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纪委三转工作落实不到位14篇

时间:2022-11-18 12:45:07 来源:网友投稿

基层纪委三转工作落实不到位14篇基层纪委三转工作落实不到位  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如何落实“三转”要求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乡镇纪委是最基层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社会稳  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层纪委三转工作落实不到位14篇,供大家参考。

基层纪委三转工作落实不到位14篇

篇一:基层纪委三转工作落实不到位

  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如何落实“三转”要求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乡镇纪委是最基层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社会稳

  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乡镇纪委作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主要力量,在纪律审查过程中也存在着人员难专职、时间难专用、任务难专一、监督难落实等“缺位”的问题。

  如何突破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精力难集中的现实困境?笔者认为,乡镇纪委在落实“三转”要求下,应该努力做到六到位。即思想认识要到位、人员选配要到位、严格追责要到位、业务培训要到位、联合办案协调机制要到位、专职保障措施要到位。

  ■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缺位”现象种种

  领导重视程度不够

  在一些地方,乡镇主要领导把精力主要投入到经济发展和“一票否决”等工作上,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事关党生死存亡的位置紧抓不放、常抓不懈,致使基层纪检机关形同虚设。一些地方虽然也在积极落实纪检监察工作“三转”要求,但在党委是否履行主体责任上,没有具体有效的考核与追责措施,因此,还没有引起乡镇主要领导的足够重视。在个别地方,有时乡镇纪委书记和党委主要领导持不同意见,其话语权就会大大降低,在本职工作中也很难有所作为。

  求稳怕乱不愿抓。乡镇主要领导存在不愿查处自己管辖范围内的违纪案件心理,一是担心查处一案,引起连锁反应,出现上访,导致地方不稳;二是给乡镇抹黑,影响政绩,或出于其他利益考虑,不安排纪委查办案件;三是偏抓信访求稳定。哪里出现信访问题,就安排纪检干部前去“灭火”,让上访人员息访,对基层问题干部带有保护心理。个别乡镇主要领导对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只是在年初签订一下目标责任书,内容也未必安排党委研究,有的甚至连目标责任书都不签,检查时有材料就行。

  工作重心有偏差。县委、县政府往往对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建等工作实行“一票否决”,这些工作的落实直接决定着乡镇政绩、干部的政治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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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途和经济利益,迫使他们厚此薄彼,全力以赴把要实行“一票否决”的工作抓紧抓好,客观上将纪委工作放在次要位置。

  双重领导仍存掣肘

  党章规定,坚持纪检监察机关的双重领导体制,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乡镇纪委受基层党委的领导和制约,远远大于上级纪委的领导和制约。这样的制约往往导致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形同虚设,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也基本以基层主要领导意见为主,监督自然乏力。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形同党委的内设机构,基层党委往往对同级纪委享有支配权,基层纪委对同级党委政府存在很强的依附性。在开展工作方面,一些基层纪委往往还习惯看党政一把手的“脸色”行事。从某种意义上讲,基层纪委能否独立开展工作、正确履行职责、工作成效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同级党委的支持力度。

  同时,干部考核或XX测评要靠单位工作人员、村干部投票选举,这种现实状况使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愿监督”的现象。

  纪律审查力量不强

  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面对新时期的纪检监察工作还缺少新的工作思路和强有力的工作力度,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离形势发展的需要还有差距,易造成工作脱节和工作局面打不开的现象。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亟需提高,办案力量有待加强。

  观念保守“不主动”。一些乡镇纪检监察机关习惯于守株待兔,坐等群众举报,很少深入到掌管人、财、物的部门和其他容易发生问题的村级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查找违纪线索。不注意透过管理混乱的现象,看到违纪XX的实质。有的干部存在为完成上级目标考评而“凑案子”的思想,如果上级纪委没有下达指导性办案任务,干脆不办案。

  心中有畏“不自信”。有的乡镇纪委书记在思想上还存在比较严重的“三怕”情绪:一是怕查出问题得罪领导,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是怕监督上级遭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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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击报复、监督同级妨碍团结、监督下级伤了和气,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三是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更是不了了之。

  纪律审查不“专业”。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平时查办案件比较少,缺乏实践锻炼,业务不精,对查办XX违纪案件信心不足、方法不多,对XX违纪出现的新形式和新手法把握不够。此外,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变动频繁。一些乡镇纪检监察机关新同志较多,基本功不扎实,对问题线索也不敏感,往往出现审查程序不清、抓不住要害等现象,以至于大案查成小案,小案查成无案。

  协作办案存松散。当前,一些县区纪委结合自身实际成立了纪律审查联合协作区,很好地解决了乡镇纪委独立办案难和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但是从实践来看,效果仍不尽如人意。一是交流互动次数较少,形式松散;二是活动内容单一,仅限于工作汇报、下一步工作安排;三是统一接案、办案还要进一步坚持和创新。

  ■乡镇纪委抓好抓实主业的建议

  当前,乡镇纪委应结合“三转”要求抓好落实,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查不好是不称职”的思想,针对工作问题对症下药,切实抓好“六个到位”。

  思想认识要到位

  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提高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对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政权稳定、社会安定和实现城乡一体化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工作理念,把党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总体工作部署,旗帜鲜明地支持乡镇纪委开展纪律审查工作。

  严肃认真要求乡镇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变“不想查”为“积极主动地去查”,把纪律审查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和“必修课”,切实履行好自身的职责。

  加强日常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辖区内的党员干部加强监管,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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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选配要到位

  要配备好专职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乡镇党委、政府在进行领导分工时,必须充分考虑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确保乡镇纪委有时间、有精力做好本职工作,确保乡镇纪委书记做到专职专用。

  

篇二:基层纪委三转工作落实不到位

  乡镇纪委落实“三转”情况专题调研报告

  乡镇纪委落实“三转”情况专题调研报告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新时期中央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的内在要求,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乡镇纪委作为最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机关,对如何落实“三转”,聚力主责主业,还需要积极实践、不断探索。近日,笔者对乡镇纪委落实“三转”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一、乡镇纪委落实“三转”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调研发现,当前乡镇纪委落实“三转”陷入了“四难”境地:一是统一认识难。一是乡镇党政领导认识不到位。部分乡镇党政“一把手”没有充分认识到中央“三转”要求的重要性,对乡镇纪委落实“三转”不支持、打折扣。二是乡镇纪委书记自身认识不到位。有的顾虑重重,认为纪委工作只种刺不栽花,处理干部怕得罪人、丢选票;有的存在畏难情况,怕处理干部影响人际关系,有“老好人”思想;有的对“三转”有抵触情绪,主观上还不愿意从以前分管的工作中脱离出来,不愿放弃一些既得利益。二是专司专业难。按照乡镇纪委机构设置,乡镇纪委班子由纪委书记、纪检干部、纪委委员组成。虽然大部分乡镇都按要求配备了一名纪检干部和1至3名纪委委员,但事实上,乡镇纪委班子缺乏合力。因纪检干部要求为公务员,但目前乡镇合适人选不多,专职配置很难。纪检干部真正专职专用甚少,或多或少地参与了乡镇中心工作,有些还身兼数职。纪委委员大多身兼数职且年龄偏大。三是能力提高难。目前乡镇纪检干部,掌握金融、财务、审计、法律、计算机等专业知识的较少,在从事纪检业务之前,都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岗位培训,对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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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业务知识知之甚少,普遍存在“上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等问题。同时,由于乡镇纪检干部岗位变动快,对业务学习兴趣不高,造成乡镇纪委办案能力较低。镇纪委自办的大部分都是村干部工作失职、普通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类“简单”案件,经济类案件很少,基层信访件成案率低。稍复杂的案件,从案件的初核、立案、调查到审理、结案,都依赖于上级纪委的全程指导,独立办案能力较差。四是依法履职难。基层站所大部分都属于市直管,编制、工资、考核都不在乡镇,乡镇纪委对其只能“看得见管不着”,难以实现有效监督;按照机构编制,乡镇纪委应是一套班子,由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组成,但事实上,纪委委员大多由民政、团委、妇联、综治等部门负责人甚至其他班子成员兼任,工作积极性不高,有些委员基本上不参与纪委工作,很难正常履职。二、对策建议针对以上实际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理清职责,解决“主业不清”问题。建议出台《乡镇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细则》,明确乡镇纪委角色定位,乡镇纪委书记除履行监督责任外,一律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突出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强化作风建设、案件查办、预防腐败工作重点,实现“理清职责”、“退出越位”。加强对乡镇纪委落实“三转”工作督促检查,对于“明转暗不转、虚转实不转”的要分别对乡镇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约谈并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到位。健全工作考核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量化内容、细化标准,突出考核乡镇纪委执纪监督主要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与纪检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挂钩,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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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强化培训,解决“水平不高”问题。将乡镇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方位提升乡镇纪检干部的素质水平。一是开展提升办案能力培训,采取专题讲座、集中培训、上门辅导、跟案学习、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对乡镇纪检干部实施全覆盖的办案轮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二是开展业务知识培训,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邀请上级领导、纪检监察理论专家、学者,举办“纪律讲堂”、“监察课堂”,业务大练兵活动,定期对乡镇纪检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和拉练,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开展理想信念和行为规范教育培训,教育乡镇纪检干部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保密和办案安全纪律,严格遵守党章和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八项规定、《廉政准则》,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反腐“铁军”。三是协同作战,解决“单打独斗”问题。充分发挥乡镇办案协作区作用,凡涉及镇直单位负责人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经济类案件,适时启动协作区,实行镇案市办、镇镇交叉、异地办案等有效手段,集中力量突破大要案;建立乡镇办案人才库,案源线索由市纪委统一管理,办案人员由市纪委统一调配,减少同级党委、政府、人情关系等外界干扰因素影响。四是创新管理,解决“角色尴尬”问题。全面落实中央纪律体制机制改革措施,实行乡镇纪委委派工作机制,乡镇纪委的人、财、物由市纪委统一管理,办公经费纳入市纪委统一调配,着力解决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普遍存在的编制不足、专职不专、出路不宽、经费紧张等问题;进一步完善乡镇纪检干部管理制度和办法,探索在乡镇纪委设立副科级纪检员岗位,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优胜劣汰的用人制度,对于真正想干事、能干事、敢干事的纪检干部,优先提拔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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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怕干事、少干事、甚至不干事的纪检干部,要坚决调离,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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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基层纪委三转工作落实不到位

  浅析国有企业纪委在深化“三转”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张洪刚

  为进一步加强纪检队伍自身建设,中央纪委根据新形势提出了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要求,,体现了党从更深层次上把握了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规律。国有企业纪委作为最基层的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按照“三转”的要求,厘清职责,强化主业,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能力,还需要积极实践和不断探索。

  一、国企纪委在深化“三转”中存在问题

  (一)国企党政领导思想认识不统一,纪检监察人员存在工作顾虑

  一是部分单位的党政领导干部认识不到位。党政“一把手”没有充分认识到中央“三转”要求的重要性,对企业纪委落实“三转”不理解、不支持或打折扣,仍让纪委书记过多地分管或牵头组织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分散了纪委的工作精力。二是个别纪检监察自身认识不到位。有的顾虑重重,认为纪委处处惹人嫌,监督谁就得罪谁;有的存在畏难情况,怕处理干部影响人际关系,有“老好人”思想;有的对“三转”有抵触情绪,主观上还不愿意从日常行政监察工作中脱离出来。

