讨论党员联系基层群众、本单位困难职工情况,传达贯彻党支部的批示和决定。

  五、党课一般每季度组织一次。采取培训、辅导、参观等形式。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方针政策等有关知识。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1、党员教育培训要有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内容集中,要求明确,措施有力。

  2、坚持每月组织党员开展1次集中学习培训,集中学习时间全年不少于12天。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上级重要指示和文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本系统本单位业务知识等。

  3、学习方法灵活多样,坚持党员集中学习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讲究学习效果。

  4、集中教育培训要有专门的记录,大力提倡写学习心得和理论文章。

  6、坚持督促检查,基层党支部每半年自查一次,确保参学率、学习时间和内容、学习效果等。

  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度

  一、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激发和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员服务承诺的内容,要对照《党章》和新时期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具体要求,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尽力

  而为的原则。党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对自己的学习、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实现手段,对加强自身建设、服务群众、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做出承诺。

  三、党员服务承诺的事项要简明具体,易记便行,每项承诺一般都要落实到具体事务,努力使各项工作目标要求具体化为党员的实际行动。党员承诺必须高于一般要求,经过努力可以做到,防止把服务承诺等同于一般性的工作和纪律要求。党员服务承诺形式主要有:共性承诺、岗位承诺、实事承诺和自律承诺。

  四、党组织和党员要结合各自实际,根据群众的意见,合理确定承诺重点,逐步扩大承诺内容,提高承诺标准,使其更好地满足群众的需求,推动承诺制向更高的层次发展。

  五、党组织和党员的承诺内容确定后,采取发放承诺书、制作公开承诺专栏、办黑板报、召开群众大会等形式,将党员的基本情况、承诺事项、落实时限、联系电话及监督方式等向群众公开。党组织要设置意见箱,接受监督和质询,时刻警醒党组织、党员兑现诺言。

  六、每个党员要针对自己的服务承诺内容制定具体措施,以实际行动履行承诺,确保承诺落实到位。党支部年底要召开党员大会,采取个人自评、党员群众评议、满意度测评、党支部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党员执行服务承诺制度的情况进行评议。满意度测评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考评结果进行公布,并作为党员评先表模的重要依据。

  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一、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是密切党群关系、组织带领群众

  完成好党组织交办工作的一项措施,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行

  之有效的方法。

  二、在本单位办公室建立便民服务室,及时为群众提供各种

  服务,要求有服务流程图、服务内容和各种服务手册及相关资料。

  三、结合“城乡互联、百村共建、千户帮扶”活动,每名班

  子成员和机关全体党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分别联系1-3名基层群

  众。

  四、主要任务是了解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情况,

  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他们的思想脉搏,做好

  思想工作,帮助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五、支部定期听取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汇报,支委会

  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群系服务群众工作,对好的作法予以总结推

  广,对行动好的党员给予表彰。

  六、将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实绩,作为评定优秀党员的

  条件之一。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一、为进一步提高公务员局党支部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

  平,加强党务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健康

  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党务、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实事求是,面向人

  务员,不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

  三、公开的主要内容是:1、党支部重大决策、决定、决议

  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

  包括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

  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

  自我批评、问题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

  报告等。3、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干部酝酿、考察预告、任前公

  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

  况。5、党支部建设情况。6、本单位经济发展情况.7、本单位重

  大建设项目情况.8、本部门本单位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等方面情况。9、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10、党务

  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11、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

  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12、有

  必要公开的党务政务其它事项。

  四、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贯穿于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支部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重大决策作出后要向群众公示,形成共识,赢得群众支持。

  五、党务、政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

  六、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会议公开、公告公示、网站、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等不同公开形式。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全社会公开的,要在党务政务公开栏上公开。

  七、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党建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聘请社会监督员,及时了解党员和群众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为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的决策行为,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制度。

  二、党支部研究重大问题,制定重大决策,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制定重大决策主要包括:1、贯彻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决议、决定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2、本部门全局性、政策性的重要问题及全局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确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以及落实的保证措施。3、以党委名义向县委请示、报告和以党委名义制定下发的重要文件等。4、本部门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等工作。5、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录(聘)用、调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辞退等问题。6、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建设,较大资金的使用、物资(品)支配和资产处置等问题。8、其他重要问题。

  三、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重大决策议题应在相关党支部成员之间进行会前协调,然后由书记与副书记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书记确定。凡列入会议的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可行性方案,准备好规范的会议材料。