  (二)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专职专业作用发挥受限

  国有企业纪委包含了纪检和监察两项职能,按照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纪委班子由纪委书记、纪检干部、纪委委员组成。调研发现,成立党委的国有企业都成立了纪委,但是部分企业未成立纪检监察部门,把纪检监察职能划归企业办公室或党群部门合署办公,没有专职的纪检监察干部,更没有专职的纪检监察人员,工作中受制于部门其他工作的安排和牵制,不能按要求担负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另外,拿纪委当挡箭牌还有一定市场,聚焦主责主业存在力不从心。按照“三转”要求,纪委和纪检监察机构的主要任务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将主要精力用在抓好纪检监察工作上。但是,调研发现,国企纪委和纪检监察人员行政管理权在企业内部,不少公司领导和职能部室,还存在拿纪委当“挡箭牌”的思想,感觉只要纪委参与的事就是合规合法的,习惯性安排或协调纪委参与生产经营、物资采购、劳动纪律、市场调查、员工招聘等工作,过多占用了纪委的时间和精力,甚至出现“种了别人地,荒了自己田”,职能转变的不够彻底。

  (三)纪检监察人员业务培训力度不够,执纪监督能力有待提高

  调研发现,一是纪检监察人员在从事纪检业务之前,很少接受过系统的上岗培训,到岗后的纪检监察系统培训往往一年一次或两次,而且注重培训理论,纪检监察人员普遍存在边学边干问题,并且在纪检监察干部中,掌握财务、法律、工程等专业知识较少,造成基层国企纪委的信访成案率较低。二是基层纪检监察人员归企业管理,人员编制、日常考核、薪酬发放等多方面的管理权都在不同的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工作时常受阻,办案阻力很大。

  二、国企纪委在深化“三转”中问题发生的原因

  (一)思想认识存在“转而不变”

  一是个别纪检干部存在“不想转”的思想。有的人认为只有紧紧围绕企业党政中心工作,多参与、多做事,才能赢得党政领导的信任,在政治上得到关心,在经费上得到保障,在工作上得到支持。因此,主观上存在不想“转”或不想过分强调“三转”的思想。

  二是对“三转”的科学内涵理解不深、把握不透。“三转”重点解决什么、怎么转等重点问题,没有系统的认识。面对基层繁重的工作,如何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使之既符合“三转”要求,又能让党政领导都满意,有的感到束手无策。

  三是害怕“转出问题”。随着“三转”的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方式方法、工作的重点都发生了变化,从执纪监督到查纠“四风”等,都需要硬碰硬、实打实,监督清单更具体,执纪要求更严格。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别人的同时,同样承受被别人监督的压力,抓的太严太细了,个人承担的风险更大,工作和生活环境可能更加恶化。

  (二)体制机制未打通“最后一公里”

  一是当前国有企业在改革中,为追求人均绩效的最大化,机构能精简的精简、人员能兼职的兼职,而从纪检监察精简、让纪检监察兼职就成了大多数单位的普遍做法。二是目前纪检监察机构实行双重领导,在实际工作中,国有企业检监察机构在人、财、物方面受企业领导,同级党政对纪检监察部门有绝对的领导和管理权,同级党政领导安排的工作,纪委很难拒绝,限制了纪委执纪监督职能的发挥,在查办案件的自主性、独立性上有时显得力不从心。三是部分企业普遍认为纪检监察部门在开展工作时有权威,于是在市场考察、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重要工作上让纪检监察部门多挑重担,同时一些职能部门本身就负有监管职责,但为了逃避责任,习惯“往后躲”,喜欢依赖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把关”,对本该由一个部门履行的监管职责“谦让”给纪委。

  (三)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工作“不够给力”

  一是培训的数量少、时间短。当前国有企业,尤其是基层国有企业投入到培训方面的经费有限,又侧重于生产技能培训,使得基层纪检培训的次数偏少且覆盖面相对较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较少有培训的机会。二是培训的内容实效性不高。在纪检监察培训课程安排上,比较注重党规党纪、信访程序等业务的理论学习,对执纪监督、谈话技巧、执纪审理等方面实务的讲解偏少,影响了培训的实效性。三是缺乏长效机制。由于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人手少、业务多,特别是基层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机构,除了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以外,还兼顾其他工作,工作中已经“一人多岗”、“分身乏术”,难以做到工作和培训“两不误”。

  三、破解国企纪委“三转”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一)提高认识为“三转”创造环境

  一是突出“三转”工作汇报,争取党委支持力度。党委和党群部门的重视、理解和支持是纪委实现“三转”的基础,因为纪委是党领导下的纪委,没有了党委的支持,“三转”将是空谈。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及时向党委汇报上级重要精神,让党委和党群部门转变固有思想,提升认识高度,明白支持“三转”是纪检监察机构的应尽之责。

  二是强化“三转”考核。要在一定时期内把“三转”工作提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将“三转”工作作为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凡是“三转”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党委,严格追究党委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督促基层党委切实加强对“三转”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为纪检监察机关实现“三转”提供有力保障。

  

篇四:基层纪委三转工作落实不到位

  关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的思考

  朱志坚新一届中央纪委提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以来,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贯彻“三转”认识逐步加深,思想上必须“转”、工作上自觉“转”的意识逐渐增强。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越位、缺位、错位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为贯彻落实“三转”要求,襄阳市东津新区(经开区)纪工委认真组织开展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的专题调研并进行思考。一、当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存在的问题1.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不愿转”的问题。“三转”没有完全落实到位,首先是思想认识没有到位。一方面,是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思想认识问题。虽然在现实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一度存在大包大揽职能泛化、事事参与职责弱化等现象,但是在真正推动职能转变的过程中,还存在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不愿意从以前的分管事务中解脱出来,主动放弃一些既得利益的现象;也有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希望通过多参与一些职能外的工作,得到综合能力锻炼,为今后的发展积累经验,有点不想转、不愿转的意思。另一方面,是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的思想认识问题。因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不够,上级纪委也与下级党委、政府沟通不够,基层党委、政府对“三转”认识不够深刻,工作中仍然习惯于安排或邀请纪委参与推进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的监督,片面认为是纪检监察机关应该履行的监督责任,只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了,才能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实施,才能高效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特别是在我市,乡镇纪委书记都是乡镇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处主任,是基层工作中的“精兵强将”,党委书记希望他们在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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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重要工作上多挑重担,不愿意纪检书记专司执纪监督,继续安排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纪委书记从事主业外的工作,造成了各种明转暗不转的现象。

  2.外部环境不到位,存在“不好转”的问题。一是支撑“三转”的体制尚未建立。虽然中央正强力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但关于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文件还没有正式出台。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大部分人、财、物都还要接受地方领导,依附性强。一方面对于地方党委、政府安排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纪检监察干部从事和分管纪检职责外的工作,在目前的体制和环境下,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难以抵制;另一方面,对于基层纪检机关落实“三转”最需要解决的困难,比如专业办案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地方党委、政府却不一定有足够的积极性,上级纪委又缺少必要的办法和渠道。二是理解“三转”的氛围尚未形成。长期以来,纪委职能泛化、“包打天下”的做法使很多部门养成了依靠、依赖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的习惯,形成了思维定式,对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三转”不理解、不适应,甚至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实现“三转”是“撂挑子”、不干事。此外,相当多基层群众认为:只要是党员的事情就应该找纪委,如果基层纪检干部严格执行上级纪委“三转”要求,群众会认为纪检干部是在推脱,是“不作为”。在基层特殊的社会环境中,纪检监察机关推动落实“三转”有较大阻力。三是规范“三转”的配套制度不够健全。基层特别是乡镇一级干部人数少,所有干部兼职多、专职少,要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完全专职本身有一定难度,特别是乡镇纪委书记,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既是纪委书记还是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处主任,甚至还是驻村干部,身兼数职。现在提出纪委书记要“专职”,不得分管与纪检监察无关的工作,本身与全市的统一部署就有冲突,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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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级又没有规定如何处理这种冲突,导致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三转”要求时存在困难。

  3.政策把握不到位,存在“不会转”的问题。一是依赖上级存在“等转”。目前,有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三转”要求研究不深、不细,不会结合实际主动探索“三转”的途径和有效方式,“眼巴巴”地望着上级纪委,希望上级纪委出台指导意见,自己好依葫芦画瓢;在落实“三转”工作时如果上级纪委不安排,基层纪检机关就不敢转、不会转。二是惯性思维造成“假转”。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对如何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的再监督职能思考不深,把握不准,在将具体工作交还给职能部门后,不知道怎么去开展“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工作中自觉不自觉地沿用老套路、采用老办法,形转意不转。三是本领不足导致“空转”。“三转”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突出查办案件主业,但县、乡两级纪检力量配备非常有限,基层长期存在办案力量分散、专业办案力量不足的困难,少数乡镇甚至长期处于“零办案”状态,加上近几年进入基层纪检机关的干部队伍中,缺乏财会、审计等专业人才,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强化监督检查、办案工作的需要,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有流于形式、变成“空转”的危险。

  二、推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的几点建议1.强化监督考核,解决“三转”的动力机制问题。党的十八大提出:“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但目前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体制还不健全,特别是纪检监察工作考核体系尚不健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实际成效如何,上级纪委缺乏可操作的评价手段,这样容易导致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落实“三转”缺乏积极性与主动性,甚至不愿转、不想转,产生明转暗不转、形转质未转等问题。因此要积极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切实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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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提供有力的体制保障。要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通过经常性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指明方向、传导压力;健全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制定细化量化、操作性强的检查考核,督促基层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切实转变观念,集中精力抓好主业,切实解决好“不愿转”的问题。

  2.强化宣传引导,解决“三转”的外部环境问题。离开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离开职能部门的理解和配合,“三转”将会是“空转”。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宣传上级纪委关于“三转”要求,争取本级党委政府理解支持;上级纪委也应该针对目前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存在的思想顾虑,切实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积极引导基层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到,“三转”不是要不要“转”的问题,而是必须“转”的问题,不断增强他们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的政治责任感。另一方面,注重给地方党委、政府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讲清纪检监察机关实现“三转”不是“撂挑子”、不干事,而是集中精力把主业干好等道理,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实现“三转”的重视、理解和支持,为顺利实现“三转”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强化上级示范,解决“三转”的规范推动问题。“三转”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大创新,也是纪检监察工作方式方法的一次深刻变革,政策性和业务性都很强。实践中遇到的很多问题,比如招投标监督、乡镇纪委书记分工、纪检信访与党委政府“大信访”的关系等,如何用“三转”的思路去解决,上级纪委还没有明确规定,而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由于精力、能力和视野的局限,对“三转”要求的理解和把握不够全面、深刻和准确,如果没有规范性的文件予以指导、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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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操作中容易出现各行其是的问题,甚至走样、变形。这就需要上级纪委充分发挥业务上的领导和指导作用,以上率下、先转一步、转深一步,为下级作示范、指方向、当表率,以实际行动推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会转、快转,主动转、转到位。建议上级纪委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三转”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应该做什么,哪些不该做,以及如何做好等,以制度规范保证“三转”要求在本地区同步推进、同步落实,从而解决“不会转”的问题。

  4.强化队伍建设,解决“三转”的人才保障问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好“三转”,关键在于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纪检干部队伍。一要强化学习培训,通过举办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到上级纪委跟班锻炼,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交叉办案等方式,拓宽视野,提升素质。二要强化监督管理,牢固树立监督者首先要接受监督、执纪者自身要遵纪守法的理念,加强自我管理和约束;对不适宜继续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及时调离。三要强化干部交流。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如果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客观上容易产生不愿监督、不好监督等问题,建议建立完善市、县两级的纪检监察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加大干部的交流力度,保持纪检监察队伍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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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基层纪委三转工作落实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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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三转”强化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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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的主要任务,也是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提出的重要工作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主要是要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等主业主责,切实把“三转”工作部署真正落到实处,要创新工作方法,聚焦作风建设、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科学有效预防腐败。但是,当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三转”进程中,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一、当前落实“三转”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思想认识不足。为了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回归主业,“轻装上阵”,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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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各乡镇纪委书记必须把主要精力用于抓纪检监察工作,县直单位纪检组长原则上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但在调研中了解到,部份纪委书记存在“不适”心态。有的同志认为多分管一些工作觉得虽然忙一点,但是因为分管的工作多了,自我感觉更受党委政府重视,工作干起来也更有威信,同时有利于自身综合能力的锻炼和提高,有利于为以后的发展积累经验,不愿从以前分管的工作中解脱出来。有的同志认为不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后,片面认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游离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之外,产生了被边缘化的思想情绪。有的同志说,有分管其他工作的时候,每天都有人到他办公室坐一坐,聊一聊,但调整分工,只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后,一天到晚就难得有一个人到他办公室看一看,心里感觉有失落感。有的同志存在专职纪检监察工作,执纪监督问责怕得罪人、怕丢选票、怕影响团结的顾虑。----------------精选公文范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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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职能定位不准。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任务规定非常清楚,工作要求也非常明确。按照中央纪委要求,各县纪委监察机关清理了议事协调机构,进一步聚集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纪检监察机关的双重领导体制,党委政府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办事信得过,工作中如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就能保证公平公正、安全高效,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外,在中心工作、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重要工作上,还希望纪检监察机关多挑重担,还是会安排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纪检监察干部从事和分管部分职责外的工作,在目前的体制和环境下,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也难以抵制。3、工作方式缺位。参谋建议缺位,一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习惯于上级机关和同级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及部署,习惯于按部就班,对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乏系统地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精选公文范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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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向党委政府提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建议较少。组织协调缺位,没有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和落实“一岗双责”岗位责任,确保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引导各个部门单位共同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到各自的工作中去,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致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力。监督检查缺位,主要是对下级监督多,对同级、上级监督少;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监督的多,对品德修养等其他方面监督的少;对工作八小时以内监督的多,对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几乎空白。4、履职能力偏弱。表现在纪检监察队伍中缺乏专业人才,干部知识层面和业务能力亟需提升。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涉及的领域广,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广泛了解金融、法律、计算机、会计、管理等----------------精选公文范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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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知识,而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中,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少,特别是缺乏掌握信息网络技术、熟悉市场经济和财会电算知识的“复合型”专业人才,无论是查办案件还是开展监督检查,存在“新手多、能手少”的现象。此外,举办的业务培训太少,培训方法单一,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上岗前没有专门培训、在岗时没有时间参加培训”,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更新和补充,导致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缺乏创意,影响了履职效果。5、派驻机构不全。2010年全省县乡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后,一些县直单位的纪检组被撤销,纪检监察编制被划转到新组建的纪工委监察分局。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了党委的县直单位均要设置纪委,但由于编制被划走,加上部份县直单位纪委书记退居二线,一些单位面临有机构而无人员的状况。按照中央纪委对直属各部门执纪监督实现“全覆盖”的要求,建议设立党委的县直----------------精选公文范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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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保留纪检监察编制,配齐配强纪委书记。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工作思路与建议5月19日,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上讲话,提出“三转”就是要聚焦中心任务,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监督、执纪、问责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浑然一体,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业主责,认真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中央“三转”要求为准绳,聚焦中心任务,把工作重点转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两个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要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常研究、常部署。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精选公文范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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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入到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做到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通过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班子成员抓、抓班子成员等措施,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党委书记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当成“一把手工程”,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大情况亲自汇报,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旗帜鲜明地支持同级纪委开展工作,当好纪委书记的坚强后盾。二要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纪委要充分履行组织协调职能,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制定符合实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解方案、切实可行的责任考核办法、严肃认真的责任追究措施。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任务,经常性地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腐败问题。----------------精选公文范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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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要强化责任考核。要坚持把日常检查考评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手段,建立日常检查考核机制,在明确考核重点、拓展社会参与、创新推进机制、完善评价体系等方面狠下功夫。要严格责任追究,按照“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的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不力、责任范围内发生重大腐败案件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执纪监督,确保纪律的刚性约束。一要严明党的纪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建设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克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各级纪委要铁面执纪,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二要坚决纠正“四风”。要把监督检查执行八项规定作为改进党风政风民风的一----------------精选公文范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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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常态化工作来抓,抓源头治根本,积小胜为大胜,切实纠正“四风”突出问题。要紧紧抓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若干规定不放,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地做,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一股风气一股风气地纠,保持高压传导,释放从严信号,坚决防止反弹。要建立改进作风长效监管机制,反复抓、抓反复,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坚决刹住各种歪风。对顶风违纪者严查快办,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三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要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徇私枉法、腐化堕落案件,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资金分配、招标投标、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基层干部套取国家资金、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上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加强对下----------------精选公文范文----------------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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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级纪检监察机构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拓宽线索举报渠道,完善网络舆情研判和处置机制。认真核查从各种渠道反映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充分运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强化监督机制,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要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认真抓好《惩防体系》任务的落实,围绕公共权力这个核心,不断完善和发展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二要围绕公共权力这个核心,不断完善和发展权力运行制约体系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要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行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和任前廉政谈话、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四----------------精选公文范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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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强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将其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学校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强化警示教育,深入剖析违法违纪案件,用身边的案警示身边的人,树立勤廉典型,巩固和拓宽廉政教育基地建设。五要重视和运用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发挥好网络作用,不断聚集和提升网络监督的正能量。强化能力建设,切实增强执纪监督的能力。一要加强思想教育。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召开学习交流会等方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路,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纪委“转变职能、突出主业”的新要求上。二要强化正确履职。要从“执行主体”向“监督主体”转变。纪检监察机关应紧紧围绕党章规定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围绕行政监察法赋予的五项职责,摆正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回归到反腐----------------精选公文范文----------------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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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进一步把清理和调整的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落到实处,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要从一般性的业务检查向履职监督转变,完善“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执法的再执法”的方式,把更多精力放在督促有关责任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自身职责上,防止从监督主体错位为执行主体。三要强化能力提升。履行好监督职责,必须有一支素质过硬、能力突出、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按照“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的标准,加强能力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执纪监督能力。通过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出一身正气、秉公用权、铁面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让违法违纪分子胆寒,让人民群众满意。四要强化自律意识。“打铁先要自身硬”、“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三种意识,着力防止“灯下黑”,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恪守廉洁----------------精选公文范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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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律规定,用实际行动回报党对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尽责、维护党纪政纪的殷切期望,回应人民群众对加强监督执纪、建设廉洁政治的热切呼声,打造坚强有力的执纪监督“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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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基层纪委三转工作落实不到位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困难问题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困难问题

  经过认真调研,我们发现影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职能作用发挥的因素和原因有很多:

  1、纪检监察干部兼职多,不利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的提高。

  在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的新形势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有了一定加强,但反腐败工作力度存在有一定的弱化现象。虽然纪委书记已经“三转”,但是纪检监察队伍专职干部人数太少。例如,我乡的纪委副书记同时担任乡包村干部、党建工作、起草党委和政府部分材料,纪委委员全部都是民主所、财政所、计生办骨干力量,由于没有相对固定的、专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对上级纪委安排部署的工作,难以做到专职落实,更无精力和时间去思考创新性工作,很大程度地制约了乡纪委有关工作。

  2、基层纪检监察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在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虽然,

  乡内纪检监察干部已经配齐配强,但村纪检干部仍存在素质不高的问题,许多村务监督委员会对于如何做好纪检工作还没有头绪。另外,由于乡纪检干部变动频繁、流动性大,多数在工作逐渐熟悉时,工作岗位又发生改变,稳定性差,造成纪检干部钻研业务的积极性不高,周而复始,整体纪检工作水平就提不上去。

  3、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专业培训,保持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存在“接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的现象,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补充,知识面窄,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也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提高。4、基层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村“两委”班子重项目建设轻纪检监察的思想较重。各村两委把主要精力集中在争取项目、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上,忽视了“抓好党建与促进经济发展”的关系,导致一些村民小组原有的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小组形同虚设,发挥作用不强,村务、财务公开内容不齐全。5、工作机制有待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到位。根据去年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要求,我乡各村成立了村务监

  督委员会,原村级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级纪检监督小组自行撤销,其相应的职责、权利、义务划归监委会。从目前成立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实际情况看,由于村务监督委员会与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没有理顺,具体职责义务还不明确,加之***各村村级集体经济薄弱,乡村两级无力承担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工资补贴,工作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即使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机制不健全和工资补贴没保证,其作用也难以正常发挥。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困难问题一、目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在基层一些领导认识还不到位。认为纪检监察机构不过是查办案件,而平时又没有什么案件可办,兼几项工作理所当然;没有真正把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没有得到准确定位和很好落实。(二)纪检监察干部兼职多,不利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的提高。在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的新形势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存在有一定的弱化现象。基层纪委书记兼职太多(例如中扬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克民兼职数达到8项之多),工作精力不足,顾此失彼,加之

  基层单位普遍存在人手不够的问题,大部分基层单位没有相对固定的、专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很大程度地制约了基层查办案件工作,削弱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没有更多的精力去做本职工作,以至有时只能忙于应付。

  (三)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还需继续提高。队伍素质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在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然而,在基层纪检监察部门中,仍存在干部素质不高的问题。由于岗位调整、人员经常变动等原因,不但造成工作脱节,而且易使干部产生“干纪检是暂时的”等消极思想,钻研业务的积极性不高,不利于提高自身素质。

  (四)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专业培训,保持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存在“接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的现象,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补充,知识面窄,内容过时,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提高。

  (五)执纪环境导致畏难情绪。当前,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存有畏难情绪,一项工作还未开展,自己首先就少了几分底气。具体来讲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

  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了。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案件便不了了之。有的同志缺乏工作主动性,坐等领导指示。

  二、原因分析(一)考评体系不全,缺乏工作量化质化标尺。目前我区对基层纪委书记的绩效考评只有从每年一度的本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百分量化进行考核,对其本人具体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以及工作能力、工作效率等情况没有更加详细的考评办法,容易造成“干”和“没干”一个样,工作没有积极性。(二)工作环境不优,容易挫伤基层工作积极性。部分基层主要领导存在求稳怕乱心理,对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存在片面认识,认为抓的力度大、查的案件多就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损害当地形象,从而造成基层纪委书记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时受到很大程度的掣肘,怕这忧那,不敢大胆放手开展工作,更难以有所创新。

  

篇七:基层纪委三转工作落实不到位

  纪委三转调研报告

  篇一:国企基层纪委落实“三转”的问题与对策国有煤矿纪委落实“三转”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新时期中央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的内

  在要求,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国有煤矿纪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组织,对如何落实“三转”,聚力主责主业,还需要积极实践、不断探索。笔者结合国有煤矿纪委“三转”推进以来的工作实际,总结了企业基层纪委在“三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国有煤矿纪委落实“三转”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当前国有煤矿基层纪委落实“三转”陷入了“四难”境地,一是统一认识难。一是国有煤矿基层党政领导认识不到位。部分党政“一把手”没有充分认识到中央“三转”要求的重要性,对国有煤矿纪委落实“三转”不支持、打折扣,仍让纪委书记过多地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二是国有煤矿纪委书记自身认识不到位。有的顾虑重重,认为纪委工作只种刺不栽花,处理干部怕得罪人、丢选票;有的存在畏难情况,怕处理干部影响人际关系,有“老好人”思想;有的对“三转”有抵触情绪,主观上还不愿意从以前分管的工作中脱离出来,不愿放弃一些既得利益。