  四、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本单位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党员群众和与本单位工作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各界群众代表。征求意见的方式一般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书、上门走访、设置意见箱,开通征求意见电活、会议表决等方式进行。凡涉及到人事和党内机密的重要问题,按组织程序进行,一般只在班子成员或本单位党员干部中征求意见。

  五、对于征求到的意见,要进行认真梳理和归纳,党支部要召开会议进行认真研讨,正确的要加以采纳,并以适当方式向党员和群众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在此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按照规定程序加以实施。

  六、党支部应将执行本制度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议题,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年终应在自查的基础上,向县委报告执行本制度的情况。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党委成员和党员群众有权提出批评。凡对提出批评、反映问题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一、为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享有党章规定的权利,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通报的主体和对象。重要情况通报的主体为单位党支部会。通报的对象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党员干部,全体党员。

  三、通报形式和内容。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决定和重要情况,应当结合本单位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安排,通过各种党内会议、文件、通知、报告等,向单位党员通报。通报的主要内容有:

  1、单位党支部会议情况通报。召开单位党支部会议研究重要事项,会后应及时将会议召开的情况及形成的决议、决定以会议、文件等形式向党员传达、通报。2、凡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内容,不得通报。对有专门要求的决议、决定、会议内容应掌握在不同层次、不同范围内通报。5、对会议讨论的涉及机密的问题,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等应根据需要在适当的时机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四、通报制度的落实。党支部要强化责任,明确要求,认真抓好本制度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上级纪委、组织部门将对落实本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本制度规定的,将进行批评教育,直至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

  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一、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感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述职述廉的对象: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党员干部。

  三、述职的内容: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情况;2、党支部下达的各项中心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3、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处理情况;4、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5、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四、述廉的内容:1、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2、个人廉洁自律的情况;3、家庭成员婚丧喜庆等重大事宜报告及办理情况;4、单位党员、职工群众要求说明的有关廉洁方面的情况。

  五、述职述廉的方式:1、述职述廉工作由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2、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党员干部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可与年度工作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结合进行。3、述职述廉应以会议的方式进行,先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党员干部作述职述廉报告,再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

  六、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党员干部述职述廉时,全体党员、参加。

  七、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后,要对其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测评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廉洁自律情况,二是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分为优、良、一般和差四个等次;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八、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党员干部的民主测评和评议结果,要作为对干部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等的重要依据。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促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报告对象: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三、报告内容: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2、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

  及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3、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4、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5、本人、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6、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业,或承包、租赁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等方面的情况;7、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以及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的情况。8、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报告程序:1、报告内容所列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单位党支部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事前请示。2、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单位党支部将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按组织答复意见办理。3、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保密。组织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五、本制度所列报告对象要增强组织纪律观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好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工作,严格按照报告的内容和程序进行报告。凡个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或弄虚作假、报告失实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和通报批评等处理。同时,把执行情况列为干部考核、评优和晋级的一项重要内容,并记入个人廉政档案。

  廉政谈话制度

  一、实行廉政谈话制度,是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党章要求,对

  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施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

  要措施。通过廉政谈话,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思想

  道德防线。为切实规范廉政谈话工作,充分发挥其教育监督作

  用,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

  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廉政谈话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

  则,采取同志式、平等式的方式进行。本制度所称领导干部包

  括: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单位各股室负责人。廉政谈话工作按

  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负责本单位纪检工作的纪工委、监察分局和单位党组织分别组织实施,逐级负责。

  三、廉政谈话主要分为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三种类型。1、任职廉政谈话。指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围绕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与新任职的下一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谈话。谈话方式可以采取集体谈话,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2、诫勉谈话。指纪检监察部门对有群众反映或已出现轻微违纪行为,但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领导干部的谈话。谈话应以个别方式进行。与本单位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谈话,由上级纪检部门进行;与单位党政副职领导干部的谈话,由由县负责本单位纪检工作的纪工委、监察分局进行。3、警示谈话。指纪检监察部门针对单位或部门中,在一个时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与下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谈话。谈话可以采取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

  四、廉政谈话要提前做出计划安排,并严格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原则上应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建议,经单位党支部书记审查同意后实施。重要的谈话,应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提出意见,经单位党支部集体研究决定。