  二是聚力主业难。根据“三转”要求,国有煤矿纪委的主要任务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煤矿纪委书记

  要将主要精力用在抓好纪检监察工作上。但是,在实际工作,煤矿纪委书记存在分管工作过多,难以聚力主业的问题,纪委书记分管民生工程等工作,过多占用了他们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致使他们“种了别人地,荒了自己田”,职能转得不彻底。

  三是能力提高难。目前国有煤矿基层纪检干部,掌握金融、财务、审计、法律、计算机等专业知识的较少,在从事纪检业务之前,都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岗位培训,对纪检业务知识知之甚少,普遍存在“上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等问题。从办案实践看,基层国有煤矿纪检干部岗位变动快,对业务学习兴趣不高,造成纪委办案能力较低。从国有煤矿纪检监察组织查处的案件来看,基层纪委基层信访件成案率低,稍复杂的案件,从案件的初核、立案、调查到审理、结案,都依赖于公司纪委的指导,独立办案能力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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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是依法履职难。基层国有煤矿纪委工作经费难以得到保障,监督检查工作时常受阻,办案阻力很大。单位党委支持纪委办案力度不大,积极性不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不到位。

  二、对策建议针对以上实际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厘清职责,解决“主业不清”问题。出台《国有煤矿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细则》,明确煤矿纪委角色定位,纪委书记除履行监督责任外,一律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突出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强化作风建设、案件查办、预防腐败工作重点,实现“厘清职责”、“退出越位”。加强对煤矿纪委落实“三转”工作督促检查,对于“明转暗不转、虚转实不转”的要分别对国有煤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约谈并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到位。健全工作考核机制,科学设臵考核指标,量化内容、细化标准,突出考核煤矿纪委执纪监督主要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与纪检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挂钩,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二是强化培训,解决“水平不高”问题。将煤矿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方位提升煤矿纪检干部的素质水平。开展提升办案能力培训,采取专题讲座、集中培训、上门辅导、跟案学习、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对煤矿纪检干部实施全覆盖的办案轮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开展业务知识培训,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邀请上级领导、纪检监察理论专家、学者,举办“纪律讲堂”、“监察课堂”,业务大练兵活动,定期对煤矿纪检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和拉练,提升业务水平。开展理想信念和行为规范教育培训,教育煤矿纪检干部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保密和办案安全纪律,严格遵守党章和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八项规定、《廉政准则》,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反腐“铁军”。三是协同作战,解决“单打独斗”问题。充分发挥办案协作区作用,实行矿案公司领办、矿矿交叉、异地办案等有效手段,集中力量突破大要案;建立基层办案人才库,案源线索由公司纪委统一管理,办案人员由公司纪委统一调配,减少同级党政、人情关系等外界干扰因素影响。四是创新管理,解决“角色尴尬”问题。全面落实中央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措施,实行煤矿纪委委派工作机制,煤矿纪委的人、财、物由公司纪委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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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办公经费纳入公司纪委统一调配,着力解决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普遍存在的编制不足、专职不专、出路不宽、经费紧张等问题,煤矿纪委书记和副书记提名权划归公司纪委(包括考核推荐),化解煤矿纪检干部对提拔时被边缘化、”两不管”的担心。进一步完善煤矿纪检干部管理制度和办法,探索在煤矿纪委设立副科级纪检员岗位,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优胜劣汰的用人制度,对于真正想干事、能干事、敢干事的纪检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对于怕干事、少干事、甚至不干事的纪检干部,要坚决调离,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

  篇二:纪委三转材料浅谈“三转”一、“三转”的主要内容“三转”包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1、转职能要求立足本职,准确定位。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内设机构和精简议事协调机构,要围绕“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定位,确保主要精力集中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来,做到不越位、不缺位,更不能错位,对越位的要拉回来,缺位的要补上,错位的要纠正。2、转方式要求改革创新,突出主业。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查办案件职能,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一要转变办案方式,抓早抓小,快查快结。二要进一步严格办案时限要求,查清主要违纪事实,提高办案效率。三要创新监督模式,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同时,要将政府绩效管理、电子监察平台等职能移交给相关部门,集中精力履行好执纪监督职责。3、转作风要求严肃纪律,自我约束。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干部要加强自身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二、推进“三转”需要解决的问题1、推进“三转”要解决好现实问题。纪检监察工作覆盖面越来越宽,工作任务越来越重,不少工作逾越了纪检监察机关职责的边界,主业被淹没在众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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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行政执法工作中。“三转”是深化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适应反腐倡廉新形势的要求,从纪检监察工作的实践来看,扭转越位、错位、缺位问题刻不容缓。

  2、推进“三转”要处理好四个关系。“三转”前提是转思想,转职能是根本,转方式是关键,转作风是保障。要正确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即解放思想,处理好转变思想与务求实效的关系;突出主业,处理好重点和一般的关系;改进方式,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加强自身建设,处理好转变作风和提升履职能力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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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基层纪委三转工作落实不到位

  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落实“三转”要求的思考与对策

  冯尚存;朱晓军;文才斌;何凝碧【摘要】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面临着职能泛化导致主业削弱、方式简单影响工作实效、队伍建设制约工作深化的现状。要推进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实现“三转”,就必须转变职能,突出中心任务;转变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能;转变作风,全面履职尽责;统筹安排部署,科学推进;立足实际,注重实效。【期刊名称】《北京石油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年(卷),期】2014(000)006【总页数】4页(P16-19)【关键词】企业纪检监察;三转;统筹安排【作者】冯尚存;朱晓军;文才斌;何凝碧【作者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正文语种】中文在新的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如何落实好中央纪委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卓有成效地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为企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提供坚实的政治保证,是纪检监察部门面临的新课题。(一)职能泛化导致主业削弱近年来,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战线越拉越长,工作量越来越大,工作内容越来越庞杂,频频出现在招投标、商业贿赂、工程建设专项治理等工作中,而且经常担任主角,

  甚至工程竣工验收、队伍资质检查、职称英语考试、设备质量检测等具体业务都成了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部分。在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调研中,大部分企业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监督招投标、参加商务谈判占用了本部门约50%以上的人员及其精力。相反,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有所弱化,执纪监督的主要责任没有凸显出来。(二)方式简单影响工作实效一些企业单位纪检部门抱住老经验老方法不放,受惯性思维束缚,工作方式方法老套简单,少有创新,面对新问题、新情况难于找准切入点,工作平庸,鲜有亮点,多有形式主义成分。主要表现为:反腐倡廉教育浮于表面,方法单调,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制度建设依赖职能部门,不能从监督检查中发现管理上存在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并督促职能部门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监督过分强调过程控制,往往将对业务的监督变成了直接管理;监督力量分散,科学依法依纪监督存在差距等等。(三)队伍建设制约工作深化多数企业单位纪检监察力量相对薄弱,队伍中缺少懂财会、审计、法律等知识的人员,难于适应新形势下强化监督检查和执纪办案工作的需要。同时,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辛苦、生活清苦,还要承受较大的社会压力,尤其是输出渠道较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积极性。个别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甚至存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办案不主动,惩治不严肃。(一)转变职能,聚焦主业,突出中心任务转变职能的基础是对纪检监察部门的准确定位和对权力边界的清晰划定,目的是解决既往工作中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把应由主责部门承担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1.厘清职责。转变职能要求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克服大包大揽的问题,前提是厘清自身的职责和定位,聚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企业党委领导下开展党

  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行政监察工作。当前应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修订纪检监察部门职责,突出执纪监督问责职能,落实好教育、监督、惩处、保护等四项职能。二是制定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责指导意见,明确参与监督的具体事项、监督方式,解决工作战线越拉越长、工作量越来越大和人员不足的问题。三是积极协调,争取支持,逐步将本不应由纪检监察部门承担的任务交还给主责部门。如将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务公开等分别交由企业管理、党务综合部门管理,解决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问题。2.准确定位。企业纪检监察部门作为专门的监督机构,对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单位履行监督职责。要做到准确定位,必须坚持由对管理事务监督向针对性监督检查转变,把日常监督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使纪检监察人员集中精力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必须坚持由参与执行管理环节向对管理者的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的转变,重点监督程序的合规合法、运行的公平公正,避免替代管理部门开展业务检查。必须坚持检查问题、问题整改、责任追究“三个到位”,及时解决和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切实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3.明确任务。根据中央要求和纪检监察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执纪监督的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在企业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年初研究提出阶段性目标和工作重点,年底对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一岗双责”、廉洁从业情况的监督,以及对不作为的严厉问责、乱作为的严肃惩治。三是做好惩治腐败工作。重点对违反党纪党规、组织原则,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严肃查处,对谋取私利、侵害企业利益的严肃查处,对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严肃查处,对涉及侵害职工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四是做好正风肃纪工作。抓住重要节点,重点查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搞变通,到私人会所活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

  车私用等问题,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二)转变方式,改进方法,提高工作效能转方式,重在把握工作规律,创新工作方法。随着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推进,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必须主动适应形势,与时俱进,坚持运用科学的思维和方式推动工作。1.改进案件查办方式。采取“上下结合、内部联合、分片协作、外部协调”的办案模式,加大信访直查力度。即抽调下属企业办案人员参与公司总部直接办理的案件;与审计、财务、人事(组织)等部门联合办案;按照工作区域将企业下属单位划分为若干区域,综合使用办案力量;借检察机关之力联合办案。查办案件以企业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反映副科级以上干部的案件,由下属企业纪委统一组织核查,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和权威性。坚持快查快结、抓早抓小抓源头,牢固树立防患于未然的理念,通过早提醒、早打招呼,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典型案件实行“一案三报告”;案件办结后,组织编写案件分析报告、案例剖析和案件总结;定期分析,通报问题。每季度和年终分析,每年通报查办案件和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能。2.改进监督方式。在监督的组织上,改变冲在一线的做法,转变为通过信访办案、效能监察等发现问题,督促业务部门开展检查;在监督的重点上,由以往的对重点业务的具体监督,转变为对业务管理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在监督节点的把握上,改变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参与,把事前的监督职责交还业务部门,把职能回归到问责问廉问效上,对主责部门不作为、乱作为进行纠正、问责;在监督的方法上,改变主要依靠专项检查、专项治理等监督模式,注重综合运用明查暗访、巡视监督、责任审计、函询约谈等手段增强监督实效;在监督结果运用上,将监督发现问题反馈被检查单位的做法,转变为向业务主管部门反馈,督促堵塞漏洞;在监督力量的使用上,改变过去参与一般性业务检查的做法,将监督力量集中到对腐败问题、作风问题、纪律问题的监督上,防止从监督主体错位为执行主体。

  3.改进问责方式。只监督检查,不强化问责,就无法督促业务部门履行责任,无法持续有效地抓好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腐败主业。以往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往往通过业务管理层面予以纠正,对违规行为实行零惩罚或轻惩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较少,造成违规成本过低,客观上助长了出了问题不受追究的侥幸心理和见怪不怪的麻木心理,削弱了监督效力,导致各类问题屡查屡犯,边查边犯,未形成严格执行制度的文化氛围。鉴于此,必须注重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公开通报、典型曝光、提醒谈话等手段进行执纪问责。特别是要在严肃执纪的基础上,尽快出台落实“一案双查”的具体化、程序化的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形成责任倒逼机制,强化责任制的闭环效应,落实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良好氛围。(三)转变作风,内力驱动,全面履职尽责转变作风要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必须将作风建设“软任务”细化为“硬指标”,转化为有抓手、可操作的具体工作,在加强教育引导的基础上,完善工作制度,理顺体制机制,夯实转职能、转方式的基础。1.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一是健全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解决编制定员不足的问题。对规模较小、无编制定员的下属单位,争取政策探索建立区域联合监察室,解决工作覆盖不到位的问题。二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适时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典型示范、案例警示教育,增强纪律观念。三是加强履职能力建设,通过集中培训、调训、以干代训等方式,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培训体系,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四是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完善考核激励机制,畅通纪检检查干部选拔、交流、提职的渠道,激励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履职。2.完善自我监督约束机制。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执纪监督问责职责,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必须逐步建立自我监督机制,突出对履行监督职责、执纪办案、廉洁从业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一是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

  告工作制度,包括工作计划部署、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工作总结、案件查处和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等。二是纪委书记履职监督制度。包括纪委书记约谈和述职制度,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研究提出对策,推动全面工作。三是工作检查制度。结合企业点多、线长业务面广、单位规模不一的特点,分类制定业务考核标准,加强分类指导,将作风转变的“软任务”变成可考核的“硬指标”,推进作风转变。3.建立健全工作流程规范。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是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切实落实的基础。一是围绕信访举报处置、案件检查、定性量纪等环节,完善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了结等线索处置方式和标准,减少自由裁量权,形成按制度规范工作、用制度约束行为的良好氛围。二是积极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标准化建设。对纪检监察业务进行认真梳理,编制案件检查、效能监察、项目稽查、联合监督、责任追究等工作标准流程,提升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标准化水平。三是建立岗位落实责任制。采取定事定人定时限的方法,分解年度工作任务,明确具体工作责任,量化考核指标,严格考核,督促各级纪检监察人员切实履行责任,促进任务落实。(一)提高思想认识,统一步调“三转”关联各方,必须共同行动,确保转得动、转到位。首先,要主动、及时向党委汇报“三转”的具体要求、存在的问题和难题,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其次,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宣传形势要求,讲明自身定位,赢得主责部门的理解和配合,督促及时填空补缺,充分履职担责。第三,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和教育,开展大讨论、建言献策等活动,推动纪检监察干部解放思想,统一认识,积极行动,围绕主业推进“三转”。(二)统筹安排部署,科学推进“三转”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统筹安排,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要注重顶层设

  计,发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作用,加强工作调研,制定“三转”指导意见和配套制度,明确纪检监察部门退出的业务范围,为转职能提供政策依据。坚持以上带下,上下联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带头摒弃惯性思维和传统模式,带头创新工作方法,为基层带好头、做好示范,鼓励基层进行实践探索,发挥好基层的首创精神,建立经验交流平台,积极推广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做到上下同步推进“三转”。(三)坚持立足实际,注重实效“三转”是一项长期性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立足当前抓落实,稳步推进。对上级要求交出的事务,已经形成共识的事,要坚决、快速交出去;对界限模糊、责任不清的事务,要认真研究,积极协调,与相关责任部门做好转承衔接工作,防止出现责任空白地带。要正确处理中心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在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的同时,也要结合企业实际,加快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等方式的转变,做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篇九:基层纪委三转工作落实不到位

  基层纪检工作三转存在的问题对对策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新一届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当前的纪检工作中,职能泛化、方式固化、作风虚化、效能低下等问题我们也不可忽视,如何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围绕中心工作加快推进“三转”,是纪检机关必须思考的一个重要课题。一、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定位不准确,工作职能泛化。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地方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泛化,对于纪检机关的具体业务把握不准确,干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工作,越位、缺位、错位越来越突出。比如一是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处理业务范围外信访问题。二是事事参与,样样牵头。只要是与纪检工作“沾边”的一概包揽,纪委既是“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一些地方纪检工作又特别是乡镇监察机关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新挑战和新问题,人员不足,精力有限,工作的“多、杂、重”给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带来了不少压力。什么都管,什么都参与,工作面过宽,“战线”过长,不仅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法定职责的履行,而且在信访群众中产生了错误的导向。业务不熟悉,思维方式固化。当前乡镇纪检干部

  业务不熟悉,工作方式固化。很多乡镇纪检干部不知道纪检工作怎么干,要么没有开展工作要么眉毛胡子一把抓,没有清晰的工作思路和明确的工作目标。一方面部分纪检干部业务不精通,办案能力不足,缺乏财会、审计等专业知识,难于适应新形势下强化监督检查、办案工作的需要。导致了监督被动,办案针对性不强,惩治不严厉,威慑效果也大打折扣。另一方面是执纪监督方式固化,因受传统惯性思维束缚,纪检监察干部有可能满足于老一套,不主动接受新鲜事物,不愿与时俱进,工作方法无创新,处理方式过于简单,存在有等、靠的思想。思维固化导致了纪检工作无亮点,面对新问题、新情况难于找准切入点,执纪监督往往只能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要求不严格,干部作风虚化。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然的“免疫力”,党员干部普遍存在的作风问题,在纪检监察干部身上也若隐若现,表现在:一是精神懈怠,自我要求不严格,工作积极性不高,存在“庸懒散”的现象;二是部分纪检干部脱离群众,高高在上,不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不主动下访,即使下到基层,也是走马观花,流于表面,甚至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对疑难访推诿扯皮,不愿担责,不善于用群众语言做群众工作;三是有些纪检干部纪律观念不强,嘴巴不严,说话随意。有的不注意身份,不分场合,参与吃喝游玩,甚至有的还存在违纪违法消极腐败行

  为。二、分析原因自身认识不到位。当前个别地方纪检部门存在思想误区,以为“干得多、贴得近”就是党委政府信任,大局意识强。“查得大、处得重”就是查案有力、惩治坚决。“管的全、伸得长”就是工作到位,监督有方。眉毛胡子一把抓,主责不明确、主业不清楚就会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越位、错位的结果往往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领导体制不顺畅。目前,地方纪委实行上级纪委和地方党委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地方纪委虽然由上级纪委与地方党委共管,但实际上地方党委管理比较多。在这样的政治体制下,在分管工作方面,党委、政府给纪检监察机关交任务,压担子,纪检监察机关根本无法推卸,往往只能充当党委、政府的一个工作职能部门。以至于目前地方上一些“老大难”的工作,常常让纪检监察机关一线推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如:一些地方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农业执法等工作中,安排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全程参与。在土地招拍挂、项目招投标和招商引资等方面,认为只有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参与了,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少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脱离群众,存在庸懒散等现象。一方面是理想信念动摇,在日益强调物质生活的今天,部分人放松了对理想信念的追求,放松了思想的革新,思想迷茫,不

  思进取,追求奢华。部分干部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创新思维不够,对于群众的期待视若罔闻,不积极思群众之所思,急群众之所急。另一方面是特权思想在作怪。有些干部认为纪检监察部门就是“保险箱”,纪委有特权,只有纪委监督别人,其他人无法监督纪委,自认为“老子天下第一”,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甚至以特权为自己办事。三、纪检监察机关加快推进“三转”的对策与建议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为深化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供了重要契机和发展空间。加快推进“三转”,就是要抓好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三大主要职责,聚焦作风建设、惩治腐败、预防腐败三大主要任务,转变的最好途径就是将推进“三转”贯穿到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提高、查摆问题、对照检查、整改落实全过程。加强学习,明确主业,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转职能”转职能重在突出主业,定好位、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其要旨是严格落实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突出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切实发挥纪委的监督作用。首先,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主责,自身定好位。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作为纪检干部,我们不但要学党规党纪基本理论,学各个时期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中央系列讲话及文件精神,学群众路线,更要钻研纪检监督、检查、信访及案件查办等业务知识,

  特别是学习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在学习中明确工作定位,

  做到主业主责心中有数,案件查办思路清晰。要定好位,“耕

  好自家地”,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把该管的切

  实管好,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突出主业,积极清

  理取消纪检监察机关不宜参加的领导小组、协调小组等议事

  协调机构,使纪检监察机关回归职能本位。其次,要

  争取党委和政府理解支持,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十八届

  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强调,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全面领导党

  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纪委要认真履行协助

  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职责,承担监督责任。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纪检机关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议和

  意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理解和支持,从“协调变牵头、牵

  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中回归本位,强化执纪监督。纪检

  机关要继续深化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

  防控工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

  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使党风廉政建

  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党动手,形成强大合力。总之,转职

  能就是要做到变“大包大揽”为“有的放矢”,变“冲锋在

  前”为“后方监督”,变“单打独斗”为“合力反腐”。

  勇于创新,主动出击,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转方式”转方式重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抓准、抓快、抓早、抓小。

  其要旨是深刻把握新形势下纪检工作规律,摒弃惯性思维和

  传统做法,勇于创新,完善监督机制,加大惩处力度,更加科学高效地开展监督、执纪和问责。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纪检监察机关一是要积极组织开展学习交流,向书本学习,向同行学习,向上级学习,向群众学习;二是要沉下基层开展调研走访,在调研中发现问题,在走访中拓宽认识,在讨论中理清思路,在总结中创新方式方法;三是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特别是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对来信、来访等送上门来的群众意见要进行综合分析,利于工作的要充分采纳;四是要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查找不主动、不进取、不创新“三不”问题和“等、靠”思想,并及时整改;五是树立“不发现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查处是渎职”的观念。强化日常巡查和重点抽查,对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把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围绕民生、专项整治、案件查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提高监督水平,提升监督效果。严于律己,加大惩处,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转作风”转作风重在“疗毒治病”,沉下去、出实招、求实效。要旨是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严于律己,求真务实,勇于担当,着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业务精熟、对党忠诚、对群众负责的纪检监察队伍。“打铁还需自身硬”,在教育实

  践活动中,纪检干部要带头纠正“四风”,纪检机关要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狠抓干部作风转变。一要在教育实践中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纪检干部要带头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自觉抵制不良风气,要求别人做的自己要先做表率,时刻做到自律、自警、自省,牢牢把握反腐倡廉的正确方向,坚决守住政治底线;二要积极投身教育实践活动,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一系列工作纪律,纠正“四风”,切实走实、走稳、走好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把改进作风的成效真正落实到“末梢神经”,在活动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三要杜绝“灯下黑”,办事公开公正。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纪检机关要加大宣传,让群众知晓纪检监察机关的办事流程及工作职责,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来,及时向社会通报案件查处情况,在服务群众中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为民办实事的能力;四要严守纪律,严格遵守审查程序和保密纪律,严肃执纪,不徇私,不泄密,不谋利。通过拓宽信访渠道,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坚决杜绝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等现象;五要加大执纪处罚力度,严查纪检系统内办案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违规违纪行为。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绝不护短,决不手软,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决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篇十:基层纪委三转工作落实不到位

  三是开展理想信念和行为规范教育培训教育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保密纪律严格遵守党章和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八项规定廉政准则等制度规定努力建设一支有思想有高度有质量的纪检监察干部为建设石墩河镇新集镇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关于三转工作汇报范文