  五、参加廉政谈话的其他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可依据谈话方式及主谈人身份确定。谈话前,纪检监察部门应将谈话主题、时间、地点、主谈人及有关要求,书面通知谈话对象。参与谈话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谈话情况记录,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六、廉政谈话人要保证两人以上,并认真做好谈话记录。进行谈话前,谈话工作承办部门及人员,应根据谈话类型的选择及谈话对象的不同,对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政,有针对性地宣传党纪条规,有针对性地提出廉洁自律要求,有针对性地对违纪苗头性问题进行告诫等方面要求,提出谈话意见并送主谈人审定。

  七、进行廉政谈话时,可要求谈话对象如实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允许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提出不同意见;对主谈人提出的有关建议、希望和要求,谈话对象应有明确的表态。

  八、廉政谈话结束后,谈话对象对要求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措施及时整改,必要时应写出书面整改报告,报送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本单位党支部。

  九、加强对廉政谈话效果的监督检查,对廉政谈话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的意见,要及时转交有关部门落实;涉及重要问题或人员的谈话,实施廉政谈话的部门要加强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要及时收集反馈信息,不断完善创新廉政谈话工作。

  十、切实加强领导,将廉政谈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之中,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有关情况,抓好具体落实。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是增强党员党性观念,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党员纯洁性队伍的重要措施。为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根据《党章》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二、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党员标准,树立历史的、辩证的观点,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

  三、民主评议党员在广泛征求党内党外意见的基础上,采取学习教育、开展自评、党内评议、群众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处理的程序进行。

  四、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党支部领导下进行,必要时上一级党组织派员参加。评议定格一般有“优秀”、“合格”、“基

  本合格”、“不合格”四种。评议结束后,党支部应将评议情况传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五、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包括党员思想、工作、学习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评议时以看表现,摆问题,提意见,找差距为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民主评议,以身作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党员意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决不允许打击报复。

  七、民主评议党员与评先评优活动、党员集中培训及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等结合进行。对经评议认为合格的党员,表现确实优秀,工作成绩突出的,可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对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要认真做好组织处理工作。

  党组织联系服务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制度

  一、为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制定本制度。

  二、每月确定一天时间为党组织与党员、干部职工谈心谈话日,有重大事项可随时谈心谈话。谈话主要内容为:党支部书记向党员、职工征求意见、倾听民意、了解情况,对重要决策、重要事项、敏感问题征求广大职工党员的意见建议;对党员和职工关注的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通报情况;及时传达上级重大工作安排部署;对重点岗位、重点问题、重点事项进行重点座谈。通过面对面谈心谈话,加深党组织与党员、干部职工之间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帮助,促进共同提高,和谐发展。鼓励党员和干部职工敞开心扉,交流思想,解决问题。

  三、建立党组织联系服务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配套规章制

  度,如对困难党员、职工定期走访慰问制度,党员和干部职工有

  困难找党组织制度,对困难党员和干部职工帮扶制度,思想关爱

  制度等。

  四、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建立记录档案。对于谈心谈话中了解

  掌握的符合政策规定且条件具备、能够解决的,党组织当场给予

  明确答复和解决期限;对政策规定不明确或虽符合规定但不能马

  上解决的,向党员和干部职工说明情况,并提出答复期限。需要

  上级帮助解决的,进行汇总整理,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建议提

  报上级党组织。建立专门档案,并搞好跟踪问效,对党员和干部

  职工提出的要求和问题,明确职责,督促解决。

  党内关怀帮扶制度

  一、为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党员激励关怀和帮扶机制,提高党员主体意识,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履行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归属感,提高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为激励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单位党组织每年“七、一”期间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三、单位党组织要经常关心和帮助困难党员,每年对困难党员进行调查摸底,建立生活困难党员台帐。每年“七一”、春节和重大节日,单位党组织要对老党员、困难党员进行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的疾苦,听取他们的意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的困难。建立党员、干部“一对一”结对帮扶困难党员机制,建立党内帮扶资金,在思想上、生活上帮助和扶持困难党员。党员遇有特殊困难和患有严重疾病住院的,单位党支部要及时上门看望,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对长期卧床不起的党员,单位党组织要每季度定期走访一次。

  四、单位党组织要经常了解党员的基本情况,与党员谈心、交心。对年轻党员要多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解决他们在工作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对流动党员要经常与他们取得联系,送上党

  组织的关心和温暖,注重发挥他们的优势,征求他们对家乡建设的意见建议。对履行义务不好、思想开始滑坡的党员,党组织要经常上门走访,多关心爱护他们,并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坚定理想信念,促使其履行党员义务。

  五、单位党组织要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内活动,在活动中更好地把党员凝聚起来,让党员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组织要在政治上关爱党员,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按照扩大党内民主的要求,扩大党员在重大事务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发动党员更加热心自觉地支持和参与党内事务,促进单位党组织的团结和谐。

  后备干部培养制度

  为贯彻执行好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

  提高领导班子整体素质,为全局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后备

  力量和组织保障。结合我局的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后备干部的选拔,要严格坚持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

  条件,择优确定政治素质强业务素质精,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干部

  职工。

  二、在培养选拔过程中,必须根据德、能、勤、绩、廉五个

  方面的表现,经群众推荐、党员民主生活会讨论、民主评议,党

  支部集体研究讨论后,确定后备干部名单。

  三、要坚持任人唯贤,唯才是举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首

  选那些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能够带领干部职工为全局的发

  展开拓进取的年轻人做培养对象。

  四、后备干部确定之后,要加强培养。根据后备干部的情况制定计划,定向培养,使其具备胜任拟任职务所必须的政治素质。

  五、定期考核。根据民主评议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六、每年要根据后备干部的表现和群众的评议,进行相应的调整,实行优胜劣汰。七、后备干部选报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实行条件标准,程序公开。

  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

  1、考核对象和原则。考核对象为本单位所有党员干部;绩效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严格认真、激励为主的原则。

  2、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在岗位目标责任内表现出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完成的工作量以及工作质量、效果和贡献等;同时还包括其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和监督机构对岗位绩效的评价与反馈。

  3、考核办法。党员干部绩效考核与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同时进行。考核办法按照自查自评、群众推优、研究定等、公示审核、总结表彰的方法步骤进行。被考核人先从学习、工作、纪律、作风四个方面进行自查自评,撰写个人工作总结,在述职评议会上进行述职推优,召开班子会议进行评议定等,并通过公示审核正式确定评价结果。

  4、考核结果运用。科学运用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对工作绩效突出的党员干部应给予通报表彰,并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党员干部工作岗位的重要依据。

  

  

篇四:最新党建工作制度有哪些内容

  2019党建制度汇编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一)党组党建工作责任制度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安排,把党的建设和信访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2、根据总体安排,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3、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4、党组书记亲自抓党建工作,推动整体党建工作顺利开展。5、明确“党组织集体责任,书记

  际,制定具体的年度学习计划。学习内容要丰富,学习时间要保证,学习活动要有记录。

  二、“三会一课”制度“三会”即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一课”即党课。

  (一)党员大会制度1、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2、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3、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和处置不合格的党员;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等。4、党员大会的议题应事先通知党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对需要决议的事项,应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议。(二)党支部委员会制度1、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2、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工作的支部委员主持。3、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讨论和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听取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的工作

  

  汇报,分析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对党员的奖惩。

  4、党支部委员会要发扬民主,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对需要决议的事项,要经过广泛讨论形成决议,并做好记录。

  (三)党课制度每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党员领导干部每人每年至少将1次党课,也要安排普通党员讲党课。

  三、组织生活会制度1、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1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2、开会前要充分征求党内外人士的意见建议,做好各项准备工作。3、支部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4、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其他重要问题。5、组织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四、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每年一次,一般情况下结合年终总结评比工作一并进行。方法步骤如下:

  1、学习教育。要与形势教育结合起来,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学习内容以《党章》、《准则》和党中央有关文件为主。

  2、自我总结、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个人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和作风情况。

  3、民主评议。一般是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4、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的好党员,党支部进行表彰;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对经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提出妥善的处理意见,并交支部大会表决。同时要做好思想工作,继续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五、民主生活会制度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召开前15日应将民主生活会方案、会议准备情况和召开时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情况于会后15日内报上级党组织,并将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会议记录(复印件)、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群众意见和整改措施等一并上报。民主生活会分为会前准备、召开会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具体分为:(1)组织学习。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和民主生活会主题,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有关文件和上级有

  

  关指示,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天;学习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着力解决思想认识问题。

  (2)征求并反馈群众意见。民主生活会前,要向局机关通报会议的时间和主题,充分听取干部意见。通过个别访谈、召开各类人员座谈会、发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组及其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对征求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涉及班子的,向全体成员通报,涉及个人的,由党组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给本人。

  (3)撰写发言提纲。党组每个成员都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群众所提意见、建议和上级要求,认真撰写发言提纲,着重检查在党性党风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廉洁自律情况,剖析思想根源。