  关于三转工作汇报范文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今天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三转工作汇报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关于三转工作汇报范文一: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新一届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新要求,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工作的现实需要。石墩河镇纪委作为最基层的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按照中央纪委“三转”要求,厘清职责,强化主业,还需要积极实践,不断探索。近期,石墩河镇纪委按照县纪委《关于2014年调研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部署,认真深入基层,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就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深入了解了各村、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所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今后如何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分析与探讨,提出了建议和对策。具体调研情况如下:一、镇纪委落实“三转”的现状近年来,各村、各单位高度重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以“教育为基础,制度为保证,监督为关键”的思路,初步构建了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基层廉政建设惩防体系,推动了基层各项工作的开展。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廉政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一是各村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负责,纪检委员、监委会成员具体抓落实,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组织,初步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领导工作格局。各村分别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纳入单位的总体规划和议事日程,坚持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二是注重领导班子建设。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团结带领党员干部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建设一支“班子坚强有力、

  干部清正廉洁、作风务实高效、办事公正透明”的领导集体。加强班子民主建设,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强化班子团结协作,廉洁奉公的意识。各村各单位与镇纪委签订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认真抓好各项廉政规定的落实。通过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升基层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为基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打下了良好的组织基础和政治保证。

  2、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营造了良好的廉政氛围。一是各基层组织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反腐倡廉教育和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通过“警示教育”、“主题教育”、上廉政党课、看廉政教育片、讲廉政故事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意识。根据党员干部各自的特点,制定教育计划,编写廉政读本,制作廉洁从政制度汇编手册,作为对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的教材。二是以建设廉政文化广场为载体,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集镇、进乡村、进家庭等活动。高度重视廉政文化广场建设,在选址和资金投入方面大开绿灯,积极把文化广场打造成宣传廉政文化的主阵地。同时,各村把廉政文化建设与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法纪教育结合起来,与本村群众性文体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办廉政专栏、送廉政寄语、唱廉政歌曲、廉政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依托村上人文、教育资源优势,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群众喜爱、寓教于乐的廉政文化活动,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促进基层党风政风民风的进一步好转。三是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接受村级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带头遵纪守法,带头遵守村级规章制度,带头参加村级组织举办的公益活动,积极支持和服从村务管理。通过开展党的宗旨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等系列廉政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廉政氛围。3、注重制度建设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各基层组织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并装框和喷绘上墙,采取政务

  公开、村务公开,等多种形式,促使基层组织和基层党员干部按法律法规行政,按规章制度办事,按政务程序操作,按规范要求运行。如党员代表提案制度作为基层民主管理、党务公开的载体,重大事项和决策必须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并采取一定的形式进行公开,对工程重大开支、项目招标全过程实行监督,最后由纪检委员、监委会会成员向干部群众进行通报。

  4、建立民主监督机制,提高群众对村事务的知情度和参与度。一是各村、各单位普遍建立了议事制度,实行政务公开。凡涉及人、财、物等热点、敏感问题的,一律公布于众,力求公平公正。家庭申请“低保”,必须随时公示,并交给群众参与评审。二是基层组织针对违纪问题易发部位,严格落实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财务审批管理、车辆统一管理使用、公务接待申报审批、办公用品集中定点采购、办公用房清理清查合署办公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干部评先选优、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决策、大项经费开支等事项的实行公开、公示。三是各村、各单位开展了“双述双评”制度。即每半年召集群众代表参加的述职述廉大会,镇村干部逐个述职述廉,接受评议,现场答疑,并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测评,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较好地为群众参与决策、参与管理、参与考核、参与监督提供了平台。5、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抓好基层党风廉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一是各村、各单位从重点村、窗口单位入手,将硬件条件好、领导班子素质高、能力强的基层确定为首批申报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单位”,集中精力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探索实践工作,积极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二是做到以典型开路,带动全局。各村、各单位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经验以现场会、交流会等有效形式及时加以推广,逐步扩大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单位的覆盖面。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做到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目前,财政所、卫生院已申报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单位。二、镇纪委落实“三转”存在的问题

  1、主业不突出。根据“三转”要求,镇纪委机关的主要任务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工作,镇纪委书记要将主要精力用在抓好纪检监察工作上。但是,通过调研我们发现,乡镇纪委书记存在分管工作过多,难以聚焦主业的问题,把主要时间和精力过多的放在库区建设上。

  2、部分班子无合力。按照乡镇纪委机构设置,各村相应成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虽然各村都成立了监委会,但事实上,有部分监委会班子缺乏合力,监督工作没有做好。

  3、认识不到位。一是乡镇党政领导认识不到位。镇党委一把手没有充分认识到中央“三转”精神的重要性,对乡镇纪委落实“三转”打折扣,仍让纪委书记过多地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二是乡镇纪委书记自身认识不是很到位。比如,有的顾虑重重,认为纪委工作只种刺不栽花,处理干部怕得罪人;有的有畏难情况,怕处理干部影响人际关系,有“老好人”思想。

  三、镇纪委落实“三转”进行的实践1、深入学习,统一思想认识。2014年初,镇纪委印发了《关于开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讨论内容,严格工作要求;先后召开纪委全委会、机关干部会和站办所负责人会议,分别围绕“三转”谈认识、提建议。同时,由镇纪委书记带队,组成调研小组,分别下到4个村、4个单位就开展“三转”情况进行座谈调研,切实把全镇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三转”要求上来。2、积极沟通,赢得党政支持。镇纪委多次就落实“三转”精神要求向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全力争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三转”工作的支持。同时,就“三转”工作具体要求,主动与基层党委、政府负责人进行沟通,为镇纪委实现“三转”争取最大的支持。3、完善机制,倒逼工作落实。建立定期工作督导机制。镇纪委对工作进行跟踪督导,帮助分析原因,协调解决问题,实行“销号”制管理,促进工作落实,并将每月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与干部评优评先、提拔使用挂钩。

  四、对乡镇纪委落实“三转”的建议1、厘清工作职责,解决“主业不清”问题。进一步明确镇纪委职责定位,按照《党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能,尽快调整角色定位,聚焦惩治腐朽、作风建设、预防腐朽这三项工作,改变之前“无所不在”、“包打天下”的状态,实现“厘清职责”、“强化主业”。同时,要加强对镇纪委落实“三转”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于“明转暗不转,虚转实不转”的,要分别对村主要领导和监委会主任约谈并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到位。2、完善考核机制,解决“责任不明”问题。健全镇纪委工作考核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量化内容、细化标准,突出考核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等主要工作。进一步完善镇纪检干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办法,特别是要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优胜劣汰的用人制度,对于真正想干事、能干事、敢干事的纪检干部,应优先提拔重用;对于怕干事、少干事甚至不干事的纪检干部,要坚决调离纪检干部队伍,从而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以此激发镇纪检干部的干事热情,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3、加强教育培训,解决“素质不高”问题。镇纪委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方位提升全镇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水平。一是开展提升办案能力培训。定期抽调乡镇纪委委员参与镇纪委办案,通过实战快速提升办案水平;二是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定期对我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开展理想信念和行为规范教育培训,教育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保密纪律,严格遵守《党章》和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八项规定、《廉政准则》等制度规定,努力建设一支有思想、有高度、有质量的纪检监察干部,为建设石墩河镇新集镇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关于三转工作汇报范文二:我镇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持续深入研究推进此项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一是抓好基础工作,推进稳定发展。强化督促安全生产等基础性

  工作,完成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深入实地开展民情走访、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帮助处置和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实现小事不出企业、矛盾不上交。

  二是加强摸排调研,实施动态帮扶。“三转一加强”活动开展以来,镇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多次深入一线扎实开展专题调研,摸清发展诉求,全力应对当前我镇经济运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助力企业项目破解发展瓶颈。镇长陈世光多次带领财政所、安办、村建中心等部门深入丛贸、环澳、艾绿等6家企业,一方面宣传市委“三转一加强”重大部署,公布工作队人员及电话,表明真心实意为企业办实事解难事的态度;一方面实地了解情况,收集到企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加强效能建设,提高帮扶水平。活动开展中始终严格督促检查,实行责任人一线帮扶制度,明确帮扶领导“一把手”责任及子项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责任,不断提升帮扶工作的实效性和影响力。

  下一阶段工作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三转一加强”活动,首先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三转一加强”活动,是巩固和提升我县“四下基层、四解四促”“三百活动”“三服务活动”成效,也是工作创新和发展。开展“三转一加强”活动是十分必要的,全县广大干部要用心领会“三转一加强”活动的内容和意义,明确“三转一加强”的任务和要求,切实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真正把工作重心转到此项工作上来。二要摸清问题,精准帮扶。要加快梳理和分解“三转一加强”活动前期工作中企业提出的问题和活动中企业增加的问题,建立健全工作台帐,切实做到精准帮扶,确保将此项活动落到实处。三要加强沟通协调。要进一步加强企业与挂钩部门、部门与部门、镇精准帮扶队与市精准帮扶队的沟通对接,及时互通、联系。

  

篇十一:基层纪委三转工作落实不到位

 **镇落实“三转”情况自查报告_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情况的自查报告

  **镇落实“三转”情况自查报告2016年换届以来,我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准确定位,加强支持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到履职不越位,尽职不缺位,尽责不错位。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加强纪检组织队伍建设。石佛镇纪委成员共5名:明确镇纪委书记主要分管乡镇纪检工作,专职纪检干部不得兼任与纪检无关的工作着重解决专岗不专职的问题。明确镇纪委书记主要分管乡镇纪检工作,专职纪检干部不得兼任与纪检无关的工作,参与党委重大决策,同时确保纪检干部专职专用。

  二是大力推进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配备纪委书记、纪委委员和专职纪检干部,配全办公办案设备和办案经费。

  三是支持镇纪委独立行使办案职权,确保纪检干部对权力敢监督、善监督,对腐败问题敢“亮剑”,善查处。对违法乱纪现象和行为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决不姑息手软,坚持党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三、当前落实“三转”要求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在推动“三转”工作时,与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比如基层案件质量达标难。从查处的案件来看,镇纪委查处的案件大部分都是以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触犯刑法等事后进行责任追究的案件为主。镇纪委自办经济类案件很少,案件查办质量也不高,一方面是纪委受限制,很难把涉及经济类信访件独立核查成案件,信访件成案率低:另一方面依法依规发挥职能难,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有待提高。

  四、对贯彻落实“三转”要求的几点建议:一是完善机制。深化落实“两种责任”,突出考核党委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突出考核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纪委负责执纪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的转变,让乡镇纪委真正从中心工作中剥离出来。二是强化培训,解决“水平不高”问题。对纪检干部实行统一管理,并严格把关,将专业知识过硬、敢于担当、年富力强的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通过观摩、学习提升办案水平;开展系统业务知识培训。加强理想信念和行为规范教育,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保密纪律,严格遵守党纪法规,帮助树牢“打铁还需自身硬”的理念。五、通过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突出纪检主业主责、“三转”落实,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责任,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政承诺书,对每个村党组织、机关各部门形成责任到位、考核到位、追究到位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教育,构筑勤政廉政思想防线坚持对党员干部进行以八项规定、《党章》、《廉政准则》等为主要内容的勤政廉政教育,播放反腐倡廉专题片,并在会上对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和打招呼。同时,今年还邀请到县检察院领导为全体干部上廉政党课。

  (三)重点监督,认真执行八项规定、纠正四风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重点,建立健全了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制度,明确了来人接待、公车使用、财务开支、请假考勤等方面的管理规定,重点做好了公务用车、机关干部考勤、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工作,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婚丧嫁娶违规大操大办工作,公款消费违规治理整顿工作。对违反规