  (4)开展谈心活动。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与每个党组成员分别谈心,对其思想和工作情况做出适当评价,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涉及党组成员之间的矛盾和问题,要做好思想沟通工作;党组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交心,增进了解,化解矛盾。

  (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开好民主生活会负责,要带头进行自我检查和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每个成员应围绕主题和要求,对党组、个人及党组其他成员进行认真对照检查,交流思想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检查要努力做到内容实在、剖析深刻,防止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问题、只讲集体不讲个人的现象,克服和纠正

  

篇五:最新党建工作制度有哪些内容

  党建工作制度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从制度上规范机关及社区党支部党建工作,完成区委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特制定巴音赛街道党建工作责任制。第二条党支部党建工作由支部负责,坚持从严治

  党的方针,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第二章责任内容第三条党工委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定期听取党支部的工作汇报,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党工委在党建工作中的作用,帮助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障党建活动经费的落实;支持支部履行职责,督促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党工委的决议。第四条党支部书记对工作全面负总责,切实担负

  起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党建,带队伍,促工作。并根据党支部工作的特点和有关部门的部署,适时提出工作要求,对支部提交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帮助解决。第五条党工委在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中,要抓好

  支部决议、重大活动和具体工作的落实。坚持经常深入

  调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指导支部做好工作。第七条党工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支部

  成员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同时,要积极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第八条党支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年初

  制定工作计划,半年、年终检查总结;每年召开至少2次党支部大会,报告、部署工作;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分析党员队伍、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安排党课教育。第九条支部必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季度

  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向党工委报告工作制度、党员向组织汇报工作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及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报告制度等。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和会议均应按要求记录在下发的《党支部工作记录本》中。第十条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对本

  支部的工作负责,支部委员要根据各自分工,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坚决执行党工委的决议。第三章责任考核第十一条党工委负责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进行考核,年终进行工作总结。第十二条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要与干部考核、

  工作目标考核、年终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第十三条党支部成员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

  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党员的监督和评议。第十四条党工委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职能部门,

  负责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机关党建工作制度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

  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3、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

  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8、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2、总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

  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五、党员学习培训制度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4、党员每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

  举办党员培训班。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小组会每月一般安排一至两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

  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

  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八、党风廉政建设制度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

  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党工委,局党委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5、实行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6、加强党内外监督。经常听取党员,民主党派,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反映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7、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

  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使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喜庆这机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准向管理对象索要任何好处,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10、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11、履行监督职责。每年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从政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制度的落实情况12、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1、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委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2、局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总支书记为党总支工作的具

  体负责人,支机关实施党工委,党委的决议,决定,要求和党建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实现负主要责任,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3、总支,支部委员在局党委和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4、中层行政领导要按照总支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行政业务工作时,同步强调党建工作。5、党小组长要按照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对本小组党建工作负责,认真抓好本小组的党建和思想政法工作,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协助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党小组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带领党员完成各项任务,定期向总支报告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做好会议记录,6、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分工任务落实到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结合局中心任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审核发展党员,

  布置,总结党建工作任务。7、深入开展党建创先工作,创文明单位和创五好支部等活动,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创先情况,每年表彰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8、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下自我批评;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9、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按期《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配齐强总支、支部班子。10、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落实的党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员。要实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篇六:最新党建工作制度有哪些内容

  党建规章制度

  一、组织生活制度1、党支部每月过一次组织生活,每季度召开一次民

  主生活会。2、党的组织生活要加强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

  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表扬先进,帮助后进,共同提高。

  3、做好组织生活的考勤、记录。党员要自觉参加党组织生活,如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向党组织请假。二、党课制度

  党课的主要内容是对党员进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宗旨、纪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任务等教育,党课由支部组织每年三至四次。三、党支部工作制度、党员大会制度

  根据需要,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它的主要任务是:1、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2、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3、听取审查支部会的工作计划。4、选举支委会,对吸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作出决议。5、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以及支部的其他重要事情。四、民主评议制度

  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认真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其基本方法是:1、进行新时期做合格党员的教育。2、组织好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认真做好个人总结。3、认真搞好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4、支部根据评议情况将每个党员的主要缺点转告本人,并督促其改正。5、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表彰优秀党员,教育处置不合格党员。五、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1、党支部在党委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经常研究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教育引导他们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确保政令畅通。

  2、思想政治工作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紧密团结党员、群众的思想实际和上级的要求进行,加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实事求是,教育疏导的原则,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加凝聚力。

  3、组织开展谈心活动,听取党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的汇报

  六、共产党员的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产活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七、共产党员的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

  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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