  定的人和事,纪委进行了通报批评、立案审查。(四)夯实基础,扎实推进农廉体系建设扎实做好农廉体系的宣传发动和基础性工作,

  各村居均设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便民服务工作室、三资管理办公室,统一规范了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栏,公开了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箱。同时还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的作用,全程监管村级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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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二:基层纪委三转工作落实不到位

 述评:“三转”不到位,症结何在?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5-01-0306:25分享

  牵头治理收费乱象、全程监督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当前,一些地方纪委仍然存在职能发散的情况,纪检监察力量仍然没有充分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落实“三转”不到位、不平衡的问题出在哪里?哪些因素制约着地方纪委履职尽责?带着这些疑问,记者采访了一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通过交流探讨,剖析现象背后的原因,为进一步深化“三转”扫清障碍、凝心聚力。畏难等靠、观念跑偏,“三转”要求如何落实?“现在,一些地方纪委还存在着不想转、不愿转的问题,有的担心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容易得罪人,有的舍不得以前的那些权与利,在工作中有所顾虑,甚至带有消极抵触情绪。”东部某市的一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反映。常言道:“志之所趋,无远勿届;志之所向,无坚不入。”转变思想观念是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前提。落实“三转”不到位、不平衡状况的成因,首先要从思想层面上找起。

  其一是畏难等靠,不愿积极落实“三转”要求。“三转”后,监督问责、查办案件成为纪委工作的着力点,纪检监察干部很容易变成得罪人的“专业户”。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因此心怀顾虑,视“三转”如畏途。同时,“三转”对于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些人担心自己无法胜任新任务,转不到位反而不如维持现状。于是未转先怯,等靠观望。其二是观念跑偏,受到错误政绩观、权力观的羁绊,放不开手脚。少数纪委领导干部片面理解“有为才有位”,担心如果专司纪检监察业务,有可能被领导认为不懂得搞活经济谋发展,以后交流机会和提升空间都会受到影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错误认为自己原来参与的一些“中心”工作交出去后,权力小了,说话办事就会失去“话语权”,就会逐渐被边缘化。说到底,一些地方纪委不想转、不愿转的根子出在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任务认识不清,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理解不到位,骨子里缺乏直面问题、立行立改的勇气,容易受到部门与个人利益左右。“要想在行动上‘转’到位,必须先解开思想上的疙瘩,打消顾虑才能轻装上阵。”这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指出,“没

  有点动真碰硬的精神,咋能当好反腐‘尖兵’、发挥‘利剑’作用?”研究不深、担当不够,怎能转对方向?两年来,在中央纪委的示范带动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深化“三转”,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但一些地方纪委仍面临着不会转、转不动的尴尬局面——有的地方纪委仅仅调整内设机构、退出议事协调机构就算交差,其他工作一切照旧,实际上是选择性作为,形转实不转。有的地方纪委对如何从“大而全”的监督模式转向灵活、务实的监督方式感到束手无策,仍然习惯于发文件提要求,或是专在规范权力运行、专项治理等方面下工夫,看似风生水起,实则避重就轻、缺乏担当。还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三转”过程中存有“路径依赖”心理,还在凭经验办事、靠“老黄历”吃饭,惯性思维固化,懒得动脑研究。正如西南某县一位纪检监察干部分析指出:“不会转的原因是对上级的要求领会不够,把不准方向;转不动的原因

  是很多事情过去都是这样办的,有些纪委已经陷进去了,一时半会儿转不出来。”想明白才能做明白。“三转”是中央要求、形势使然,就是要解决纪检监察机关长期存在的职能发散、聚焦不足等问题。其实质是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找准职责定位,明确主责主业。能否准确把握这些关键点,守住监督执纪问责的关口,是衡量“三转”到不到位的重要因素。改变惯性实属不易,但是必须转变。这就要求上级纪委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为下级纪委落实“三转”做出表率、提供指导。基层纪委也要在认真贯彻落实“三转”要求的同时,结合地方实际,本着负责任、敢担当的态度,把“三转”要求吃透用活,才能转对方向。牵住“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让纪检监察力量回归主业“以前,我同时担任镇党委副书记,分管城建、计划生育、重点项目建设„„十几项工作压得人‘喘不过气来’,纪检监察这项本职工作反倒像是副业。”浙江某镇纪委书记说,“现在,虽然一天下来也很忙,但忙的都是‘正事’。”深化“三转”,将纪委书记从过去“包打天下”的重压下解放出来,也让更多的纪检监察力量回归主业。

  然而,目前“三转”仍存在不平衡的情况。对有些地区的纪检监察干部来说,日常工作中的压力与困惑仍旧不少——有的基层纪委书记反映,少数地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依旧习惯于让纪委充当“救火队”、“开山斧”的角色。对当地纪委来说,这些“副业”不去干是“违令”,干了属“越位”,辛辛苦苦干了许多,主责主业反倒没精力去抓。而一旦出了问题,纪委很容易成为“挡箭牌”和“替罪羊”。还有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提到,有些政府职能部门在推进工作时,习惯于借力纪委好推进,出了问题好卸责。纪检监察机关常常陷入“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怪圈,“裁判员”变成“运动员”,“监督员”变成“共同体”,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很难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是前提,监督责任是保障。将“三转”要求落到实处,落实好“两个责任”是关键。各级党委必须切实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旗帜鲜明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唯有抓住了这个牛鼻子,才能不断深化“三转”,让纪检监察力量回归到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主责上来。(记者闫鸣)

  http://www.ccdi.gov.cn/yw/201501/t20150103_49607.html

  

篇十三:基层纪委三转工作落实不到位

 纪委工作存在的困难和不足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各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认真思考和总结内部监督经验紧密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定措施狠抓薄弱环节加强了监督检查取得了一定成效公正文明廉洁高效执法的意识得到加强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也有也明显提高

  纪委工作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自中纪委提出“三转”要求以来,按要求规范和调整纪检监察组工作分工,在开展“三转”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成效,但在实践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思想认识偏差,身转心不转。一是认为如果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不去深度参与经济一线工作,既难以实施有效监督。二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决定“干工作就要得罪人”。“三转”之后,随着纪检监察力度和深度的加大,因执纪监督而得罪人的情况也会越来越多,甚至还可能遭到打击报复。这些因素,都使得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职过程中难免有后顾之忧,不能放开手脚大胆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二)能力水平不足,形转实不转。一是基层纪检人员专职不专业,缺乏专业素养,财会、审计、法律等专业能力水平。二是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来说,“三转”之后虽然时间和精力都有了,但由于个人能力素质跟不上形势,不知如何开展监督,难以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难以取得应有的成效。三是机构不健全。随着纪检监察工作职能的强化,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业务量逐步增多,但是市级队没有设立纪检室,县级队纪检员往往也都是兼职,专职干部缺乏。

  (三)由于基层队主要领导认识上的偏差,监察员在抓督查问责,协助队班子推动日常工作的过程中,往往得不到支持。基层队,把年纪大,其他岗位安排有困难的干部安排到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上,导致纪检监察干部“老龄化”问题比较突出。而这“老干部”怀着做“临时工”的心态,本身对纪检业务就不熟悉,也不肯下功夫去学,过一天算一天。

  纪委工作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兴办的幼儿园越来越多。这解决了农村大量务工家庭幼儿无人照看的问题,也为农村学前教育提供了便利条件。但是,一些幼儿园由于设施不配套、师资匮乏、教育不规范等因素,导致农村学前教育良莠不齐,质量普遍低下。少数幼儿园还存在着收费偏高、师资缺乏、质量欠佳和安全隐患多等问题,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一是办园条件差,设施不配套。农村幼儿园绝大部分规模小,不分年龄大小设置教学班,每园招收幼儿只有几十人或100人左右,教师也不超过一两人;幼儿园床铺数量极少,有的甚至没有。园内缺乏基本的安全卫生保健措施,没

  有医疗室,没有幼儿专用水杯;有的幼儿园连一个规范的厕所也没有,更谈不上音乐室、游戏室;教职员工没有经过体检,存在安全隐患。

  二是师资力量薄弱。由于农村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较低,导致师资配备不足,教师队伍不稳定,流动性大,而且大部分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一些民办幼儿园根

  本就没有专业教师,文化水平较低,不懂得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或者说不懂得学前教育。

  三是教材、教学不规范。有些农村幼儿园没有正规的教材,随意到新华书店或书摊挑选几本少儿读物作教材,不少读物超出了幼儿的接受能力。教学随意性大,没有课程表或是完整规范的教学计划。

  四是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严重。在行为规范方面,过于限制自由;在学习方面,要求幼儿像小学生一样以学为主,写拼音生字,做算术题,上课时间长,户外游戏活动时间少,严重违背了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不利于幼儿全面健康发展。

  这些问题应该引起政府尤其是教育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逐步解决。我们建议:

  首先,进一步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加大财政对农村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建议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为幼儿园培养、配备合格师资,加强监管,努力实现城乡学前教育的公平,探索一条农村幼儿园办园化之路。

  其次,进一步完善基层教育管理体制,采取得力措施规范农村幼儿园办园行为。建议政府出台针对学前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规范学前教育的政府定位、管理机制、经费投入、办园质量标准、考核机制等,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可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兴办幼儿园,让农村幼儿有学上、上好学。充分利用闲置的村级小学或适宜场地,或是鼓励有实力、有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兴办私立幼儿园。教育部门也要对农村幼儿园进行严格评估,提高办园质量,缩小城乡学前教育的差距。

  再次,采取有效措施,建设一支稳定、高素质的农村幼儿教师队伍。政府应确立农村幼儿教师的身份地位,逐步提高工资待遇,稳定教师队伍;继续有计划地发展幼儿教师的培养;建立长期有效的农村幼儿教师培训进修机制,提高农村幼儿教师的专业素养。

  纪委工作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各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认真思考和总结内部监督经验,紧密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定措施,狠抓薄弱环节,加强了监督检查,取得了一定成效,公正、文明、廉洁、高效执法的意识得到加强,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也有也明显提高。但由于传统思维和习惯做法的影响,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的纪检监察工作还比较被动,监督职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作用,笔者拟结合自身工作情况,对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存在问题及表现形式

  1、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近几年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但与检察机关其他业务工作相比起步较晚,以致有的干警甚至个别领导认为职侦、公诉、侦监等业务办案工作才是检察工作重点,纪检监察工作是可有可无的“摆设”,是“养老”部门,如果过于较真,反而会增加办案人员的思想负担。有的干警认为纪检监察、反腐倡廉都是有权的领导干部有事,只要不违纪违法犯错误,就与我没有关系。还有一些干警甚至认为纪检监察就是专整内部人员的部门。

  2、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合理。以笔者所在院为例,由于体制机制和人员编制限制等原因,虽然配备了纪检组长和1名专职人员在纪检组长的带领下开展工作,但其中还有部分人员长期兼职其他工作,从而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上忙于应付,难保证工作质量。

  3、工作方式陈旧,工作水平不高。笔者所了解的纪检监察人员多数年龄偏大,缺乏开展纪检监察内部监督工作的中坚力量。加之存在机构、人员不齐、职责不清的情况,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大多处于应付式的传达上级安排,按时上报工作总结的状态,照搬、类推上级活动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少,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难以具体实施和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另外,部分纪检监察人员对自身工作职责认识不到位,存在不敢监督和不愿监督的思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监督效果和监督质量。

  4、制度流于形式,监督检查不到位。目前。检察机关从上到下已经出台很多关于内部监督,廉政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但多流于形式,难以发挥出作用;比如实名举报制问题,“事不关已,高高挂起”思想影响加之群众怕报复,怕得罪人,怕穿“小鞋”等各种原因造成的不愿意署名举报;比如“八小时”外监管制度,由于机构、人力、物力等各方面的限制,很难得以执行。且现在上级检察机关在年初给下级院制定目标考核时,往往以该是否出现违法违纪问题来检验衡量其业绩好与否的标准。其目的是好的,但实践中会造成该单位即使出现违纪违法问题,领导也会不举不究实行内部“摆平”,避免年终评比被一票否决,造成纪检干部不敢管,不能管,不但不能积极主动监督查处本部门违法违纪案件,而是充当违法违纪事件的保护伞,以达到年初上级“零违纪”目标的实现。纪检监察工作本应相对独立、严格执纪的监督力度受到挑战,不能够全面履行对检察干警队伍应有的监督,致使纪检监察工作流于形式。

  二、加强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措施

  1、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树立纪检监察工作权威。曹建明检察长曾强调“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如果仅强化对外部和他人的监督,却疏于自身队伍的内部建设和管理监督,无疑有悖于维护公平正义,强化法律监督的庄严使命。面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挑战、新要求,我们首先要从思想观念上更新,对全体干警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从领导到纪检监察人员都必须正确认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即纪检监察工作是实现对监察工作有效管

  理的首要工作,是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的需要,更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需要,树立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需要。同时要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是服从服务检察工作的,是以规范检察权的行使,维护检察纪律的严肃性,防止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为目的的认识,切实转变干警头脑中纪检监察工作是专门整人的错误思想。面对“前腐后继”的怪异趋势,纪检监察人员还必须转变就是事论事的工作观念,力争做到检察权运行到哪里,纪检监察工作就要服务到哪里。

  2、健全机构设置,择优配备干部,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近年来,检察机关对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的要求更加明确,多把是否设置有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对基层检察院考核的一项指标,要求健全纪检监察机构,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笔者认为,加强纪检监察工作,首先要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设置纪检监察部门,择优配备专职的纪检监察人员,落实政治、工作待遇,为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3、加强教育管理,提高综合素质,切实优化纪检队伍建设。俗话说“打铁先要自身硬”,要想更好的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必要进一步优化纪检监察队伍,提高履职能力,掌握工作主动权。一要全面掌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针对当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不重视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对业务知识掌握不全面的问题,尽力杜绝往往违纪问题发现后,有些纪检监察干部不知道使用什么样的纪检监察工作程序,忙于翻阅书籍,找原则,找规定的现象。二要及时更新补充检察业务知识,弄清基层院检察工作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尽量杜绝事后纠正的做法,积极主动明查暗访,监督执法办案活动,开展案件回访,定期抽查卷宗,及时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以防患于为然为工作重点,将可能出现的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解决因检察业务不熟导致的监督工作相对被动和滞后的问题。三是强化职责意识的养成。通过正面引导,打消纪检监察干部怕得罪领导和同志,怕影响自己的前途,担心打击报复,担心人际关系恶化等思想顾虑,从而建立一支“愿管”、“敢管”、“能管”的综合监督能力强的纪检监察队伍。

  4、加强制度建设,增强内部监督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执行性。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是顺利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保证。纪检监察工作要避免流于形式,则需要制定一批具有科学性、针对性,执行性和操作性都很强的规章制度。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要避免对上级制度和文件只修改名称、变换单位主任的做法,坚持做到:一要针对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做到有的放矢,使管理制度符合客观实际;二要广泛听取和认真采纳干警的意见和建议,使管理制度更加具有群众基础,变领导的决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三要深刻理解和领会中央精神和上级领导机关的要求,把宏观的、原则的要求变为切合本院实际的具体的、明晰的制度,力求达到更加细化、量化,能达到工作任务目标明确,检查落实标准清楚,措施办法具体得力,奖励惩罚有法可依。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各项法规制度具有可操作性,从而使监督管理工作达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5、严格执纪执法,突出纪检监察部门内部监督职能。纪检监察内部监督工作主要体现在查处打击和预防保护两方面,查处打击要做到对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毫不手软、持之以恒地严肃查处,坚持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坚决克服执纪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对检察队伍存在的极少数害群之马严肃惩处,绝

  不姑息迁就。预防保护则是要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同时,要全面维护干警权益,对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干警要予以保护,对一些针对检察人员的无理甚至恶意投诉,要及时、坚决予以澄清,主持公道。

  

篇十四:基层纪委三转工作落实不到位

 同时还要配备好乡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及时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干部充实到基层办案一线使其在实际工作中增长才干积累经严格追责要到位乡镇党委政府必须全面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乡镇党政一把手是乡镇纪律审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如何落实“三转”要求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乡镇纪委是最基层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乡镇纪委作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主要力量,在纪律审查过程中也存在着人员难专职、时间难专用、任务难专一、监督难落实等“缺位”的问题。如何突破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精力难集中的现实困境?笔者认为,乡镇纪委在落实“三转”要求下,应该努力做到六到位。即思想认识要到位、人员选配要到位、严格追责要到位、业务培训要到位、联合办案协调机制要到位、专职保障措施要到位。■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缺位”现象种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在一些地方,乡镇主要领导把精力主要投入到经济发展和“一票否决”等工作上,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事关党生死存亡的位置紧抓不放、常抓不懈,致使基层纪检机关形同虚设。一些地方虽然也在积极落实纪检监察工作“三转”要求,但在党委是否履行主体责任上,没有具体有效的考核及追责措施,因此,还没有引起乡镇主要领导的足够重视。在个别地方,有时乡镇纪委书记和党委主要领导持不同意见,其话语权就会大大降低,在本职工作中也很难有所作为。求稳怕乱不愿抓。乡镇主要领导存在不愿查处自己管辖范围内的违纪案件心理,一是担心查处一案,引起连锁反应,出现上访,导致地方不稳;二是给乡镇抹黑,影响政绩,或出于其他利益考虑,不安排纪委查办案件;三是偏抓信访求稳定。哪里出现信访问题,就安排纪检干部前去“灭火”,让上访人员息访,对基层问题干部带有保护心理。个别乡镇主要领导对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只是在年初签订一下目标责任书,内容也未必安排党委研究,有的甚至连目标责任书都不签,检查时有材料就行。工作重心有偏差。县委、县政府往往对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建等工作实行“一票否决”,这些工作的落实直接决定着乡镇政绩、干部的政治前

  途和经济利益,迫使他们厚此薄彼,全力以赴把要实行“一票否决”的工作抓紧抓好,客观上将纪委工作放在次要位置。双重领导仍存掣肘党章规定,坚持纪检监察机关的双重领导体制,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乡镇纪委受基层党委的领导和制约,远远大于上级纪委的领导和制约。这样的制约往往导致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形同虚设,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也基本以基层主要领导意见为主,监督自然乏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形同党委的内设机构,基层党委往往对同级纪委享有支配权,基层纪委对同级党委政府存在很强的依附性。在开展工作方面,一些基层纪委往往还习惯看党政一把手的“脸色”行事。从某种意义上讲,基层纪委能否独立开展工作、正确履行职责、工作成效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同级党委的支持力度。同时,干部考核或民主测评要靠单位工作人员、村干部投票选举,这种现实状况使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愿监督”的现象。纪律审查力量不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面对新时期的纪检监察工作还缺少新的工作思路和强有力的工作力度,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离形势发展的需要还有差距,易造成工作脱节和工作局面打不开的现象。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亟需提高,办案力量有待加强。观念保守“不主动”。一些乡镇纪检监察机关习惯于守株待兔,坐等群众举报,很少深入到掌管人、财、物的部门和其他容易发生问题的村级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查找违纪线索。不注意透过管理混乱的现象,看到违纪违法的实质。有的干部存在为完成上级目标考评而“凑案子”的思想,如果上级纪委没有下达指导性办案任务,干脆不办案。心中有畏“不自信”。有的乡镇纪委书记在思想上还存在比较严重的“三怕”情绪:一是怕查出问题得罪领导,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是怕监督上级遭打

  击报复、监督同级妨碍团结、监督下级伤了和气,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三是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更是不了了之。纪律审查不“专业”。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平时查办案件比较少,缺乏实践锻炼,业务不精,对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信心不足、方法不多,对违法违纪出现的新形式和新手法把握不够。此外,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变动频繁。一些乡镇纪检监察机关新同志较多,基本功不扎实,对问题线索也不敏感,往往出现审查程序不清、抓不住要害等现象,以至于大案查成小案,小案查成无案。协作办案存松散。当前,一些县区纪委结合自身实际成立了纪律审查联合协作区,很好地解决了乡镇纪委独立办案难和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但是从实践来看,效果仍不尽如人意。一是交流互动次数较少,形式松散;二是活动内容单一,仅限于工作汇报、下一步工作安排;三是统一接案、办案还要进一步坚持和创新。■乡镇纪委抓好抓实主业的建议当前,乡镇纪委应结合“三转”要求抓好落实,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查不好是不称职”的思想,针对工作问题对症下药,切实抓好“六个到位”。思想认识要到位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提高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对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政权稳定、社会安定和实现城乡一体化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工作理念,把党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总体工作部署,旗帜鲜明地支持乡镇纪委开展纪律审查工作。严肃认真要求乡镇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变“不想查”为“积极主动地去查”,把纪律审查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和“必修课”,切实履行好自身的职责。加强日常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辖区内的党员干部加强监管,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人员选配要到位要配备好专职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乡镇党委、政府在进行领导分工时,必须充分考虑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确保乡镇纪委有时间、有精力做好本职工作,确保乡镇纪委书记做到专职专用。针对目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力量薄弱、配备缺乏科学性等问题,县级纪委要继续加强与组织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做好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名、任免工作。同时,还要配备好乡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及时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干部充实到基层办案一线,使其在实际工作中增长才干、积累经验。严格追责要到位乡镇党委、政府必须全面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乡镇党政一把手是乡镇纪律审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乡镇纪委纪检监察工作责任制,县级纪委要对乡镇纪委工作提出年度目标要求,实行严格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业务培训要到位对基层纪检干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业务培训,有计划、有目的地来提高其综合素质。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举办培训班或采取“以会代训”,“以案代训”、“跟班培训”等形式,组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系统学习案件检查、信访受理、案件审理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对乡镇纪委在纪律审查中遇到的困难,县级纪委要主动帮助解决,并对其给予关心、支持、照顾,解决后顾之忧,帮助其克服畏难情绪。同时,要加大乡镇纪委与县级纪委相关科室及纪工委监察分局联办审查力度,切实解决纪律审查人力不足的问题。联合办案协调机制要到位

  建立乡镇纪律审查会商制度。凡是重要线索的初核和重要案件的调查,都要由上级纪委相关业务科室与乡镇纪委共同商讨对策,帮助选择审查方向和突破口,然后集中力量,强化突破。特别是对一些大要案,可通过开展查办腐败案件以县级纪委领导为主,以达到以上带下促审查的整体效果。整合资源,完善乡镇纪委区域协调制度,实行县乡两级联查联审制度,按片成立联查联审工作小组,整合优化审查资源,形成整体工作合力,集中力量开展区域式联合办案,建立联席会议、业务研讨、协调督促、情况通报等制度,形成纪律审查的联动机制。专职保障措施到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业务上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直接领导,主要精力要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主要职责是协助基层党委政府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进基层机关、村级组织和基层站所“三位一体”的基层惩防体系建设。制定出台相关制度,明确要求基层党委不能以党委分工为由,将不属于纪委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安排给纪委书记,保证纪委书记专职专责,集中精力做好纪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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